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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家后院是修仙界-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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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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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年初一的穿越() 
大年初一,一年的头一天。

    张恪呆呆的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那是一个看起来有点陌生的男子,胡子拉碴,双眼布满血丝,满脸的疲惫

    这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云海大学的风云人物吗?

    摇了摇头,张恪苦笑不已,命运还真是捉弄人啊。

    张恪是云海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的大二学生,院学生会副主席,他相信,凭他自己的能力,在升入大三的时候就可以成为院学生会主席。

    不仅如此,他还夺得了院系的系花华静的芳心,两人在学校里成双入对,偶尔也牵着小手,只差公开恋情了。

    在云海大学,他是妥妥的风云人物,长得帅,有才华,成绩好,得到美人青睐,一直是别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

    可是,世事无常,两个月前,爸爸张正江突遭车祸,重伤入院,直到现在还没有醒过来,妈妈刘月英听闻消息,一瞬间苍老了许多,心脏病突发,差点离开这个世界。

    一瞬间而已,张恪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病毁家,由于肇事司机逃逸,张正江花费的五十多万医药费需要这个脆弱的家庭独自承担,原本是小康之家的家庭一夜间破败了,不仅花光了积蓄,还借了二十万高利贷。而且,家里很快就要付不起张正江的住院费了,到了那个时候,张正江很可能会被医院赶出来。

    张恪当时向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可是,一个星期之后,他并没有回学校,他知道,他很可能再也没有机会回学校了。

    这个脆弱的家,不能离开他,作为一个男人,他必须坚强的站起来,扛起重担!

    他不能让这个家倒下去!

    过年前,他瞒着母亲去工地搬了两个星期的砖,每天早上早早的赶到工地,干得筋疲力尽,全身酸痛,晚上回家的时候还要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两个星期,他赚到了一千五百元,在以前,这是他一个月的生活费,现在,这些钱是他维系家庭的希望。

    可是,这些钱还是太少了,相对于庞大的债务和无底洞似的治疗费用来说,显得有点杯水车薪。他决定在元宵之后将手机和电脑全部卖掉,然后去找一份新的工作,无论是做什么,只要能快速的赚到更多的钱有一次,他甚至在一张招聘男公关的广告前踟蹰了一会。

    长叹了一口气,张恪的眼神很快坚定起来,这个时候,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不能在妈妈面前表现出一丝脆弱!

    洗漱完毕,张恪喝了一碗白粥,走到后院里,准备好好思索一下以后的道路。

    他只知道他需要在短时间内赚到一大笔钱,可是,至于该如何赚钱,他只感到一片茫然。

    没拿到毕业证,他进不了正规的大公司,只能干些快递员、服务员、搬运工之类的工作对了,还可以去卖血,或许能够筹到一些钱吧。

    张恪只觉烦躁不已,但是,他必须逼自己找出一条路子来。

    突然,他发现院子中的干枯水井中闪过一道亮光。

    这是怎么回事?张恪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他擦了擦眼睛,却发现水井中依然有微弱的光线射出。

    张恪的家在云海市市郊,十几年前家里一直从这口水井中打水喝,不过后来这口井慢慢干枯了,而且家里通上了自来水,这口水井就废弃了。

    但是今天,水井中竟然有微弱光线射出,这一下子引起了张恪的好奇心。

    难道说,水井中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张恪找到了梯子绳子等东西,并找来了一个手电筒,想要一探究竟。不过这个梯子太短了,不能伸到井底,张恪只好把绳子一头固定在水井旁的一根水泥柱上,另一头绑在自己身上,

    小心翼翼的朝井中爬去。

    往下爬了一段距离,张恪已经清楚地看见一抹淡淡的荧光。

    这是什么东西?张恪的心中微微一喜,难道真有宝物不成?如果真是宝物的话,应该能卖不少钱,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

    当张恪爬到井底的时候,那团荧光终于露出了真面目,并不是夜明珠之类的发光体,而是一个椭圆形的光团,光团散发着淡淡的荧光,在光团上有着一个个旋转着的神秘符文,让张恪看得有点心慌。

    这个光团,看起来不像是科技的产物。

    张恪不敢贸然将手伸进去,谁知道这个光团到底是什么东西。想了想,张恪爬出了水井,又找来了一根木棒和一条长绳,并用长绳绑住了刘月英准备今天晚上宰杀的母鸡。

    再次爬到井底,张恪解开了身上的绳子,然后把木棒伸进光团之中,惊讶的发现木棒的一部分竟然消失了,他连忙把木棒抽回来,却发现木棒依然完好无事。张恪再试了几次,结果依然如此。

    接着,张恪把用绳子绑住的母鸡丢进了光团之中,“咯咯”直叫的母鸡被丢进光团之后,声音瞬间消失了,而且绳子还在不断的被拉扯着。

    “母鸡还活着,但是声音竟然消失了,这光团到底是什么鬼东西?”张恪在好奇心大盛的同时也感到有些惶恐,对于未知的东西,人类总是有点恐惧的。

    过了一分钟后,张恪扯着绳子把母鸡拉了回来,惊讶的发现,母鸡竟然也完好无损,看上起还精神了不少。

    张恪的好奇心更重了,他再次把母鸡丢了进去,过了五分钟后,再次拉上来的母鸡依然什么事都没有。

    这样看来,生命体进入光团之中也是安全的?

    张恪心中稍定,他缓缓蹲下身,右手小心翼翼的接近光团,在纠结了两三分钟之后,他深吸一口气,因激动而有些颤抖的右手贴在了光团上。

    猛地,一阵强大的吸力涌来,光团像一个海底漩涡一样,让张恪连大叫一声都来不及就被瞬间吸了进去。

    扑通一声,张恪重重的摔在地上,只觉眼冒金星,好一阵子才缓过神来。

    四周有点昏暗,叶凡打开手电筒,仔细打量之后,他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山洞之中。

    这个山洞有两米高,但是很宽敞,离洞口有五六米的距离,而那个光团,依然悬在自己头顶。这让张恪松了一口气,只要光团还在,就说明自己可以回到现实世界。要不然的话,张恪是一辈子也无法原谅自己的,家里的状况不容许他突然在现实世界消失。

    不过,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呢?

    难道说,那个光团是一个时空门,自己通过光团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张恪平复下激动的心情,缓缓的朝着洞口走去,他隐隐有一种感觉,或许家里的困境能够因为这次意外而有所改变。

    走出山洞,整个个世界豁然开朗起来,他发现自己似乎正处在深山之中。碧蓝的天空,皎洁的白云,碧幽幽的山林,让张恪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生活在城市之中,他已经好久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场景了。

    深深吸了一口气,张恪感觉整个人有点飘起来的感觉,这里的空气竟异常的清新,让他全身的毛孔都有一种清爽的感觉。

    若是能够在这里生活,一定会有一种别样的享受。

    张恪不禁有些遐想,不过他的神色很快黯淡了下来,家中的现状是不允许他这样做的。整个家庭现在处于崩溃的边缘,他必须承担起支撑家庭的重任,不能退缩,不能逃避,他必须迎面而上。

    好半晌,他吐出一口长气,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鼓起勇气,迈着步子,向着茫茫的山林进发。

    走出没多远,张恪拍了拍脑袋,猛地停了下来,他捡起一块石头,在一棵树上做了个记号。

    做完这些,他神情轻松了一些,继续前行,走了二三十米,再度停下来,用手中的石头在一棵树上做了个标记

    在山中走了一个多小时,张恪连一个人影都没有发现,这让他感到有些奇怪,也有些心慌,或许,自己应该原路返回了吧,他本来是打算下午去医院陪着老爸的,现在原路返回,时间刚刚好。至于这个未知的世界,只能以后再来探索了。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张恪休息了十分钟,然后起身开始沿着在树上留下的标记原路返回。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突兀的声音在身边响起,吓了张恪一跳。

    “呔!此路是我栽,此树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在张恪诧异的眼神中,一个长着大胡子的矮小壮汉从路边跳了出来,他长得黝黑壮实,张着血盆大嘴,怒目圆瞪,看起来有点像水浒传中的李逵。让张恪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此人竟然穿着粗布麻衣,和电视剧中古人的装扮差不多,而且,此人所说的话,张恪竟然完全听得懂。

    难道说,自己来到了一个类似中国古代的世界?

    不过,不等张恪反应过来,矮壮汉子猛地用力拍了拍脑袋,一副颇为苦恼的样子,随后又瞪着张恪大吼一声:“刚才说的不对,再来一遍呔!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张恪这才完全反应过来,他碰到传说中的土匪强盗了。

    虽然这个强盗看起来并不太专业,连开场白都念不好,但毕竟也是一个精壮凶狠的强盗!

第二章 手机是摄魂法器?() 
在现代社会活了二十年,张恪连小偷都没有亲眼见过,没想到,他此时竟然见到了凶狠的强盗,而且这个强盗一副古人装扮,肯定是不怕现代警察的抓捕的。

    到底该怎么办?

    张恪并没有慌乱,而是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他必须尽快想到解决的办法。

    壮汉见张恪没有反应,不由大怒,喝道:“你这打扮怪异的书生,不要命了吗?乖乖交出钱财,大爷保证不伤你性命!”

    张恪闻言苦笑,他从身上掏出几张百元大钞和五十元的钞票,朝壮汉摇了摇,道:“如果我说这是我身上所有的财产,你信吗?”

    壮汉气得龇牙咧嘴,怒吼道:“俺虽然没读书,但书生你也不能把俺当成傻子!这花花绿绿的东西是你擦屁股用的吧,乖乖把身上的银两交出来!”

    张恪双手一摊,苦笑道:“早就知道你不会相信了。”

    “呀,俺要大开杀戒了。”壮汉见张恪不识好歹,眼睛几乎要从眼眶里爆裂出来,大声骂道:“你这书生不识好歹,看俺用砂锅大的拳头打爆你。刚好拿你的人头做投名状,拜入清风寨!”

    话刚说完,壮汉大吼一声,猛地向张恪冲了过来,他一拳挥出,竟响起了“呼呼”的破空声。

    在壮汉的拳头快要接近身体的刹那,张恪灵活的一闪,躲过了这一记猛拳。

    在只有七八岁的时候,张恪看了李小龙的电影,从此就对武术比较痴迷,一直没落下锻炼,虽然没有练成传说中的如来神掌之类的武功,但是勉强对付三五个大汉还是可以的。只是,现代社会几乎用不到拳脚功夫,他苦练了十几年的功夫,终于在今天派上了用场。

    这个壮汉虽然力气大,拳劲猛,但是身体稍显笨拙,而且打起来毫无章法,张恪自认可以对付他。

    接连十几次,张恪都躲过了壮汉的拳头,让壮汉气得直咬牙。

    “小白脸书生,敢不敢接俺一拳!”壮汉停下脚步,脸不红气不喘,死死地瞪着张恪。

    他越想越气不过,猛的一拳砸在了身边一颗拳头大的石块上。

    在张恪不可思议的眼神中,这个石块猛地爆裂开来,成为碎片。

    张恪凝重的看着那四溅的碎石,心中吃惊不已,这一拳的威力,竟如此之大,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若是自己被这一拳击中,怕是直接就见阎王去了吧,他顿时感到这个世界很不简单,一个普通的壮汉,一拳竟有如此威力,这个世界绝对不是普通的古代世界!

    如此凶狠的强盗,该如何应付呢?一味的游走避让肯定是不行的,这个壮汉看起来耐力很足,即便自己累趴了,他很可能还精力充沛。

    张恪的思维快速转动起来,突然,他的右手摸到了口袋里的一个长方形的物体,忽的想起了什么,眼睛顿时一亮。

    或许,可以试一试呢,况且,即便失败了也没有什么损失。

    说做就做,张恪的右手快速的伸进口袋里,掏出了装着土豪金外壳的苹果手机。

    看着这部手机,张恪不禁有些唏嘘。这是老爸给他的生日礼物,而他也准备过几天就把手机卖掉,再换一部一百来块的功能机。

    “老爸,保佑我吧”张恪在屏幕上亲了一口,而后解锁屏幕,将摄像头对准了准备向他冲过来的壮汉。

    “呔!摄魂!”张恪大吼一声。

    卡擦一声,一道刺眼的白光从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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