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田女-第1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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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只有三七,跟人打听的是能否落女户,并且求到了招弟面前。
象这种人,招弟总会尽量多给她一些机会的。
三七来了之后,招弟只简单的询问了她怕不怕苦之后,就交给她两个任务,一是以后跟山民的联系由她负责,所有需要换的货每年的数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二是不论是跟他们签订收购合同还是租用他们的场地人员,保证每年至少一百头牦牛的交易量。
第一个看似复杂其实很简单,那里的头人已经习惯了拿这些东西跟山下换酒及其他物品,不用人提醒都会督促奴隶准备好要换的物品。
而第二个看似简单,却要认真计算才能保证不会出现一年多一年没有的情况,也许还要说服头人增加牛群的数量,甚至,也许要几个部落合起来才能长期提供如此多的数量,而因为地方偏远的原因,要求她必须能够自己做出正确的决定。
顺带着,招弟还要她去学会山民们一种菜干的制作方法。
因为气候的原因,山民们的主要粮食作物有荞麦、燕麦、土豆以及萝卜。
除了水灵灵白生生的大萝卜之外,他们那里还有一种扁圆形的萝卜,外表看着象铁饼,紫色,没有萝卜的涩口,甘甜的可以当水果吃。
不过,他们一般都拿来喂猪。。。。。。
用这种萝卜的叶子做的菜干,味酸,以前头人送过几袋给招弟,将这种菜干再次加工,做出来的咸菜口感更好,而且回味无穷,萝卜叶子,那是更不值钱的了,招弟曾经让人照着魏海说的做过,但是总是差点什么,这是让三七把这彻底搞清楚了,到时候好决定是买还是做。
这就是招弟要做的另一样食物,用最廉价的材料,做最让人离不开的下饭菜。
包括豆豉、豆瓣、菜头、咸菜干等。
光是这些,就可以解决掉调味料、豆类、各种蔬菜、好种产量高但是不好吃的各种大头菜,还有一般被人丢掉的菜皮菜叶。。。。。。
这些东西,全都照着后世经久不衰的畅销品来做,用最好的调味品,最复杂的工序,把最廉价的物品做成不能代替的小菜。
想想看,田边地头随便种点的调味品,现在种到果林里的空地上,利用了空余土地,这些东西其实不需要太精细的管理,到最后,全部统一在一起,能卖出一个肉价钱来,这才是利益的最大化。
而这些东西,招弟是不准备让庄子里自己的人种的,只需要透露给在庄子上干活的村民,他们自己就会种了来卖,也给他们增加了收入不是吗?
295、意外()
招弟觉得,还是这些小打小闹的事情最适合自己,大概她天生就是没大志向的人,从这些小事上最能找到存在感。
三七领命出去做准备,招弟另找了张纸备注自己新冒出来的想法,在这些东西里面,主料不值钱,真正贵的是辅料。这些东西以前有做,但是口感什么的跟别的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以后就不能这样了,要让所有吃到这些东西的人,都对这不起眼的东西印象深刻,在配方调配的比例上,就一定要严谨定量并且精益求精。
派出去搜集书籍的人又出去了一次,这次多收集的是关于地理的游记以及前人的休闲笔记这一类的,这些书中包罗万象,什么都有,有时候一不留神就能够翻出些菜谱、美容方子啥的,在这里呆了十多年后,招弟终于对这里的文化感兴趣了。
写着写着就偏题了,满脑子想着的都是干巴牛肉、牛肉干、灯影牛肉丝、五香牛肉丝什么的,招弟感觉自己的馋虫都被勾了出来,大概出于补偿心理,本来只是喜欢美食的招弟现在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吃货,这也是她事业的动力之一了。
说来她那么执着于锻炼,除了身体的原因,所练的功法不能落下了,还有就是这几天亲自做的事情少了,琢磨出来的小吃糕点却越来越多了,要想不变成个大胖子,必须得亲近自然啊!
没有配方饲料,猪的品种也没有改良,一头猪养到出栏,算下来成本还是有点高的,不如兔子周期短,见效快。
只是兔子肉少,杀了就吃还好,如果想做成腌喂保存,风干之后那就真只剩一层皮了,但是要练一只强军,在吃的上面就不能克扣,当初唐珩安他们初到这里,跟脚还不稳,跟她定干粮的时候都还亏待过自己的兵士,从吃饱到加蛋,然后保证几天一次肉,有时候,吃得饱也是忠心的条件之一啊。
事情想多了头疼,招弟把东西一收,出门换脑子去了。
山庄里面绿化搞得很好,到处都是绿荫香花,大概他们家喜欢香花是遗传的吧,走到哪里,住处都要栽满各种不同的香花,每个人都会两手分株扦插的手艺。
就连岁数最小的小宝,当初也知道看见抽得很长的茉莉花枝,就拿泥土给它压上,等它长根了,去提醒姐姐分株。那个金银花更是,想起来了,就去折根枝条到处插。所以招弟这一走出来,风中是花香,眼中是深深浅浅的绿,心胸一下就开阔起来。
她也不是乱走,直接到烘培房那去找狗蛋。
狗蛋年纪大了,更是美得雌雄莫辨,他跟着读了些书,也看过了些世情,哪怕心底依然想跟着带弟,也知道自己这张脸容易惹祸,现在几乎就只呆在山庄里哪都不去了。
就算是在山庄里,他也是成天呆了作坊里,研究新的糕点,糕点房里因了招弟的要求,从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的,就露个眼睛,别说男孩子了,连女孩子大概都不一定坐的住,他却很自得其乐的样子。
腌肉的事情专门有人分管,不过食物的保管都是相通的,招弟也想跟他聊一聊,万一有什么好方法呢。
两人见了面,狗蛋倒先急切的问道:“大娘子,小东家在京城里还好吗?”
狗蛋改名叫了石破天,但是他对名字好像没有什么执念,别人就随着他们叫自己的新名字,只有招弟几个,他说这名字是爷爷给他起的,让招弟他们还是叫他狗蛋就好,也只有他们,是知道他爷爷的人了。
招弟几个,狗蛋是尊敬,对带弟,那是崇拜,每见着招弟,首先打听的,那就是带弟的情况。
招弟失笑:“应该还是老样子吧,按时间算,这次过去的人大概都还没到呢,等他们带信回来,且还有些时日呢!”
跟他说了多开发些主料为核桃、板栗的点心,用到这些东西的不少,平时也会按季推出些添加了当季水果的糕点,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怎么延长这些东西的保质期,还得保证味道没有影响,那在加工方式上,能选择的就不多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板栗,板栗营养丰富,味道也好,可生吃,也做菜,也可加工之后做零食,但是有个缺点,本地板栗在口味上既甜又面,就是个太小了,取仁,那就是一个麻烦的事情。
家庭里自己吃,一家人动手辛苦一点无所谓,但是这个亮大了之后就不好弄了,不过这倒是难不倒狗蛋同学:“如果要取完整的栗子,倒还是有些麻烦,如果是只用这栗子做点心,只用栗子粉,倒是没什么难的。”
想到什么,狗蛋自己先笑了:“弄得少了,这法子反而麻烦,多了倒是正好,把栗子煮熟用冷水激过之后,再用火烘干,然后包纱布里放木桶里拍打,栗子粉就在桶里去了,只是这就只能现做现吃了,保存不了多久。”
招弟才不会跟他讨论怎么办呢,问题丢给他,让他自己去试验就行了,她是只享受结果的人,说到蜂蜜防腐的事情,倒是给了她些灵感,说起来,以后有了花田,这蜜蜂也要多养些才好。
离开糕点坊,招弟就看见了一个人——薛初妆。
从招弟留下她,让她回庄子上做事之后就没有见过她,她也没有去过问,相信她是能够把自己的日子过好的。这时候看了,不由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当初的薛初妆是很狼狈的,苍老瘦弱,挺着个大肚子,现在肚子没了,也养回来些肉,虽然头发依然还是花白,她用帕子学着这边的妇女包头,也就看不出来了,不再憔悴,整个人看着年轻了不少。
她身边放着一个很大的竹篮——这边的人来历杂,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法子,拿这种竹篮放小婴儿很是方便,在家里的时候,弄个架子,做个挂钩挂架子上,就是摇篮了,轻轻推一下,自己就会晃好一会,出外的时候,提在手里也很方便。
薛初妆见了招弟表情纠结,远远的行了个礼,看着像是想过来,脚跨了一步,迟疑着又收了回去,踟蹰矛盾的样子看得招弟都替她心累。
心里叹了口气,招弟主动的走过去,篮子里是个小小的婴儿,这篮子做得两头高中间低,孩子的脸在阴影里晒不到,包裹在一件旧衣服改成的襁褓中,闭着眼睛睡得挺香。招弟也没看薛初妆,看着篮子问她:“是儿子还是女儿?自己一个人忙得过来吗?需不需要人帮忙?”
薛初妆又曲了屈膝:“回大娘子,是个男孩,他平时也不吵,也不给奴婢添麻烦,旁边的人平时也挺照应我们娘俩,奴婢能应付得来。”
招弟点了点头:“那就好,前几年辛苦一些,等他大些你就轻松了,也能享他的福了。我让他们给你安排个轻松的活吧。”
薛初妆的目光也看着篮子里的孩子,曾经的不甘、高傲、愤恨全都不见了,眼里就只有这一个小身影似得。她拒绝了招弟的好意:“多谢大娘子了,不过奴婢现在干的活也不累,大家看奴婢带着孩子,都照顾着奴婢呢,有时候还会帮奴婢带带他。是奴婢有些话,一直想对大娘子说,只是知道大娘子要忙的事情多,奴婢也没有那么厚的脸皮,凑到大娘子身边去,可巧今天见到大娘子了。”
招弟这才抬眼看她:“什么事?”
薛初妆急忙道:“没有事情!是奴婢有几句肺腑之言要对大娘子说!”
招弟不置可否:“说吧。”
薛初妆正正脸色,整整衣服,对招弟行了个大礼:“奴婢谢大娘子救命之恩!”
谢您既往不咎,给了一个栖身之地。
谢您请了产婆,让这个孩子来到世间。
。。。。。。
薛初妆对招弟的感觉一直复杂,可是现在,却只有一种念头,要好好的报答她。
她的经历虽然只有招弟知道,可是自己心里的坎却不是那么好过。当初一直在逃亡,想要活命的念头支撑着她,还有对未知命运的恐惧忧虑,也没有时间去想东想西,等到人安顿下来了,未来也明朗了,那些被她刻意忽略的东西自然就冒了出来。
特别是回到最初呆过的地方,当初最早买回来跟着她做事的女孩子都已经到外面去发展了,有些甚至能够独挡一面了,不是嫉妒,但是仍然会忍不住的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那一念之差,又会是什么样子。
这些事情不能想,想一次就唾弃自己一次,但是偏偏命令自己不要想了,这念头反而就克制不住了,不是她骄傲,当初那些人,哪有一个及得上她?
再看看自己现在不人不鬼的样子,就更恨当初的自己,特别是看见自己的肚子,根本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情来对待他,这是跟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自己的未来也许只能指望着他了,这些她全都知道,可是所有的一切,都拦不住她清楚的明白一件事——这孩子的另一半血脉来自那两个毁了自己一生的人。
在这种心情之下,她生产的时候情况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好在山庄里自从有了神医之后,盼弟心情好的时候,也会传身边的人几招,不是什么高深的医术,就是一些急救小常识小窍门,那段时间山庄里面又有产婆,她们母子二人才都活了性命。
鬼门关去走了一圈,她才大彻大悟,这孩子既然投生在她肚子里了,那就是她一个人的孩子了,曾经她想靠别人,却把自己给葬送了,如今有了这个孩子,她要靠自己给这个孩子拼出一个前程来。
她识字,她比很多人有见识,可是她在招弟那里没有信用,连想厚着脸皮去毛遂自荐都没有办法,谁叫她自作孽呢,只是,她也不甘心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就这样了,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她可以为招弟做牛做马,甚至加上自己的下辈子也没关系,做什么她都没有怨言,也不会去奢望什么。
可是她有孩子啊,这个孩子一心一意的依靠着她,也只有她能依赖,见过的人都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乖巧的孩子,从来不给大人添麻烦,喂他吃的时候他就吃,把他尿的时候他就拉,晚上也不吵夜,看见她的时候仿佛眼睛都亮了,会冲她笑,会“哦哦”的逗着她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