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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极品书虫的世界-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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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此佳肴,自当浮一大白!早就羡慕古代的大侠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英雄气概,今天正巧又饥又渴,自当效仿一二,更何况在这个射雕的世界里,远离了父母的唠叨和老师的教诲,不妨放纵一次。于是李舒崇打开花雕酒坛子,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碗酒,然后再次使出“拈花指”,准备大碗喝酒,大块吃那个,油煎豆腐话说这豆腐确实好吃,简直比肉还要好吃十倍。虽说黄酒加点姜丝或枸杞温热一下会更香醇可口,但眼下只能将就一下吧。只见酒色橙黄清亮,酒香扑鼻,闻之馥郁芬芳;饮一口,酒味甘香醇厚;更重要的是酒性柔和,好喝不上头。

    平时在家里,看到老爸每天都要喝点儿小酒,不管是二锅头、竹叶青还是老白干,老爸总是喝得有滋有味,回味无穷。今天能喝到古代的名酒,机会难得呀,李舒崇果断地开怀畅饮,只可惜没有人提醒他一下,李舒崇同学,花雕虽好,可不要贪杯哟!

    吃着各种美味的下酒小菜,品着正宗的花雕老酒,几大碗酒下了肚以后,李舒崇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他忽然想起有关黄酒的传说:古代南方的大户人家有个习俗,生了孩子都要酿上几大坛子黄酒埋起来。如果生的是男孩,这酒就叫状元红,盼儿子能高中状元(其实绝大多数的酒都是儿子结婚时喝掉的,不过也没有错,古代男子结婚就有新婚小登科的说法)。如果生了女孩,这酒就叫女儿红,留到女儿出嫁时再挖出来请客。那么花雕酒又有什么说法呢?花雕,嗯,这应该是谐音,花凋,就说谁家的女儿一直都没有嫁出去,这酒都埋了几十年,太好喝了,想喝的人嘴巴馋了,就像后世的流行歌曲里唱的那样:“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等得花儿也谢了!”于是把酒挖出来请客,并以此酒,祭奠那未嫁女孩即将逝去的青春,故名之曰花凋,后人以讹传讹,美其名曰花雕。看来,花雕酒是非常适合单身贵族们的一款酒精类饮品。

    胡思乱想中,酒劲发作,李舒崇竟然渐渐睡着了。好在这是在室内,没有刺骨的寒风,他居然睡了一下午。等李舒崇醒来,已是夕阳斜照。一想起自己居然醉卧厨房,他就懊悔不已,因为再不去找到杨铁心的家,就会错过太多经典的精彩镜头:一、丘处机路过牛家村,误以为郭啸天、杨铁心为朝廷鹰犬;二、兄弟联手大战长春子,杨铁心怒使回马枪;三、丘处机发威,仗剑连杀三十余个黑夜人,全部都是朝廷鹰犬和金狗;四,得知二女怀孕,英雄有后,长春子欣然赐名赠剑,期望后人不忘靖康之耻;五、郭、杨两家指腹为婚,交换宝剑以为凭证;六、包惜弱一时怜悯,滥做好人,引狼入室,招来日后国破家亡,生离死别的灭顶之灾;七、完颜洪烈灾星方退,色心又起,初见惜弱,一见倾心等等。如果错过了今夜的精彩,接下来几个月的故事情节都会很平淡了,这真是吃酒误事呀。

    面对此情此景,李舒崇不由得在心里吟诗一首:“陈年花雕不论杯,油煎豆腐把酒催。醉卧厨房君莫笑,古来穿越几人回?”

    光吟诗还不行,怎样弥补一下自己的损失呢?对了,还可以去密室寻宝!想到这里,李舒崇急忙找到那个放碗筷的橱柜,打开厨门,把那七八个青花瓷碗(要是拿回家去全都是宝贝呀)轻轻的挪到一边,露出了最底下的那个铁碗(相比之下铁饭碗并不值钱,可现实中为什么会有很多人趋之若鹜呢?),模仿着黄蓉的操作,向右旋转时,便觉有些松动,当下手中加劲,碗随手转,虽然耳朵不管用,听不见书上说的什火镰么“喀喇喇”一声响,眼睛却看见橱壁向两旁分开,露出黑黝黝的一个门洞。

    李舒崇找来一根松枝和火石、火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点燃松枝,借着松枝的火光,一边往里走一边仔细看。只见这个传说中神奇的密室又脏又小,东边的墙角里有一个大铁箱子,铁箱的盖子虽然盖上了,但是并没有上锁。密室里也没有看见曲灵风和那个大内高手的尸体,估计曲灵风目前还在皇宫盗宝,暂时还没有死于密室之中。

    打开铁箱的盖子,火光下耀眼生花,箱中果然全是珠玉珍玩!除了书中所描述的犀牛盒子玉带环,玛瑙杯子翡翠盘等等宝物之外,居然还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金锭、银锭、金牌,金叶子。黄金白银可是南宋时期的硬通货啊!最为关键的是,现在曲灵风不在家,这些金银财宝任由李舒崇拿,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李舒崇张大嘴巴,在心里哈哈大笑,发财了,发财了,这辈子再也不缺钱了!

    正当李舒崇狂喜不已的时候,在他意识深处,一个虚弱的声音传来:“主人,主人?”

    李舒崇急忙四处寻找,可是什么人都没有看到。“是谁在说话?是在和我说话吗?”他满怀疑问的想道。

    “是的,主人。”这个声音又出现在李舒崇的意识里。

    “你是谁?”

    “我就是那枚小小的书虫啊,主人。”

    “是你?!你这个坑死主人不偿命的书虫,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融合了我的命魂,缩减了我的阳寿,还莫名其妙地把我弄到了这个悲催的世界里,你这个骗子,不,你这个强盗,你,你给我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

    “算了,打死你我就活不成了。暂且先放你一马,让你将功折罪吧。回答我,你在哪里?为什么能听到你说话呢?”

    “主人,我的躯壳已经化成了一个印记,就在你右手的食指上。我的精魂已经融合在你的命魂里面了,就在你的意识深处。我们是心意相通的,因此可以用意识进行交流,就像两个人面对面交谈一样。”

    “能交流就好,那什么,你赶紧地,把我弄回现实的世界吧,我一分钟都不想再待了。”

    “主人别急,听我慢慢解释,回家的事好说。只是我虽然苏醒了,可是我的神魂还极为虚弱,过一会儿就会再次陷入沉睡之中,以后要等你提升境界才能醒来了。我们赶紧拣最重要的事情先说,尽量把想问的问题都问清楚吧。”

    “好吧,我先问你,这是什么地方?我是怎样进来的?”

    “您先前已经猜对了,这里就是书虫的世界呀。我是一枚来自古代的极品书虫,我可以真正的钻到每一本书籍所描述的世界里。我啃食书本后,就可以钻进书中世界,还可以把主人的命魂也带进来,变成书本里的一个人物,出现在这本书的世界里面。”

    此时,李舒崇忽然想起已故的奶奶曾经说过的话。李舒崇从小就痴迷于书本,每当奶奶看到李舒崇沉浸在书本里面不能自拔的时候,亲爱的奶奶总是善意地劝他,别作书呆子,小心钻进书本里面就出不来了。万万没想到,她老人家居然一语成谶,只是如今物是人非,徒留感伤。唉,逝者已矣,李舒崇拭了拭眼角,继续在意识里问道:

    “为什么我在这里又聋又哑?”

    “这个问题嘛……我也不大清楚(不清楚才怪,我就是要你吃点苦头),估计是我级别太低了,我能带主人的命魂进书中世界就不错了。我只知道,最弱的凡虫时期,主人只能扮演又聋又哑、无关紧要的路人。主人如果不想做又聋又哑的路人甲,还是努力修炼尽快升级吧”

第五章 来去无牵挂() 
李舒崇继续问道:“我要怎样修炼?什么时候才可以升级?”

    “在书虫的世界里,修炼的过程就是尽量吸收书卷里面的精华,所以要找到并见证书本中的那些精彩场景,那里的书卷气是最浓郁的。只要吸收的书卷气足够多,就会不断升级的。”

    “就这么简单?”

    “真的很简单吗?书虫的世界里常常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危险,尤其是剧情最激烈,矛盾最集中的高潮部分,书卷气最足,危险也最多。无论主人您要扮演的是什么角色,请一定要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

    “我知道了,这是必须的。还有,我要熬多久才能晋级?我好想听听这个世界的声音。而且,我也不想当什么该死的路人甲,我要当大侠!”

    “想要听声音,这还比较容易的,只要让我吸收足够多的书卷气,估计一年之后,主人就能听见声音了。主人您还想要当大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咱们至少要N年以后再讨论吧。主人这么讨厌路人甲,要不,下次演路人乙怎么样?”

    “滚一边儿去!别拦着我,你让我死了算了。整整一年都要演又聋又哑的路人甲,太憋屈了!我肯定不会憋死,但我会憋疯的。”

    “主人,我说的是书中世界的时间。”

    “有区别吗?”

    “区别很大呀,在现阶段,书中世界和外面世界的时间比为十比一,因此,现实世界中要花的时间会少很多。”

    “十比一?好像也要好多天吧?我的命魂待在书虫的世界里一年不回去,恐怕外界里我的身体会变尸体,尸体都会臭掉了。”

    “主人,您想多了。不管什么实力水平的命魂,每次进入书中世界,外面世界的时间都不能超过12个小时,时间一到命魂就会被自动弹出去的。”

    “每天十二个小时?我岂不是要把时间都花在书虫世界里,有没有搞错?我还要去学校上课的!”

    “主人,其实白天根本就进不了书中世界的。您难道忘记了,书虫都是很怕光的,只有在黑暗的夜间,书虫才会出来钻书本。你只要花晚上的时间就行了。”

    “那我就没法睡觉了。”

    “主人别担心,命魂在书中世界修炼时,外面世界里您的躯体就是在沉睡,而且睡眠质量那是相当的高哇,打雷都听不见,蛋崩菊裂也不会醒的。”

    “还说不用担心?这样睡得跟死猪一样,万一着火了怎么办?我不想变成烤乳猪啊。”

    “不会的,主人如果遇到生命危险,命魂会提前感应,并及时启动应急模式的。”

    “这还差不多。对了,穿越的时候我能带多少东西进出?我想打劫曲灵风,回去变富翁。”

    书虫没有直接回答:“主人呐,有一出戏里是这样唱的:漫搵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其实,此刻书虫心里想的是:“要是让你带东西穿越,我的魂力就要被消耗掉很多,还怎样快速晋级呢?”

    “你说什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我靠,难道我的刚才的金银珠宝全都白拣了吗?真是一场欢喜一场空啊。还有,我身上穿的古装,是书虫的世界自动配套的吗?”

    “没错,主人,我就要沉睡了,你还可以问我最后一个问题。”

    “好吧,最后我帮朋友们问一个问题吧,普通书虫也可以钻到书籍里面的世界吗?”,,

    “当然可以,只是没有融合命魂的普通书虫是活不了多久的。”

    “请问书虫啃书的时候,不光能填饱肚子,而且还很快乐,对吧?尤其是啃到一本好书的时候。”

    “主人,子非虫,安知虫之乐?”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虫之乐?对了,书中世界其实也还不错,你还能找到别的书虫吗?要融合命魂吗?我学校里有几个同学也非常喜欢看书。”

    “主人,其实像我这样天赋异禀又能修炼的极品书虫,就算在万亿只书虫中也很难找到第二个,不过,如果他们不怕折寿的话,也可以试一试运气。主人呐,你总是问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其实我还有一种保命的神通……我先睡了……”

    “还有保命的神通?喂,喂,醒一醒,还没有答完呢。”

    不负责任的书虫又把悲催的李舒崇给扔下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松枝早已燃尽了。李舒崇摸索着走出密室,又点燃了一个松枝,找来一小块布,重新进到密室中。

    李舒崇用布片将十几锭金银裹好,做成包袱系在腰间,以此作为近期的盘缠。至于剩下的字画和珍玩?算了,还是让曲灵风留给黄药师吧,在这个书中世界里,兵荒马乱的年代,这些玩意儿根本就不值钱;带回现实中?来去都赤条条的,暂时还是别痴心妄想了吧。

    李舒崇关上铁箱的盖子,退出了密室。再次找到那个碗橱和铁饭碗,向左旋转,只见橱柜后面的墙壁重新合拢了,不露一丝破绽。

    李舒崇看了看铁饭碗,心中乱想:“这个铁饭碗本身虽不值钱,可是背后却有无穷的潜力呀。”

    离开厨房,东翻西找了一番后,李舒崇居然发现了一面铜镜,他如获至宝,有了它,就可以开始修炼保命的功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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