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连异界-第3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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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胡思乱想呢,袁小伊没睡着,走出来递给他一件薄毯子:“干嘛在这里吹风啊,也不多穿一件,小心着凉。”
陈正谦接过毯子,笑呵呵:“没事,不用管我,思考一下人生罢了。”
袁小伊也不回去,就在他旁边蹲下,陈正谦一看,直接把她抱上来,放到大腿上,然后把毯子连同她一起裹在怀里。
“别冷到了,我身体强壮反而不担心。”
袁小伊轻轻“嗯”了一声,静静伏在他怀里不说话。
两人就这样静静抱在一块,听着彼此的呼吸声,心里想着过去,想着现在,想着未来。
真是难得的独处时间,这样的氛围下,让双方都心平气和地想着事情。摸着袁小伊日渐隆起的肚子,陈正谦感觉一股责任感萦绕在自己心间。
为了这个家,自己一定要撑住!
“好了,回去吧。”
良久,陈正谦觉得差不多了,直接站起来抱着袁小伊回屋去。夜深了温度下降,他可不舍得袁小伊被冻着的,现在还是初春呢。
……
一年之后。
东海某座神秘的私人岛屿上面,正在举行一场小型婚礼。
婚礼上来的宾客虽然不多,但是都是军政商三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随便一个拎出去,都是能够掌控一方的。
陈正谦压根没想请谁,只是自己家这边的父母亲人,还有几位媳妇的娘家来了一些人,另外都是他们自己收到风声过来凑热闹的。比如梁朝忠跟钟卫国两个老头,后面跟着好几个年青一代的高手,不是钟无期李清阳他们,还能有谁?
又比如周鑫鑫他们几个,不知道从哪打听到的,也混进来了,一个个嘻嘻哈哈的,谁知道来了之后看到一尊尊大神坐在席间谈笑风生,顿时表现得跟乖宝宝似的。
其他一些重量级人物虽然没来,但是也派人送来了贺礼,礼物简直堆成了一座小山,普通的人参鹿茸这些货色,都只能算陪衬品,让人看得瞠目结舌。
让陈正谦万万没想到的是,周鑫鑫这家伙居然跟钟无期勾搭上了,两人还聊得很愉快,这画风怎么看都不对。
原本对陈正谦还心有不满的几位亲家,看到这一幕幕,也不敢说什么了,至少现在不敢说什么了。
这一个个客人看起来都气势不凡的,特别是那几个老头子,身上军人气息浓厚,还有那几个年轻人,光看气度就觉得不妨,偏偏在新郎面前姿态放得很低。
个别对政治时事比较关注的人,看到某位经常出现在国家台电视上的大佬,更是吓得两腿战战。
艾玛,这新郎到底是何方神圣啊,居然能请动这么多大人物来参加他的婚礼,不是说只是个小公司的老板吗?
任凭他们想破脑袋,也猜不透陈正谦的真实身份。
原本对婚礼持反对意见的新娘娘家的某些亲属,看到这一幕,也纷纷重新思量起来,有些甚至在琢磨,自己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了。
只能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人一多,这婚礼就变得热闹起来了。
陈正谦也很无奈,自己明明想低调一点的,谁知道还是闹得这么大。不过看到几位媳妇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就觉得无所谓了。
临时布置的婚礼现场,结婚宣誓词的开始,将气氛推向了高chao。
早已经生完孩子的袁小伊跟唐言蹊还有梁樱三人,加上还没毕业,然而马上要嫁给陈正谦的裴初影,四人手牵手站成一排,笑眯眯地看着陈正谦。
旁边几位岳母则一人抱着一个婴儿,正是陈正谦的两个儿子跟一个女儿。
台下的观众们一脸笑意地看着台上,一配四的婚礼,真是难得一见啊,简直成了茶壶了,一个壶配四个杯子。
梁朝忠忍不住哈哈大笑,这场面实在是有趣,旁边跟着他来的李清阳等人也忍不住笑出声。
戚薇薇牵着戚小语的手,就坐在台下,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意。戚小语倒是比较兴奋,不过没有妈妈的允许,她不敢随便乱动。
主持人问:“请问新郎,您愿意娶您身边这几位新娘做您永远的妻子吗?”
陈正谦微笑着点头:“是的,我愿意!”
望着身穿白色婚纱的四张熟悉面孔,他做梦都想到今天。
“无论她们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身体健康或者不适,你都愿意永远和她们在一起吗?”
陈正谦再次点头:“是的,我愿意!”
主持人转向几位新娘:“请问新娘们,你们愿意嫁给新郎吗?”
“是的,我愿意!”几位姑娘异口同声地说。
“无论他将来贫穷或者富贵、健康或者不适,你们都愿意跟他永远在一起吗?”
“是的,我愿意!”
陈正谦分明看到她们眼里闪着幸福的泪光。
主持人也有点激动地说:“好的,那么请大家一同见证,我在此宣布,新郎新娘正式结为夫妻。现在,请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在众多宾客的掌声中,陈正谦的婚礼总算是完美落幕了。
结婚不久,因为陈正谦的不小心,裴初影也怀孕了,好在平时没有什么影响,保密之下也没人发现,平时还能正常上课。等到大四下学期开学之后,同学们都开始找实习了,她也就可以安心在家待产了。
不久之后,裴初影顺利为陈正谦生了一个宝贝闺女,这样一来,就是两子两女了。
婴儿房中,戚小语看到床上躺着这么多个弟弟妹妹,脸上的笑容一直没停过。这些可都是自己的弟弟妹妹呢。
陈正谦悄悄牵起戚薇薇的手,轻声说:“抱歉……”
戚薇薇摇摇头,轻笑:“不用说,我懂。”
陈正谦默然,自己始终欠她一身婚纱。
客厅里袁小伊几个相视一眼,彼此眼睛里满是笑意。
此时窗外阳光明媚。
(全书完)
:。:
番外:戚薇薇()
番外2:戚薇薇
喜欢老师,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不少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但是一般不会告诉别人,只是默默地藏在心里。
有人觉得羞耻,感觉就跟身怀脏物的小偷一样,不能暴露在阳光底下;
有人觉得无所谓,但是就是不想告诉别人,这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小秘密。
而旁人则可能觉得诧异,没想到认识的人居然会抱有这种想法;
还有人不能理解甚至是匪夷所思,喜欢老师,这不是大逆不道么?
其实没什么大逆不道的,老师也是人,喜欢便是喜欢,哪来那么多条条框框。
再说了,喜欢是一个人的事,自己喜欢就好。
如果真的要顾及那么多外人的目光和看法,那活着多累啊?
记得大一刚入学的时候,陈正谦坐在最后一排,看着讲台上年轻漂亮的戚薇薇,还有她露出来的甜美御姐笑容,好像突然有什么东西,钻进自己心里一样,搅得整个人都心跳加速。
自己好像喜欢上这个年轻的女老师了。
但是呢,自己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东西呢,所谓的一见钟情,钟情的只不过是那张脸。
台上的戚薇薇等大家安静下来,才做自我介绍:
“大家好,以后我就是你们的班主任了,也会是你们的老师。因为学院老师有些不够,所以这个学期我将会担任你们的语音和口语课老师。
其实我也是第一次当班主任,之前只给大学英语那边的学生上过一学期的课。哦对了,我叫戚薇薇,你们可以喊我戚老师,或者薇薇姐都可以,大英班的学生都是喊我薇薇姐的。”
清亮又不失糯软的声调,在陈正谦听来,简直透彻心脾。这是一种简单又独特的享受,自己从来不是什么声控,但是却喜欢上这把声音。
如果把戚薇薇的声音做成mp3放进手机里,估计自己晚上会睡得很香吧,也不会经常熬夜失眠了。
后来慢慢开始喜欢上她的课,每天总期待着,看着手机上课程表上课的时间,从来都是早早到达教室,比她还早。然后看着她从教室外面进来,踩着平底鞋,肩上挎着她的包包。
这个习惯陈正谦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或许一开始就是这样了吧。
她上课或许会穿白色的连衣裙,或许会穿百褶裙跟t恤,只是很少穿裤子。原来她也是爱美的人呢。
陈正谦承认,她的腿确实挺好看的,修长圆润,皮肤很白皙,也没有什么难看的伤痕。个子不高,但是身材比例很好,每一处都恰到好处。明明只有一米六出头,还不喜欢穿高跟鞋鞋,站在陈正谦旁边,勉强只能到他肩膀。
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她的一举一动的了?
忘记了,也不愿去想那么多。
不过记得某次陈正谦跑去讲台问问题,她解答完之后,就会笑着抱怨:“你说你长这么高干嘛,每次你站在我旁边,我都好有压力。”
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只是月牙没有这么深邃,也没有这么动人。
难道她不知道自己笑起来很好看吗?
气血方刚的男学生在她面前怎么把持得住?
然后陈正谦就强装义正言辞地反驳:“我怎么记得老师你讲过的,男生就应该高高大大?难道我记错了?”
只是反驳完,自己就不好意思地先跑掉了。其实当时他心里虚得很,心情更是纠结,自己是要引起她的注意呢,还是低调一点默默关注好呢。
戚薇薇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身影,就忍不住笑,感觉这小男生挺有意思的。
有人说,喜欢这种感觉,就算你捂住嘴巴,也会从眼睛里溢出来。
这点从陈正谦上课注意戚薇薇的目光可以看出,不过溢没溢出来陈正谦不知道,反正想到她的时候,自己会忍不住笑就是了。
另外她布置的作业,陈正谦总会按时完成。
有人说,如果你布置的作业,有人全部一丁点不落地做完了,要么是超级学霸,要么是ta喜欢你。
陈正谦无疑是后者。
除了她的课以外,其他老师的作业,从来都是看心情的,有空就做,没空就算了。唯独她是例外。
那一天,自己在教学楼门口碰到她,帮她搬了箱子,办公室里旖旎的氛围让自己无所适从;
那一天,自己到她家做客,愤怒出手赶跑那个人渣,后来还安慰情绪失控的她;
每一次相处每一个细节,陈正谦都记得清清楚楚。
从相识到相知,自己用了四年,看起来漫长,然而自己觉得很短暂。从相知到相爱,自己用了一年,却觉得像是耗尽了大半生岁月,跨过千山万水,才得到她的青睐。
这份感情,陈正谦倍加珍惜。
相处得久了,发现并没有办法像当初那样,那么强烈地喜欢一个人。应该说是这份感情,在岁月的酝酿下,变得更加厚实了,少了几分热切,多了几分醇厚。
可能是看到的世界大了,见识的人多了,经历丰富了吧。
不管如何,陈正谦都不曾觉得后悔,反而很庆幸。
如果当初他没有勇敢地做出那样的事情,或许现在不会后悔,但是总归是觉得有些遗憾。毕竟有些人,错过了,那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现在陈正谦更多的是对当初那段日子的怀念,怀念当初那段青春年少的岁月,怀念当初的精力充沛,上课学习下课打机看番,还有默默喜欢着这么一个人。
感谢自己最美好的四年大学时光,有戚薇薇的陪伴。她是自己的班主任,也是自己的暗恋对象,后来还变成了自己的女人。
那年他二十四,戚薇薇三十二,也就大八岁而已。
不要问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过自己的英语老师,因为教英语的老师多半是女的,基数多了,总有那么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存在。
如果没有遇到,那只能证明你运气不好。
虽然戚薇薇不是仙女,但在陈正谦眼里,她美若天仙。喜欢从来都不讲理由的,喜欢便是喜欢,哪管得了那么多。
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
戚薇薇,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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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本感言+新书感言()
敲下“全书完”三个字的时候,有种想哭的冲动。
这本书从去年7月底写到现在,足足一整年了,175万字,也算功德圆满了吧。
说真的,回想起这一年来自己的心路历程,真的感慨良多。
从懵懂的新人,到上架前的激动和期待,上架后对成绩的失望,失望后的不甘,转而奋起,到后来的疲惫,最后实在看不到精品的希望了,变为懒散,可以说是我把自己折腾坏了。
有读者建议我继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