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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御念人皇-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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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了希望,我们的小少爷心情大好。接着看下去。一口气看完了纸上的全部内容。

    辉迪艾格斯是如何更改自己的念魂的。其方法,来自于一个人。

    一个辉迪艾格斯的亲祖宗,在那个年代已经逝去,距离现在更是近万年之久,可即便如此,在小杨休心里,提到他也依旧升起满心崇敬和敬仰。

    这个人,就是艾格斯家族的创始者

    艾维艾格斯!

    一个史载辅佐了虚祖登基,完成统一大陆霸业的大陆强者!

    不过让的杨休失望的是,具体方法,这纸张里并没有记载,只是记载了辉迪艾格斯改变念魂的时间段。是在九岁的时候改变的念魂。

    九岁。

    显然,为了有足够把握,小杨休已经预感到父亲的打算了。只有绝对的和历史保持统一成功的几率才更大。

    而艾格斯家族从古至今,这方法只有辉迪艾格斯一人用过,显然,其中的危险性和艰难程度,怕都是极高的。

    他是没办法。雷德也没办法。

    因为没办法,所以必须冒险。

    “九岁吗?”

    五岁的小杨休握紧了小拳头,还有四年,虽然时间还很长,而且还说不准,可是,总算是有一点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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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遇到小偷了() 
第七章遇到小偷了

    有了希望,我们的杨休少爷顿时开心了起来。

    “四年,这四年我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就算是没有觉醒念魂,这个世界也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的。”

    小杨休年纪虽可是他的见识可不几乎整个伯爵府的书籍都被他看过,见识之高,思考问题之深邃,等等都不是马尔夫可比的。

    其实除了他的年纪外,其他方面,杨休真的比起一些大人来还要更加聪慧。

    “是的,少爷,世间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马尔夫赶紧笑道。

    吃喝玩乐。繁华帝都,美好的事情太多了。他还没有带他的少爷好好享受呢。

    “对。”

    小杨休开心笑着。

    “马尔夫,我在伯爵府里呆了五年了,都没有看过帝都城呢。”杨休眨眨眼,金色的眸子里泛着光:“古尔泽的帝都城,据说是帝国最富饶的城市了。”

    “是啊,帝都城。。嗯?”

    马尔夫一愣。

    帝都城?他可不敢带着少爷去外面。

    “少爷,您年纪还小。等。。”

    “马尔夫,我可一直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小杨休抬起小脸,金色的眸子带着真切看着马尔夫。

    “哦。。”

    马尔夫心中叹了一口气。

    一个是他敬爱的少爷,一个是他当值的家族。他该听谁的?这真是一个两难的抉择。

    当天下午,忠诚的马尔夫就背着一个小箱子出了伯爵府。打着的旗号是要出去帮小少爷购置喜爱的玩具。

    事实上,

    刚刚转过拐角,马尔夫背后的箱子里就钻出了一个小小的身影,正是我们的杨休小少爷。

    “这就是帝都城?”

    杨休第一次接触帝都城。虽然满是好奇和兴奋,可是极好的素养还是令他保持着镇定,马尔夫陪在他身边就像是一个做贼心虚的小偷一样,左看右看,生怕看到伯爵府的熟人,也生怕出现什么对杨休少爷不利的事情。

    他的这动作让得杨休发笑。

    “马尔夫,我们是出来逛街的。不是来做贼的,繁华的帝都城,的确热闹。”

    热闹,比起伯爵府来要热闹多了,杨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人。不过他可不象普通的五岁小孩子那样胡闹乱走。一些东西他都知道,根本不好奇,只是这环境变换让他感觉新奇。

    “少爷,这外面人这么多,还是小心些好。这里还是富人区,要是在贫民区南城那边人更多。呃。。。”

    马尔夫说着,突然闭上嘴巴。

    可已经迟了。

    杨休少爷的眼睛亮起。

    “南城?据说贫民区有最好的杂耍摊,有最好的念气器械馆,还有最好的勾栏楼子。。”

    “谁说的,妓院当然是我们北城的好。”

    马尔夫不服。

    “是吗?”小杨休笑着点头。

    “呃”

    马尔夫一脸尴尬搔头,小杨休却知道,做为一个曾经的战场士兵,帝国的骑士,稍微风流些,是一种值得炫耀的美德。

    这是传统。

    “走吧,我们去贫民区看看。”

    这次,我们的少爷发话了。而这般发话,让马尔夫自然而然的低头。

    “是。”

    小杨休走在前面,马尔夫落后半只脚,可小心翼翼护着少爷,生怕出现一点意外。

    天知道,真要是少爷磕磕碰碰到一点,那他的职业生涯和后半生的生活,就可以想象到了。那将是一片黑暗永无天日!

    不管是哪里,不管是什么时代,贫富都是一种必然会出现的极端民生状态。而就算是富饶繁华的加兰帝国帝都城,显然也不能避免这种民生。

    南城,用贵族圈子里的三个形容词来形容,就是脏,乱,差!

    没有一个贵族愿意来南城的,就算是挑选仆人,也是家中的下属来,而必定不是贵族亲来!

    马尔夫显然对贫民区很熟悉。

    “我就出生在贫民区,那时候我的家还在艾格斯家族的旧领地,博格平原边上的罗兰城里。那里的贫民区环境更差。我住的房子,就是两块木板靠着城墙搭起来,门就是一块大石块。哈哈,还记得那时候伯爵大人出征西北,我就参军去了。”

    马尔夫一到贫民区就像是回到了自己家里,整个人轻松了很多。

    小杨休听着,父亲出征西北,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是父亲的第一次出征。那次出征是随着奥兰治陛下御驾亲征的,也是那次出征,帝国的现任陛下奥兰治陛下,一口气屠杀了西北草原蛮族近三十万骑兵!血水染红了半片草原,据说从西北留下的西里河河水在两周内,都有着血丝参杂其中!血洗西北瀚海!

    那一场屠杀,奠定了加兰帝国的帝国威名,可也真正让的蛮族从此和帝国结下了血仇!

    那是难以洗刷,也无法洗刷的滔天血仇!

    十万骑兵的英魂啊,飘荡在大草原上,怕是整日都伴随着冷冽的寒风嘶吼着无法平复!响彻在草原蛮族世世代代的心中!

    “战争。。。”杨休摇头,他其实想说,那场御驾亲征真是荒唐,当时的大草原还是较为安宁的,只要帝国给予怀柔政策,略加手段,对帝国和大草原蛮族都好,在岁月轮转下,只要处理得当,彻底让大草原归附也不是难事。

    可是好大喜功的奥兰治陛下,太焦急于给自己的政绩添加醒目的一笔了。

    于是,那一场看似战绩卓著,军功斐然的出征,给了西北这么多年的和谐,却也给了帝国一个真正的巨大隐患!

    杨休可以肯定。

    西北蛮族,他日必犯!

    “那时,蛮族才是一匹真正红着眼,带着锋锐的利爪和獠牙扑来的野狼!”

    仇恨,已经成了军魂,成了草原蛮族磨刀的青石!

    杨休眨着眼睛,这些事或许不是他该考虑的,他只是明白而已。

    而这时他身旁有一个穿着紫色小棉袄的小身影走过,杨休隐隐看到了那小身影转过头来露出的闪烁着紫色光晕的眸子。

    那是个脸上还有着灰尘的小姑娘。

    杨休的耳畔是马尔夫在吹嘘。。

    “我马尔夫当初在罗兰城,也是一名响当当的金手指,只要我出手,没有我取不到的。哎?!”

    马尔夫突然一抹自己的腰带。

    “我的钱袋呢?!”

    他的钱袋去哪儿了?当了一辈子金手指?老了却在阴沟里翻船了?!

    “是她。”小杨休突然想起了刚刚那个小姑娘,赶紧快步追了上去。

    “少爷,您别走那么快!”马尔夫紧紧跟在小杨休身后。

    杨休心中也感到好笑,没想到,他第一次出门,就遇到小偷了。还是个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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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臭水沟公主() 
第八章臭水沟公主

    生活在贫民区的爱丽丝小姐出生在乱糟糟的环境中,本来父亲是位铁匠,母亲是个为人缝补衣服的巧手妇,为什么要说本来呢?因为那是爱丽丝三岁之前的事了,事实上从四岁开始,爱丽丝的父母先后病死,小小的爱丽丝就和自己的弟弟小科勒相依为命了。

    不过多灾多难的生活并没有让年仅六岁的爱丽丝颓废而自暴自弃。相反,她继承了整个贫民区居民几乎都有的优点,努力且积极的生活着。甚至仅仅六岁的她,就有了自己的收入来源,她,是一位出色的金手指。

    金手指,是他们对自己的尊称,而遭遇过他们光顾的人,更喜欢叫他们的另一个名字,小偷。

    是的,她就是一名小偷。

    今天,爱丽丝在街道上悠闲散着步,这一天对她而言其实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这一天,是她母亲的忌日。

    爱丽丝原本的计划,今天是休假一天,不准备工作的。可是,偏偏就有一个大猎物送上门了,送上门的猎物,如果她放过,那是对她职业的的不道德。

    这个猎物,有两个人,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子。

    做为一个老练的金手指,爱丽丝一眼就看出。这两人一定不是父子,甚至不是长辈关系,从那个大人落后那个小孩半步且小心翼翼注意着周围的人群的模样来看,显然是一个护卫。

    出门有护卫保护的孩子。而且穿着也很整洁。为了出门,小杨休特意换的衣服。哈,一定是位贵族,就算不是,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一般这种有钱人家的小孩出行,那护卫肯定会带很多钱的。

    事实上,爱丽丝毒辣的眼光已经看到了前面那个和小孩子正谈话的护卫腰间的钱袋子!

    哦,这么好的猎物如果放过。母亲都不会原谅我的。

    穿着紫色小棉袄的爱丽丝迈开了步子,朝着她的猎物走去。

    她的猎物,自然就是我们的杨休少爷和随从马尔夫了。

    马尔夫还吹嘘着他在贫民区打滚的光荣历史,这的确是杨休没有经历过的。

    可对于走近了的爱丽丝,小小红红的唇角却不由挂起了一抹蔑笑。

    金手指?

    那对不起了老前辈,你的钱币我爱丽丝小姐就笑纳了。

    爱丽丝靠近了马尔夫,小小的她个头刚到马尔夫腰际。就在走近的刹那,爱丽丝的眼眸从褐色变成了紫色。

    紫色的眼瞳里,紫色光晕跳动!就这一瞬间,显然爱丽丝已经动用了念力!

    咻。

    念气帮助下,小爱丽丝白皙的小手瞬间伸出,这么近的距离,轻易就穿过了马尔夫的腰际钱袋子下面,她灵巧的两根手指一根扣下钱袋扣子,一根顶住马尔夫的腰际。让他没有摩擦感觉。

    就这么刹那间。下一刻,钱袋子已经落到了小爱丽丝的手中,而后爱丽丝继续朝着前面走去,中间她的脚步甚至都没有停顿。

    成功了。这么重的钱袋。得有多少钱?

    小爱丽丝满心激动。

    搞这么一票,可胜过她平日里大半年的努力呢。

    且金手指这碗饭,风险可不有时候她半个月都不会有收入。

    或许是因为太激动了,小爱丽丝为了庆祝自己的胜利,还想要小小的炫耀一下,于是她在走过旁边小孩子面前的时候,转头看了过去。

    这个小子还挺漂亮的,个子比我高,年龄比我大吧。命好的贵族小少爷,他的眼睛,真好看,是金色的

    小爱丽丝还想着。可是接着小爱丽丝就意识到,她似乎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她在一瞬间注意到了面前这个小子的眼神。看向她的眼神里,分明就写着

    一个小偷?

    就是这种感觉,小爱丽丝感觉得到,在这个小子的金色眸子注视下,她感觉自己所有的秘密都被看透了!而这种感觉,小爱丽丝是无比相信的。

    跑

    爱丽丝不敢再得意了,紧紧揣着钱袋子朝着人群密集处跑去。

    这时候的马尔夫也反应了过来。

    于是,我们的小少爷第一时间就认定了那个小姑娘,那个小偷,偷的是他的钱!

    出门就遇到小偷,小杨休更多的是感到惊奇。

    马尔夫,你还说你以前也是一个金手指。

    杨休还对着身后追着他的马尔夫笑。

    在人群中,他们根本跑不快,前面的小姑娘倒是如鱼得水,一转眼就消失在了他们的眼帘里。

    那小姑娘一定是老手了,狡猾的小狐狸!

    马尔夫丢了脸,一脸气愤。

    不过贫民区出来的他明显不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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