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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创神坛-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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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众露出了惊奇的目光,他们没想到的是最后一个节目,竟是由一个十一岁的围族女孩演唱,而且她的唱功非常不错,这首《甜蜜记忆》仿佛让人沉醉在初恋的感觉之中,欲罢不能。

    欢呼起立的人群,一位短发的白衣妇人却独自坐着品尝着红酒,她翘脚的坐姿引起了沈芳璃的留意,她对这位阿姨模样的女人点了点头,那女人即刻向沈芳璃还以肯定的微笑,她虽没有像现场的其他观众那般热情投入,目光却从未离开过沈芳璃。

    演唱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正当沈芳璃准备鞠躬退场,嗒嗒地传来了一阵马蹄声,一队约五六人组成的宪兵队步入了餐厅中,他们脚穿皮靴,握着警棍,一副不太友好的样子,餐厅老板忙向队中的宪兵长询问所谓何事?宪兵急忙挥了挥手,瞪了一眼餐厅的老板道:“放心,我们不是来找茬的,只是来宣读市长大人下的一道命令而已。”

    人们的视线都集中在宪兵长身上,只见他展开一封羊皮纸布告,念道:“本人系攀狐市市长蔡仲胥,奉皇帝陛下旨意,查处不是常住居民的围族人,凡攀狐市围族常住户,需出示常住户证明,不然即刻驱逐出境。

    话音刚落,宪兵长就下令搜索餐厅内的围族人,有些有证明的围族人纷纷站了出来将证明递给宪兵长观看,但此刻沈芳璃慌了神,她根本就不清楚常住证明是什么,况且五年前她可以算是偷渡过来的,麦叔叔根本没为她办什么证明,如今到底该怎么办呢?要是被发现的话,自己肯定要被赶走了,她好不容易才有了个家,这么以来怕是又要流浪了。

    宪兵长发现了舞台上的沈芳璃,他缓步向沈芳璃走来,此时沈芳璃的脑中还在迅速思索着对策,他已经走到了沈芳璃的身边,笑了笑道:“小姑娘,请出示你的常住户证明。”

    沈芳璃摸了摸头笑道:“不好意思?我忘在家里了。”

    “噢!这样可就令我们难办了。”宪兵长摸了摸下巴道,“不如你先跟我们走,等你爸爸交出了常住户证明,我们再放了你,咋样?”

    “那可不行,我回去晚了爸爸会责怪的,不如我带你们到我家,让爸爸找给你们。”沈芳璃的心跳得很厉害,她怕自己圆不了这个谎。

    “要我们这么大费周章的跟你去,我们很辛苦的,不过听你的口气,怕是你根本就没有这个证明吧。”宪兵长收起了笑容,对其余的宪兵下令,“把她给我抓起来。”

    两个宪兵即刻冲到舞台上,不顾沈芳璃的挣扎,不由分说地就把她拉到了台下,艾特斯见状不妙即刻上前阻拦住两名宪兵,对宪兵长道:“大人啊!请恕这位女孩无礼,实际上她是我们剧团内的演员,你们若要把她抓走了,我们也不好办啊!”

    “你不过是损失一点点利益,就开始斤斤计较啦!”宪兵长反驳道,“那我也告诉你,驱逐无证围族人是陛下的旨意,围族人暗中帮助隽龙人,造成了我们这场战争的失败,若不是碍于和平条约,陛下肯定会下令驱逐洛贝仑帝国全境的围族人,我们已经算仁至义尽了。”

    “这……好吧,你们轻便!”艾特斯即刻软了下来。

    “慢着,请放了那位女孩。”

    沈芳璃要被宪兵队带走之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喊声,正是那名白衣妇人,她走到了众人前面,脸上神情令宪兵们似乎都感到了身体僵硬。

    “你是……”宪兵长摸了摸头,“对了,你不就是那位欧尔芬孤儿院的院长吗?大慈善家,你有什么指教吗?”

    白衣妇人哼了一声道:“指教到没什么,不过你们一群人欺负一个女孩,不觉得太过分了点吗?”

    “我们是奉命行事请不要阻碍我们执法,不然休怪我们不客气了。”

    “执法?笑话,我知道保护孱弱的小孩是我这个院长的职责。”白衣妇人双掌合并,大喝一声元解,双掌之间即刻形成一个咒法阵,她打开双掌,一柄法杖从双掌间的光芒中凭空显现,她握紧法杖与众宪兵对峙着。

    宪兵长一挥手将沈芳璃拉于自己身前,其余的宪兵就向白衣妇人冲了过去,他们众棍齐下挥向妇人,引得周围的人纷纷散开避让,然而这些宪兵仿佛要拆了这家餐厅,见劈不着妇人,就损毁桌椅,顿时间,酒瓶破碎声、翻桌声、叫喊声响彻四周。

    让人想不到的是,这名白衣妇人虽然一眼望上去身子柔弱,但是杖法却极其高强,她不使用任何咒法,仅凭基本战技,就将六名宪兵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没过几回合就将他们打翻在地,捂着伤处哎呦地叫。

    “你好大的胆啊!竟敢打伤我们宪兵队的人,你的所作所为的后果将会非常严重。”宪兵长将沈芳璃扯到自己身前,掏出一把匕首抵在了她脖子上,向白衣妇人威胁道,“快把武器放心,我就不会伤害她,事到如今我只好将你们一起逮捕了。”

    “你办不到!”白衣妇人说着将法杖自下而上一挑,挥出一道杖气袭向宪兵长。

    这道杖气是冲着沈芳璃而去的,因此宪兵长心中非常得意,在他看来,自己站在这位女孩身后,先受伤的不可能是自己,白衣妇人的行为实在是愚蠢之至。

    不过,他完全想错了,因为杖气凭空穿过了沈芳璃,直接重重地击在了宪兵长身上,剧烈的疼痛由他肚子上传来。

    “你等着瞧。”宪兵长勉强爬起来,捂着肚子带着其余宪兵一瘸一拐地离开了餐馆。

    待众人开始互相议论之时,白衣妇人半蹲在沈芳璃身前,为她整理着衣领。

    “小姑娘,你没事吧。”

    “我没事,阿姨你刚才那几招好厉害哦,你能教我吗?”沈芳璃笑着问。

    “其实也不厉害啦,只是这帮宪兵水平太次了而已,被我用基本战技就击败了。”白衣妇人为沈芳璃拍了拍衣领上的灰尘,“基本战技在我们市里的依兰妮丝王立学院可是必修课啊,想学的话去那里也是不错的选择,我看你已经到了读书的年龄了,为什么你的爸爸不让你去学院读书,反而让你在剧团打工呢?”

    沈芳璃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最终没将事情的缘由告诉她,

    白衣妇人看得出沈芳璃似乎有隐情的样子,决定不再多问,她提醒沈芳璃回答家后,至少要让家里人找出常住户证明,现在城里面查得非常严,自己帮得了她这一次,帮不了第二次了,她表示沈芳璃若没有证明也可以找自己商量,她随时都可以帮忙。

    然而,沈芳璃还是谢绝了白衣妇人的好意,在她看来这位妇人是个好人,她已经受到了不少人的帮助,不想再麻烦别人了。

    于是白衣妇人便离开了餐馆,可她的笑容像在对沈芳璃说,我们还会有机会见面的。

第二十二章 未婚夫之死() 
经历打斗后的雪鸠餐厅内一片狼藉,碎酒瓶、烂桌椅、破盘子等,摔得满地都是,搅了其他顾客用餐的兴致,他们纷纷向餐厅店长讨要说法,店长当然就将责任推到了艾特斯身上,他认为,都是因为艾特剧团的这位围族女孩,才让他的餐厅被砸。他让艾特斯立即解雇沈芳璃,要是艾特斯不按他的要求去做的话,艾特剧团也别想在雪鸠餐厅里继续混下去了。

    迫于无奈艾特斯只好照办了,他在解约书上签上了名字,并递给沈芳璃。

    “剧长,请别这么做,我好不容易才盼到的登台机会,要想成为吟游歌姬,这个舞台对我来说非常必要。”

    “对不起,这是店长的主意,为了剧团我不得不这么做。”

    “好吧,我懂了。”沈芳璃低头接过解约书,转身向门外走去,“剧长,这些年来多谢你对我的关照,再见了。”

    解约书在沈芳璃的手里被揉成了团,她现在心里乱得很,还没想到该怎么跟麦襄和麦小茉交代这事,毕竟她丢了工作,麦襄是不会允许一个没有工作的人住在他家里的,要是她惹麦襄生气了,下场好不到哪里去。

    沈芳璃走得很匆忙,还未来得及与相处多年的演员们道别,身上还穿着演唱时的那件连衣裙,她心想着反正已经离雪鸠餐厅那么远了,根本没有回去换回平时衣服的必要,何况她回去了又会再次遭受到餐厅店长的冷眼,那种表情就像在看菜碟上的残羹,像店长那样的人,她从来就没少遇见过,想要回击他们,自由要变得足够强大才行。

    既然跟麦襄开不了口,沈芳璃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就是找麦小茉商量此事,让麦小茉给自己出个主意,麦襄平素最疼爱麦小茉了,她的话比自己惯用。

    “那好吧,就这么办。”沈芳璃想了想,便让车夫开往别致服装店的方向。

    马车刚进入商业区时,天空突然劈过一道闪电,天边的乌云向攀狐市的方向,街上的行人都望了望天空,摸出随身携带的雨具。

    然而非常倒霉,沈芳璃出门前并未带任何雨具,看这个大雨欲落的天色,她担心回麦襄家之前,自己怕是要被雨水淋湿了,以前在秞岛她曾经被大雨淋湿过一次,当时她还身着防雨的蓑衣,雨水竟然都能够渗透进衣服里面,至今想起那湿淋淋的感觉,着实不太舒服,为快点赶回家,她得先去找麦小茉。

    到达别致服装店的时候,沈芳璃发现,门竟然是关闭着的,她下了车,仔细地看着门前上栓着的木牌,上面写着“非营业时间”五个字。

    这就奇了怪了,星期一至星期天,别致服装店天天营业,从早上九点开始直到晚上六点,要说非营业时间,该是除去这段时间以外的才是,难道今天是什么重要的节日吗?不对啊!若是节日的话,麦小茉今天一早醒来就该提醒她了。沈芳璃回想起早上麦小茉跟自己提前未婚夫时的兴奋表情,不会吧,麦小茉的无缘无故休假难道跟这位神秘的未婚夫有关?

    沈芳璃决定回去亲眼确认一下,她从衣兜里摸出自己的钱袋抖了抖,结果整个脸都绿了,因为钱袋是空的。

    天啊!今天不会那么悲剧吧?先是在雪鸠餐厅被宪兵队发现身上没有围族常住户证明,引起一场打斗害得她丢了工作,再是天要下雨忘了带伞,好不容易来到了别致服装店,麦小茉人却不在,最后她身上的贝仑不知不觉就花光了,沈芳璃真的忍不住对着天空大骂一句:女神大人,你敢再让我倒霉一点吗?

    沈芳璃气得将脚往地上使劲一跺,只听咔嗒的一声,高跟鞋的鞋跟居然断掉了,她顺势跌倒在地,疼得哎呦叫了一声,心里忍不住讥讽一句:女神大人,你赢了。

    女神今天似乎特别喜欢捉弄她,所有不好的事都给她遇上了,沈芳璃无可奈何,唯有脱下坏了的鞋子,重新站起身,一步步向麦襄家的方向走去。

    贝仑街123号,麦襄医生的家,房主居住了那么多年算得上是一间老宅,然而他并不愿意搬家,原因之一是此地距离他上班的医院较近,其二就是这一带的房子的阳台足够大,为他种植药用植物提供了方便。

    傍晚下班时间一到,麦小茉会最先到家,然后是沈芳璃,最后才是麦小茉的父亲,麦小茉会亲自下厨做好丰盛的晚餐等待两人的归来,用餐前大家都会齐声说上一句:愿女神保佑。接着沈芳璃就会向麦小茉展现她狼狈的吃像。

    今天的情况有些不同,从别致服装店的悬挂着的木牌来看,麦小茉恐怕一天都没出过门,沈芳璃觉得自己待会该好好问问她的这个姐姐。

    好不容易来到了贝仑街123号住宅前,沈芳璃才发现,老天再次将她戏耍了,黑云遮挡住了星辰,闪电的光线亮得连几里以外的人都照得清清楚楚,但仅此而已,因为天上一滴雨都没落下。

    沈芳璃咚咚地敲响了木门,麦襄循声走来开了门,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几秒钟,就走向屋内,虽然她对于麦襄到家比她早没多在意,但是她刚带上门,就发现这个屋子里存在着一股压抑的气氛。

    “今天怎么回得这么晚?还有你这身衣服和你那只断掉的鞋子是怎么回事?”麦襄在厨台前用小刀修着苹果,没正眼看沈芳璃。

    “待会我再告诉你。”沈芳璃同样也没看麦襄,此时她望着坐在客厅椅子上的麦小茉,她的手里拿着一个男人的遗像。

    男人留着一小撮胡子,脸很英俊,仿佛对着麦小茉微笑,她望着相框中的遗像双眼失神,显然是刚才流泪过度所至。

    “茉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沈芳璃走上前拍了拍麦小茉的肩膀问。

    “祁洛翔死了!”啪的一声,麦小茉手中的遗像掉落到了地面上,接着便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沈芳璃只好尽到自己做妹妹的职责,安慰她的姐姐。

    待到麦小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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