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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农门田女-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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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看,走亲戚,谁都不好意思就挑点谷子玉米的之类去,这些东西人家都有!

    拿到招弟这里来一转手,伴手礼就换成了畅销货,面子里子都有了,何乐而不为呢?

    就算有几个算计得比较厉害的,当初没少跟周围的人吹风,鼓动大家一起涨价,一起不卖粮食的人,心里很清楚,但是,忽悠别人不卖东西可以用利益来钓着,同样是因为利益他也无法阻止别人不去换!

    等到米店老板带着商队,运回来几大车粮食,并且言明后面还有更多的时候,一开始想着涨价的人这下心里也慌了。

    当初仗着产量固定,招弟需求量又极大一直压着自己手里的东西,就等着在最高价位卖出的人,跟炒股的人还挺象的,都是想大赚一笔。

    但是,也跟股票一样,粮食多了,自然就会开启价格竞争,君不见,偶尔上升的一只股票,很快又垮到了底,这样的常态注定了现在不是他们不想卖的问题,而是有没有人买!(未完待续。)

190、准备() 
当招弟免费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得到的评价是很高的,人最多的时候,已经不限于只是在山庄工作的人的家属了,周围村子有听说了消息,平时给不起束修的,试探着来旁听没有人赶之后,多来上几天也就不把自己当外人了。

    可是当大量的粮米拉进了山庄的库房,不少人当机立断跑来愿意以招弟开出来的价格把粮食卖给她。可是那些价格是当初招弟上浮过的,在米店这边长途运输而来的粮米,依然以去年的价格卖给她之后,招弟怎么可能还以那个价格收购呢?

    要卖粮食可以,这价格也要一样,其实招弟的粮食已经收够了的,就算不要也说得过去。

    换个人,想想前段时间他们说的话,或许就直接不要了,甚至把他们说的话还回去给他们也是可以的。这样的感觉想想都是爽,不过,谁叫招弟早就看透生死,又被病痛好好的打磨了一下性子呢!

    她就是那种只把在意的放在心上,别的全都忽视的人,而且,能够让她在意的人和事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外人看着,就是属于那种性格特别好近似于懦弱的人了。

    好像谁都可以不给她面子谁都可以说她反正她也不会生气的感觉。

    结果这回就彻彻底底的体会了一番招弟的脾气,她的确好性子,也的确温柔耐心,不管别人怎么生气怎么冲她喊了,那依然保持着微笑的耐心的说不,才让这些人惊觉,再好脾气的人,对于她所坚持的事情,却是寸步不让的。

    虽然不乐意,终究还是按照去年的价格把粮食给卖了,虽然说想跟招弟学习,但是真事到临头,还是舍不得把粮食拿来喂猪的,招弟那是因为她没人,只能这样浪费了,可是他们不一样啊,家里那么多人,大的带着小的,多打一些猪草来,多喂上几顿,就不信这猪它不肥!

    可惜的是,他们却不知道,招弟添加的粮食里面,是混合了她自己琢磨出来的饲料的,或许跟人家专业人士研究出来的不能比,但是比这时候的其他人又好上许多,好歹能够给猪补充一些平时很难摄取到的营养,所以等到其他人怎么喂都没办法有招弟山庄里那么快那么壮之后,只能归结为老天厚待她们几个孤儿了。

    粮食的问题解决,招弟愁的是羊毛的事情,虽然买了些养来养着,可是等到养成规模也是需要时间的,可是她有一个计划,却是马上就需要大量的羊毛才行。

    鉴于这时候的人实在聪明,现在又没有产权保护,一个新产品,没有出现之前的确很难想象的到,但是只要有实物在手,要不了多久,还是能够仿制出来的。

    招弟这里现在添了大量的工具,节省了不少的人力出来,速度也加快了不知道多少倍,就是得益于这点,很多东西招弟提出了要求,她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详细的描述出来,别人就可以琢磨出重要关节,即使跟她见过的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但是效果是一样的。

    但是,这份聪明用在生产工具的发明创造上令人欣喜,用在仿制成品加入竞争就不是那么令人觉得愉快了。但是这又是避免不了的,所以招弟想着,趁着今年冬天,把袜子跟手套推广出去,在别人心里形成一个印象,想到这两样东西,就知道这东西最早是她们弄出来的,这样在以后的竞争中,总能够占些先手的。

    这就需要大量的兔毛跟羊毛了,甚至还有专门走奢侈路线的蚕丝,蚕丝很多,兔毛更是不愁,现在愁的就是羊毛了。

    被送过来的奴隶魏海最近就经常看见招弟对了他放的羊叹气,直叹得他心惊肉跳的,就怕哪里得罪了主人,不要他了,又把他撵回去,在部落里面的生活比起现在来,那简直就是地狱了,特别是过过了现在的生活之后,根本就无法习惯,他怎能不怕?

    说起来这个魏海,也是让招弟头疼的所在。

    招弟看见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撑坏了”的人,就是他。

    当初刚刚来这里,在这里吃的第一顿饭,当听说食堂里的东西免费吃而且是随便吃的时候,魏海又瘦又黑的脸上好像都会发光了一样,连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许多,这几个月来,窝窝头虽然免费,也不少人也凑钱让厨房另外再做些吃的了的,可是这不太行销的窝窝头,魏海是一手一个,两口就下去了,还不用喝水的,让人看着都替他噎的慌。

    招弟起初是没有关注的,别的人虽然看着他这样心里好笑,但是,他们也是体会过这种放开肚子吃的感觉的,倒也不会嘲笑他,最多感叹一番罢了。

    后来是那边产生一阵轰动才吸引了招弟的注意力。

    这魏海大概一直都没吃饱过,这肠胃就不能适合他一下子吃这么多东西。吃的时候不觉得,他吃的又快,等到他感觉到饱的时候,胃已经撑得受不了了,如果一直坐着最多也就觉得难受些,缓过来也就好了。

    可是他吃饱了,看着别人拿着自己的碗去洗也跟着想看放在哪里的。洗不洗的对他来说是个未知数,反正他是不允许自己碗里有一点点剩的,现在那碗干净的跟没有用过的也差不多,可是,这一走就坏事了。

    胃里的食物开始往上涌,魏海可不是个会浪费的人,必然会忍住。但是他的难受劲却是忍不住的了,轻轻的动一下感觉全身都不舒服,他对于这个的解决方法就是——干脆利落的躺了下去!

    一群走着的人中间突然躺下了一个,旁边的人全都吓坏了,语言又不通,比手划脚半天,这份热闹才把招弟给惊动了。

    等到过去发现魏海是被撑成这样的,招弟简直哭笑不得,但是又不能就这么放任他躺这里。

    吃撑的人轻微的运动下能够加快消化食物的速度,招弟一边找人去找山楂,一边让两个人扶着他在院里遛弯。(未完待续。)

191、酒() 
那时候魏海刚刚被招弟让人带着去洗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别人也不存在愿意不愿意接近他,所以一边好笑一边提溜着他在院子里逛了一圈又一圈,倒是把这个山庄好好的走了几趟,也相当于是认路了。

    不过,那也是那时候,如果是现在的魏海,就不知道别人还愿不愿意来扶他这一把了。

    这就是最让招弟头疼的事情,这个魏海吧,他特别的不讲卫生,不爱洗澡不说,他还不洗衣服!

    现在的确穷人家没有很好的条件来讲究,特别是在累了一天之后,能够拿帕子擦一擦身上已经很好了,但是,十天半个月的,还是会洗个澡的,可是这个魏海呢,怕是一两个月都不会洗!

    不但不洗澡,他还不洗衣服,并且还振振有词:“你们的衣服不是穿烂的,就是洗烂的!”

    当然,魏海才开始学这里的语言,话说的没有这么顺溜,他本人是这样说的:“不洗,洗烂了!”然后配合上他盯着别人衣服一副鄙夷的样子,很形象的传达了他的意思。

    常年吃不饱饭的人对于“吃”的执着是能够产生奇迹的,为了得到吃的,也为了更好的吃,魏海愣是在短短的几天就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词语跟句子,只是就跟人初学外语一样,会把句子中的主谓顺序给颠倒,当然,这些句子跟词语无一例外的全都跟吃有关系。

    虽然没有发生过“饭吃我要”之类大的离谱的笑话,但是,在魏海学到他曾经吃到快吐的行为比较丢脸之后,很聪明的理会到了“不要脸”这三个字的强大,以后再说很多的时候,比如说吃,那就是:“加油吃,不要脸的吃!”

    偏偏他绝对不是在骂人!

    招弟简直不知道拿这样子的魏海该怎么办才好,她也不能硬性的规定别人必须洗澡洗衣服不是?

    当魏海跟其他人交流多了之后,言语能力也是突飞猛进,据他自己所说,他们那里的人一生都只洗三次澡的,刚刚生下来,成人,以及死亡,听见的人。。。。。。

    不讲卫生,身上的味道就有点大,而魏海除了做毡子也没有什么事情,他的住处也是一个问题,谁愿意跟他一屋啊!

    等到羊买回来,魏海就高兴了,这才是他最熟悉的生活啊!

    马上就申请去养羊了,甚至是跟羊同住,虽然露面的时候少了,但是每天一到吃饭的时间,大家都要被他熏上一熏的。

    而魏海看着招弟天天对他意见很大的样子,也是吓的很,终于某一天受不了,抱着早死早超生的想法终于问了出来,等到得知招弟只是在发愁羊毛不够的事情,简直如同逃出生天,原来就只是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啊!

    把他吓了这么多天!

    羊毛嘛,小事情,他们部落里多的很啊!

    魏海所在的部落,居住的地方海拔颇高,周围更是高耸入云的大山,常年积雪不化,所以养的羊也是毛特别长特别厚的,至今仍然保留着刀耕火种的传统,倒是喂猪养羊的很多,部落里一有什么大事,就要杀猪杀羊的,喂少了,那是要矮鞭子的,羊毛嘛,自然也多的很的。

    问清楚了魏海他们部落都缺些什么东西,奴隶主们又喜欢什么东西,招弟决定,带入跟着魏海回去换些羊毛回来。

    带弟回来了,这个事情可以不用她去的,可是招弟特别想去,她虽然不像那些驴友一样狂热,但是对那些原始风景还是很感兴趣的。

    特别是现在天气正合适,更让她下定了决心跟着一起去,当然,并不只是去玩,招弟也是有正当理由的,万一这些地方有什么好东西呢!

    招弟准备了不少东西,除了自己这边带的人,还去唐公子那借了几个上次去过那地方的兵士一起去,既能起到保镖的作用,又能帮忙拿些东西。

    当然,招弟肯定也不会亏待别人的。

    因为不好直接给钱,招弟就在其他地方下功夫,不但一人送了两身衣服,准备好了带去的干粮之后,还专门为他们准备了一份肉干,这已经算是大手笔了,但是招弟除了这些外,还每人一葫芦酒。

    酒是一个好东西啊,特别是招弟拿出的,是自家的酒坊酿出的蒸馏酒,度数高,喝着特别带劲,就这一样,倒是把其他的都越过去了,所以说,酒鬼的世界凡人是无法理解的,只要有酒喝,吃的穿的全都可以放在脑后了。

    魏海也得了一葫芦酒,那个美啊,要不是招弟怕他又象吃饭那样,醉了没办法带路耽误了正事,叫人跟他说如果醉了以后都再没有酒喝,还要把他还回去,这才勉强让他有了一些自制力,一路上虽然一直把葫芦放在嘴巴闻个不停,但是还真不敢偷喝一口。

    路上虽然辛苦,但是风景那是真好,这也算是招弟第一次看见原始森林了,被人保护在中间,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相机拍下这些美景,只能死死的记在脑海里。

    有了魏海带路,一行人顺利的走进了这个原始部落里,因为带了很多礼物的原因,他们直接被带到了部落主人的家里。

    招弟一路上仔细观察,才发现这些人的生活条件更差。

    这些人全都打着赤脚,现在虽然还在秋季,但是因为海拔高的缘故,这地方还是比较凉的,但是这里的人全都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还特别薄,颜色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从草汁自己染的,虽然是深色的,一样可以看出深深浅浅的印子。

    魏海充当了翻译的角色,替招弟告知了想收购羊毛的事情,并且献上了招弟带来交换的东西。

    阶级不同,部落头领的反应却跟魏海一模一样,没有去看招弟带来的食物与布匹,注意力全在酒坛子上。。。。。。

    特别是在打开了一坛酒,尝到了味道之后,头领看招弟的眼光热情的让招弟不由自主的起了一身鸡皮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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