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剑尊-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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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合之内,王东林剑破叶重楼气海,叶重楼败。”
“翌日,王子卫烈登基,成卫国新君。”
“沈风阳领沈家军回归朝歌,得新卫王厚赏。叶重楼从朝歌消失。”
“新卫王赐王东林第一剑客之名。”
……
叶冲双手紧紧攥着那无名小册,眼中泛出泪痕。
融合了两世灵魂的他,对那位与自己流淌着相同血液的父亲感同身受。
从那寥寥几百字的记载,不难看出,卫勋死得蹊跷。而叶重楼,更是因为风头太盛,被卫烈,也就是当今的卫王忌惮,所以设下圈套,引他前来朝歌,并趁机让王东林废了他!
若不是叶重楼战功显赫,风头极盛,说不定当时会直接被杀了吧。
而当时作为大军主帅的沈风阳,会对卫烈的阴谋一无所知?战事刚刚稳定,他为何敢放叶重楼独自冒雪前往朝歌,连他身受重伤都不顾?
叶冲咬咬牙,将这册子上提及的名字都牢牢记在心中。
虽然悲愤莫名,但是现在的他还太过弱小,在这个充满阴谋与杀戮,奸雄与枭雄当道的世界,想要紧握住自己的命运,他只有暂时将这些悲愤的情绪深埋于心。
时过境迁,这么多年过去,恐怕卫王早就不把叶重楼放在心上,就更不会注意到他叶冲。
想起每年冬天,叶重楼都会天天买醉,灌烈酒,唱着不知所以的悲歌。
叶冲终于明白,叶重楼这些年压抑在心底的,究竟是什么,也终于明白,那些人知道他是叶重楼之子的时候,那怪异复杂的目光下,掩藏了什么。
“人活着最大的意义,就是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受他人主宰。我叶冲如是,我父亲,也必当如是。”
叶冲起身,透过窗户看着夜空中的星辰月光,给自己立下了一个誓言。
一个注定要泣血朝歌,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誓言!
这一夜,叶冲手握长剑,在院落中悲愤舞剑,剑光冲射斗牛,剑气森寒肃杀!
第二日。
叶冲开始钻研那本《欧阳子手札》,他需要强大,以任何手段,从任何途径,使自己变得强大。
手札里面里面对于黄阶灵纹,不论是兵器、丹药还是灵宝都有详尽的操作方法和注解。
叶冲熟读之后,当天夜里,前往神将院后山。
这一次他不是猎取兽丹,而是猎取角狼的角,赤虎的皮,和齿豹最锋利的牙齿。
一身鲜血地从后山回来之后,他就用那些狼角、虎皮和豹齿做成了一件件带着锋利狼角和豹齿的虎皮手套。
然后将月玄剑握在手中,当做“篆灵笔”,尝试着在上面篆刻灵纹。
既然“篆灵笔”需要被灵纹师运用的随心所欲,那么月玄剑心随意动的特性,自然是叶冲目前最好的选择。
第一件,他严格地按照《欧阳子手札》上面的记载,催动着体内的真力,灌注在剑身冰凉的月玄剑上。
刻画灵纹之时不仅要“篆灵笔”心随意动,灵纹师真力的运用也要随着每一笔的起落运行而不停变化,而且一旦落“笔”就不能停,必须一气呵成,对灵纹师的要求极高。
第一次,灵纹刚刚篆刻一笔,就因为真力运转失衡而失败。
丢掉好不容易的制成的手套,叶冲再拿起一副,深吸了一口气,继续篆刻灵纹。
第二次,运行第二笔的时候失败。
第三次,失败。
第四次,失败。
……
一连失败了二十多次,满桌子都堆满了废弃的手套,叶冲强行振作心神,继续篆刻。
终于,有一件手套成功被篆刻了灵纹,成为了黄阶下品的灵器。
有了第一次成功,就会有第二次。
在接连着又废弃了几件手套之后,叶冲成功篆刻了第二只黄阶下品的手套。
彻夜未眠。
翌日一早,叶冲将满桌子的废弃手套全部销毁,带着篆灵成功的五只手套出了门。
玉金堂。
朝歌城最为出名的地下拍卖行。
叶冲是在藏书阁一本记录当下朝歌城商会的书籍中发现了这里,现在,他眼中冒着血丝,神态疲惫地坐在玉金堂拍卖行一侧的厢房里。
负责接待他的是一个体态妖娆的女子,自称是玉金堂的掌柜,名叫竹胭脂。她身穿红色长裙,胸前绣着一幅大牡丹图,牡丹花瓣上露出一片白腻深沟。
在叶冲对面坐下的时候,她那高耸饱满的两团玉峰在红色长裙包裹下摇摇欲坠
“叶公子,你这手套的品相,可不怎么样啊。”
竹胭脂看着桌子上那五个制作粗糙,镶着狼角豹齿,泛着淡淡白光的虎皮手套,嘴角抿笑着说道。
笑的时候,她胸前的波浪荡漾个不停。
叶冲没有理会她的媚态,一本正经道:“长相是不怎么样,但却是实打实的黄阶下品灵器,我想在竹老板这里,总会有销路的吧。”
“长相?叶公子说话真有意思。”竹胭脂黛眉含春,媚波流转地说道:“虽然制作的是粗糙了点,不过叶公子说得对,是黄阶下品的灵器,我竹胭脂自然有办法给卖出好价钱。”
“叶公子一次带来五只手套,也算不小的手笔了,容奴家问一句,这么……长相不怎么样的手套,不会是叶公子亲手制作的吧?”她望着叶冲,故意眨了眨眼睛道。
叶冲想都没想,直接摇了摇头,“叶冲没那个本事,只是代人出手罢了。”
他之所以能够篆刻灵纹,完全是依靠月玄剑,这是他的秘密,在这险恶的世道,自然不能够随便让人知晓。
竹胭脂掩嘴失笑,“咯咯,叶公子别误会,奴家没别的意思,只是瞧着叶公子长得俊秀,跟这手套的……长相,颇为不搭。”
叶冲神色窘了窘,他自知自己的手艺确实不咋地,当初做木剑的时候如是,现在制作手套的时候也如是。
竹胭脂一一伸手摩挲打量了那五个手套,然后看向叶冲,“不知叶公子这手套是准备拍卖呢,还是卖于我金玉堂。要是拍卖的话,不论最终价格多少,我们抽两成,但是得等拍卖之后,才能与公子结账。要是买于我金玉堂的话,小女子可以出三百两,对这个价格如有不满,叶公子也可以提出你的价格,我们再商议。”
“不用商议,三百两就三百两,以后或许还有机会跟竹老板合作,这次就当是叶冲交个朋友了。”叶冲知道来日方长,自己日后肯定还会靠着这家拍卖行赚钱,所以卖了个便宜。
虽是如此,他还是震惊于这灵器的价格,黄阶下品的手套都能卖到六十两一只,相当于寻常百姓半年多的花费了,看来灵纹师这个职业果然是个金饭碗啊。
竹胭脂得到答复之后再次喜笑颜开,胸前的波浪荡漾不止,“叶公子真是个知趣的人儿,这样,我再给公子加五十两,权当是小女子的一番心意。很期待能与叶公子继续合作下去,另外,我们金玉堂除了拍卖,还有很多副业,叶公子有需要的话,小女子也可以提供各类服务。”
说着她从袖中掏出四张银票,分别是三张一百两和一张五十两。
叶冲也没有客气,接过银票后,起身就要告辞。
至于金玉堂这种地下商行的副业,无非是贩卖情报,又或者与青楼这种行当相关的事业,叶冲没有兴趣,也就没有多问。
“叶公子,您还没告诉我们,这手套叫什么名字呢?要不我们拍卖的时候,也不好叫啊。”
竹胭脂的声音娇滴滴地响起。
名字?
叶冲想了想,转身道:“就叫命运之轮吧。”
来到这个世界,不知是命运的恩赐,还是造化的戏弄。又不知他是否真的能够,主宰这命运之轮呢?
第20章 暴露!()
不眠不休地篆刻灵纹,消耗了太多的真气,一大早没来得及休息又跑到金玉堂卖掉“命运之轮”手套,现在叶冲怀中揣着三百五十两的银票,整个人却已经筋疲力尽。
叶冲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街道上,整个人的气质与那个叫做地球的世界上,每天早上从网吧里出来,一夜在游戏中酣战的少年们如出一辙。
就差吃一笼汤包,喝一碗辣汤了。
天空上乌云卷积着,浓重有如铅色。
清风吹拂过石板街,扑面尽是阴雨来临前的腥味。
因为要来金玉堂这种地方,叶冲来的时候换掉了院服,此时身穿着的是自己之前的粗布衣,像是这个世界的贫民。
他走出金玉堂所在的那条街,转身来到了贩卖武者用品的街道。
街道不长,但兵器、丹药、灵宝、宠兽……这里应有尽有,这里应该也有不少是金玉堂的产业,最关键的,这里是只有富人,只有家世不俗的武者才消费得起的地方。
这是一条贵族街。
无论是兵器、丹药、灵宝还是宠兽,都不像是叶冲这么个身穿粗布衣的少年可以觊觎的。
所以很多身穿华服的行人看到叶冲时,都以为这是个不小心走进这条街的穷小子。
恐怕,等会儿这个穷小子看到那一件件珠光宝气的灵器,看到那或精灵古怪或凶猛无匹的宠兽,会不知所措地眼眶泛红吧。很多人这么想着。
社会阶级,身份地位的等级,在每个世界都如此森严而刻薄地存在着。
直到迎面走来两道倩影,叶冲微微愣了一愣,心道真是好巧,不过倒是免了自己许多周折。
“沈小姐,请等一下。”
叶冲加快脚步,来到了沈卿儿和她身边那位闺蜜的面前。
沈卿儿愣了一愣,一时想不起这人是谁,倒是她的闺蜜程灵火一下子就认出了叶冲。
“你不是那天跟我们要钱的乞丐么?怎么又找到我们了?五两银子不少了,你难道还贪心不足,想要得寸进尺?”程灵火看向叶冲的目光一下子就不善起来。
周围恰巧路过的人看了一眼叶冲,不禁谑笑着想着,这穷小子知道这条街非大富大贵之人不能来,到这里来乞讨倒是有些小聪明。
沈卿儿似乎也觉得她闺蜜说的有些道理,所以目光只是盯着叶冲,不发一语。
她可以因为善心而不在乎那几两的钱财,但是她看不起不知为自己前途和命运拼搏,一味地向别人乞讨的人。
叶冲看到她们的目光,知道是自己此时身形太过狼狈,也没怎么反驳,只是想到对方把自己当做乞丐,还是露出一丝苦笑,“沈小姐,那天那五两银子,我说过,是向你借的,今天正好遇到了,我只是想把钱还给你。”
还钱?
这倒让程灵火讶异了,连沈卿儿都有些意外,“我没要你还啊?算了吧。”
既然对方不是只知道一味向别人伸手的人,那她也不会有多少异样的目光,只不过那五两银子,她真的没有放在心上,虽然当时这人说过是借的,但她从来没想过要这个人还。
叶冲却摇了摇头,“不,欠人的东西,是一定要还的,否则我良心不安。”
他说着伸手掏向自己怀中,只是,他随即想到,自己身上面额最小的银票也是五十两,这沈卿儿是个随手给自己就能扔出五两银子的主,恐怕也不会那么凑巧有四十五两的碎银子找还给自己。
他连忙又道:“请等我一下,我去钱庄换一下银子。”
叶冲说完之后,连忙跑向不远处的一家钱庄。
在富人最多的街道上,钱庄永远是随处可见的。
叶冲进入钱庄之后,程灵火皱了皱眉,笑道:“这小子不是身上没钱,故意躲钱庄里去了吧?穷一点儿没什么,这番做派可就太下乘了。”
沈卿儿摇了摇头,“等等看吧,我觉得这个人,应该不会骗我们。”
想起那天叶冲对待小乞丐关心的态度,沈卿儿对他的第一感官还是很好地,否则也不会轻易地给他五两银子,毕竟,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没一会儿,叶冲从钱庄跑了出来,重新来到了沈卿儿的面前,他手中拿着一枚五两的银子,递给沈卿儿道:“还给你,还有,那天的事情,谢谢你。”
还了银子之后,叶冲虽然身体还是颇为疲惫,但是觉得心里轻松了不少,道了句告辞,叶冲就继续沿着街道走去。
“嘿,还真是正好五两,不多不少,这穷小子倒也不简单么,这么几天就挣了五两。”程灵火不禁有些惊奇,虽然出身富贵之家,但是她们这个年纪,即便不知道柴米油盐的价钱,但还是清楚,五两银子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意味着什么。
那可不是这么几天就能轻轻松松赚到的。
沈卿儿握着那还带有叶冲掌心温度的银子,不知为什么就想起了这人那副疲惫的神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