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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系统之长姐难为-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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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这般迅猛?

    紫薇星的人难道都是这么可怕!

    眼前的匕首又闪过来,索普心中大叫不好,急忙一个挺身,身子顿时一个凌空后翻。他虽然一身肥肉,速度却不慢,僧袍飞舞,姿态竟然妙曼得很。

    卫小歌却不讲究什么姿态,纵云梯使出,贴着地面脚步错动,从索普的身体下方矮身滑过。

    最短的线是直线,所以她却是后发先至。

    此时索普恰好落下,她手中匕首寒光闪闪,毫不犹豫直接没入对方的后心。

    “啊!”

    索普一声惨叫,痛得无法言喻,浑身抽搐。

    紧接着,一只堪堪只有他一半粗细的胳膊,忽然绕到他的脖子,刀锋划过,喉头一凉。

    温热的血顿时如井喷。

    怕他没死透,卫小歌立刻补刀,匕首绕着对方的脖子转了一圈,将整个头都切了下来。

    她忽然想起万人屠,难道是因为这年头邪法流行,所有砍掉人头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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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树倒猢狲散() 
长长舒了一口气,卫小歌收回手臂,由着此人的胖大的身子“嘭”地倒在地上。

    脑袋都掉地上了,应该死得不能再死了吧!

    叫你耍姿态,飞得那么好看,还后空翻呢,你当是玩体操。傻了吧,不懂物理会吃亏的。

    她想到了穆乘风,剑如游龙,身体轻盈之极。然而即使在空中,也会借力直线纵飞,并没有玩那些漂亮的花样。

    见过高手打斗,不是没有好处的。

    眼下虽然做不到在天上直线飞,那么就贴着地面纵横吧。

    速度才是王道,直线永远比曲线来得快。

    除了主动被丁土拉进那个没门没窗的小房间,每次昏迷,都会进入丁土的地盘,而返回之后必定是清醒的。

    这点卫小歌已经深有体验。

    这次的体验更深。

    简直是无敌金大腿。

    晕过去马上就醒来,谁会料想得到,一回来就趁着对方措不及防,干掉了对方的boss。

    索普那没头的尸体,鲜血喷得非常夸张,很快将整片黄土地面都浸透了。

    众僧瑟瑟发抖,呆若木鸡,有几人手里的刀都握不住,咣当掉在地上。

    死了,怎么可能?

    他是无月国师的记名弟子,怎么能这么轻易的死了。

    一阵寂静之后,忽然有人大叫,“快跑了,索普大师死了。”

    仿佛如炸了锅似的,众人全部反应过来,朝着四面八方逃窜。索普死了,佛光寺都要完蛋,他们这些保护不力的喽罗,绝对死定了。

    赶紧找个地方蓄发还俗,还能保住小命。

    卫小歌大喝一声,“都给我站住,谁动谁死。”

    如同天降圣旨一般,所有正在拔足狂奔的僧人,齐齐停住脚步。

    “啊!”

    一声尖利的惨叫传来,她扭头望过去,却见长贵骑在驴子上,双手握着长剑,剑从背后直接刺穿了一名没来得及收脚的少年和尚。

    脸上还带着得色,仿佛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卫小歌愣住。

    不知道该赞许还是该狠狠过去揍他一顿。

    收回注视着长贵的目光,卫小歌冷冷对一群僧人说道:“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哪里有那么容易的事,你们全当我是吃素长大的吗?”

    顿了顿她继续喝道:“将身上的财物,兵刃,功法,全部留下,自断右手经脉,然后有多远滚多远。如果再有人前来拦截,休怪我直接杀上佛光寺,鸡犬不留。”

    她一个人要堵截这么多人肯定不行,但是放他们轻轻松松的走了,回头说不定又去找个高手卷头重来。

    索性弄残了这些人,给他们一条活路,却是要吓破他们的胆。

    众人冷汗淋漓。

    断人的右手经脉,这意思很明显,就是废了人的修为。可是比起立刻就死,这还算是轻的。

    然而真要举刀自残,却又无论如何砍不下去。

    众僧正犹豫着,忽然听见驴子跑来跑去的响声。

    他们扭头望过去,见之前偷袭杀人的小孩,双手握剑驭着白鼻子毛驴,朝着其中一个跃跃欲试似乎想逃的矮个僧人一剑劈下。

    被砍的僧人立刻举刀招架,不料小孩的剑十分锋利,如切豆腐似的,咔嚓一声将刀给砍成两截。

    一群人骇然,好锋利的剑!

    卫小歌早发现了长贵的动静,脸色顿时垮了半边。

    死长贵,尽捣乱。

    先前他杀第一人还算了,可以震慑一下逃走的众僧,继续杀人却会逼得这些人逃走,或者爆起拼命。

    她先前已经干掉的那些人,体力已经不够用了。这些僧人力气都大得很,不是县里的那些地痞们,如果包抄过来,速度跟不上节拍,难免会受伤甚至丧命。

    卫小歌却没办法去喝止长贵,不能给己方漏气啊!

    话说回来,长贵一个山村长大的孩子,怎么行事如此令人生畏,好生嗜杀。她这个身经百战的,看到尸体都觉得不舒坦,不到迫不得已,并不喜欢杀人。

    担心长贵吃亏,她又多看了两眼。

    只见长贵削断了人家的刀,得意洋洋哈哈笑了两声,举剑再次劈下。

    僧人也是有些手段的,虽然修炼不得其法,可是到底练过几年武,长贵只懂得横劈竖砍直刺,几个闪身就避开了。不过要想反攻,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长贵骑在驴背上,比他高出很多,手里有神兵利器大占便宜,即使想打也打不到。

    这矮个僧人被长贵追着砍,奔跑的速度又远远及不上驴子,他便立刻转身,举着手里断了半截的刀朝着驴子捅去。

    这是射人先射马。

    不过白泽十分机敏,跑得比兔子都快,脚一蹬就窜出去老远。

    长贵显然知道没什么危险,也不着急,拍拍驴屁股又催着白泽上前。白泽冲到矮个僧人的身边,长贵又是当头一剑劈下。

    僧人躲开长剑,仍旧是用老办法,再次以半截断刀杀驴。

    两人这般如拉锯一样,你来我往,谁也伤不到谁,斗得好不热闹。

    卫小歌看了一阵,跟老鹰抓小鸡似的,顿时好笑之极。

    众人也都盯着瞧,虽然场面好笑,可他们那里笑得出来。彼此面面相觑,真是虎落平原遭犬欺。仗着驴子灵活,长剑锋利,一个小毛孩竟然逼得人没办法还手。

    见那僧人伤不到长贵,卫小歌略微放心,便不再理会,随他去浑闹。

    回过头来,她再次厉声喝道:“还等什么,想活命的,赶紧将功法金银放下,挑断右手的手筋。”

    必须要趁热打铁,不然这些人进入暴走状态就麻烦了。

    众僧凄凄惶惶,心想索普也太不知死活了,仗着是无月国师的记名弟子,竟然连紫薇星的人都敢得罪。断了手筋,往后就是个残废,哪里下得了手。

    正犹豫着,忽然一声惨叫传来,大家不由得看过去。那个双手拿剑,骑在毛驴身上的小孩,已经得手,又杀了他们其中一人。

    这哪里是什么驴子,动作如此灵活,速度又快,难道是山里来的妖?逃也逃不掉,肯定会被驴子追上。

    想到这里,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将装银子的钱囊放在地上。咬牙举起手里的刀,闭着眼朝着自己的手割下去

    十几名僧人看都不看那些死去同伴的尸体,落荒而逃。

    卫小歌见四下再也无人,便大声喊道:“长贵,将钱袋都捡了。”

    长贵愉快地高声答道:“是姐姐。”

    他心情很好。

    今天杀了两个人,并且是用剑砍死的,与往常那种使出各种阴谋伎俩的感觉完全不同,仿佛跻身高手之列。

    一时间信心大增,几乎要与老天叫板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七章 赚大发了() 
见长贵的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卫小歌头痛欲裂,妈淡的,这种弟弟怎么教?

    她随即便想到另外一个弟弟。

    “长富呢?”

    长贵得意地说道:“在马车里。姐,我很厉害,可以帮你忙了。”

    卫小歌没搭理他,转身走回到马车旁,对帷幕里的千红叮嘱了一声,“千万别让长富出来,你自己也好好呆在里面。”

    本来将长富交给长贵的,让他随时准备逃跑,结果他早将弟弟丢进马车了,自己跑去逞能。杀索普纯粹是运气,没有丁土的女主系统,她肯定完蛋。

    老马拉着一车人,哪里跑得快,长富估计也跟着倒霉。

    最终能逃出生天,估计只有骑在白泽身上的长贵一人。

    卫小歌十分恼火,狠不得拿扫把狠狠揍他一顿,只是黄土路上还摆着数具尸体,却不是训人的时机。

    她扭头看了看薛绍奚,见他虽然脸色苍白,却一直坐在驭位上没动,手里还拽着缰绳。

    为什么薛绍奚不是自己的弟弟呢,这少年多靠谱啊。

    一时间她倒忘记了,薛绍奚比她年纪还大,做不了弟弟。

    “小薛,将尸首拖到路边,实在太显眼,就怕惹得官府也不得不前来干涉。随便拿些树枝盖着就成,我们没那么多时间,还是赶路要紧。”

    这条路上,原本应该有不少人赶着牛车马车来去,远远瞧见不对劲,都掉头跑了,连热闹都不敢看。

    一堆尸体摆在黄土路上,简直就是强迫官府出面缉凶。就算官府想做缩头乌龟,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都没辙。

    薛绍奚点点头,善后的事自然由他来做,卫姑娘的弟弟一看就不是个干杂活的。

    “卫姑娘,你先歇息下,我这就去拖尸首。”

    薛绍奚这颗心一直七上八下的,这会儿还口干舌燥,接不上气。

    实在是太惊险了。

    最先卫姑娘快速杀了三名僧人震住了众人,可是对方并不放行。她奔着对方的首领而去,一路披荆斩棘尚算顺利,不料对方的头领使了个邪招,卫姑娘倒地不起。

    他正打算立刻赶着马车带着孩子们逃跑,忽然峰回路转,原来卫姑娘只是假晕,故意引那个头领上当,这才斩杀了对方的头领。

    真是有勇有谋。

    薛绍奚满脸敬佩,心中更是坚定了跟着卫小歌的心。

    与薛绍奚交代了一声,卫小歌快步走回到索普的尸首旁,开始翻这人身上的东西。

    绣花荷包一枚,里面塞的不是金银,却有两颗圆滚滚的珠子。卫小歌见之大喜,瞧着有点像万人屠拿出的那颗夜明珠,只是个头没那么大。

    她没空仔细研究,将荷包塞进怀中。

    继续翻下去,僧袍下的腰带夹层里,又找到一个荷包,里面仍旧没有金银,却又一张折叠好的旧桑皮纸。

    打开来,晃了两眼,似乎是一份功法,上面写着“因果摄心术”几个大字。

    看名字,估计就是索普先前用的那个邪招。撒银砂烧黄纸,眼睛瞪一瞪,就能将人瞪晕过去,绝对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她心中惊喜,毫不犹豫,再次揣进怀里。

    普索的习惯很奇异,浑身上下,一共找出六个绣着各色图案的荷包,竟然还有鸳鸯戏水的。颜色不是桃红就是柳绿,精致得很,并非是男子常用的素色钱囊。

    里面都塞了东西,有不少金银,玉佩一枚,有拇指头大小的夜明珠两粒,竟然还有两件精美的女子首饰,简直莫名其妙。

    估计是个花和尚,卫小歌心中很是鄙夷。

    僧袍的袖子中更是暗藏玄机,有几个暗格,藏着符纸和几个小小的瓷瓶,看样子不是疗伤药就是毒药。这个却是不好判断,估计还得拿些小动物来试试。

    难怪有人喜欢杀人越货,光是从这些僧人手里得来的东西就不少了。

    尤其是索普的那柄一尺来长的厚背短刀,似乎非常锋利合手。

    一寸短一寸险,她向来喜欢用短兵刃。

    赚大发了!

    太监总管的一寸相思里都没什么好东西,然而在这个圆脑袋的没头僧人的身上,却翻出一堆玩意来。

    卫小歌十分困惑。

    她想了想,估计暴发户都喜欢将私货都藏在身上,生怕人偷了。反而真正的有钱人却崇尚低调,总管太监那么高的大高手,金银财宝肯定不少,却并不会带在身上。

    “姐,另外那些和尚身上,没发现什么好东西。这边可有什么收获?”

    听声音就知道是长贵,卫小歌抬起头来,见他一脸得色,大概还沉浸在杀人的愉悦感之中。

    她顿时感觉到很是心寒,冷冷说道:“有收获也与你无关,回头再和你算账。”

    马马虎虎收拾了一下残局,卫小歌躲到一个小土坡后面,将身上的血衣换下,用火烧了个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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