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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系统之长姐难为-第2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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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物威力如何?”没有笑太久岐郡王便问道。

    这东西应该原本就是敬献给他,金秀秀曾说起,花了八十年,不是手制,而是用双眼催动法力织布绣花。

    丝是她“自产”,无毒的丝,无毒的线,对于她而言比弄出有毒的还艰难。

    “可限制行动,绑缚之用,内窍期全然挣不脱,外窍需要几息的时间吸收此物所带来的天地元气。”卫小歌老实回答。

    不管是挣脱白纱的捆绑,还是吸收掉天地元气,对外窍会有少许影响。

    高手对敌,几息的时间能砍掉好几颗头颅了。不过谁也不是傻子,外窍高手谁没有一柄神兵利器,不等此物近身就劈了!

    此物对她完全无用,随时可破坏白纱的元气波动,大约一个呼吸都不用。

    “鸳鸯戏水图竟然花了八十年的时间”岐郡王不免又笑了两声,“赐予你吧!”

    卫小歌忙将白纱卷起塞进锦布包裹,毫不客气地收了。

    其实俗归俗气,但是绣得非常之精美,尤其是布料,又轻又薄。如果换了一名绝色的人族姑娘所绣,然后夜半私房里披在身上,与这位郡王爷共度**,其实非常绮丽吧。

    岐郡王绝对不会认为可笑。

    估计是一想到是金秀秀的手笔,倒胃口了!

    卫小歌一点都不嫌弃。

    有一个问题她想了许久,明明浑身是毒的一名女妖,为什么花了那么大精力,绣出一幅无毒的法宝?

    将蛛丝上的毒去掉,恐怕需要花了许多功夫。

    金秀秀肯定不是自用,那么应该是送人。

    不是送给貌似想收服她的慕容念之,也不是送给寿王,而是准备送给岐郡王。

    但是,金秀秀是个老妖婆,八十年前开始绣这样东西的时候,岐郡王还未出生。

    所以准备送给位高权重,将来可能是皇帝的任何男子。

    ——金秀秀希望做一名高贵,并且被人羡慕的女人。

    这是卫小歌冥思苦想之后得出的答案。

    而答案本身也很离奇,十分不合常理,至少正常人不应该这样想。金秀秀掉脑袋的那一瞬间,不知有没有后悔。因为这年头想做高贵的女子,需要很多很多东西,她一样都没有!

    集美貌与地位与一身顾三小姐,即使被威胁得和亲,也能放句有份量的话。

    ——和亲,没问题啊,岐郡王答应许出郡王妃的位置,我便来做王妃。

    金秀秀能放什么话?

    ——我虽然称不上倾国倾城,并且我浑身是毒,但是将绣品献给你,还能帮你杀其他的妖怪,真的很有利用价值。来利用我吧,作为交换,你让我进郡王府当一名妾!

    作为一名妖怪,这想法一点都没错。妖怪界的法则大抵如此,讨好了大王,大王会给予重视,然后给口得体的饭吃。

    金秀秀的想法没错,但是她错在——岐郡王永远不会当她是人!

    而这件绣品,被当作一件垃圾,被岐郡王随手扔给了自己。即使作为金秀秀敌对的一方,卫小歌此刻也不免有些唏嘘。

    在外院书房逗留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并没有要紧的“任务”需要她去做,卫小歌被岐郡王随意“打发”了。

    是岐郡王记性不好?当初此人拿糜红尘的性命胁迫,才使得她签订了一份合约,这会儿却仿佛完全忘记这回事,就好象自己是来乞食的。

    每个站在上方的人,都认为底下的人是来求着他的。

    卫小歌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崭新的铠甲和内袍,外带一双花了一百两银子买来的靴子,她忽然明白了。

    如果穿得太次,不按照世面上的规矩来,门口的人不放她进去。

    如果穿得像模像样,一副来当“属下”的架势,上头的人会觉得她在刻意讨好。

    岐郡王此刻未必没有在心里“点评”——原来都是一路货色啊,这么快找到绣品,穿着一身锃亮的铠甲来王府,肯定一心想巴结。

    游戏规则大抵如此。

    想明白这一点,卫小歌顿时觉得愉快非常。

    看来连重要的收妖任务都不用做,混完三年,即刻闪人!

    至于系统任务

    难道要花八十年去绣一幅鸳鸯戏水图不成?就算有这种寿命和这等非凡的毅力,最多能入郡王府做妾。

    而做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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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七章 收鹅() 
被轰出了外书房,卫小歌刚走到外间,便一眼瞧见曾经在寿王府畅春园打过交道的俞宏达。

    余下的事,则由这位算是近身伺候的侍卫说明。

    她隶属岐郡王的侍从官营,四品中郎将。此刻已在都察院挂了名,正式的官名叫做巡查使,平时不用去衙门,在家等任务去收妖怪。

    不去衙门当值也有俸禄可拿,并且郡王还赐下“临时”的住宅,隔着王府大概有二十多条街。

    俞宏达面露羡慕之色地解释,这一片离真正贵族们所居住的内城,仅仅只有五条街。一座两进院落,若是花银子租则需花费一般小官员一半的俸禄,而且供不应求。如今她能免费暂住,简直求都求不来。

    她的运气很好,这一带空出一座院子不容易,本来差点要住到更偏僻的地方。

    站在这座只有两进的小院,卫小歌感叹,京城居,不易居。

    好精致!

    段添财,雄霸和鲁巧住在前方一进,卫小歌与四个孩子外带锦杏,狐姬住后方。

    地方真的很小,院子里种两株大榆树,基本上将天空都遮满了,墙根四周还有不少矮矮的灌木花丛。几个孩子很不满,因为跑几步就没地方跑了,根本没地方玩。

    比起长富等三个孩子的小小失望,段添财简直绝望了,拉着锦杏使劲发牢骚。

    “我本以为京城是大地方,结果一点都不好,外头什么东西都贵,去铺子里采买,如果没穿绸衫会被人撂在一边。江陵多好,做什么都方便,一两银子的货,伙计都会问要不要送上门。”

    这一带的铺子全部都是开了不知多少年的老字号,掌柜们也不过是拿一份工钱,全部都是达官贵人家的资产。

    见的世面比较多,锦杏非常心平气和。

    “我还小那会儿在厨房当烧火丫头,人人打骂。后来因为手脚利索,被五公子看上做了武修丫鬟,日子这才好过。可是,五公子在家族中也有被人欺辱的时候。人上总是有人,世道就是这样。”

    雄霸插嘴,“拳头大就不用被欺辱了!”

    鲁巧不屑,“做事得用脑!”

    卫小歌喊道:“扯什么闲话,谁瞧见豆儿去哪里了?”

    “我在这里!围墙下有个洞,可以钻到隔壁家。”豆儿从灌木花丛中露出一个头来,春天到了,她竟然摘了朵花苞戴在头上,因为钻来钻去的缘故,头发乱蓬蓬的。

    钻花丛无所谓,但是卫小歌立刻叮嘱,“不许偷偷跑去隔壁家,不然罚你站足一个时辰。”

    左邻右舍只隔着一道墙。

    右边很安静,似乎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小文官,偶尔对月念诗,思念家乡。

    但是左边的邻居极为吵闹,住着一户武官,家中人口众多。

    本着无聊的心思,卫小歌听了几耳朵。

    这位武官本族不在京城,原本夫人一直在老家澄州,他这头有两名妾室服侍。不料最近夫人带着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外带一堆丫鬟婆子到了京城,

    本来很小的宅子挤得水泄不通。

    外加还时不时吵架拌嘴。

    除了天黑之后会安静点,一整天都仿佛在唱大戏似的。

    这天长富很困惑,“为什么邻居家总在练拳脚?”

    吵架等于练拳脚——长富是这样理解的。起源于万人屠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大半夜里吵吵闹闹,万人屠哄长富说,是在练拳脚。

    问题很难解释,卫小歌无奈说道:“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狐姬在旁边注解,“大人在房间里偷偷摸摸做的那些事,小孩子不能问。”

    狐姬的解释令长富更糊涂了,一口气又问了更多的问题,包括“小孩是从哪里来的”这类完全无法回答的千古谜题。

    因此狐姬被卫小歌拧了耳朵。

    “咦,你的耳朵往下移了不少,狐毛都没了?”许久没瞧见狐姬耳朵的卫小歌,顿时大吃一惊。

    狐姬手里拽着刚被拉下来,一向包裹着脑袋的花布,腼腆地笑了笑,“已经是人耳朵了,就是稍微尖了一点点,打磨打磨就圆了,嗯,尾巴也短了不少。”

    往后不用戴帽子,也不用花布包头,也能随便出门,狐姬心情很愉快。

    卫小歌忙警告:“这是京城,你要是暴露了,跑都没地方跑,绝对会被人烧死。”

    就自己那点风卷术,连城门都跑不到便会被逮住,狐姬点点头,“当然明白,我不会瞎勾引人的。”

    白泽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很不满地嘟囔,“我要回江陵!”

    他个头大没地方住,只能住比豆腐干后院一角的棚子里,沦为家畜了

    因为家中有会说话的驴子,也有长得和妖怪差不多的雄霸,卫小歌没敢请先生上门教导几个孩子。

    习字的事由鲁巧解决了。

    比起方老先生,鲁巧的威慑力大很多,即使他长得像个大圆球,可是他是一名速度很快,手脚非常利索的圆球。

    卫小歌终于明白这人为什么曾经说,什么都擅长。

    事实相去不远。

    会做衣裳,写得一手过得去的字,能领着孩子们捏泥人,做木匠眼下这个家最受欢迎的人是鲁巧,没有之一。

    两个月后,卫小歌接到了一项任务,由一名都察院的巡城军士来传话。

    情况是这样的,某位永熹帝身边的宦官喜欢养鹅

    总之那只鹅应该是妖怪。

    到达现场的卫小歌领会到鸡飞狗跳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只很神骏又很肥大的大鹅,洁白的羽毛肯定天天洗刷,非常漂亮。它桀骜不群地四处扑腾,卷起漫天风沙,其他鹅吓得瑟瑟发抖。

    地上还躺着两只血肉模糊的鹅,大约是被风带到天上摔死了。

    杀这只肇事的大肥鹅很容易,嗖嗖几箭,它能飞到哪里去?活捉也不是很困难,只需要两个内窍武修撒一张大网就能解决问题。

    问题是,这位宦官不想伤了白鹅的羽毛,也不想杀了它。

    于是管理京城治安的都察院,不得不受理了这件案子,由治下的收妖使来解决。

    眼下京城里恰好闲居着一位收妖使,也就是卫小歌!

    举起弹弓,她随便从碎石子地上捡了一枚小圆石头,并没有瞄准大白鹅,而是风卷术的结点。

    风卷术破了,大白鹅那肥胖的身体,直接从空中落下。

    她立刻将手里的曾经属于金秀秀的白纱绣品弹出去,两只戏水鸳鸯裹住一只完全动弹不得的鹅。

    毫发无伤!

    卫小歌愉快地拎着白鹅去交差。

    那年近七十的老宦官李茂一直在回廊里头站着瞧,此刻竟然带着些赞赏地拍了拍手,“好利索的手法!”

    “公公谬赞!”卫小歌将白纱收了,又问道:“公公打算将此鹅安置在何处,若仍旧散养,难免再次引起骚乱。”

    她可不想次次跑来“收鹅”!

    以眼神示意身边的一名清秀的少年小厮上前接下那只白鹅,李茂又笑眯眯地对卫小歌说道:“听闻姑娘是法修?”

    “算不得精通。”

    “可懂得药理?”

    难道法修都懂药理不成?不过,就算懂也只能不懂,卫小歌忙说道:“着实不懂!”

    丝毫没推辞地接下打赏的二十两银子,她拳行了礼便被另外一名小厮领着向外走,后方却听到一声嘶哑尖利的喊声。

    “我要回乡下我是一只鹅啊,我不要住在京城啊啊”

    大白鹅一路惨叫被人带走了。

    怔了怔,卫小歌却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比起来,新郎官那只大公鸡幸福多了吧,不过大白鹅也算非常好运,若不是被这名宦官养着,早就被宰了。哪里还能等不到善心的法修将他弄去乌金国的山里,过自由自在的妖怪生活。

    收鹅事件过后,小日子恢复平静。

    春天过了,夏天来了,一直到夏末秋初,卫小歌接到另外一项收妖任务。

    这次由俞宏达急匆匆捧着一份密封的案卷前来,看其郑重程度,显然不是要她去收鹅或者鸭子的。

    沿海太平州,也就是金秀秀曾经定居过的地方,出妖蛾子了。地方衙门报上来,死者全部死得很难看,只剩下一身干干的皮囊。

    全身的血不知是吸了还是被放干了。

    总之不像是人干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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