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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骷髅帖-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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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平接道:“在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他势必抄捷径,抢在我们之前。”

南宫绝颔首道:“这个人的行动无疑迅速,时间也拿捏得准确至极,武功的高强,亦是在我的意料之外。”

阮平道:“何以见得?”

南宫绝道:“他是先杀老周,再杀老孙,老孙的武功乃在老周之上,金枪也已经在手,虽说目睹义兄被刺,但悲愤之下必倾全力,可是仍然被骷髅刺客一剑刺杀!”

阮平道:“听说沈觉非也是被他一剑刺杀!”

南宫绝道:“消息是这样传的。”

阮平忍不住问道:“公子有没有把握只一剑就刺杀他们?”

南宫绝道:“出其不意之下,或者可以。”

阮平道:“那么说,骷髅刺客的剑术岂非犹在公子之上?”

南宫绝道:“也许。”

阮平道:“若是如此,又何必假扮公子?”

南宫绝道:“像这种赚钱杀人的人,是绝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的,可以利用的又岂会不加利用?”

阮平道:“那其中只怕另有蹊跷。”

南宫绝道:“不管怎样,这也是一个不容易应付的人。”

阮平道:“公子打算怎样呢?”

南宫绝道:“跟了我这许多日子,你难道还不知道我这个人的脾气?”

阮平道:“这件事公子是管定了。”

南宫绝手按剑柄,道:“我也早就有意一会这个骷髅刺客!”

阮平又问道:“那么公子准备从何处著手追寻?”

南宫绝沉吟道:“从他杀人所定的路线来推测,他杀人的下一个地方,只怕就是扬州了。”

阮平道:“扬州地方大,要找这样的一个人我看不容易。”

“事在人为!”南宫绝一顿又说道:“何况这个人还有一个老规矩。”

“杀人必然在三日之后。”

“三日之前必然先送去一张骷髅帖。”

“收到骷髅帖的人也必然大为震惊,到处去找人帮忙。”

“人之常情。”

“所以他除非不在扬州杀人,否则我们应该会知道。”

“也许他跟著要杀的人就是我们。”南宫绝淡然一笑,拾起了放在八仙桌上的那张骷髅帖。

——三月十二

——周亮

骷髅眼窜中,那六个血红色的字就像是六根尖针一样,刺入南宫绝的心坎。

今天正是三月十二。

骷髅刺客并没有失败!

他下一个杀人的地方是否就是扬州?

杀的又是什么人?

腰缠十万贯

骑鹤下扬州

扬州不过是泛称,实际上指江都县,在五代南唐时曾恢复战国时广陵的名称,宋改为江都,沿用到现在。

这既是名城,也是南北交通的要道,两淮盐运的中心,所以富商大贾,很多住在这个地方,说繁华,实在是繁华至极。

所以有“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名句。

这个地方却是在长江北岸。

虽然在江北,反而是最富江南情调,与镇江恰好相反。

镇江是江南的江北,扬州是江北的江南。

扬州中富商大贾云集,若说到数目,只怕还没有人能够数清楚。

但若问哪一个最有钱,相信很多人都会说应该就是殷天赐。

这个名字很平凡,这个人却绝不简单。

扬州的名公巨贾大半是他的朋友,也以认识他为荣。

城中的店铺,据说最少有十分之一是他的产业,他那个庄院乃是在他将城中整整一条街道两旁的屋宇买下之后拆建而成。

这种做法或许未必绝后,却已空前。

他花起钱来当真犹如流水一样,简直就像是那些钱并非他自己的。

而他的钱亦简直就像是天赐的一样,总也花不尽。有些人甚至认为,他所以那么有钱,完全是因为改了天赐这一个好名字。

所以近十年来,扬州城中出生的孩子不少都叫做天赐。

甚至有些人将自己的名字也改做天赐。

于是一声“天赐!”往往就有好几个人同时回应。这并非笑话。

殷天赐来扬州是十年前的事情。

十年前,不少人都怀疑殷天赐的财富来源,官府甚至暗中展开了调查。

并无结果。

殷天赐仿佛从天外飞来。

十年后的今日尽管还有人怀疑,却已没有人胆敢公然讨论。

即使扬州的现任太守,对殷天赐也避忌三分。

因为他五年前初来上任的时候,殷天赐送给他的一份厚礼,几乎就等于他十年的俸禄。

江湖朋友对于殷天赐也避忌得很。

曾经有一次,几个江湖朋友守候在殷家庄之外,一见殷天赐出来,就上去勒索,声势汹汹,兵刃尽插在当眼处,惟恐殷天赐看不见。

殷天赐并没有给他们吓倒,谈笑自若,突然转身,一掌拍在门旁一只石狮之上。

一声霹雳巨响,那只石狮当场四分五裂,石狮蹲著的那个座子大半截陷进地下。

所有人尽皆目瞪口呆。

殷天赐之后只说了一句话,道:“谁将我门前的石狮子换了泥狮子?”

谁都看得出,碎裂在他掌下的并不是一只泥狮子,是名副其实的一只石狮子。

他话一说完,那几个江湖朋友慌忙抱拳请罪,一个个额上冷汗直冒。

殷天赐仍然给了他们好些银子。

那是他们第一次向殷天赐要钱,也是最后的一次。碎裂的那只石狮子在十天之后,殷天赐才吩咐人搬走,换过另一只。

那十天之内,不时有江湖朋友在殷家庄门前出现,观看那只石狮子。他们离开的时候,脸色都难看得很。

其中有一个就是以掌力称雄江北,有“铁掌开碑”之称的石彪。一瞥之下,石彪亦自色变。

江湖朋友都想听听石彪的意见。

石彪叹了一口气,说了一句话,道:“我若是跟他对掌,那只石狮子就是榜样。”

?? 石彪直肠直肚,人尽皆知。

所以那之后,殷家庄的门前一直就平静得很。

所以也有人怀疑殷天赐就是江湖上神出鬼没的三大强盗、大魔头之一。却没有人能够证实。

殷天赐到底是什么人。

三月十四。黎明。

漫天风雨。

殷家庄所有人大都还在睡梦中,突然被霹雳一声暴喝全都惊醒。

暴喝声乃是从殷天赐那一间坐落在庄院正中,富丽堂皇,犹如宫殿的寝室之内传出来!

暴喝声未绝,寝室的大门就“轰隆”地四分五裂,从中飞出一个人!

这个人年约五旬,身高七尺,相貌堂堂,双眉入鬓,须长及胸,虽是一身白绫寝衣,但仍然彷如王侯一样。

他裂门飞出,身形一翻,已然如标枪般站稳,张目四顾,猛喝一声道:“来人!”

喝声方落四个锦衣中年汉子就分别或翻过短墙,或穿过月洞门,掠进这个院落,齐奔至白衣人的面前。

他们已转到方才那霹雳一声暴喝,已急急奔至这个院落之外。

一听呼唤,立即进来!

一人连忙问道:“大爷有何吩咐?”

白衣人目光一扫道:“你们方才在什么地方?”

“都在院外!”

“东南西北?”

四人异口同声道:“未有违命。”

白衣人再问道:“可曾发觉有人进出这里?”

四人尽皆摇头。

白衣人一皱眉,道:“你们没有发觉,也怪不得。”

一人忙问道:“敢问大爷,发生了什么事情?”

白衣人左手一扬,道:“你们看!”

在他右手拇、食指之中,夹著一张纸。

是一张纸钱,上面画著一个黑骷髅。

四个锦衣人目光一落,面色一变,失声道:“骷髅帖!”

“正是骷髅帖!”白衣人面寒如水。

白纸钱,黑骷髅,血红色的七个字。

——三月十七

——殷天赐

骷髅刺客接往的地方,果然一如南宫绝推测,就是扬州!

而且刺杀的对象是扬州最有名,最触目的一个人!骷髅帖已送到了。

“是不是骷髅刺客的骷髅帖?”一个锦衣人竟这样问。

白衣人怒道:“难道还有第二种骷髅帖?”

那个锦衣人噤若寒婵,另一个锦衣人接问道:“大爷可看见是谁将骷髅帖送来?”

“我虽然没有看见,但除了骷髅刺客,谁有这个胆量?这种本领?”

“不错,不错。”

“我在睡梦中忽然听到异响,睁眼一望,就看见这张骷髅帖剑一样飞来,正飞向我的脸庞,但到我接帖在手,从床上跃起,射向来帖那边,却不见有人在!”白衣人挟著骷髅帖的那只手不觉已起了颤抖。

他不是别人,就是扬州首屈一指的大富豪殷天赐。以他反应的快捷,身形的迅速,由接帖到纵身破门追出,前后不过眨眼间的事情,可是送帖之人竟然已不知所踪,难怪他为之震惊。

来人毫无疑问就是骷髅刺客,在他接帖之时即使已离开也应该不会走出多远,以他耳目的锐利,实在没有理由毫无所见。

难道这个骷髅刺客竟然真的是来自幽冥的幽灵?

殷天赐绝不相信。

那么就只有一种解释——骷髅刺客的武功已臻化境,远在殷天赐之上,要杀他实在易如反掌!

纸钱若换是利剑,速度必然更强劲,再配合来去无踪,鬼魅似的身形,应该就可以突杀殷天赐于剑下。

这非但殷天赐,就连那四个锦衣人也想到了,面色一变又再变。

殷天赐的面色比他们更难看。

千古艰难惟一死,何况一个他这样的大富豪。

他现在最少还想再活一百年,可是骷髅帖这一来,最多却只能够再活三天了。

骷髅刺客与骷髅帖这并非一次出现。

骷髅帖从不落空,骷髅刺客也从未失手,这“骷髅刺客”四个字与“勾魂使者”已一样意思。

勾魂使者也就是阎王使者。

阎王注定三更死,绝不留人到五更。

骷髅刺客也已做到了这一点。

殷天赐面色灰白,夹著骷髅帖那只手一落,目光霍一转,厉声道:“那个骷髅刺客势必仍然在庄院之内,你们给我搜!”

四个锦衣人应声当场一怔,心头一寒,他们实在想不到殷天赐竟然会这样吩咐。本书由炫书提供下载

殷天赐也留不住、追不到的人,他们就更留不住、追不到。

对于他们的武功,殷天赐应该很清楚,可是他仍然这样吩咐。

看来他已经方寸大乱。

四个锦衣人虽恐惧,仍然应声立即四面散开。食君之禄,担君之忧。

他们都是殷天赐重金请来的护院武师,在江湖上多少也薄有名气,武功自然也不错,但比起殷天赐,却又差了一大截。

殷天赐根本就不用他们保护,他们也保护不了,所以一向都是摆排场的多。像殷天赐这种大富豪,出入也实在需要几个这样的人追随才像样。

他们都明白自己在殷天赐身旁的作用,但仍然甘之如饴,欣于接受。因为殷天赐给他们的待遇实在优厚。

他们的日子一直都过得很舒服,也实在太舒服了,所以他们心里一直都有些不安,都希望有一朝能够实实在在地替殷天赐做一些事。

这一朝终于来了。

所以尽管恐惧,他们仍然毫不犹豫,毫不畏缩地依照殷天赐吩咐,采取行动。

不过他们不免仍然有一种希望,都希望骷髅刺客已经离开了庄院。

千古艰难惟一死。

风雨漫天。

殷天赐目送四个锦衣人消失在雨中,一声叹息。

无可奈何的叹息。

然后他游目四顾,在每一样东西之上都停留一下目光,最后落在自己的胸膛之上。

又一声叹息。

对于这个庄院,对于自己的生命,他显然都无限留恋。

骷髅帖方至,他对于自己竟然就完全失去信心。

骷髅刺客虽然厉害,他一掌击碎石狮,武功亦是非同小可。

有防备在先,骷髅刺客未必能够偷袭成功,若是面对面,胜负生死相信仍然是未知之数。

可是他现在看来,胆似乎已经先自怯了。

胆怯,武功难免就会打一个折扣。

一个人太有钱,原来有时也没有多大好处。

四个锦衣人都没有失望。

他们搜遍整个庄院,并没有遇上骷髅刺客,也没有遇上任何可疑的陌生人。

这其实,已经在他们意料之中。

以骷髅刺客的身手,在他们入见殷天赐的时候,应该走远了。

因为他并非准备今天刺杀殷天赐,在骷髅帖送到之后,根本已没有必要留在庄院中。

可是在搜索之际,他们仍不免提心吊胆。

搜索的行动在两个时辰之后结束,在那两个时辰内,他们已找遍整个庄院所有可以藏人的地方,也查问过庄院之内的所有人。

什么收获都没有,大多数的人当时尚在梦中,甚至并没有被殷天赐那霹雳一声暴喝惊醒。

被惊醒的人也除了那一声暴喝之外,并没有听到其他的异响,更没有看见任何陌生人。

殷天赐的寝室乃是在庄院的正中。

四个锦衣人从寝室所在的那个院落出发,分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往外搜查,两个时辰之后,先后又回到那个院落。

第一个才进入,殷天赐便从寝室之内走出。

他激动的情绪看来已经完全平静,一个身子标枪似地笔直,脸庞却赤红得发紫,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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