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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红崖顶-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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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辜卓子抖开折扇慢慢扇着:“不正是那一位顾少爷,想来过不多久,他就会打着‘讨贼’的旗号杀奔晋原而来了。若在下猜测不错,小皇帝还会指派亲信太监朱善保出任监军。别看朱公公肥头大耳一脸憨厚相,当年小皇帝能以‘坠马’之变除掉太子大哥,可全赖这朱公公从中出谋划策。”

    “唉,”孙如商紧跟着叹了口气,他身为长史,辅佐晋王治理晋原多年,自是心系民生,“不论是顾名珍还是朱善保,如我晋地君臣上下一心便都不足为惧。怕只怕一旦开战,晋原地界上难免会田地荒废、人丁凋敝,想到此等惨况,未免教人寝食难安呐。”

    若想避免战祸,并非毫无办法,只消将“逆贼”沈思五花大绑交出去,一切难题便都迎刃而解了。但看到晋王为寻沈思一路从汝宁直追到京城,连自身安危都抛在脑后了,这话他又怎能说得出口?

    辜卓子一过耳便知孙如商是话外有音的,但以他圆滑的处世之道,当然不会令主子为难,故而赶紧岔开话头大肆吹捧道:“长痛不如短痛,既然小皇帝要打,就索性给他来个迎头猛击,挫掉他的锐气,教他往后再不敢打晋原的主意。王爷驻守晋原多年,从来深受百姓爱戴,乃民心所向也,有王爷坐镇,我晋原即便经历战乱也可很快恢复如常。”

    晋王低着头,用杯盖一下一下轻掸着杯中浮茶,对两人所说的话皆是不置可否。

    辜卓子察颜观色,捋着八字唇须又再说道:“只是不知……这一战当派哪位将领出战为好呢?”

    他心中虽有人选,却不愿直说,想引着孙如商说出来,再探探晋王意思。

    孙如商是个老实人,有话便说:“依微臣看来,沈念卿沈公子倒是绝佳人选。汾水一战他有勇有谋、用兵如神,已令人刮目相看,此番若肯出战,定能克敌制胜凯旋而归。”

    “不可,不可。”晋王闻言毫不犹豫地摆摆手,连说了两个不可,“念卿他重伤未愈,又刚刚痛失至亲,身心俱疲,实在不宜奔波操劳。”

    辜卓子见状已有了打算:“说到迎战,在下倒有一计,也不知当讲不当讲……”

    又来了!晋王在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面上却是笑容可掬:“阿渊但说无妨。”

    辜卓子扣起折扇,瞄了眼隐身角落的屠莫儿,不紧不慢说道:“水可穿石,绳可断木,敌人越是来势汹汹,我们越是要避其锋芒,以柔克刚。只不过在下这一计,怕是要对王爷有所不敬了……”

    …

    临近子时,夜阑人静,辜、孙二人早已告辞离去了。晋王因多饮了几杯参茶,此刻仍是精神奕奕、睡意全无。

    由书房出来,左右睡不着,他干脆沿着湖岸长廊信步走去。侍从们知道主子有心事,不敢打扰,除两人手提灯笼头里照路外,其余人等都远远跟在后面,脚步既轻且缓。

    以晋原之力对抗整个朝廷,晋王心里终究是有些忐忑的。多年来战马归槽、金刀入鞘,他几乎已经忘记临阵厮杀是何种滋味了。随着年岁渐长,就连少时那股子放手一搏的血性也渐渐被消磨光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事已至此,也只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或许人生在世,总要在某个时刻为了某个人疯狂一次吧,如今他为了他的沈小五,不管最后是成是败,总算值得了。

    走着走着,脚下鹅卵石铺就的小路忽而变作了青砖石阶,晋王抬头一看,不觉苦笑,原来不经意之下又来到了沈思居住的小小院落。吩咐侍从们全都候在门外,他自己轻手轻脚走进了院内。四周黑漆漆的,只沈思房中还亮着微弱的烛火。

    从一侧厢房里传来了牛黄断断续续的呼噜声,伴随着模糊不清的呓语,睡得好不香甜。晋王摇头感叹,都说傻人有傻福,果然不假。

    沈思的房门虚掩着,晋王在门外轻唤了两声:“念卿?念卿?”

    等待许久不见回应,他干脆自行推门走了进去,只见沈思头枕手臂伏在桌面上,想是看着看着书睡着了。晋王走近两步,像欣赏奇珍异宝那般仔细观看着沈思的睡颜,慢慢现出由衷笑意。

    沈思一头乌发散着,半边脸压得有些变形,鼻尖处渗着细细密密的汗珠,身上只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里衣,领口敞着,底下袒露出一小片黝黑紧实的胸膛。他还不到二十岁,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朝气,连皮肤也是光滑透亮的,让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摸摸……

    晋王只觉小腹灼热,腿间发涨,生怕自己经受不了诱惑,赶紧调转目光,望向了凌乱的桌面。那里摊着一整幅晋原地图,上头还用朱砂笔标注出了大小不一的圆圈、方块、三角、箭头,错综复杂。

    晋王脱去外衫,小心翼翼披在沈思肩头,又将他胳膊稍稍挪开两寸,俯身细细查看起了那张地图。原来沈思不眠不休,是在灯下研究这晋原地界有哪些兵家必争之地,有哪些险要可以精兵据守,又有哪些路线最易被敌人选为进攻之用……看来对即将发生的战事,他早已知晓。

    一时之间晋王心头像打翻了酱料碟,酸酸甜甜、甜甜酸酸。欣喜的是,沈思到底还在牵挂着他与整个晋原的安危,难过的是,沈思明明胸怀大局,却再没像上一次对抗哈里巴那样主动请缨。

    世事如潮,潮水会打磨掉石块的棱角,重重变故同样会改变一个人的本性。晋王很怕那个简单、明亮的沈小五会在不知不觉间就被俗世凡尘所掩埋了。

    烛火明明灭灭,终于燃尽,化作一股青烟飘摇四散了。恍惚间,门口突然有道红影闪过,把晋王吓了一跳。借着月光定睛看去,原是那只名叫“琉璃”的小狐狸。小狐狸跑到晋王跟前抽着鼻子嗅了嗅,似在验明身份,确认毫无危险之后,它便抬起前爪朝着晋王的软底皂靴挠了去,力道不小,痒兮兮的,几下便将绣在上头的金丝盘龙给抓成了呲毛蜈蚣。晋王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想伸手过去揉揉小狐狸的脑袋以示亲近,却被它灵活一跳躲过了。

    晋王生怕因此吵醒沈思,便丢下小狐狸退出了屋外,谁知那狐狸也三两步跟了上来,一边瞪起黑豆眼眨也不眨盯牢晋王,一边卷起爪子唰唰唰挠得欢畅。晋王哭笑不得地任它挠了半天,试探着伸手过去,还没等碰到蓬松的绒毛,它便又“跐溜”逃走了。如此几次三番,直到晋王出了院子走上石桥,小狐狸还在不远不近尾随着。可晋王一回头,它又赶紧藏到树后面去了,只有火红的大尾巴被遗忘在外头,甩啊甩啊的,清楚暴露了它的行踪。

    晋王忍不住摇头苦笑:“唉,真真是宠肖主人形!”

    …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沈思就醒了。扭了几下僵硬的肩膀,意外发现地图上一小片线迹被晕开了,怕是自己睡得太熟,不当心印了口水上去,他连忙抬袖子去蹭,可惜已经干透了。

    周围笼罩着淡淡的香气,沉稳厚重,似是晋王立于身旁。沈思傻呆呆扫视一圈,老半天才发现自己肩头不知何时多了件衣服,松黄色的上等丝绸,绣着吉祥团花,正是晋王昨日穿的那件。

    沈思登时懊恼不已,一则,怪自己睡得太死,有人进来竟然全未发觉,这对习武之人来说实属不该。再则,万一给晋王看去了自己呼呼大睡流口水的蠢样,可真是丢脸到极点了。至于为什么不怕别人瞧见,偏偏只怕晋王一个人瞧见,他自己也说不清原因……

    正自胡思乱想着,金葫芦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盆清水并数样梳洗用具。见沈思醒了,他反常地跑上前来,竟想要伺候沈思洗漱。可惜他粗手笨脚,也没做惯这等杂活,不但将洗脸用的茉莉皂滑到地上踩了个稀烂,还把擦脸用的绸巾掉落在水盆里,碰翻了铜盆子,水泼了一地,连沈思的鞋袜都浸湿了。

    沈思实在无奈,只好将他拉向一旁:“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金葫芦,招了吧,你到底有何用意?”

    金葫芦扭捏半天,小小声说道:“公子,我、我昨夜想了很久,男子汉大丈夫不可妄自菲薄,我姓金名福禄字多寿,这等响亮名号是为闯一番事业而起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何况区区一将军尔……”

    沈思憋不住“噗嗤”乐出了声:“那是你想出来的吗?那是昨天我跟你说的!”

    “我想建功立业,我想有所作为,我……”金葫芦干脆“咚”一声跪在了地上,“请公子栽培我,我想上阵杀敌!”

    沈思并没急于将他扶起来,反抱着双臂一脸玩味地逗他道:“金葫芦啊金葫芦,你是想建功立业有所作为,还是想尝尝价值千金的天鹅肉是什么滋味?”

    “我、我、我并不是那样!”金葫芦嘴里说着并不是那样,可一张脸涨得通红,分明是在说:对,我就是那样!

    沈思拿脚尖勾了勾他腿侧:“起来吧,可怜巴巴的像什么样子!”见金葫芦依旧跪在地上不肯动弹,沈思只好拎着肩膀将他提了起来,“你跟在我身边,确长了些本事不假,只是战场不比校场,刀枪无眼,生死有命,你可都想好了吗?”

    金葫芦愣怔半晌,回过味来,猛力点头不止:“想好了!想好了!”

    沈思看看天色,故意拖着长音说道:“唉,时辰也不早了,想是卯时将近了吧……”

    “糟糕,今日可是要去办差事的。”金葫芦闻言一把甩掉手里的湿绸巾,转身就往外跑,跑出几步又抻长脖子朝后喊道:“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他将手探进胸口,取了个小布包出来,展开布包,里面平整放置着沈思写给他的那张纸——金福禄,金多寿,他举起来朝向太阳一遍一遍看着,心里喜不自胜。

    …

    金葫芦前脚刚走,绯红郡主后脚就来了,还大模大样站在门口端起架子等人见礼。可惜沈思只顾打扫着金葫芦留下的一地水渍、皂痕,完全无瑕顾她。她只好讪讪干咳两声,示意自己大人不计小人过,这一遭暂且饶了沈思。

    那群打扮花花绿绿的小丫头在院子里笑闹起来,将兵器架子推搡得哗啦作响,吵到了沈思。见沈思皱起眉头,郡主赶紧朝外挥手:“去去去,都出去都出去!”

    将小丫头们悉数赶出了院子,郡主转头“咯咯”一笑:“你在打扫?不如……本郡主来帮你吧?”

    有了前车之鉴,沈思自然不肯劳她大驾,当即飞快摆手:“有话便说,我可不喜婆婆妈妈。”

    郡主小碎步挪到沈思近前,扯着她袖口来回摇晃道:“你教我武艺和兵法吧,教我做个女将军!不是只会护送娘亲去寺庙进香祈福那种,是要穿铁甲、执长枪上阵杀敌那种。”

    沈思随口敷衍着:“女儿家做什么将军,老老实实学几手针织女红才是正经。”

    绯红郡主小嘴一撇:“花木兰、梁红玉也都是女儿家,还不做了威风凛凛的巾帼大英雄!”

    沈思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乃堂堂郡主,怎能和她们相比。”

    郡主“啧啧”摇头,脸上一副“你不懂”的高深表情:“若我有本事上阵杀敌,就不必许给那些脑满肠肥的王孙公子为妻了。你可知梁王之女嫁给了太傅大人的嫡子,丈夫每日饮酒作乐,流连勾烟花之地,她只能以泪洗面。齐王之女呢,就嫁给了吏部尚书的独子,那小子生性体弱,成亲没半年便生了场急病一命呜呼了,留下她照样只能以泪洗面。更惨的是豫王之女,远嫁给了西藏土司,虽然不用以泪洗面,也只能酿酿青稞酒,放放牦牛,换成是我,闷都要闷死了。”

    沈思眨眨眼,好奇地问:“那你想嫁什么样的相公?”

    对于这个过于直白的问题,绯红郡主并不像旁的女孩那般羞涩害臊,反而大大方方答道:“我只想找到个单纯些的,逗趣些的。最重要他是真心实意喜欢我,而不是贪图我的郡主之位和我父王的权势。”

    沈思将金葫芦往郡主的期许里套了套,倒也有些合适。他一边整理着桌面一边漫不经心问道:“王府里多得是能人异士,都比我饱读诗书阅历丰富,为何不去找他们教你?”

    郡主鼻梁恨不得皱出个褶子来:“对于我的要求,他们一定表面应承说‘是是是,好好好’,然后扭头就去禀报给父王听了,我岂不又要坐在书房里抄写《女诫》!”

    沈思扁扁嘴角:“那我也帮不了你,我如今客居王府,吃穿用度都要仰仗你父王,可不能得罪他。”

    郡主满不在乎地一笑:“切,你和别人不一样,他们都怕父王,你不怕。不光不怕,父王还要反过来听你的话。我可看得明白,如今在父王跟前,你说什么便是什么,所以我才特特找你来了。哼,这下我总算也有办法治治父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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