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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警婲槑-第2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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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她必须要休憩——片刻,……如果连这样的哀求和哭泣,都不能吸引和诱惑那个所谓的为爱而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的方晟的话,那梅瑰又能有何用呢?

    ……如果这个哀怨的女人是平傃的话,她更应该好好休息一下,俯卧一下,休养生息片刻,聚集力量,再觅寻另一种可能,来决一死战。

    片刻之后,梅瑰再次扬起自己的胳膊,挥了挥手,嘴里叫道:

    “涂蝶……你,真的,不肯来,帮帮我吗?

    你——你呀!

    还是,根本就不爱我了嘛!忘记我了吗?我就是你的梅娘啊,我为你违背了我的原则,远离了遥远的通海市,我真的是预备用我的眼泪和温暖,搽好你的悲哀和创伤的呵……

    难道,你真的不再帮我了吗?好吧,那你难不成不是我的方晟哥哥啦?嗯,是你——

    我——就是你,一直寻觅的那最可怜的……”

    未说完,梅瑰猛然放声嗷啕大哭起来——

    哭泣,永远是爱恋之中的女人对付男人的武器。

    生命何足惜?谁都逃不脱死亡的追踪。它就如同四季的轮回,生命就如同一天天的循环往复。

    还是古人说得好:人生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何谓忽然,日夜一天。忽然一天,却也是永恒的一天……

    就像此时此刻:快——定格!

    永远牢记这一刻:在中国大陆的最南端的泞沱小岛的灵山上,有一块庞大巨石。其之上,三座电力命脉铁塔之下,一个或许被迷濛、奇丽的爱情所左右的,只是虚伪、奸诈、又罪恶累累而无处可逃了的泪流满面的中年男人,终于移出几步,探出了自己身体,左手还抓捏着一枚手雷,右手已经伸了出来,朝向了巨石下面……

    那双白皙纤细的挥舞着的小手,伸过来、伸过来——

    是平傃的,疑惑是梅瑰的?

    反正,此时,绝对是时不再来、机不可失的绝佳机会,“觊觎”到了,就果断行动,所以平傃立即奋力一挺,几乎就是半跪、甚至站立了起来一般。

    当然,其实,她也就不过是仅仅竖起了半截身子,却给包围圈里的人们留下了巨人般地意象……

    那两只小细胳膊连着的一双小手,一下子就紧紧地狠狠地抓握住了涂蝶的右手,然后使劲往下一撸、再一拽,或许实在是用力过猛,或许事实上简直就是拼足了力,就要你死我活!

    总之,男人和女人的四眸,相视刹那,平傃注意到方晟恍惚、忧郁的眼神。

    方晟的躯体,蓦然,定格,貌似有一颗子弹飞过,他身子一僵一硬,就随同那枚小小的手雷,以及平傃的身体,一起瞬间飞滚跌落下了悬崖……

    再然后,人们只能听见两个庞大的活件“稀里哗啦”滚落山崖的声音,和手雷“轰隆”一声爆炸的巨响……

    以及后来,冲天而起的大火……

    然而,那三座电力铁塔,却安然无恙地顶天立地的耸立着。

    三个尖尖的塔尖,直插入云端,显得那样的岿然不动、坚不可摧,也仿佛蕴藏着特别的诡怪异样的意蕴。

    是象征正义?原则?疑惑是爱情?还是公平?道义?疑惑是诱惑?更也许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所表达的无意而得之的物我两忘之地步的英勇牺牲自我之境界吧?

    所谓英雄之胆魄,也不过就是这样的远见卓识之智慧和胆量的灵魂吧。

    正所谓一个女英雄横空出世,莽昆仑,阅尽人间春色。

    诗人臧克家说: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却死了;活着的人,被人们踩在脚下;死了的人却被人们举得很高很高……

    真正理解平傃或方晟也许是困难的,举世萋萋,究竟有几人能或曾走进过她或他的内心?无论是哪个领域里,他们都是可以称得上是个杰出的佼佼者了,具备一个巨人的禀性,也就铸就并强化了他们的孤独。

    正是那种深邃的孤独的灵魂,才使得他们彼此如此得以惺惺相惜互为知音,又彼此如此得以目光犀利互为魍魉,何等的深入骨髓的异端。

    ……所以“风嗥大树中天立,日薄西山四海孤”般地悲愤之平傃的壮举,何尝不就是被人们举得很高很高得死去了的英雄呢?

    但是,或许平傃自己只是认为自己,追随着梅瑰,只是去远方旅游了……

    当然这次的旅行未必希望有那个罪恶的方晟做伴,但是面对险情,她又能如何一举两得呢?所以不如豁出去自己的性命而达到渴望的效果,是绝对不可能失败的。

    相伴同归的路途上,或许平傃梅瑰是升上了天堂,而那个方晟只是背道而驰,跌落的是地狱。

    他俩只是在那一扇死亡的大门开启的瞬间,彼此用眼神做了一个今生今世永别的告白,尽管那个眼神里还彼此存疑着别样的情感:一个是充满了坚定、果敢、勇猛和残存的情意,一个是充满了被感动、被魅惑、被魍魉以及一种渗入骨髓的残忍和卑劣。

    谁又能说这不是平傃最为喜爱的一种旅行呢?其实,这就是一次眼睛、行动和灵魂的探险之旅。

    在出发和到达的冗长过程中,的意识流动都蕴涵着对未知世界景象的求索和刺激的期待。轮船、汽车、火车、飞机……人在旅途中的阴晴风雨,与各色人等的不期而遇,不就是这样为人生设置了无限的可能吗?

    尤其是在这样的无爱之黑夜里,在这样的无情之黑海上,或者是在海拔数百米的高空之中,平傃已不知身在何方?归程何处?甚至就是人生的方向,也已然迷失过。

    但是,价值是什么?意义是什么?时间又是什么?或许时间似乎就是无限的深,又是无限的远,即使是冒生命之险、奋不顾身,也要熬过这冗长而封闭的时间呵,以来展示永恒的意味、高尚的品德、生存的含义。

    平傃,疑惑是梅瑰,就这样平平淡淡、潇潇洒洒,永驻在了人们视野里。

    最后的最后,平傃终于践行了诺言:生命与爱情皆可抛!。,。

第374章 惶恐() 
其实,每个人都是路上的匆匆过客,也都是在路上行走的时候,自我情感的最大的释放者。

    无论是**还是精神,人的大部分时间仍旧还是在旅途之中,彼此萍水相逢,彼此一见如故,彼此身不由己,彼此欲罢不能。

    爱是毫无道理可言的,尤其是在路上……除非爱和正义皆为所需,那么刑警就只能舍爱而取义了,这是古来就不能两全的事情。

    也或许,平傃和方晟之间实在是有着巨大的差距,几乎让炫紫,特别恍惚、迷乱和惶惑,她后来在电脑上敲出了这样一段话:

    “当我爬上山峰之时,恰好看到了那一场悲壮的泣鬼魂的壮烈的一幕……

    我还看到、听见,方晟之被定格的缘故,绝对是来自一名优秀防暴警狙击手的正义审判!

    那百发百中的一枪,所产生的效应,难道不是正义对邪恶的诠释吗?

    当然,这也是,指挥长特别不愿意就这样失去我们睿智又勇敢的女刑警支队长而断然采取的果断行动啊!

    我为平傃哭叫着,飞奔而去,可是,又能怎么样呢?

    真的,又能怎样呢?

    我的狼似的魂魄,一样也不能再找回那一个完整美丽的平傃,或者那一个完整柔媚的梅瑰,甚至她片甲的纪念物品,也全然觅寻不见……我悲恸万分。

    我悔恨……我不知道我回去之后,该给家中的人们一个怎样的交代?何样的一个寄托?

    难道仅仅告诉他们,平傃永远凝聚在了灵山的悬崖上、大海边、深渊里了?过往的人们都可以远远的眺望她那处处可见的痕迹?

    青山、绿水、白云,铭记于心吧,那平傃疑惑梅瑰的灿烂魅力之生命,将永恒于此,宛如走进了异性的视野……

    ……松软的山体上,只有我仿佛看见了一个有些神经质的瘦弱少年,在缓慢而忧伤的成长中,渐渐变得思绪臃肿和体态笨拙,嗓音也从尖细、沙哑到低沉,口音和趣味永远有着乡村尘土飞扬的气息和青草恬涩的腥气。

    自信,傲慢,自卑,敏感,浪漫,浑浊,迟缓,低俗,似是而非,高风亮节,噬食生灵,犹如那一堆堆碎片,纷纷扬扬,熙熙攘攘,组合成模糊迷濛的精明方晟。

    开国领袖**说过: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毋宁赞美的就是刘胡兰,或者平傃这样的大众而视死如归的女人。

    过去,有一首老歌,名字叫做《心中的玫瑰》,也是平傃、方晟青春年少时节最风靡一时的“时代之歌”:“在我心灵的深处,开着一朵玫瑰,我用生命的泉水,把她灌溉栽培……”

    “心中的玫瑰”成为文革动乱之劫后余生的代名词,成为坚贞、理想和信念的象征。花语如是说:白玫瑰代表纯洁天真,红玫瑰代表热情真爱,黄玫瑰代表胜利珍重祝福以及嫉妒失恋。

    我想,平傃这支“玫瑰”应该是代表着其原本意义上的浪漫真情、珍贵独特和珍重胜利。尽管最后梅瑰让人们看到的是悲剧,但是从悲剧中又让人们看到希望、正义和幸福的幻影,从本质上讲,也算是对悲惨现实的一种苦涩无奈的反映,是一种“含泪的微笑”,以及对超越现实生活的另一形态的痴迷与沉浸吧。

    的无聊和空虚,都源自缺乏信念与目标,缺乏一种痴迷与沉浸的精神。

    在我看来,平傃并不是简单的逃避过往生活的现实,只是不得不采取的极端英雄行为,是对一种职业嗜好的痴迷,是原则、正义、事业之信念和追求,就像歌曲中唱:是让“心中的玫瑰”永远盛开在心中。

    古人说:人无癖不可以交,是谓无深情也。

    我们生活中的很多烦恼就在于“无癖”和“无深情”。何谓“癖”和“深情”?我以为那就是一种执着、痴迷与沉浸,就是心中始终要有“玫瑰”,尽管有些虚幻,但它使我们活得充实、平和和安稳,这何尝不也是一种积极的生活追求和幸福观呢?

    事实上,人们质疑自己才会发现:每个人都在寻求着一种符合自己心愿的所谓真爱,同时,又在背叛着自己原有的爱。爱的错位有时是时空上的,有时是**上的,更多的则是情感上的,一切的暗示其实都是意味深长的。

    从这种意义上讲,应该说这个可怜男人方晟一生最有价值的“牺牲”,是一种死亡的升华。

    因为爱而不能,不是因为缺少爱,而是他的那种爱的土壤里,满贮着仇与恨。

    尽管方晟也是企盼这样的爱的:雪的白是因为没有人去践踏,心宁静是因为没有奢欲,信守盟约,彼此宽让。但是他的**恶习,他的见异思迁,他的魍魉魅惑,总是使得他的一段又一段爱情,纷纷偏离了正确的方向。

    作为炫紫的我一直相信,非凡的人总是能看到常人所不能看到的某种死亡征兆的。

    如果说生命是由几大部件构成,方晟一生最看重的部件就是这样三样:**、魅毁和经商,而统领他的主宰,就是他那始终都在尖叫着的**。

    在他三十岁以后,他的这三样最宝贵的生命部件都逐渐死去。

    先是令他最痛苦的爱无能,接着,由于心灵的病痛,他钟爱的魅毁女人伎俩,也变成了无法实施的意想;最后,他对自己经商能力和环境的极大失望。

    在他看来,这些的生命部件已经死去,即使付出种种努力,自认仍然无力回天。绝望之下,他用所钟爱的魅毁力量,毁灭了**的自己,也魅毁了梅瑰或平傃的**。

    在有的人看来,他是毁灭了一个关于坚强、倔强、硬汉,疑惑是一个定要出息为一名出人头地、或者一个流芳百世、或者一介商界精英的神话,而对他本人而言,却是以自己一贯的强硬毁灭了一具行尸走肉的暴徒而已。

    人活着,就是在逐渐走向死亡的旅程,所以一定要尽全力生活着。

    在这个旅程中,属于你自己的生命,一直是在一点点死去,最后,猝然结束的只是你**的生命。

    因此,“生存还是死亡”的确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结论其实并不,的是谁也改变不了“近死而生”的现实。

    只是需要清理自己的判断:“活着”或“死亡”,哪一个更值得?

    过去,总觉得非凡人物的死亡都会先有些征兆,哪怕是只言片语的暗示,哪怕是一语成谶的启示。

    比如,舞蹈王后邓肯与友人去驾车兜风,她将红色长围巾搭在肩上舞蹈,上车时,她向朋友们挥手道别,笑言:“再会,我升天去了!”

    却不料,脖子上的围巾一端,居然被缠进汽车的后轮,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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