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制造师-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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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穿越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穿越到蛮荒世界穿越到蛮荒世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蛮荒世界里遍地都是残暴的凶兽和变异植物遍地都是残暴的凶兽和变异植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石器时代的简陋兵器根本不能为自己的生存提供保障天啦噜异世好危险好想快点儿回到地球去手榴弹迫击炮突击□□想想也就算了还是现实一点从冷兵器开始改变吧入文定于11月3号入V入之前发布的文章从第31章开始倒V这是作者君的第一本大长篇还请小天使们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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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黎重和重黎()
庄周梦蝶的故事,大部分中国人都耳熟能详,但是对于事件的当事人黎重来说,相信这绝对称不上什么好的体验。
一觉醒来,恍如隔世,在睁眼的那一瞬间,各种乱七八糟的记忆蜂拥而至,差点儿挤爆了整个大脑皮层,让人恍恍惚惚,分不清楚梦境与现实。
恰巧印证了那句老话,人生就像是一个茶几,上面摆满了各种杯具。
黎重出生在一个武学底蕴深厚的世家大族,在现代科学快速发展,高科技武器日新月异的二十一世纪,这么说或许不太准确,但事实确实如此。
黎家祖上世代都是押送货物,往来天下的镖师,仗剑走天涯,快意恩仇,刀口舔血,以黎氏宗族子弟们组成的镖局,历经百年的世事浮沉,屹立不倒,在南方诸省市,颇负盛名,直到后来机械工业的兴盛,笑傲了上千年的冷兵器逐渐没落,最后黯然退出了历史舞台,可即便是在枪炮炸药横行的军工年代,黎氏宗族子弟们依然保持了自小习武的传统。
习武这件事,说起来容易,上下嘴皮子一碰,但实际操作起来,全是流血流汗的苦功夫,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但若是坚持到最后的,必然能成为一代武学大家。就拿黎重的爷爷,黎家的老太爷来说吧,三岁开始习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数十年间未曾中断,直到现在将近九十岁高龄了,依然身体硬朗,精神矍铄。
黎重最佩服自家爷爷的,就是老爷子终生以武为痴,心无旁骛,不为外物所动,虔心钻研,几十年的功夫积累下来,不仅仅是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就连拳法也能打得虎虎生风。
黎重小时候最大的爱好便是搬跟小凳子乖巧地坐在院子里,观看爷爷指导他哥哥武艺,虽然这样的场面和机会屈指可数,但却弥足珍贵。
没错,黎重上面还有一个哥哥,亲兄弟,同父同母,如假包换的那种。
说起他的哥哥黎单,还有一段不得不为外人道的渊源。
与武学大家黎老太爷不同,黎重的父亲是典型的文人心性,相比于舞刀弄棒,打打杀杀,更喜欢舞文弄墨,吟风咏月,他脑子灵光,书读得也好,是整个村子里第一个大学生,黎重的母亲更是出生于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当年,黎爸爸和黎妈妈可是整个大学里有名的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两人本就是同班同学,再加上志同道合,有共同语言,大学毕业之后毫无意外地双双进入了国字头的科学研究院,为伟大祖国的建设和复兴添砖加瓦,夫唱妇随,羡煞旁人。
可黎老太爷却一点儿都不觉得欣慰,他还等着这个唯一的儿子继承家业呢,不说将自己的一身武学发扬光大,但至少也不能让自己几十年的武学造诣后继无人吧,他曾经对这个唯一的儿子寄予了多大的期望,如今就有多大的无奈。因此,对于儿子弃武从文,招呼都不打就擅作主张进了研究所一事,黎老太爷怒不可遏,气得吹胡子瞪眼,差点儿没直接跟这个不孝子断绝父子关系。当然了,最关键的还是,搞科学研究的黎爸爸和黎妈妈常年泡在研究室里,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有回家探望老人的时间,也自然不会有跟黎老太爷断绝父子关系的闲工夫。这时候,黎单的出生,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黎老太爷和黎爸爸的父子关系。
或许是天可见怜,不忍看黎老太爷的一身好武艺就此失传,黎单及时来到了黎老太爷的身边。遗传学这东西其实真的很难三言两语说得明白,黎单确实是一块习武的好材料,根骨奇佳,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他忍耐力极强,不怕苦,也肯吃苦,黎老太爷自然是十分欢喜,再加上本来就是自家孙子,教授起来更是不会私藏,从最初的基本功开始,一招一式,黎老太爷都言传身教,耐心指导,将一生所学倾囊相授。
说是名师出高徒也好,功夫不负有心人也罢,黎单学得很快,很多兵器一上手之后都能自己揣摩攻击和防御的套路,融会贯通,举一反三,黎老太爷倍感欣慰,觉得自己总算没有愧对黎家的列祖列宗。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黎单身体素质实在是太好了,根据相对论和能量守恒的原理,四肢发达的黎单注定了头脑简单,而且是简单到黎爸爸和黎妈妈都痛心疾首,作为那个时代有名的高知分子,他们简直恨不得当自己从来没生过这个不争气的一个儿子,那学习成绩,说出去都嫌丢人。
黎单没有重走自己父母亲的老路,他直接参军去了军队,凭借自己出色的身体素质和武学造诣,从普通士兵一路做到了上尉军官,后来又被征召去了特殊部队,参与的都是些保密级别很高的危险任务,这或许就是黎家人的宿命,先祖们在做镖师的时候,从事的就是刀口舔血的工作,风餐露宿,朝不保夕,现在黎单升了军官,也没能摆脱这种在生死线边缘摸爬滚打,艰难求生的宿命。
由于黎单工作的特殊性,国家政策特别允许黎爸爸和黎妈妈生育二胎,在那个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到处狠抓严惩非法二胎的年代,黎重的诞生不在计划之中,也不在计划之外。
那时候,黎妈妈已经四十好几的年岁了,早已不年轻,要是生育二胎的话,绝对是高龄产妇,本来按照黎妈妈的意思,与其自己生那么麻烦,还不如早点张罗儿子的婚事,正所谓,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谁知道这话直接就被黎单给打回来了,他的推脱理直气壮,国家这时候正在大力提倡晚婚晚育,自己身为一名光荣的共和*人,必须以身作则。加之黎单那时候也忙,天南海北地出任务不着家,部队上也有保密原则,黎妈妈连找人都没办法,说了几次,见儿子不听也只能作罢,黎单从小主意就正,再加上多年习武养成了他执拗的脾气秉性,黎爸爸和黎妈妈根本拿他没办法。以至于黎重的意外到来,着实让黎家上上下下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
可惜,福无双至。
怀黎重的时候,黎妈妈不幸被检查出来得了癌症,她和黎爸爸的工作本来就长期处在高强度的辐射之下,身体会发生病变也在情理之中,黎妈妈确实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她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果断地放弃了化疗,回乡静养。母爱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罹患癌症的黎妈妈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只有接受化疗还能有一线生机,如果癌细胞能通过化疗得到控制,便可以将生命延长好几年,甚至是十几年,但是接受化疗,就注定必须舍弃腹中的孩子,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最后的治疗机会。
黎重未满周岁的时候,母亲病故,唯一留给黎重的遗物,就是一个戴在他左手腕上的玉镯,品质极好,当时的市场售价就在五位数以上,绝对属于奢侈品,黎妈妈生前曾戏称说,这个玉镯子花光了她全部的私房钱,也是她留给小儿子最后的祝福。古人讲究君子比德如玉,玉能养人,由此玉不下身。黎重生下来体质就不好,瘦瘦小小的,跟他人高马大的哥哥完全不同,当妈的看着就心疼得紧,这个玉镯子还是她带着小儿子一起专程去云南购入的,当时玉的价格还没有炒到这么虚高,以现在的市场供求关系来看,这种品质的玉镯就是有钱都买不到,不是有价无市,是有市无价。
这玉镯从小戴在黎重手上,陪伴他长大,现在已经取不下来了,而现在,带着两世记忆穿越的黎重,怔怔地盯着仍旧戴在自己的左手腕上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玉镯,若有所思。
“重黎少爷,您醒了?真是太好了,我这就通知大夫人去……”
重黎?是这具身体的名字吗?黎重觉得很无语,重黎和黎重,孰真孰假?又或者,两个都不是真的,说不定等他下次醒来,又换了一个壳子。不过很确定的是,对比仅有的两世记忆,重黎这小少爷的日子过得实在是苦不堪言。
黎重虽然幼年丧母,父亲常年泡在研究所里不着家,但他自小跟着黎家老太爷长大,也没觉得自己缺少长辈的关爱。或许是可怜黎重这孩子小小年纪没有妈,黎老太爷对黎重很是骄纵,重话都不曾说过一句,哪儿像黎单小时候,一日照三餐地拳脚收拾,黎重外貌性子都随了母亲,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笑起来眉眼弯弯的,两个小酒窝,可爱得不行,再加上他嘴巴甜会哄人,大了他二十岁的黎单恨不得拿这个弟弟当儿子来疼,要星星不给月亮。都说长兄如父,黎重也确实跟自己哥哥的感情很好,两人同气连枝,狼狈为奸,通常都是黎重在前头闯祸,黎单默默跟在后面替弟弟收拾烂摊子,从小到大一贯如此,那些欺负过黎重的人,全是他哥黎单休假回家时收拾报复的,一个都没有放过。
有了这些无条件宠爱自己的家人们,黎重从小过得顺风顺水,别提多幸福了,以至于现在大梦初醒,黎重也实在很难相信自己已经彻底从天堂跌入了地狱,变成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或者说现在的他,有一个分外拗口的全名,布斯曼贝尔·重黎。
布斯曼贝尔,什么乱七八糟的鬼姓氏?
抱怨归抱怨,但是根据原主的记忆,他可没有嫌弃这个拗口的姓氏的资格,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只有贵族才能拥有姓氏,大部分的普通人都只能有名字而已。
在脑海里整理了一下已知的情报,黎重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妈蛋!莫名其妙的时代,莫名其妙的家族,莫名其妙的身世,这些都算了,原主居然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未婚夫?而且两人马上就要结婚了。
坑爹呢这是!
第2章 布斯曼贝尔家族()
这个世界还真不是一般的操蛋!
最最原始的石器文明,住得是石头屋子,穿得是粗制滥造的兽皮,吃得是野果野菜,没有耕种,没有畜牧,这也就算了,毕竟这个时代的人类武力值强悍,光是依靠采集和狩猎还是能勉强有一丝生路,苦逼的是,这个时代处处杀机四伏,攻击力近乎变态的动植物们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在凶兽们的肆虐下,人类的生存空间和资源被一再压缩,直至最后困守孤城。
白城子,顾名思义,白色的石头城镇,这里是人类最后坚守的阵地,多少先辈们浴血奋战,用累累白骨造就,历经上百年的岁月,固若金汤。白城子被划分为十二个区域,共有十二道城门通往外面的世界,而最中心的部分是内城,约占整个白城子面积的三分之一,里面居住着极少数贵族中的贵族,像布斯曼贝尔这种小家族,在那些高居顶端的掌权者们眼中根本还排不上名号。
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越是这种毫无底蕴,只会自我标榜身价的家族,内宅中越是争权夺利,各种令人大跌眼镜、龌龊不堪的腌辣事层出不穷。
相比于各种人生赢家的黎重,重黎这孩子简直就是一可怜的小白菜,从小就气虚体弱,在床昏睡的时候远比下地清醒的时候多,有双亲照料时,重黎的日子还算好过,直至父亲外出狩猎时失踪,下落不明,生死未卜,爹爹伤心欲绝之下也跟着大病不起,没熬多久就去世了。没错,重黎确实是两个男人爱情的结晶,这个世界里有一种名为孕果的奇异果实,吃下去之后能改变人的体质,使人更容易受孕,但重黎的父亲和爹爹却从未想过让儿子服用孕果,因为重黎的身子不好,不一定能扛过逆天而行改变体质时的痛苦,他们宁愿重黎平安顺遂地过一辈子,也不愿意他去冒这么大的险,如果不是孩子心甘情愿地表态,没人能逼迫重黎牺牲自己,为了家族利益去联姻。
奈何天不遂人愿。
布斯曼贝尔的现任家主是重黎的大伯,为人馋懒奸猾,绝对不是良善之辈,他的妻子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整日在丈夫耳边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堂兄弟们更是拿这两兄弟当白吃饭的拖油瓶,恨不得能早日脱手,摊上这么一群薄情寡义的糟心亲戚,重黎和康回两兄弟相依为命,寄人篱下,日子过得别提多艰难了。
重黎的身体一贯不好,为了调理身体,经常需要吃一味名叫杞骨的草药,价格昂贵。
这个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