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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农门田女-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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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什么都让人无法安心啊。

    何先生大风大浪见得多了,自然知道招弟在担心什么:“大娘子不必担心,那些只是一些乌合之众,我们抓了那么些人,何愁他们的同伙不落网呢?”

    招弟虽然被安慰了,但是心一点都没放下来,比起这些只求财的强盗们,她更害怕的还是现在坐那里云淡风轻,无事一般喝茶的何先生及他背后的人。

    想了一想,招弟还是决定趁着自己现在年纪还不算大,勉强可以装个眼界狭窄的不懂事的小姑娘,就算问错了什么,也不打紧:“何先生,刚才我看那位官爷好凶啊,说话恶狠狠的,问道我们拿着的武器,怎么这是不允许的吗?对了何先生,那些刀是你们的作坊自己打的吗?我看打的很好啊,那么闪,看着就好锋利的样子!”

    何先生笑了,别有含义的看了招弟一眼,才笑着回答她:“大娘子说得不错,那些刀都是我们自己打的,那官爷开始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人,职责所在才会那么严肃的,等到误会解开就没事了。”

    可是到底怎么把误会解开的他就提都不提了,招弟也知道这是没办法问出来的了,想了想,这个疑问解不开,至少要把另一个解开吧?

    于是主动改变了话题:“何先生,没想到我们居然会碰见强盗,我从没听我妹妹说过,还以为一路都会很平和的呢!也不知道那些人都是些什么人,怎么不去种田反而做这种丢祖宗面子的事情呢?”

    来人里面除了驻军还有衙役,看来是地方上的军政都一起惊动了,里面一人明显穿着与众不同,看来是个有官职在身的。

    这时候前面的打斗已经结束了,地上多了一群躺着呻1吟的伤残人士,来的这些人倒是应了警察总是在事后才会出现的传统。与地面上的鲜血同样刺眼的,是何先生的人手里握着的大刀,捕快们已经行动起来,捆人他们极其熟练,身上拿出绳子来一抖,就把地上的人捆成了一串。

    而那个明显是长官的人盯上了何先生,眉头紧皱,脸色严肃,对何先生的问话一点都不客气而且盛气凌人:“你们是什么人,怎么随身带着这么多的武器!”

    何先生微微一笑,并不理他说了什么,只是从怀里拿出个什么东西在那长官面前一晃,低声说了一句什么,就见那人收起了那副不可一世的嘴脸,换了一副面孔,动作之快之熟练,令人看了叹为观止。

    招弟特别想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可惜的是,她跟他们实在是隔的有点远,而自从何先生拿出了那个东西之后,他说话声音轻,本来声如洪钟呼喝的那个长官也放低了声音,他们说了什么别说招弟,就是被捆起来的匪徒大概也没听清楚。

    招弟就看见那长官前倨后恭,对着何先生后来居然都有些谄媚了,更是把胸脯拍得“砰砰”响,一副我办事你放心的架势。

    后来的这队人将匪徒押解到一旁,热情的帮助何先生一行人整理好货物,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也没有要求他们回城去录个口供啊什么的,就那么站在路旁目送他们继续行路。招弟的车在最后,走出好远她回过头去,看见那些人还在原地目送,看他们走的远了,才抽出鞭子,押解着那些匪徒回城。

    招弟心里存了好奇,抓心挠肺的想知道些内幕,不为别的,就为自己今后跟人打交道的时候能有个度,她也得搞清楚何先生的身份啊!

    但是,显然何先生是个深藏功与名的低调者,这事情对他来说,就象根本没有发生一样,人家连脸色都没有变上一变。

    一行人中途在路边的一个茶水铺子打尖,招弟终于找到机会问出心中的疑问:“何先生,那些拦路的是些什么人啊?”

    按理说,唐国国君圣明,国力上升,怎么也不会出现遍地强盗的情况,可是他们一行人出城不久就被拦住,明显那些人是有目的的前来,要么,他们就是天天都在那埋伏,每天都要打劫些人的。要么,他们就是冲着她们来的,这两种情况,不管是哪一种,都是细思极恐。

    前者表明唐国并不象表面那么强盛,国家对地方的掌控不强,官府没有什么能力。而后者就更为严重,他们的路线行动都落入了别人的眼中,连招弟都不知道她们这行人的价值,别人就已经打听上了,这情况,不管是为了什么都让人无法安心啊。

    何先生大风大浪见得多了,自然知道招弟在担心什么:“大娘子不必担心,那些只是一些乌合之众,我们抓了那么些人,何愁他们的同伙不落网呢?”

    招弟虽然被安慰了,但是心一点都没放下来,比起这些只求财的强盗们,她更害怕的还是现在坐那里云淡风轻,无事一般喝茶的何先生及他背后的人。

    想了一想,招弟还是决定趁着自己现在年纪还不算大,勉强可以装个眼界狭窄的不懂事的小姑娘,就算问错了什么,也不打紧:“何先生,刚才我看那位官爷好凶啊,说话恶狠狠的,问道我们拿着的武器,怎么这是不允许的吗?对了何先生,那些刀是你们的作坊自己打的吗?我看打的很好啊,那么闪,看着就好锋利的样子!”

    何先生笑了,别有含义的看了招弟一眼,才笑着回答她:“大娘子说得不错,那些刀都是我们自己打的,那官爷开始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人,职责所在才会那么严肃的,等到误会解开就没事了。”

    可是到底怎么把误会解开的他就提都不提了,招弟也知道这是没办法问出来的了,想了想,这个疑问解不开,至少要把另一个解开吧?

    于是主动改变了话题:“何先生,没想到我们居然会碰见强盗,我从没听我妹妹说过,还以为一路都会很平和的呢!也不知道那些人都是些什么人,怎么不去种田反而做这种丢祖宗面子的事情呢?”(未完待续。)

164、进京() 
既然狗蛋自己不想改,招弟也不会强迫人家,只不过随着时间过去,一天天的跟狗蛋熟悉了起来,心疼他懂事的同时,越发觉得狗蛋这名字叫快了跟在骂人似得,特别是只要一想到这名字下被头发掩盖的那张脸,反差得囧囧有神却一点都不萌。

    一路上行程都比较赶,根本没有时间好好看看,不过何先生已经很够意思了,每次到了城里的时候都会给招弟时间去推销她的新东西。

    招弟带来的东西中,粉丝跟豆腐皮都卖掉了一半,东西装得多,除了底下的松花蛋,上面堆得高高的全都是这两样了,一半已经收获不少了。其实要不是剩下的要运到京城里去,就她们现在这个推广期价格,一个地方多拿一点,应该也可以拿完的,招弟认真的考虑了一下要不要在距离京城比较近的地方买个庄子再开个作坊,不用离京城太近,只要交通方便稍远点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便宜。

    也不做多了,就只做她们已经做出名气的这几样就行,后来想想算了,还是先一个地方做好之后再做另外一个地方的好,本来客栈就要开成全国连锁的,等到开那个的时候再一起建更好管理,她现在缺人缺得厉害,想得太多到时候铁定摔跤。

    松花蛋暂时没有订单,招弟只是在每个地方合作的老板那里各留了几十个给他们试吃,等到回来的时候再顺路来看有没有订单,关于这个,招弟倒是一点都不担心,松花蛋这东西,不喜欢吃的人有,但是喜欢的人更多,皮蛋瘦肉粥更是风味独特,再说了,她之所以每个地方都不敢留太多,是因为带上的这些何先生全都给她包了。

    说起来招弟自己都觉得自己就象他们专门的供货商一样,反正她那里生产的东西大半都是唐公子那给解决的,韧性不如粉丝不好运输的面条除了小半供城里的美食车,大部分全都是唐公子订了,晒干之后包好,再带上一罐子招弟家特制的酱料,特别适合他们带进山去,省了好多的事,现在都和别的干粮换着吃。

    而这松花蛋做好之后倒是送过去了,招弟也把吃法说得清清楚楚,不过大概当初吃了觉得不怎么样吧,也没说要不要订货,但是,这一路上不时的弄来吃,何先生还就喜欢上了这个味道,直接把招弟带的几万个松花蛋全都给订了,就给她留了点打广告的。

    一路餐风露宿的,终于接近了京城了。

    天子脚下,果然不同凡响。虽然目前大陆上还分为几个国家,但是相比较而言,唐国已经算是一个大国了,目前又处于领先地位,这京城自然也建得分外的繁华。

    等到招弟看到那巍峨的城墙时,即使她上辈子故宫天安门都去过,依然为这城墙所震撼,大概是因为这辈子第一次见这样的吧,跟其他城市一对比,可不就觉得这才是天子脚下的气派么!

    一进城门,何先生就与招弟她们分开了,不过何先生体贴的让林二跟着她们,先把她们送到一家客栈安顿好,然后才让林二驾着她们的马车直接把货送到府里。

    林二跟她们差不多,虽然跑了几次了,不过京城依然不熟,招弟也就没有多麻烦他,鼻子下面就是路,何况住进了客栈,跟小二哥打听打听,什么不比林二靠谱啊!

    林二告辞之后,招弟三人先要了水好好的洗去了一身的风尘,填饱了自己的肚子,跟小二哥问清楚了大致的方位,才出门准备好好的逛下京城。

    京城繁华而热闹,街上人很多,形形色色的,钱芳儿跟狗蛋两个土包子很快就觉得眼睛不够用了,别人身上穿的衣服漂亮,他们要盯着,街边的小吃看上去好好吃,他们要盯着,扛着个草把卖糖葫芦的,举着个小幡算命的,挑着五颜六色针头线脑把拨浪鼓甩得“咚咚咚”响的货郎。。。。。。。他们全都要盯着人家看半天,实在是有够失礼,招弟简直要被他们俩气笑,好歹收敛点行不?没看被他们盯着的人每个都快恼了吗!

    招弟他们进城的时候是刚刚过午,在客栈里面并没有耽误多少时间就出来了,结果这一逛就逛到了太阳落山,钱芳儿跟狗蛋两个还意犹未尽,磨磨蹭蹭的不想回去。

    招弟的脚快痛死了,脚上的布鞋虽然做得舒适,但是,要想走远路就得穿纳得厚厚的千层底,怎么能够跟轻得防护没有重量的聚酯底相比呢?

    虽然她曾经也是逛街就不累组织的一员,但是跟着少见多怪二人组一起,至少要分出一半的心神来盯着他们,自然就没有那么愉悦的体验了,何况,真在京城里把她重点关注的几个地方逛了,这心情也就不美丽起来。

    当然,这京城再繁华也没办法跟招弟那时候的一个普通中等城市比,但是,比现在京城里有的东西更先进更好的东西,招弟见过,但是她现在也弄不出来,而她那些在南安城里占得头筹的东西,在这里也不算什么了,目前还有市场,还能入得何先生这种大概呆惯了大地方的人的眼,也在只在一个新奇二字上了。

    过得几年,这新鲜感没有了,那些东西也就不值个什么了。

    以后的方向,要么开发更多的新产品,一直有新东西吸引住别人的视线,要么就把那些东西精益求精做到极致。

    分开的时候何先生说了,他需要办一些事情,大概会在京城呆个五天左右,她们也有充足的时间好好逛逛,即使这样,招弟也几乎是用拉的,才把那两个看啥都稀奇的人拉回了客栈。

    吃过晚饭,三个人要了热水好好的烫了个脚,虽然听小二哥说晚上京城里也有夜市会开得很晚,但是,坐着吃饭那短短的时间已经足够让她们体会到自己有多累了,夜市总在那里不会跑的,还是要先休息好才有精神啊!

    京城里存土寸金,即使这个客栈已经算大的了,但是占的面积其实也不宽,自然也不可能有单独的小院子了,她们要的是个套间,用屏风隔开,有两张床,倒是足够了。

    毕竟,赶路的时候,帐篷一搭,三个人就挤在地上就睡了也那么过了,现在这条件跟那比起来已经是一个天一个地了。

    虽然,在招弟的眼里,同样跟一路上她们所投宿的每一个客栈一样,根本达不到她的要求。

    甚至,招弟觉得,心理感觉还不如幕天席地的时候好呢!

    这时候的客栈,不要说跟后世的那些大酒店比了,就是小县城里的招待所那也是比不上的。被子不知道是盖了几个人了,大概上一个客人离开只要不脏他们就不会换的,最多敞着晒一晒就顶天了,要是碰上下雨的天气,那种又潮又有种怪味的感觉简直要逼疯人,招弟没有洁癖,自己感觉也是一个很能随遇而安的人,也受不了这时候的客栈。

    好在天气热,好在她们带了应付露营时的装备,把被子垫在身下,上面铺上自己的外套,再拿帐篷当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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