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魔再世-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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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云的身上,到底埋藏着多少秘密,唐晓华思索起来。
这时,迎梦的剑招突然转变,不再采取守势,而是进入到此套剑法的‘材变’当中。
若想运用‘材变’,修为必须要达到洞玄境后期才行,否则身体承受不住,所以迎梦之前从未用过此招,是表哥才教给她的,并让她在开春之前熟练掌握。
而这此招式,讲求是破冲之法,正如剑诀中所讲:虽吉卯已胜,却嫌亥对冲。
卯已是帝里金城,龙盘千里之形,守招中的上品,大成后如庚子东山,牢不可破。但世间没有攻不破的防线,巳亥相冲,由卯已起局的帝里金城,极为忌惮癸亥之水的侵夺。
若按兵家论,破城之利,以水为佳,最快最有效的破城方法,便是掘水灌之,再坚固的城池,一场大水都可以攻破。所以说道法同出异名,彼此相通,只是世人都没有注意到关联与通用,简单的认为,神仙之术,都是云山雾罩的修行法门,凡人不可窥视。
其实不然,任何一门道法,都有其自身的道,只要能找准法门,依道化解,都可以破的开。
为了弥补对冲的影响,江云在第一招材变中,以‘卯’作为通关之变,化解对冲。
而卯指的是清晨,万物勃发时刻,肖为兔象,灵动之意。
在星象二十八宿中,也有‘房日兔’的名号,江云便巧妙的借用了雷霆玉府,‘天象二十八诀’中的日曜精华这一招,形如兔,善腾飞!本在严防死守的迎梦,突然间冲天而起,舞动的剑幕也在空中绽放出耀眼的光芒,随着迎梦一声娇咤,云卷千条不针之带化作漫天剑雨,从上至下而来。
轰——
半山处的积雪上剑痕密布,唐晓华根本就没看清楚,迎梦是如何在转瞬间,便刺出了这么多剑,地面上伤痕累累……
其实迎梦并没有刺,而是靠手腕上的力量甩剑,昌夫人的‘水云血珀’本就是一把柔剑,转瞬间,才会造成此种效果。
这下唐晓华彻底看傻了,迎梦竟然变得如此厉害,这一招若是换做她,能抵挡得住吗?虽然她是九重境界,迎梦只有七重,但这一招的变化实在令人防不胜防!
迎梦使完这招,也是虚汗淋淋,擦了把汗道:“妹妹,这就是材变剑招,表哥说你的剑法不全,三招之后应该有材变,是爷爷没有传授给你吗?”
迎梦随口道,唐晓华却是睁大了眼睛,江云怎么会知道她的剑法不全,难道他知道景城的全部招式,这不可能!
64。第64章 武磊范明()
唐晓华记得,传下‘景城剑法’时,姨奶奶武思敏曾劝过她,除非开启云城,否则解不全此套剑法,碎玉不如全角,劝她莫学。但唐新华心高气傲,对仙家残篇向往已久,最终还是学了,如今被江云言中,心中不免失落,一套残缺不全的剑法,真的就不如一只牛角锋利吗?
“怎么了妹妹?”瞧出了唐晓华的不对,迎梦关心的询问道。
“没什么姐姐”唐晓华失望的道“姐姐,你的命真好……”
“好什么啊”迎梦拢起鬓角,感叹道:“表哥说过,这世上最快乐的就是傻人,妹妹你整日想的太多,我们只是些女子,何必要像周锦、武磊他们一样争的死去活来,他们其实也身不由己。”
“我也身不由己”唐晓华看向姐姐,见迎梦一脸的不解,苦涩的笑了笑,这些道理迎梦是不会懂的,人最难说服的其实是自己,要是不与男儿们争一争,她的心里会很难受。
这就是她,从小便自命不凡的唐晓华。
而与此同时,山顶拱崖下,江云如磐石般一动不动,体内沸腾的血液已渐渐的平息了下来,完成了冲击第九重的最后阶段,烈火的灼烧,半年内第四次,重铸身躯鼎炉,为自身的修行大道,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江云正在思索,几日前秋烟雨的传音,也不知道秋烟雨是不是等急了,但自己身不由己,修行起来同样有瘾,原本想着冲击到第八重就算了,可**这种东西真的很难控制,好在他是魔修,不是正道,不用担心会毁了道行,只是耽误了几天的行程,不必在意。
江云起身来到崖边,满山遍野一片苍茫,天地被包裹在银装素裹之下,皑皑浩与天际。显然是很冷的日子,但他只穿了件单衣,却并不觉得寒冷,这就是修行的好处,不畏寒暑春秋,百病不邪。
而在山路之上,两个身穿艳衣的女子,正坐在大石上攀谈着什么。
“迎梦和晓华?”江云看了一眼,走下山去,还没有来到二人身边,二人便发现了他,喜出望外。
“表哥”迎梦的招手,江云加快脚步,几个起落来到二人身前,神色如常的道:“都准备好了吗?”
“恩!”迎梦点头,唐晓华神情局促的道:“师兄,烟雨姐姐召集我们前去古林,该如何应对?”
江云道:“去便是了”但又瞧出唐晓华的神色不对,思索道:“王霄若等人是如何决定的?”
“她们要去”王霄若等人,指的是听雨书院的九名女弟子。
江云点头,对迎梦道:“阿丑哪去了?”
迎梦朝山下看了一眼,道:“跑出去玩了。”
还没等江云说话,迎梦便吐吐舌头,道:“我这就去找。”
江云也未阻拦,因为他有话要对唐晓华说。
“是不是武磊让你来找我的?”
唐晓华先是点头,而后又摇头,江云道:“你也准备准备,再通知下李冰河,还有师可竹,就说是我说的,去不去让她们自己决定,武磊那边你先不用管,他自然会跟过来。”
唐晓华道:“不去不行吗?”
江云朝山下走去,说道:“我去找周锦,你快些准备吧”看来他已经做好了决定,唐晓华本想提醒江云,周锦是不去的,但想想没说,她想让江云碰碰钉子,再说服他留下来。可是没想到,很快周锦等人的营地中便忙了起来,也不知道江云用什么办法,说服了周锦。
这让唐晓华再次找到江云,询问道:“不用通知我表哥吗?”
江云思索片刻,问道:“盘龙书院是你说了算,还是你表哥说了算?”
唐晓华愣愣,这重要吗?她从来都没想过。
江云道:“人与人接触的越多,产生矛盾的次数也越多,就好比周锦和范明,他们之间就经常会吵闹,而你和武磊却从不争吵,你觉得这正常吗?”
“我,我表哥很疼我”
江云犹豫着闭上了嘴,道:“走不走你自己看吧。”
这世上有些力量,总是潜与暗处,看上去毫不起眼,似乎根本就不存在,但却能潜移默化的影响到很多人的行为,他们不会告诉世人该如何做,但会营造局势,让人们看到所谓的真相,进而迫使人们,按照他们想要的结果去行事。
所以道祖说,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真正控制天地的声音,是不出声的,唐晓华被武磊控制了,但她还没有感觉到。
江云是在提醒唐晓华,走或是留,应该你自己做决定,毕竟你才是备选圣女。
看到周锦等人全在营中忙碌,唐晓华慌张的道:“那我去问问表哥。”
唐晓华走后,周锦来到江云的身边,问道:“你真的喜欢上这武家的媳妇了?”
江云闻言笑笑,看向周锦养的白马,道:“不要忘了我们说好的,各取所需,在这里就按照这里的规矩来,周家与武家的恩怨,你们出去后再解决吧。”
“了解”周锦也笑笑,又道:“不过我觉得,你和江枫之间能不能亲密相处,他毕竟是我外甥。”
江云朝迎梦走了过去,道:“这闲事你就别管了。”
“嗳……”见江云走远,周锦无奈的摇摇头,那日江云说的没错,江枫确实是想与赵庸联手,一起对付江云,为此周锦还又校训了江枫,但有赵庸撑腰,江枫根本就不听他的,所以周锦才勤加努力,不就是赵庸吗,等老子打趴下了他,看江枫还怎么得瑟。
至于去找秋烟雨的事情,江云只说:“不想错过机缘,你就跟我走。”周锦考虑一下便答应了下来,反正他们周家也不靠炼器吃饭,现在该着急的人应该是武磊。
果然,在众人汇合后,武磊等人也赶了过来,决定一同上路,但这些人的脸色不太好看,尤其是武磊,还气鼓鼓的对周锦道:“周锦,你别太得意!”
见他如此,与江云结伴的周锦感到好笑,对江云道:“江兄你说这人,怎么像个孩子,武家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江云回过头,看向唐晓华等人,见他们各个闷闷不乐,尤其见到武磊受了委屈,唐晓华的眼中湿湿的,也没有像从前一样与迎梦一起挤在阿丑身上,而是陪着盘龙书院的学子们,默默的走在一起。
江云回身道:“他若不这样,就不是他武磊了。”
周锦听不懂这句话里的含义,顺口道:“就是,他就是憋货。”
憋吗?江云可不这么认为,武磊如此闹腾,其实是在惩罚唐晓华,责怪她没有跟自己站在一起,老大不小的人,卖的一手好萌,看着是在意气用事,但却将唐晓华折磨的死去活来。
江云相信,经此一遭,他们兄妹在晓华的心中的地位,肯定会大大降低,而武磊却博取到了同情,武磊此人的手段不弱,因为他清楚,在外人面前保面子、博同情是没用的,只有在乎你的人,才会为你伤心难过。
江云看向武磊的背影,暗自琢磨:“武磊,但愿你往后不要招惹到我,更不要跟我耍心眼,否则你会死的很难看。”
这时迎梦赶上来,小声的道:“表哥,你让晓华跟我一同乘坐骑吧……”
江云道:“晓华不累,就让她走走吧”这个时候江云可不想去触霉头,这场造化已经形成,唐晓华为在武磊难过,而迎梦在为晓华难过。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武磊的象与势都不弱,至少在盘龙书院那边,举足轻重。
江云对周锦道:“周兄,出了山后,怕是要麻烦你跟我一同去抢马了,记住别杀人。”
周锦闻言看向骑着白马的范明,无奈的道:“好,你说这范明,竟然也跟我闹脾气。”
这到提醒了江云,小梁王范明和武磊对脾气,都很懂得用势,此事他依从了周锦的安排,但向周锦讨要去了马匹,这样一来,其他人便会认为,他范明在周锦面前,也不是言听计从,一点点的建立着自己的威信。
武磊瞒天过海,范明暗度陈仓,这两人日后恐怕会有联手的可能。
65。第65章 荒狼()
“你们快看天上!”
半个月后,正是清明境的除夕,刚过正午,天色便阴沉下来,云顶好似灌了重铅,生出许多如同鱼鳞般壮阔的斑驳云海,就好像是要掉落下来的巨大雨滴,无边无际,看的人心存忌惮。
“年兽显化了!”策马中的周锦大声的道,未来这里之前,学子们就无数次听人讲过,清明境内的除夕夜,会有年兽显化,但这些年兽并非来自大地,而是来自空中,像火球一般从天而降。
众人紧赶慢赶,但还是没能找到乌氏部落的影子,就连江云也糊涂了,乌氏部落到底躲到了哪里。
“迎梦,让阿丑带路!”
风雪中,江云呼喊着迎梦,让她放开阿丑的缰绳,在这样的天气下,动物都有自保的本能,阿丑一定可以找到乌氏部族,因为那是它曾经的庇护所。
但很快,便有人叫喊道:“荒狼!是荒狼!”
草原一侧的林木中,出现了荒狼的影子,匹匹都像骏马般高大,奔跑在林木的边缘,与众人遥遥相望。但这些平日里很凶猛的家伙,如今就好像没看到众人,成群结队的撒开四爪,朝西而去。
“荒民有养狼的传统吗?!”江云问道。
“不清楚啊,怎么了,狼也能养吗?”学子们不解,八荒九国都没有养狼的习俗,各国百姓也都认为,狼是不祥之物,避而远之。
江云看着狼群道:“跟着它们!”
在外域很多地方,养狼是极为普遍的习俗,因为狼同样也是生灵,面对艰难的生存环境,很多时候,人与野兽之间,不得不和平共处。比如人和牛马、羊群的关系,算是纯粹的奴役吗?其实不算,羊群离开了牧民的保护,一样也会受到死亡的威胁,而在被屠宰之前,牧民会保护牧群,这其实是一种共生关系。
江云相信,这些狼一定也有办法‘度年’,跟着它们,不是为了找到乌氏部族,而是以防万一,万一年兽出现,跟着狼群在一起,可以多一份保证,甚至还能学着狼的法子,熬过这最为凶险的一夜。
毕竟这里不是阴山,没有山头可守,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