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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异种骑士团-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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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周边村镇那些八点钟就早早入睡的人们不同,暮西镇的民众们对于夜晚娱乐的需求越来越高。比如原本经营到九点钟的小酒馆,会被要求将打烊时间延长到十一点钟;广场上的那些粗俗小品剧,会被要求将表演的场次,由原本的三场增加到五场;周边的小商贩们,赶来小镇摆摊,总会不得不将货包中的库存再增加个三成。虽然这些娱乐活动仍然非常简单和初级,但已经是小镇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小镇新规划的商业区里,新建了这样一家酒馆,名字叫做明天再来。

    没人知道这家店的店主是谁,也不清楚这酒馆如何开张。人们只知道,这家酒馆的麦酒相比其它同行,没有掺水、更加爽口,价钱上也还算公道合理;桌椅保养的也还不错,地面时时刻刻都是干净的,整个店里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因为遵从教会的禁忌,店里虽然不允许赌博,但对于那种几个铜子儿的小赌局,也总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这家酒馆到了夜晚,生意火爆、一座难求。辛劳了一个白天的居民们,晚上约上三五好友,带上扑克牌,抢到一张桌子,买个半桶麦酒,再点上几个小菜,聊聊天打打牌,快乐的时光很快也就过去了。

    今晚,酒馆里供应了一道新上菜单的小吃——炸麻花。后厨的师傅们,将全麦面粉打成面浆,再捏成圆片油煎。里面根据客人的口味,包上了一些吃食。例如一片水果、几只小虾或是一块鱼肉,如果遇到了那些手头还算宽裕的客人,他们也不介意裹上一层蜂蜜,或者撒上一些细盐。

    一盘十片,三个铜星,加料另算。

    对于这道新菜品,在几个常客的尝试下,整个酒馆的顾客几乎都爱上了这道小吃。人们在赞不绝口的同时,也纷纷打开了话匣子,就着小吃聊了开来。

    一位身穿套头式细麻衣的年轻人,喝一口麦酒,甩出手中的纸牌,拿起一片炸麻花,仔细看了几眼,对桌子前的同伴说道:“这玩意儿我吃过。”

    同桌人瞥了他一眼,一脸的怀疑。

    年轻人看着同伴的眼神,急了眼,拼命咽下嘴中的小吃,灌下一大口麦酒,拍了拍胸口,大声说道:“你们知道镇上的姐妹旅馆吗?那儿就有这道小吃!只不过做的更精致一些,上面还有坚果和蜜饯!”

    同伴怀疑的神情更加明显了,语气中甚至带上了几分嘲讽:“林恩,你知道那儿有多贵吗?任意一道菜就够一家人的一周开销。”

    被称作林恩的年轻人给了对方一个鄙视的眼神:“就在两周前,行会的副会长带着我去那里,安排了一位尊贵客人的食宿。我有幸吃到了一顿、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饭菜,奶酪鱼汤,火腿炖卷心菜,德罗尔什锦”

    “听上去并没有什么不同。”

    林恩又喝了口麦酒,摇头说道:“不,和我们往常吃的那些菜完全不一样。那味道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实在是人间极品的美味!我差点咽下了自己的舌头!对了,里面就有这样小吃。”

    同伴再次表示怀疑:“真有这么好吃?”

    林恩重重点了点头。

    “喂喂,看那边。”桌上另一位同伴刻意压低了声音,吸引了他人的注意。

    林恩顺着声音看去,六名穿着一模一样便服的军士,坐在最里面的一张桌子上,挺拔的身姿和安静的用餐,与酒馆中其他客人相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林恩转回头来,将身子伏低了一些,小声问道:“你们说,那些人是不是?”

    同伴将纸牌盖在了桌上,斜着身体说道:“我听说这些人都是王国的军人,前些日子刚刚加入了教会,现在是圣子大人的护卫。我还听说”

    他将声音又压低了几分:“这些人打败了几倍数量的敌军,获得了大量的缴获,并献给了教堂。”

    林恩听到一个词,不由自主的问道:“敌军?”

    “听说是王国的军队。”

    “王国军队?为什么要和他们作战?”

    同伴的声音几不可闻:“有小道消息说,王国里有一群贵族,眼红于暮西镇的奇迹,好几次想要染指这里的财富。这些军人感召于天父的威能,投靠了教会,并抗击了那些进犯的贵族。”

    林恩睁大了眼睛:“暮西镇的土地应该是教会的资产吧,这些贵族居然敢把主意打到教会的头上,难道他们疯了吗?”

    同伴看了他一眼,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刚从东边搬来这里,恐怕还不清楚一些内幕,王国与教会关系紧张,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更何况圣子大人,当初从附近的贵族手中,接纳了不少逃跑的农奴,造成暮西镇和王国贵族们的关系更加恶劣。”

    “要我说,让这些贵族都见鬼去吧!”桌上另一人将木制酒杯重重的放在了台面上,忿忿不平:“当初我在银环城里做些小买卖,这些贵族们每一天都想着法子增加税收,为的就是掏光我们这些人兜里的最后一个铜子儿!”

    眼见着有人情绪激动,同伴连忙换了一个话题:“林恩,你还在捣鼓你的那套叫什么来着摆锤?”

    听见有人提起这个,林恩眼前一亮:“没错,前些日子我找到了一名志同道合的修士,又有了许多发现!你们有没有看过教堂里被风吹起的吊灯?一来一回的摆动很有节奏,尽管摆动的幅度不同,往返所需要的时间,我用自己的脉搏计算过,却都是一样的”

    同伴听着林恩滔滔不绝的发言,顿时后悔的想给自己一耳光。

    所幸,隔壁桌上的聊天话题,及时转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你们有没有听过孤狼?!”

    隔壁桌一个看上去像是行商的人,一只脚踏在椅子上,两只手在空中挥舞着,向其他人介绍自己的见闻:“上周,我和朋友跟着车队,去北方的矿场进货。在回来的路上,我们遇上了强盗的伏击!车队中的护卫们,在十几名强盗的攻击下,才几分钟就死伤大半。”

    行商拿起桌上的木杯,喝了一口酒。

    其他人纷纷催促道:“后来呢?后来呢?快说啊!”

    “就在我以为这次死定了的时候,一只箭从树林里射了出来,刺穿了一个强盗的后脑勺。一个影子从树上跳了下来,孤狼出现了!他的头就像狼一样,牙齿尖锐而又锋利,还有这么长的爪子”

    听到这里,有听众问道:“爪子?那他是怎么射箭的?”

    行商瞟了说话者一眼:“谁说用爪子就不能射箭了?不信的话自己回家慢慢试去!我继续说啊,那十几个强盗在他爪子下,根本没有支撑几下。开膛破肚、割开喉管什么的,到处都是鲜血和肢体!最让人惊奇的是,强盗在他身上留下的伤口,能够瞬间愈合!”

    仿佛回想起那令人惊诧的一幕,行商咽了口唾沫:“无论是剑刃刺穿身体,还是斧头砍在胸口,甚至匕首割开喉咙,孤狼身上所有的伤口都瞬间愈合了”

    “那么他就是个异种,是恶魔的遗腹子!是邪恶的代名词!”

    一个突兀的声音打断了前者的叙述。

    行商不悦的循声看去。

    几个坐在一起的小镇居民,用手举起了胸前的十字架,大声重复着异种是邪恶的化身这类的话。

    行商恼火的捶了捶桌子,针锋相对的吼道:“我不知道异种是不是邪恶的!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恶魔!但是孤狼从强盗的手中救了我一命!”

    让同伴有些意外的是,林恩这个时候突然站了起来,声援了行商的说法,他说道:“我认为,异种就是异种,他们身上有着奇怪的本领,但本质上和我们没什么不同,就像我们中有些人可以跑的比别人快,跳的比别人高一样!”

    几个小镇居民大声斥责了他们的信仰,并坚称这种不分是非的说法亵渎了圣灵。

    很快,酒馆中的人们,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只要是异种,那么都是邪恶的,他们接近我们,必定抱存着恶意;还有一派认为异种与常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之中也分好人和坏人。”

    酒馆中为了争论此事,吵成了一片。

    ——————————————

    当天深夜,和守卫在门外的哈金斯打过招呼之后,芮契尔来到了托德的实验小楼。

    看着虚掩的房门,女子一边开口询问一边小心的敲了敲门,听见里面传来一声请进,这才推门走进这间满是器材和瓶罐的房间。

    让她有些奇怪的是,托德并不在外间。

    看着通向后间的门下传来了些许亮光,芮契尔来到后门前,再一次敲响了门。

    “芮契尔,进来吧,但要小心脚下,这儿有些乱。”

    听见托德这话,女子慢慢推开了房门,第一次走进了实验小楼的后间。

    四四方方的巨大玻璃培养槽,连接着多种管道、不停发出奇怪声响的金属密封罐,还有一个有点类似于洗澡桶的木质容器。

    托德正站在一溜铁笼子前,借着房间里的烛火,观察着铁笼里的事物。

    芮契尔凑上前一看,一群小白鼠跑来跑去,身上却背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有点像是钢铁制成的胸甲,还有数根泛着黑铁光泽的肢干,从胸甲上伸了出来,依附在老鼠的四肢上。

    强压下心中的疑问,芮契尔先说了自己想要汇报的事情。

    “关于兰德尔的事情,今天镇子里有一些关于他的言论。”

    托德站直了身体,嘴上说道:“人们怎么看?”

    女子侧着头回答道:“好坏参半吧有人因为他,认可了正义异种的存在;但也有不少人,坚称异种是邪恶的。”

    “支持者的名单有了吗?”

    芮契尔拿出了一张纸,说道:“对于异种有好感的人,姓名、职业、生平等等信息,都记下来了。我挑选了几个比较合适的人,可以进行我们计划的第二步。”

    托德接过纸,细细看了一会儿,点头说道:“开始计划的第二步吧。记住,关于负责与这些人接触的异种,你尽量选择一些聪明并且友善的人”

    芮契尔笑着称是。

    五天后,林恩的家门口,来了一位十六岁的女子,她自称是来自南方的难民,希望在他的店里找到一份工作,来养活家中的弟弟。

第111章 超寄生虫() 
暮西镇的侧厅里,托德首先拿起了芮契尔送来的报告,看了又看,上面记载的是12名异种难民,隐瞒身份进入寻常居民家庭后的生活。

    总体来说,这些异种刚开始的生活,还算是安稳。这些家庭的成员,经过了托德和芮契尔的反复筛选和比对,确保他们对于异种这个族群,没有任何偏见和恶感。但即便如此,他们二人还是一致认为,异种们还是应当保持低调,不能过早的暴露能力。毕竟,叶公好龙这种事情,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少见。

    他拿起的第二份报告来自于哈金斯,主要记载了坎伯兰军队的动向和行为。托德起初对于这只强行加入暮西镇的军事力量,抱持了极大的戒备和担忧。用他前世的经验来看,枪杆子里出政权这种道理无论在任何时间和空间,都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对于武装力量薄弱的暮西镇,引入这样一只强横的军队,是福还是祸,托德心中也有些没底。坎伯兰作为这200人部队的直属长官,如果他意图夺取小镇,只要振臂一呼,难保不会出现任何意外。

    但是,托德之所以接纳这只队伍,除了坎伯兰和玛丽王后需要依靠自己渡过难关这个理由以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暮西镇的发展速度与防卫力量的不匹配。

    一方面,过去的暮西镇,居民大都是一些穷苦人,没什么油水,还有着教会的幌子来威压周边的势力,自然不会引起他人的注意。但随着城镇发展和逃亡事件,小镇遭受攻击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与前世近现代时期、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和战争不同。这个类似于中世纪的异世界,经常只是因为一点边界争执、一次人身攻击、一句无心之言、一次求婚失败,有时甚至只是一个姿态、一个表情、一个手势,都能引爆一场战争,更别提像是暮西镇这种被人们描述为天父赐福的奇迹之地。

    所以,暂且不提托德手中异种这最后一张王牌,镇子上的确需要一只常驻的部队,来应付可能到来的各种威胁。

    托德将注意力回到哈金斯的报告中,让他有些惊讶,也可以说是安心,坎伯兰主动交出了兵权,并将所有的武器和甲胄收归入圣库之中,还建议让部队分散驻扎在城内各处,协助小镇护卫队和圣序执法团,进行暮西镇的防卫和治安事务。老骑士自己,则自荐为教官,负责小镇部队日常训练的教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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