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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极品书虫的世界-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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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恶劣,有伤风化,应凌迟处死。都察院奉旨,以零刀碎割的“凌迟”酷刑,处死了恶贯满盈的采花大盗桑冲。这个案件在当时很轰动,其作案经过被连载到了当时的官报上,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

    由此可见,双脚扑朔的不一定是雄兔,双眼迷离的也未必是雌兔。

    归根到底,先入为主的思想要不得,经验主义不知道害死多少人。

    李舒崇做好了“预习”后,决定从山西阳曲这里开始穿越。都说经验主义害死人,他决定今天打破思维定势,改用其他糖果试着穿越一次,如果不行再去买红糖也不迟。正巧李舒崇今天在银行办业务时顺便拿了两个话梅糖,他剥开糖纸,右手食指蘸湿后,在糖块上转了几圈,然后将红色、橙色相间的书虫印记贴在了要穿越的地方,然后……就睡着了。

    李舒崇醒来的时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诱人的酒香。李舒崇记得,小时候每次经过昌南酒厂的时候,总能闻到一股喷香的酒味,难道自己穿越回到了童年?可是仔细辨别一下,这种酒香与家乡的酒香还是略有区别的,这是一种淡雅的清香,香味没有昌南大曲那么浓烈。

    李舒崇从墙角里站了起来,发现自己穿着的是明代的汉服,抬起头,只见处处酒旗招展,才知道自己又穿越到了《萍踪侠影录》的世界,跟随云蕾来到了汾酒集散地,阳曲。

    看来,以后要穿越原著的世界,不管什么糖都可以试一试,大脑里不要有先入为主的思想,不能总是受经验主义的影响。突然,李舒崇头脑里有了一个大胆的推论,仿佛漆黑的夜空中有一道电光闪过一般,他瞬间明白了一件事情:自从遇到这枚书虫以来,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执着于重建昌南书院?为什么会那么重视传承华夏文明?为什么自己会有那么多不符合十七、八岁高中学生的言行举止?看似扑朔迷离,其实非常简单,自己的头脑肯定是受到了那个“极品”书虫的影响,产生了一些先入为主的执念!难怪自己会活得这么累!

    在现实世界里,自己还是高中阶段的学生,受现实生活的束缚,为了实现梦想而努力奋斗,累一点在所难免,很多人都是这样熬过来的。可如今自己有了穿越书本的特异功能,能够穿越到一个个原著的世界里,在这些只属于自己的世界中,没必要太循规蹈矩了吧?!只要能完成晋级的任务,只要不改变书中世界的历史事实,换一种轻松一点的活法,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好的,就这么定了,试一试再说。

    拿定主意后,李舒崇看见对面的酒家门口有一匹白马,四蹄如雪,十分神骏,他知道这就是张丹枫的那匹“照夜狮子马”。显然,张丹枫和云蕾此刻都在这个酒家里喝酒。接下来,张丹枫假装不会武功的富家子弟,惹得很多江洋大盗派出两个探路的线人盯上了他的金银珠宝,这里即将上演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好戏:为了惩罚强盗的两个线人,云蕾偷了他们的银子,然后张丹枫又偷了云蕾所有的银子。在这里,线人相当于蝉,云蕾相当于螳螂,张丹枫相当于黄雀,那么,谁来扮演那个对准黄雀的弹弓呢?这么有趣的事情,当然是隐身后的李舒崇去做最适合了。

    于是,李舒崇隐身进入了酒店,坐看螳螂捕蝉。

    服饰华贵、书生打扮的张丹枫果然是一表人才,似乎比电视里的那些演员还要英俊潇洒一些。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酒,摇头晃脑地似乎在念着什么诗,此情此景,当然只有李太白的《将进酒》最为适宜了,李舒崇虽然听不见,但是想得到。没过多久,一连串的“盗窃事件”发生了,所有银子都转移到了张丹枫的身上,李舒崇最后出手,把这些财宝全都收入自己的囊中。得手以后,李舒崇飘然离去。

    不久后,两个盗贼准备结账走人,没想到怀里的银两却不见了,明知是云蕾干的,可惜不敢张杨。掌柜的叫人围住这两人要现钱结账。于是两人只能把衣服脱下来、帽子摘下来抵作了酒钱。

    看到盗贼被惩罚后逃走,云蕾非常痛快,她也想结账去跟踪追击,可是同样找不到自己的银两,眼看就要脱衣受辱,当堂出丑了。还好张丹枫走了上去,准备拿出银子帮他们结账。没想到,刚到手的银两全都不见了,好在张丹枫包袱里面“存货”很多,当他准备去拿自己的包袱时,才发现就连从蒙古带来的包袱都不见了。张丹枫和云蕾一样陷入了尴尬,两位侠客瞬间僵在了那里,丢钱事小,丢人事大!

    酒店老板一看,案情有点扑朔迷离呀,后面两个人明显不像那种混吃混喝的无赖。可是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可能有人连续三次盗窃成功吧?

    要不要把他们的衣服也扒下来抵饭钱呢?

    脱,还是不脱?

第七十七章 迷离与扑朔(下)() 
生年不满百,

    常怀千岁忧。

    昼短苦夜长,

    何不秉烛游?

    李舒崇知道,自己执着于重建昌南书院、复兴华夏文明,肯定是受到了书虫的影响,今后的路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坚定地继续走下去。其实书虫仅仅融合了自己百分之一的命魂,绝大多数时候还是自己说了算。就拿复兴华夏文明来说吧,即使在遇到书虫之前,李舒崇也是非常愿意尽最大的努力去做的。只不过有了书虫以后,自己的能力提高了,目标也更明确了,近期的目标就是重建昌南书院和推广书院派。

    只不过,李舒崇所考虑的是,既然重建昌南书院是书虫暗中给自己“布置”的任务,那么自己帮它完成这个任务的过程中,索要一点点报酬,也是应当应分、无可厚非的吧?李舒崇想要的报酬就是自由:在原著的世界里,让他自由自在的生活,随心所欲的发展,不用背负太多的历史使命,不要有太多的道德绑架和约束。如果这样可以的话,在现实世界里,李舒崇就能更努力的工作,也能更好的完成任务。就像某位著名港星所说的那样:“拼命的工作,尽情的享受。吃喝玩乐,是对努力工作的奖赏。”李舒崇想转变风格,也是为了更好的、更长久地为理想奋斗。

    在《萍踪》的世界里,在曲阳的那个酒家里,老板狠下心来,正逼着云蕾和张丹枫脱衣服抵酒钱,李舒崇出去把东西放好了,撤去隐身术,从酒家外面慢慢地走了进来。

    只见张丹枫按住云蕾的手,不让云蕾拔剑,在张丹枫看来,做人当然要光明磊落,愿赌服输。他刚才故意露出金银珠宝,引来盗贼的关注;然后又偷了云蕾的银子,害得她无法付账,归根到底是他的错。再说武林之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习武之人,不得恃强凌弱,所以,张丹枫按住了不懂规矩的云蕾。张丹枫缓缓脱去自己的外套,正要交给店家,一代大侠,眼看就要沦落到脱衣抵债的尴尬境地,这时,一锭十两的白银递到了店老板的面前。在关键时刻,挽救了云蕾,挽救了张丹枫。

    云蕾这才发现,走进店来的人竟然是前几天刚见过面,一起切磋交流过武艺的书院派掌门,那个聋哑小少侠。她欢呼一声,就要上前表示感谢,突然间又想起他是又聋又哑的,于是向店小二要来纸张与笔墨,先写下“多谢相助”交给了李舒崇。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江湖救急而已,何况你我相识。”李舒崇这样回复。

    张丹枫也写到:“素昧平生,多谢少侠雪中送炭!”

    李舒崇回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三人同时出了客栈。

    云蕾牵来的是金刀寨挑出来的良马,张丹枫牵来的是照夜狮子马,只是,马背上有个包袱似乎有点眼熟,原来,李舒崇把张丹枫包袱偷出来后,直接挂在了他的照夜狮子马的马背上。张丹枫找回了自己的包袱和钱财,一起找到的还有云蕾的手巾和银两,他把这些回还了云蕾,至于两个毛贼的银子,李舒崇早就放在了自己的腰间。失而复得的东西,总会特别让人珍惜一点,何况刚才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教训太过惨痛,捡回自己掉的钱财的感觉简直就像中了奖发了大财一样,让人心情愉悦。

    李舒崇发现,三个人之中,只有自己是穷吊丝,另外两人都是富二代。云蕾的黄骠马好比现代社会里的“甲壳虫”,张丹枫的照夜狮子马更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相当于现代社会的“法拉利”!李舒崇心想,是时候学一学骑马了,在古代社会不会骑马,就和现代社会里不会开车一样悲催,赶紧学骑马!虽然不用考“驾照”,可是骑马确实是个技术活,没学过就容易出“事故“,正好现在有两个会骑马的人在身边,李舒崇赶紧“蹭车”,“蹭教练”,一边赶路,一边学骑马。

    在“名师”张丹枫的指点下,李舒崇很快就掌握了基本的骑马技巧,可以单独行动了。此时他的心情就像现代很多刚学会开车的人一样,巴不得时时刻刻都坐上去尽情的奔驰,于是,李舒崇骑上了云蕾的黄骠马往前跑了,留下张丹枫,云蕾,和照夜狮子马。

    李舒崇想骑马是真的,毕竟刚刚学会骑马,多练几次就可以更好的驾驭马匹。可是,李舒崇也有心“调戏”和“撮合”一下两人,

    看看在根本不熟悉的情况下,云蕾会不会与张丹枫同乘一匹马。李舒崇一直跑到了前面很远的地方,也没有看到后面两人追来,按说照夜狮子马神骏非凡,即使驮着两个人也不比黄骠马慢,难道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天色渐晚,李舒崇看到前面有座丛林,林中有一座寺庙,于是就将马放在外面吃草,自己进庙里休息。哪知这是一座空庙,里面一个和尚都没有,附近也没有村子,李舒崇只好自力更生,挖了一些芋头,生了火,烤起了芋头。

    再说云蕾和张丹枫,一开始李舒崇骑马跑远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追上来。原因就是,云蕾根本不想和张丹枫同骑一匹马,张丹枫不知道云蕾是女扮男装的,总觉得她太扭捏了,同骑一匹马怎么了?同睡一张床也可以呀。

    云蕾想起刚才在酒家里,张丹枫对自己也颇为照顾,宁肯自己脱衣服也不让她受委屈,心里对这个白马书生也有了一丝好感。眼看天色不早了,还是赶紧去赶路要紧。最后,无奈的云蕾先上马,让张丹枫坐在她的后面,一起出发了。

    一路上,张丹枫见云蕾似乎不愿意自己靠近她的身体,索性一把抱住云蕾的腰,哈哈大笑中,白马飞奔起来,云蕾只恐越挣扎越尴尬,只好任由张丹枫抱着,不敢轻举妄动。

    耳鬓厮磨中,张丹枫感觉云蕾身上似乎传来阵阵幽香,怀里抱着的这个小兄弟似乎柔若无骨,再加上从侧面看到她的晕红的俏脸,张丹枫不禁想入非非: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难道这个小兄弟……

第七十八章 大侠也‘’龌龊‘’(上)()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寺庙里,李舒崇已经闻到了芋头的香味,可是仍然没有看到张丹枫和云蕾的身影。天色已晚,还是出去到路边迎接一下吧。

    马背上,张丹枫仍然陶醉在处子的幽香里,一点也没有发觉远处李舒崇和黄骠马的身影。月光渐亮,云蕾依稀看见路边上李舒崇似笑非笑的戏谑的神情。

    李舒崇在心里不停地念叨着张丹枫的名字,你小子今天艳福不浅吧,与美同乘数十里,一路上的旖旎风光滋味如何?哪怕你将来是鼎鼎大名的张大侠,此刻只怕也沉浸在温柔乡里,难以自拔吧?此刻,你心里最想的是恢复大周天下还是拥抱美女入梦呢?张丹枫啊张丹枫,此刻你在想什么呀。

    都说不能老念叨一个人,一念叨准灵。李舒崇看见照夜狮子马越走越近,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命魂好像分出去了一部分,一下子穿透了张丹枫的头脑,暂时进入到他的精神世界里。

    “小兄弟,真想就这样抱着你,一直走下去,最好永远也不要停下来。”

    “小兄弟,其实在酒家里第一眼看到你,我就仿佛与你有一种特别熟悉的感觉,所以才和你开个玩笑,偷了你的手巾和银两,其实我只是想和你多一些接触的机会而已。”

    “小兄弟,我总感觉你不像个男子汉,举止扭捏,动不动就脸红,你的身上又这么香,腰身也这么软,难道你真是易钗而弁,女扮男装的?”

    “小兄弟,你,你怎么停下来了?哦,原来是看到了你的黄骠马,怎么这么快就追上了,真可惜。”

    “对不起,小兄弟,我没想到你会突然下马,才不小心碰到你……那里的。实在对不起,只是,你那里真的好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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