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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聊斋求仙-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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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有些半信半疑,他也是知道忌讳的,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得罪过黄鼠狼啊。

    胡三也不多言,踹了一脚那哭唧唧的黄鼠狼,喝道:“你自己说!”

    那黄鼠狼被胡三揍怕了,也不敢不听话,哭的一抽一抽的把事情全交代了。

    这黄鼠狼是被附近村里一个老头供着的保家仙。

    老头的娘亲是从东北嫁过来的,最信保家仙。老头受娘亲影响,也跟着笃信。

    那老头供奉的虔诚,平时也没什么要求,就是六十多了也没有个儿子,怕死了之后没人给摔盆供饭。

第75章 黄鼠狼() 
这黄鼠狼一想,自己好歹也享用了人家几十年的供奉,就这么一个要求怎么也得给满足了。

    可它也不过一两百年的道行,能力不大,干脆就自己幻化成个男孩去给老头当了儿子。

    那老头是个木匠,黄鼠狼就跟着学了一手木工,还学得似模似样的,翻新旅店的时候请的木匠里就有他一个。

    事情的起因还在老板儿子做的烧鸡身上。

    狐狸爱吃鸡,黄鼠狼也爱啊。

    那老板儿子的手艺太好了,黄鼠狼吃了就忘不了,几天一只鸡根本不够他吃的,就跟老板商量能不能多给他一只。

    老板当然不能直接答应啊,这不患寡而患不均,多给了这个一只,那别人能乐意吗,可他也不敢在盖房的时候得罪木匠,就跟黄鼠狼商量,说要是他比别人干得多干得好的话他可以私底下多给他一只。

    黄鼠狼还真是卖了大力气,老板也觉得这样的话多搭出一只鸡也值得。

    谁知道黄鼠狼实在是太馋那烧鸡了,就想着反正老板都答应了,他先享用了也可以嘛,不被别人发现就行呗,就趁着晚上变回原形去吃鸡了。

    结果被老板的儿子给发现了,抄起扁担就把它撵走了。

    黄鼠狼鸡没吃着还挨了好几下狠的,顿时就怒了。

    趁着盖房子的便利就下了手,也没想害人性命,就是想把这老板的生意给搅黄了好出气。

    见那些投宿的客人被吓得半死不活,那老板不但赚不着钱还得倒赔人家钱,它正得意呢。

    本想着这下那老板的生意肯定完蛋了,谁知道就撞上了铁板。

    林阳住的那间屋子里没被动手脚还真的是因为那是黄鼠狼特意给自己留着来偷看时待的地方。

    发现来了客人,昨晚它本来也是打算来看热闹的,结果还没靠近就被吓跑了。

    胡三抓到它的时候,它正收拾东西准备逃走去避风头呢,结果还是没跑掉。

    黄鼠狼知道自己那点子微末本事跟人家比连个屁都不如,一时间心如死灰。

    老板父子俩也是面面相觑,相顾无言。

    这话是怎么说的,这不是无妄之灾吗!

    父子俩更委屈,老板对那黄鼠狼恨声哭道:“我根本就没想反悔啊,可我们这肉眼凡胎的凡夫俗子,哪里能分辨得出来啊!你要吃鸡,我们给啊,你就直接来要不就行了,为什么要偷啊?!”

    这冤的,要不是他老儿运气好遇到了贵人,被害得丢了买卖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唉,他一直都得意自己儿子的好手艺,如今一看,真是败也是它,成也是它啊。

    旁边两家旅店都是没有厨子的,一早上住店的客人不少都在茶棚里吃饭呢,正

    好赶上了这场热闹。

    这年头娱乐不多,小地方新鲜事儿也不多,围观的人得了这么个谈资足够他们显摆上好久了。

    顺带的,这倒霉老板家的烧鸡也跟着出了大名。

    来来往往的都听说了这儿有家旅店的烧鸡特别好吃。

    好吃到什么程度呢?

    听说有个黄鼠狼没偷着鸡吃,恨得要把人家的买卖都给搅黄了。

    后来老板请一个过路的高人吃了烧鸡,那高人吃了也觉得非常好,一高兴就帮忙把那黄鼠狼给解决了。

    你说这得有多好吃吧!

    老板儿子做的烧鸡一下子就火了。

    后来父子俩干脆卖了旅店,专门去卖烧鸡了,买卖还越做越大,招牌就叫“黄皮子烧鸡”。

    不知道还以为是黄皮子教他们做的烧鸡呢。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眼下,旅店老板对小柳几个简直感激涕零,亲自跟儿子一起忙活,把自己的鸡都宰了不说,还借了钱把周围能买到的鸡都给买了,雇了好多人一起帮忙,做了好有一百来只烧鸡,又让所有茶棚里都帮忙蒸包子,忙得不亦乐乎。

    按说这么多吃的装一车也装不下啊。

    围观看热闹的知道林阳小柳这几位就是逮住黄鼠狼的“高人”,都以为能看到个袖里乾坤什么的仙法呢。

    结果,那头刚做好一批烧鸡,或者刚正好几笼包子送过来,这头这几位“高人”当场就给吃了。

    吃到最后围观的也不觉得没看到仙法遗憾了,这么能吃的他们也没见识过啊。

    那可是百来只烧鸡和两百多个拳头大小的肉包子啊,光拌馅的肉都用了半扇大肥猪啊!

    吃过瘾了,继续上路。

    那捣乱的黄鼠狼也罪不至死,就被他们丢给了那旅店老板做活赎罪。

    林阳跟着小柳出来本来是打算借机找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安家的。

    他受够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苦,也不想再被当做什么珍禽异兽或者灵丹妙药一样被人垂涎。

    却没想到,这一路越是走,就越是发现这个世界的不同。原以为是个修仙的世界,却越发觉得像聊斋世界起来。

    倒也不是说这是个什么和谐的大同世界,只是大概是在他从前那个世界不过是传说的神鬼妖怪在这个世界都是真实存在的,见识的多了,导致这个世界的人心大的可怕,接受能力强的不行。

    就像那个旅店老板,还觉得白捡黄鼠狼那么一个劳力是个大好事儿呢,根本不觉得身边儿有个妖怪,有什么了不起。

    这一路走来听到的种种不可思议的传闻数不胜数。

    像什么有个女人进门不久就守了寡,因为夫妻情深所以拒绝改嫁,自己塑了个丈夫的泥像守着过日子,丈夫的鬼魂很感动,就附身泥像继续跟妻子过日子,最后居然还生了个儿子出来。

    还有个人,遇到匪徒被一刀砍到了脖子,差一点脑袋就掉了,遇到个高人,给他把伤口合上了,这人就跟没事儿人一样又活了好几年,结果某日笑得太用力,伤口崩开了,脑袋掉了,死了。

    又有个渔夫,跟河里的水鬼成了酒友,常常请那水鬼喝酒,水鬼为了报答就帮他赶鱼,最后这渔夫就发家致富了。

    诸如此类,各种不可思议,居然还都确有其事。

第76章 赏银() 
诸如此类,各种不可思议,居然还都确有其事。

    当然,这些传闻里最多的还是关于狐狸精的。

    不管走到哪里,十个故事里有八个都是一个套路的——某处有个清贫有才的书生,有个美若天仙的狐女仰慕他,跑来以身相许,还各种送钱送东西,甚至还帮忙找媳妇。

    “为什么总是清贫书生?”林阳百思不得其解。

    小柳也不懂这个。

    还是胡二微带嘲讽地解释道:“当然是他们好骗又好打发的缘故啊。”

    哈?

    胡二解释道:“我们狐族虽成精容易,却不是每一个都能有资质有条件更进一步的,那得百里挑一。不少自觉前途无望的,或者不耐烦清修苦日子的,就喜欢到处找乐子。

    狐女幻形漂亮的多,也有一般些的。

    高门大户有钱有势的人家眼界高,性子傲,又不好惹,不好上手也难脱身。可不就是那些读了两本书就自命不凡的穷书生最容易上钩嘛。

    一说仰慕君子人才就立刻信了,随便给点儿银子就心满意足。不光那些爱胡闹的狐女鬼女乐意找这类人消遣,那些走邪路子吸人阳气精血的也都爱找他们当血食。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呗。”

    哦,原来如此。

    林阳恍然大悟。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嘛。

    一路东行。

    离开芙蓉城越来越远,经过的地方也渐渐开始变得荒凉寥落。

    可能走上一天都看不到个村落人家,只有驿道上还有些做来往客商生意的小旅店和茶棚什么的,条件也很差,吃的就更不用说了。

    即便如此,绝大多数人也还是宁肯去投宿在这些地方忍耐一下,也要坚持走驿道。

    荒山野林中不仅有可以果腹的野味,还有蛇虫虎豹。

    驿道虽然也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至少关系着朝廷物资政令的传递,有官兵巡查清缴,盗匪也不敢太放肆。

    林阳冷眼看着,这些地方倒是人烟稀少了,要是刚来的时候他落到了这里,大概干得出来找个易守难攻的隐秘地方就此隐居不出的事来。

    当然一般这些地方都是已经被盗匪占山为王了的。

    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干掉就是了。

    不过如今他的想法慢慢变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若是能和常人,哪怕和寻常妖魔鬼怪一样,能平静正常地过日子,他也不愿意去做一辈子的野人。

    其他人怕不安全,林阳他们不怕。

    动不动就去林子里野炊打牙祭,或者干脆就在林子里使妖力幻化出个宅子来住。

    反正这些都是轻而易举的小事,都不用小柳或者林阳动手,胡二和胡三就能轻松搞定。

    倒是有伙不长眼的土匪盯上了他们,结果几十号膀大腰圆的悍匪,反被四个“肥羊”给收拾了。

    准确的说是差不多都是被胡三摆平的,胡二就打了打下手,林阳和小柳根本就没动手。

    不过两狐,轻易不会伤人性命,怕坏了道行渡天劫的时候被天道算账。

    虽然结果了这批手上沾了不少人命的匪徒也不算什么,但胡三和胡二两个都是性情谨慎的,只把这些匪徒打断了手脚,让他们以后无法再作恶而已。

    几只狐狸解决了事情就想继续上路,林阳忽然心念一动,道:“不知道官府有没有悬赏这些匪徒,要是有花红可领,也别浪费了。”

    胡家银子大把的,根本就没想起这点儿“小钱”,既然林阳说了,胡二自然笑应道:“还是少爷您想得周到,小的这就去打听看看。”

    小柳好奇道:“原来打坏人官府还给钱啊!”

    林阳“嗯”了一声,摇摇头,“也不是都有,悬赏的才有,我看城门上都有海捕文书。”

    小柳也就听了个热闹,看到草丛里跑过个兔子,马上就把悬赏的事儿忘到了脑后,抓兔子去了。

    小柳才出画壁仙境不久,举止言谈天真了些,也还有个富家小小姐的样子。

    探手就把兔子给抓着耳朵拎起来了。

    他其实也不是饿了想吃,就是觉得好玩罢了。

    可怜那兔子被她揣在怀里吓得瑟瑟发抖,快抽过去了。

    林阳已经能分辨出妖精和普通动物了,更别说这兔子还表现得这么人性化,便问道:“你要吃这兔子吗?”

    小柳盯着那兔子,喉咙里发出一阵吞咽吼叫,吓得那兔子腿一蹬,嘎一下就晕过去了。

    这才嘿嘿笑着,拎着兔子的耳朵好玩地晃来晃去,道:“这只已经开了灵智,百合她们说这样的就不能吃了,会坏了道行,过天劫的时候容易被劈死。”

    也就是说妖怪其实也能吃妖怪,只是正经修炼的妖怪不这么干而已。

    正说着,去打探花红的胡二回来了,眯眼乐道:“小姐,少爷,我们这运气不错,这伙匪徒作恶多端,又狡猾的很,官府抓了好多次都徒劳无功,眼下光是能把这群匪徒的老窝给报上去就有五百两银子可以拿呢。”

    报个信就有五百两?

    林阳一挑眉。

    不过是伙打家劫舍的土匪,再狡猾还能强的过官兵?

    次次落空,肯定是有通风报信的呗。

    小柳其实也不知道五百两到底是多少,只是觉得有趣,追问道:“那要是全抓了给送去值多少钱啊?”

    胡二抓抓头,道;“这个官府就没说了,大概想着也没人能做到吧。”

    小柳好奇心一起,道:“那你去问问呗,要是多的话,咱给那当官的送去,赚的银子买烧鸡给大家吃。”

    她还没忘了那烧鸡。

    小柳一直在画壁仙境中待着,根本对钱没概念。

    他们经过的那几个县城里,最好的酒楼里最上等的一桌席面也才几两银子。

    就算只用五百两买烧鸡,那都能买一万来只了。

    林阳扭脸。

    行吧,反正虽然是花妖但小柳胃口大,还有两只跟班狐妖,也就不觉得什么了。

    果然,胡二和胡三只觉得真是小柳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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