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天武圣主 >

第132章

天武圣主-第132章

小说: 天武圣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年悟出月黑风高杀人夜他踏入了天启大陆第一杀手行列,那时候并没有人知道第一杀手是魔族之人,他成立了一个杀手组织,就叫做黑夜,因为他喜欢黑夜,也只有在黑夜中才能悄无声息抹杀一切自己想要抹杀的人与事。

    只不过黑夜这个组织真的有些特别,黑夜只有三人,这三人当时是天启最强的三位杀手,一人用双手杀人,一人用寒枪,一人用飞刀。

    一个书生,一个浪荡公子,一个侠客,不伦不类的组合,根深固蒂的回忆。

    那句话倒是说的没错,江湖上的友谊都是从生死之间磨炼出来的,三人的友谊也是如此,他们强,却接那些三人联手都凶险万分的任务。

    他们的名声自然响彻天启,百分百的任务成功率使得他们成为天启最亮眼的星,虽然是隐藏在黑夜中外人不得而知的星,但是那星如此的亮,亮得黑夜似乎都成了白昼。

    三人结拜为兄弟,似乎对于他们来说这才是人生中理应有的江湖男儿热血,柔情。

    这就是书生的挚友,也是他这一生唯一的两位挚友,只不过也因这挚友二字他心中明白人魔二族世世代代都是天敌,这是注定的,就算用百年,千年,万年,十万年都无法改变的。

    他从未忘记那日的夜,他认为最安心的夜却迎来的最悲惨的结局,人族众多强者围攻而来只因他的族人想让他死,透露了他的身份。

    他相信人族魔族会成为挚友的理由只有一个,因为他的两位挚友断后给他创造了唯一逃离的机会,也的确,他逃回了魔都。

    一个书生,一个浪荡公子,一个侠客,这不伦不类的组合终于被打破了,因为用枪的侠客死了。

    (。)

    1

第二百四十二章 有情与无情() 
“黑夜”这个组织必须要有三人才能叫黑夜,因为只要这三人在一起事情都能解决,杀局都能破解。

    书生的必死之局被破了,只不过这世间的一切本就是公平的,破了这杀局便要付出应有的代价,那便是这不伦不类的三人组合中死了一人,侠客死了。

    书生回到魔族,他酝酿这一股恨,这股恨憋了很久,直到他登上魔君的那一日,那一日魔都死了许多人,那些人都是王侯贵族,因为是很的人所以他们的死并不能死的那么悄然安静。

    魔都人人都知道他们死了,因为魔君不想隐瞒,因为这些人本就应该为他的兄长侠客陪葬,那些人就是当年泄露他行踪之人,有三人是他的亲兄弟,也是当年魔君候选人之一,所以他们想书生死那么书生自然也不会留情。

    就是那一日,有一个人来到魔都之前,那是一个人,竟然能来到魔都之前,这是何等的挑衅?

    这就是挑衅,他也的确很强,败尽魔族魔帅,直到魔君亲自出现。

    那应该是颤动山河的战斗吧?但是他们做的很简单,只是坐在魔都十里外长亭而已。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是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这两个字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往,荒草萋萋,光暗淡,黯然失色。

    长亭内,石桌上,断成两截的长枪。

    他不像当年那么放荡不羁,没有了那公子哥的痞子气,他的神色之中除了稳重还有那浓郁的好似雨后泥坑中的浑水一般浑噩的悲痛。

    长亭内有书生,有那不再放荡的公子哥,还有那侠客断了的长枪,再也没有了江湖的侠骨柔情,铮铮铁骨之意。

    喝酒,除了喝酒就是喝酒,因为酒这种东西真的能让人短暂的忘怀一些事情。

    有人说醉翁之意酒,那都是屁话,那是因为他不是醉翁,他不想喝酒,如若真的想喝酒你的面前摆着万两黄金,百位又能如何?你的心中在意的始终是碗中壶中的酒,就岂会注意其他的?

    人或者事都阻止不了一个想要醉的人去求醉。

    不过人就是那么有趣,有时候说不准越喝会越清醒,越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或者他一直便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只不过想要用酒来灌醉自己自己不去做一些事情。

    那句话说的好,你是永远叫不醒一个想醉却没有醉的人,就像那一夜,他们醉了,就算整个天启都明白那二人是不会喝醉的,但是他二人都认为自己醉了所以就算全世界都认为他们没有醉又如何?

    黑夜的组合注定是不可能重归,因为侠客死了,那看起来别扭无比,充满趣味的组合缺少一人都是不完美的,所以黑夜是注定要散的。

    他们一个是大唐李逍遥,一个是魔族魔君,所以就这样散了。

    书生拿了有枪尖的那一半断枪,浪荡的公子拿走的是那一节切痕平整好似铁棍的那一半。

    从此陌路,就算心中有情义也依旧陌路,因为他们的不陌路已经失去了最的人,所以他们只能陌路。

    没有人再去过问后续的事情,哪怕是李逍遥隐居于楼兰也没有人再过问,因为他们怕了这两个人,因为那一夜分离后李逍遥便开始杀人。

    书生杀了魔族的人那么李逍遥自然要杀人族的人,因为杀那些人是祭奠当年的情,是报心中的仇。

    那一年魔族人心惶惶,人族又何尝不是?那柄飞刀就是黑夜里最闪亮的光,只不过那道光是一道寒光,那道寒光一出,见血封喉!身死道消!

    李逍遥的飞刀例无虚发,只不过最巅峰的传说只留下了一年,一年以后他便隐居楼兰再未出现过。

    书生也从未想过会再见到他,今日虽未见到他但是总归是见到了他的传承。

    他想断了这传承,因为李逍遥的飞刀真的恐怖,因为他真的不想见到李逍遥的飞刀。

    那是一种情,也是一种恨!

    书生何尝不知?他也承认侠客的死他要负全责,但是负全责又如何?浪荡公子会对他使出飞刀?会与他拼个你死我活?

    浪荡公子不会,书生也不会,但是总归他不想见到再有一个浪荡公子,再有一个飞刀侠客。

    他本不想回忆那么多,但是当海棠因为狐媚儿的话而愤怒之时脑海中的回忆却是浮现了,当年他们也是如此,彼此就算赌上性命也义无反顾,他是魔族未来魔君,他是大唐的皇子,他他只是一个侠客,但是因为他,人魔二族之间终于多出了一丝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意,只不过那情意之后却也多了更多的恨,更多的无可奈可。

    可是这世间有太多无可奈可却必须要做的事情,那是一种责任,抛开情意有些事情必须要去做,比如人魔二族世代仇敌,比如魔族将来他此刻想要杀了海棠。

    魔君无情,但是又真的无情吗?只不过说他无情之人不值得他用情而已,这世间都是这样的,一个人对谁用情是心中所想,但是太多人嫉妒,憎恨,他们希望那情是对他们的,所以他们便觉得那些人无情。

    书生指着狐媚儿,面无表情只不过话语中却比较严肃:“其实你并不需要生气。”

    海棠有些诧异,神色微愣,问道:“为何?”

    “你坚信你与一枝梅之间的兄弟之情?”

    海棠点头。

    “那么狐媚儿便注定会失去一枝梅。”说道这里书生叹了口气,没人想过他竟然会叹气,他道:“一个是爱慕之人,一个是兄弟,两种情皆是无可割舍,但是当其中一人要杀另一人之时这情便会断了。”

    当年他们三人之情可比雄山浩海,但是当一人因另一人而死这感情还会一如往常吗?书生本不会感叹的,但是看着这样有些相似的情节他却不得不感叹,因为那段回忆也是他仅能感叹的了。

    一枝梅爱狐媚儿,也爱兄弟,这两种情意谁能割舍?就算不能维持也不愿伤害,出现了伤害情意的天枰便会倾倒,因为他会怀疑,怀疑对对方的爱究竟值不值?

    没有人能猜透感情这种东西,所以当其想通了付出的代价也一定不少,书生认为一枝梅付出的代价够多了,也应该能想通了。

    就好似当年的那一夜,他二人都想通了,所以各自去做各自的事情,虽然陌路,也的确只能陌路,但是那又如何?

    他也在思考过,自己真的要杀海棠吗?他一直都有这个念头,他认为身为魔君的他必须杀了海棠,但是换个身份呢?或者说心底的回忆浮现之后呢?他真的能下那个手吗?

    魔君是无情的但是书生又是有情的。

    (。)

    1

第二百四十四章 为什么() 
这是一场梦,一场那么真实的梦,这场梦还没有结束,究竟最终表达了些什么,能学到什么,能知道什么没有人能知道。

    不过这次梦中有书生,魔族的魔君,那一丝悸动让他动容。

    楼兰山脉之中,来了一个人,那人一生儒袍,湛然若神,举止投足间无不是那潇洒之情,他在欣赏,欣赏这山间山水,欣赏那密林碧绿。

    不过他出现在此地并不是偶然。

    易水寒回了魔族,他自然便知道楼兰所发生之事,楼兰山的仙人湖,这的确是一个书生这辈子都不想踏足的地方。

    并不是因为憎恨此地,而是因为来到此地会遇上那个浪荡公子,虽然他不再浪荡但是见到他书生依旧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那么多年过去了,他就待在这楼兰山中,待在那仙人湖前过着神仙眷侣般的生活。

    神仙眷侣?书生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天之骄子如何会甘愿将自己困在这一方之地?

    若他走出楼兰呢?身为大唐皇族的李逍遥难道对这人间之事不闻不问?他做不到,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善良之人,如何能见魔族战士与大唐军士厮杀?

    这件事情是两族之事,浪荡公子阻止不了,若他出现便会站在书生的对立面,他二人见面难道要厮杀?难道要用飞刀,用番天印?

    浪荡公子不会,他也知道书生停不了手,所以他把自己困在楼兰山仙人湖前那一亩三分地。

    书生从未过问此事,也从未来过此地,因为每一日每一夜那都是一种亏欠,他想过,这辈子恐怕也还不了侠客与浪荡公子的情了。

    有来生吗?

    对于修道之人,求那长生二字,若死哪还有来生?

    也正是如此所以书生一直不愿意来此,因为不想见到他,因为心中亏欠实在太大,根本无法还清。<;>;

    浪荡公子出手了,这真是千年来最稀奇之事,这件事情传到书生耳中他便知道自己不得不去一趟楼兰,去一趟仙人湖,见一见自己这辈子仅剩的唯一一位挚友。

    咦,书生手中倒是有些稀奇,因为那是蒿草做成的绳子,绑着的是北海极地六千米深海中的蓝灵蟹,那是这世间最美味的食材之一,想在北海极地六千米的深海中与北海鲸抢夺蓝灵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哪怕是书生都不免弄湿了衣衫。

    所以他在山间走的并不快,为的便是消除身上北极之地的寒气,还有那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他杀了几头北海鲸,受了点伤,就是右手蒿草拴着的那四只加起来不过五斤的蓝灵蟹,这是个多么温柔的男子?

    说他温柔这世间又有几人会信?说他残忍嗜血恐怕整个人族都要为之附和。

    这样的一个人,应该用什么语言什么词语去形容他呢?魔君?相比起魔君他更喜欢书生这个名词,但是若要说他是书生,恐怕这世间也只有寥寥数人会承认。

    他走的很慢,不仅仅是消除北极之地的寒气与那一丝丝血腥味,其实他心中也在纠结,纠结自己见到他应该说什么。

    因为不知道见到他应该说什么所以他跑去了北海极地捕来了这四只蓝灵蟹。

    想起这蓝灵蟹他嘴角竟是不自主的微微翘起,露出了一丝笑意,当年三人只是知命,若不是因为那浪荡公子谁能吃得到这绝世美味蓝灵蟹?

    要知道当时三人一只蟹,那只蟹才不过六七两,他们吃的那叫一个干净,连蟹壳都保留下来连煮了三天汤来喝,直到蟹壳的鲜味没有才依依不舍丢掉。<;>;

    当时三人有一个说起来不得了的目标,那便是顿顿吃上蓝灵蟹。

    这个目标可不得了,北海极地的北海鲸如此恐怖,知命境界都九死一生,想天天虎口夺食与北海鲸厮杀。。。。。。若不是这世间顶级的强者,你又如何敢如此疯狂?

    当年那只蓝灵蟹便是浪荡公子从大唐书院,先生住所前的池塘中偷来,就因为这事儿浪荡公子可是真正炫耀了小半年,说自己不仅是个合格的杀手还自封了盗圣之名,着实令人开怀大笑。

    那些事情。。。。。。“哎。。。。。。”书生叹了口气“人老了总是容易感概,这话倒说的的确没错。”

    “嗯,这句话的确没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