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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狸奴小宠-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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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兵器么自然是有的,就看你有没有诚意了。”陆公子才落座,阿狸分外殷勤的捧上茶来。

    “诚意肯定是有啊,可是如何才能让它知道我有诚意呢?”

    “你能寻到它,驾驭它,自然就算是你有诚意。正好我知道有一件法器,应该适合你”。

    “在哪里?”阿狸忍不住心动,“等我回去就去寻找它”。

    陆公子抬手便用扇子敲了她的脑袋,“回去?回哪里?我说的这个法器,就在灵鹫山。”

    “灵鹫山?就在离梵歌城不远的灵鹫山?可它是一座凡山啊……”仙家法器自然出在仙山福地,怎么会出在凡间?

    “灵鹫山在很久以前,是一位神仙的住处,而这件法器,也是这位神仙留下来的。”陆公子微沉默一刻方道,“况我留下太子身边只是尽力引他去魔存正,但近日我发现他魔已入心不可挽回,这条路是走不通了,不得不另做打算”。

    “其实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你,”阿狸鼓起勇气缓缓说道,“我们本来想向天界求救,却发现……”

    “却发现这处凡世被封闭了对不对?不错,确实是我封闭了这处凡世,这也是不得不为,你既然知道东华帝君是天界尊神,就该知道他在众仙心中的分量,若是帝君转世入魔的消息,泄露出去,众仙恐慌,三界不安,这些你们都想到了吗?”

    闻听此言阿狸确实无话可说,相比之下他们确实太年轻,恐慌之下,根本没有想到这些。如果眼前这个人可信,那么昆仑主就是幕后的黑手了,可是昆仑主身为上神法力高深莫测,谁又能奈他何呢?

    “前辈公子,我还有一个问题,你跟昆仑主要是打起来……谁更厉害一点?”若是他更厉害,那她肯定跟定这个师父了,如果是昆仑主更厉害,不知道能不能看在曾给他当过那么久宠物的份上,饶她一条生路……

    陆公子笑道,“你不用提前做打算,他从来就不是我的对手。”

    既然如此,你就赶紧去跟他打啊,早打完早了事不就行了,何必坐在这里吹牛呢。当然这话之敢在心里说说,可她的表情早已出卖了她。

    陆公子细细的品着茶,缓缓道,“我不用去找他,只要把他想要的东西拿到手,他自然会来找我”。

第一百零三章 又见故人() 
隆冬时节,寒风刺骨,郢都城外的官道上绝无人烟,残雪消融又结冰,在车辙处形成一层薄冰,踩上去咔咔作响。伴随着踏冰的足音,有两个人从郢都方向慢慢走来。

    是一位俊雅的书生,带着一个书童,两人安步当车并没有带什么行李,书生倒是心平气和,步子迈的不疾不徐,身后的书童却走走停停,愁眉苦脸满腹怨恨的样子。

    “前辈公子,你确定我们真的不赶时间吗?”扮成书童的阿狸不甘心的又问了一遍,从这里走着去灵鹫山,得走到什么时候去啊,姓陆的真够小气的,还不如辰王呢,好歹坐辆马车。

    “时间还早,只要我们在除夕之夜前赶到灵鹫山,就误不了事。”陆公子虽然没有让阿狸拜师,但一直是很关心她的,美其名曰曾广见识,熟悉凡间的地理环境,率领她徒步行程千里,直指灵鹫山。

    阿狸来凡间时间不短了,但从未正儿八经的赶过路,这一走下来发现果然很累,才走了半日就觉得挪不动步子了。且喜前面到了一个镇甸,镇子不大却也热闹,远远的便听到人声喧喧。

    此时方过正午,天却已经阴了下来,阴云遮住了日光,更觉寒风凛冽。阿狸眼睛很尖,瞧见前面路旁的铺子里热气腾腾,想是有什么吃食已经出锅,忙紧走几步,到了跟前。

    小铺不大却坐的人不少,铺子里卖的是面,掌柜的十分热情,见有人路过忙迎出来:“行路的客官,过来吃碗面暖和暖和身子吧,这大冷天出门,可是辛苦。”

    阿狸刚要进去,突然有一个白衣人抢先从她的身边挤了进去。掌柜的喜笑颜开,“三位客官一起来的?正好还有一张桌子。”

    阿狸倒是不介意与人拼桌,没想到那人却先到桌旁背对着门坐下,冷冷道,“我不喜与人同坐,既然店里没有位子,你们就到别处吃吧”。

    还未等阿狸说话,掌柜的忙说道,“原来三位不是一起的,那也不妨,小店里间还有一张桌子,二位请进。”

    说是里间,其实就是一个草帘子隔开的一个小屋,一张低矮的土桌,挨着灶台,只能坐两个人。灶台上坐着两口大锅,锅里不知煮的什么汤底,异香扑鼻。

    掌柜的殷勤的沏上热茶,又到外间去沏茶,听得他问先前进来的那人,要吃什么面。

    “小店的阳春面做的最好,客官要不尝一下?”

    那白衣人说话依旧是冷腔冷调,“有没有肉?”

    “有,有有,店里有上好的羊肉,还有卤牛肉,不知客官想要哪一种?我给您切一盘去”。

    那人想是不满意,听到他将茶碗墩在桌子上的声音,“这些都不要,有上好的老鼠肉便切一盘来”。

    掌柜连连赔笑道:“客官玩笑了,小店怎么会有……”一个有字没说完,突然变成一声惨叫,阿狸一把将草帘子掀开,正好看到白衣人用手揪住店掌柜的发髻,将他的头拔了出来!

    噗的一股黑血喷到阿狸的脚下,掌柜的死尸倒地,却没有轰然一声,再看地上哪有什么死尸,分明是一个没头的大耗子。

    店里顿时乱作一团,那些坐着吃饭的食客,纷纷变成了小耗子,四处逃窜,但那白衣人反应更快,用手一拍桌子,几十根筷子应声而起,如同长了眼的箭一般,将那些逃窜的耗子钉死在地。

    做完这一切,白衣人终于回过身来,与阿狸正面相对,一个俊美异常的少年轻施一礼道,“方才眼拙,没看出二位也是同道中人,多有冒犯还望勿怪”。

    “郑元齐?”阿狸脱口而出,如此俊美的容貌,想忘记都难,真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竟在此处又遇到了他。

    “你认识我?”郑元齐惊讶道。

    “我……”糟了,每一次见他身份长相都不一样,他肯定是认不出自己的,此刻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书童而已。“我是听人说起过你的丰功伟绩法力无边,又听人说少侠郑元齐长得特别特别好看,所以方才看到少侠你那么厉害,又长得这样…天姿国色,所以就猜到了你的名字”。

    “真的?”郑元齐立刻兴奋起来,“你真的听说了我降妖除魔的功绩?果然我已经名满天下了,想来不久就能飞升成仙了。”说到此还吹了吹额上的散发,一派风流倜傥的模样。

    果然还是如此的自恋,阿狸忍不住想笑,再看陆公子也忍俊不已。

    郑元齐不觉有他,仍然自我感觉良好,笑问道,“不知二位道友是何门何派?倒是未曾见过。”

    “我们是九玄派的,我叫阿九,这是我的陆师兄。”真是佩服自己,现在撒谎都不磕巴了。

    “原来是九玄派的二位道友,我看二位是从京城而来,可曾听说过皇帝钦封的那位天师?”

    “我们……”阿狸正在想怎么说才好,只听身后一直未说话的天师大人开口道,“倒是有所耳闻。”

    郑元齐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甚是不屑,“我听人说那个天师自称法力无边,我倒想会一会他,看他是不是名副其实,谁知去的晚了,天师府大门紧闭,从外面上了锁,听说是去云游去了。依我看,他多半是沽名钓誉的无能之辈,贪恋荣华富贵的人怎么会是修仙的材料,他日遇到了,一定要给他好看”。

    阿狸暗中偷觑天师大人的脸色,还好面色如常,希望他量大福大气量大,不要跟郑元齐计较,好歹他也是个难得一见的奇才,白折了岂不可惜。庆幸,幸亏今日出门早,若是真碰上了,可怜郑元齐这么自恋的妙人儿,今儿就栽了。

    郑元齐没注意阿狸表情有异,仍兴致勃勃的聊天,“对了,两位道友这是要回灵鹫山吗?”

    “正是。”

    “那正好一路,虽然仙草生在灵鹫山,但也应是有能者得之,你说对不对?”

    “仙草?”阿狸心头大震,他怎么会知道他们要去寻找仙草?难道说早就知道他们的身份,方才只是在戏耍她?

    “怎么,你们还不知道?据说灵鹫山生有一种仙草,每三百年才现世一次,食之可以长生。所以天下修道之人这次就要齐聚灵鹫山了”。

    阿狸猛瞪坐在身边的陆公子,这个消息是怎么走漏的?如此机密的事情,难道不应该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吗?陆公子一脸无辜的摸了下鼻子。趁郑元齐转身的时机,悄悄用口型说,“不是我说的”。

    难道这一次还要开个夺宝大会?一想起上次在紫阳派参加的夺宝大会,阿狸顿时觉得前面有一场很大的热闹在等着她。

第一百零四章 荒宅废楼() 
鼠妖已灭,它施下的障眼法也消失了,路边只有一个破败不堪的茅草棚,里面蜘蛛网密布,好似许久没有人踏足过了,只有那口大锅还在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里面发出阵阵恶臭。阿狸瞥了一眼,看到一根人腿骨漏出了锅面,顿时觉得十分恶心。

    郑元齐施术将茅草棚烧毁,问他们二人是否要结伴而行。

    阿狸本想拒绝,要是让他知道眼前这个陆公子就是他一心想要挑战的天师大人,后果不堪设想。没想到陆公子却满口答应。

    “只要郑兄不嫌弃我们步行而往过于缓慢,能与兄台同行,也是我等的荣幸”。

    “哪里,速度快慢于我而言根本就没什么区别。相逢即使有缘,又怎可辜负这段缘分呢。”

    呸。真不要脸,那么大岁数了还叫人家兄台。当然这话阿狸是不敢说出口的,不过有郑元齐同行也好,至少路上不会寂寞了。

    果然不出所料,郑元齐想来是在山洞里憋了那么多年,没人陪他说过话,以至于憋成了一个话唠,只要有人想听,他便可以一直说个不停。

    一个下午的路走下来,阿狸对他出关半年多以来的行踪事迹已经基本上了解清楚了。他在什么地方降服了什么妖怪,收了几只厉鬼,扫荡了一座山的树精藤怪……

    “那次在南坪州,我从丧尸群中救出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你们九玄派的,可惜我忘了问她的名字,也忘记了她的长相,只记得她的眼睛特别亮,哎,就像你的眼睛一样”。郑元齐突然停下脚步,直盯着阿狸的眼睛,“怪不得见到你便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该不会是——”

    阿狸的心里一阵紧张,难道他能看穿她的幻身法?

    “该不会是你们九玄派的风水比较养眼,所以弟子们个个养的眼睛水灵灵的?”

    “呵呵,还是你们紫阳派的风水养人,个个都是花容月貌,风姿绰约的”。阿狸慌不择词,还好郑元齐并不在乎这些细节。

    一直走到黄昏时分,阿狸都以为今晚要露宿野外了,前面终于到了一个大的城镇。

    小城名叫金指县,只是一个靠近京城的小县城,据陆公子所说,这个小城以刺绣闻名天下,生产的绣品很多都进贡皇家内院,所以得名金指县。县城虽不大,却富庶繁华,只是此时天色已晚,问了好几家客栈都已经客满。

    城中最显赫华丽的建筑便是芳华绣苑,门前彩楼红灯高挂,入夜时分也是人来人往生意不歇。城中最大的客栈就紧挨着芳华绣苑,见他们三人走进去,伙计忙迎上来,满面歉意的赔笑道,“对不住三位,今日已经客满了,要不您到别家看看?”

    阿狸已经身心俱疲,实在是不想走了,于是便想起凡间的一句俗话,有钱能使鬼推磨。伸手掏出一锭金子,拍在了柜台上。

    看掌柜的手忙脚乱的样子,阿狸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掌柜的小心翼翼的将金子收好,上前来赔笑道,“不瞒三位,小店确已客满,但是后面有一座天香楼,是小店专为贵客准备的。三位贵客先在大堂用些酒菜,我这就遣人去收拾停当。”

    这还差不多,阿狸一高兴又赏了掌柜的一锭金子,看的郑元齐一愣一愣的,他对金钱并没有多少概念,他已可以辟谷,吃不吃饭不重要,在什么地方睡觉也不重要,既如此还要钱做什么?此刻看到阿狸豪掷千金,他并没有觉得世俗,只是觉得很新鲜。

    一桌佳肴摆上来,倒也十分丰盛,郑元齐茹素,只吃了两个果子,陆公子胃口也不好,斟了几杯酒喝而已,剩下的菜几乎都进了阿狸的肚子。郑元齐想来也是第一次见人吃这么多东西,觉得十分有趣,不时帮阿狸夹菜,简直比自己吃还要高兴。

    这顿饭一直吃到二更天,大堂内已经没有别的客人了,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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