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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洪荒之穿越诸天-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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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文在自己心中暗暗的发誓的。这里是原主人的耻辱之地,如果不了解这一番因果,自己根本就没有机会最强者的巅峰。

    “咦?“

    走出这一片大荒之时,他居然发现外面有一层薄薄的光幕,莹光灿灿,似乎就像是水银构筑完全,上面还有无数的大道符文,很是玄奥艰涩。

    “这些是什么文字?我怎么全然不认识!“

    王子文心中很是奇怪,这一片光幕是他没有听说过的,原主的记忆之中也从来就没有这种东西,以前似乎所有人都可以随意进出这一片蛮荒丛林,什么时候有了这种东西了?

    而且看这上面的文字,不像是任何一个种族的字体。他得到过原主的记忆,自然会通晓如今人族的文字。九黎部落虽然与世隔绝已久,但人族的文字早在九黎部落还没有遁入大荒之时便已经成型了,是由人族的字祖仓颉所造,通行于如今整个天下,他自然也就懂得了。巫族的文字,他虽然懂得并不多,但是那在原主人的族中是属于神文,每一年的大祭典之中他都是见识过的,与这里的文字根本就不相符。

    看来就应该是另外一种文字。很是深奥与古怪,像是天地之间的道与理凝聚而成,带着一股很超然的气息,让他的心神都不由得为之大震。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有人将这里封锁的不成?“

    王子文微微蹙起了眉头。在他想来,这一片连绵无尽的光幕几乎到达数以千里,如果真的是人为的话,那么此人的手段就非同小可的,恐怕还要胜过族中的那些老家伙们。

    可是他已经没有退路了,现在根本就不可能返回去。别说他已经被族中抛弃了,就看如今这个天色,那就不可能再继续待在这里,更别说向回走了。夜幕即将降临,大荒的夜晚是最危险的,他根本就不可能活过这一个夜晚。

    与其如此,倒不如搏上一搏!

    前世死得很冤枉,自己如今重活了一世,怎么样也不能与前生一样的了。自己这一次一定要成为人上人,不,是要攀登上最为顶峰的强者之利。

    做人有什么好的?倒不如去作神,作圣,作祖,甚至是作天。为了到达这一个目标,他已经决定将前世的一切全部抛弃了,什么节操底线,什么做人的原则,什么善良的本性,通通都要舍弃掉。他要不择手段的成为绝世强者,为了到达就一个目标,就要狠,不单是要对自己的敌人狠,更要对自己狠。

    或许这就是上天给自己的第一次考验!

    他鼓足了勇气,自己的双手伸向那一片银光灿灿的光幕。心中虽然早已经下定决心,但事到临头还是不免有些心慌,双手隐隐之间有些颤抖。

    “哧!“

    他的手指刚刚接触到这一片光幕,感觉到一股庞大的巨力从中涌出,像是一片恕海即将要把他吞噬掉。银色的光幕之上闪烁着一道又一道的细小雷光,迅速朝他扑了过来。

    “噗!“

    他的灵魂之中突然闪过一阵绚烂的光华,从中窜出一道诡异的气体,他的身躯之上瞬间被笼罩了一层薄薄的玄光,将那光幕之上一道又一道的反噬之力全部化解掉。

    “这是什么?“

    他如今可不像当初醒来时那样虚弱了,自然能够感觉得到灵魂之中窜出来的这一道诡异的气体有多么的恐怖,居然能够将到一道道毁灭山河的力量全部化解掉,他心中震惊到了极点。

    “难道这就是令我穿越的原因?“

    王子文的记忆不由得回到了他的记忆空白之前,那一道璀璨的神光乍然的闪过,他便失去了意识,等再出现之时,他就已经占据了这一具肉身。

    当初的自己可是险些化成了厉鬼,可现在却一点事情都没有,看来就一道气体的确是非同小可。想到这里,他凝聚起自己的精神来,想要彻底的看清这一道气体。

    如今的洪荒天地虽然比不上天地初开之时,先天灵气充裕无比,机缘遍地都是,法宝可谓是随手就能捡,各种奇珍异宝数不胜数。但是比起后世那些贫瘠的环境也是不知道好了多少倍,最少现在先天灵气还没有彻底的溃散,尤有残余,先天灵气与后天灵气混杂在一起,天材地宝也是不少。

    这一路上单单是千年的人参,他就吃了不下数十株,至于那些什么百年的朱果,更是吃了几百上千粒,体内聚集了庞大的灵元,源源不断地化为他的精元。只是可惜了,九黎部落的传承功法之中没有修炼精神的要决,全部都是单一提升肉身的诀窍,让他好是郁闷。但即便是如此,他的精神力也远远胜过的初来之时。

    一道璀璨的光束在他的眉心之处不停的闪烁,他终于看清楚了这一道气体的模样,似黑非黑,似白非白,即像是黑白相交的颜色,又像是混混沌沌的颜色,偶尔还会又在一缕缕的紫色闪过。可是,一转眼之间,他回过头来再观察之时,便又发现这一缕气体简直就像是变色龙一样,青橙黄绿紫闪烁个不停,直到最后化为了透明,几乎是微不可见。

    “哧!“

    他就像是那传说之中不可琢磨的道一般,明明看上去只是一缕气体,但是在王子文眼中,他却好像看到了无数的大道轨迹,看到了天地初开之时的宏伟景象,看到了乾坤腐朽之际的破灭,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的文明升起没落,又看到了无数的混沌奇景,万般变幻,千种神奇,尽在这一缕气体之中。

    “元始祖炁!“

    没有任何言语,也没有任何人的提示,他的脑海之中突兀的出现了这四个字。这就像是道,突然的就明白了,说不出来是怎么明白的。

    道可道,非常道!

    道不可言!

    元始祖炁又被称之为先天一炁,传说之中的大道始气,出生于混沌之前,太易之后,是太初之时的产物。他可比什么混沌之气,鸿蒙紫气,玄黄之气等气体高档大气的多了,与它相比根本就是云泥之别。

    “原来就是他让我穿梭的时空啊!“

    王子文不由得心生感叹道。他原本以为这个问题会伴随着他很长一段时间得不到解惑,却是想不到在此处就这么突兀的明白了过来。

    “噗!“

    在这一缕祖炁的庇护之下,他就这么安然的穿过了这一道光幕,彻底地跨入了神州之地。

    浓郁的灵气迎面扑来,他就好像是吃了人参果一般的全身都清爽了许多。那大荒之中的灵气远远比不上九州之地,应该是因为那里的煞气太过容易了,至于破坏了地脉。

    “远方居然有一座城池,正好过去看一看!“

第4章 元始祖炁 再度穿越() 
元始祖炁!

    又被称之为先天一炁,是在天地开辟之前,混沌之初产生的一种物质,也可以称之为气体。其实他也不算是一种物体,是大道始气,无形无质,无色无味,是混沌的鼻祖,是万道之宗。这种气体早已经在混沌初出之时便已经消失殆尽了,想不到居然会出像在自己的灵魂之中,令王子文心中不由得狂喜万分。

    “真是大造化啊!”

    王子文不由得感叹道。这种混沌始气的玄妙不可揣测,绝不仅仅只是这种程度,还有许多秘密等待着自己挖掘。

    “先出去再说!”

    这里是北疆之地,隶属于人族的边界,但是则极为荒芜,只有一座边关之城屹立于此。城墙足足有数百丈之高,全部都是用最为坚硬的地裂石堆砌而成,其上刀枪箭孔不计其数,岁月的痕迹密布,像是一座从时光长河之中横渡过来的古老城池。

    “站住!”

    一个个身着青铜甲胃的兵士冷声喝道,手中古迹斑斑的战兵指向王子文,周身之上凝聚有一股股煞气,一道庞大的威势压向他。很是强大,让王子文感觉到一阵阵的难受,像是有一座巨岳压在他身上,几近窒息。这是纯粹的精神力量。

    这些能够守卫在边关的士兵都是极为强大的存在,每一个的气血都宛若真龙附体,熊熊燃烧似一座永恒的神炉,让他的肉身一阵阵颤栗。

    “在下王子文!附近的一个猎户,请几位将军通融通融!”

    王子文一副少年的模样,面容稚嫩,很有一种憨憨的淳朴,再加上他那一身的兽衣,的确能够带给他人好感。看着眼前这几位兵士,王子文不由的感叹如今的人族之强大,的确是无与伦比,是一个最为强盛的黄金时代。三皇虽然早已落幕,但是五帝定伦却并不远,人族的气运尤如烈火烹油一般,尚有最后的余晖在照耀。

    但是从这以后,人族之中再也难以见到这样的强大声势了,一连出了数百上千名绝世强者,三大圣皇,五位大帝横空,镇压诸天,让万族低头俯首。

    即便从那之后,人族的气运稳固了下来,成为了以后洪荒世界的主角,但再也没有出现过如今这种盛景了,气运被天地之间无数的强者瓜分了,人族自己仅仅只能占据很少一部分。

    “猎户?这附近哪来什么猎户?“

    一个士兵很是冷漠的回答道。这里是北疆之地,常年都处于荒凉之中,除却十万大山以内,少有人烟在此居住,什么时候有猎户了?

    他们这些士兵的责任就是为了防备十万大山之中那些穷凶极恶的妖兽冲出来伤人,但对于自家人族一脉反而没有那么严格了。

    王子文身上的人族气息很是浓重纯粹,这让他们的怀疑倒是去了不少。但规矩就是规矩,此时的人族还很淳朴,这些士兵该例行的检查还会是会执行。

    “身上有九黎一族的气息,难怪能够在这种地方活下来!进去吧!“

    一个士兵细细的探查了一番之后,开口道。九黎一族虽然被贬为了罪人,然而时间过去了这么多年,在如今的人族之中也仅仅是遭到了歧视,还不会喊打喊杀。

    “多谢几位将军!“

    王子文恭敬地行了一个礼。看起来如今的人族虽然强盛而霸道,但对自己的族人还算不错。只是也不知道如今的夏朝传到第几代了,又要到何时才会完蛋。他前世之时历史课没有学好,只记得夏朝是传到夏桀时被商汤给灭了,但是具体的年份,却早已经忘却了。再说了,这里可不是地球,是神话世界,地球的一切最多只能作为参考,要是全信了,恐怕连怎么死都不知道。

    最简单的便是,这个洪荒世界可没有什么东胜神州,西牛贺州一类的划分,洪荒世界只有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区别。

    但是这里也有阐截两教的区分,通天教主与元始天尊也是真有其人,都是站在天地巅峰的至尊圣人,是三道开天清气所化,但并没有什么盘古元神,更不会是什么盘古正宗了,仅仅只是玄门圣人,先天神祇而已。

    “自己要不要也学一学那个叫余元的家伙,去金鳖岛拜师通天教主算了!”

    王子文心中默默地算计,走在这一座并不算繁华的古城之中,他随处找了一座客栈住了下来。如今的人族早已经有货币通行了,但是却难以统一,所以他只能用从大荒之中带出来的天材地宝付帐。他可是清楚地记得,在封神大战之中有一个叫余元的家伙,应该也是九黎一族的人巫,不也是被通天教主收为了门下,而且还是内门弟子。如果自己去拜师的话,应该是有机会成为截教弟子,哪怕是外门弟子也好,总比自己这样黑灯瞎火的摸索强多了。

    “不过听说金鳖岛是在东海之处,我如今的修为可走不了那么远!“

    王子文可不认为走到了人族的境内,他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刚刚相反,即便这里是人族的地区,但是妖魔鬼怪依旧不在少数。只是相对于十万大荒之中,这里的人族高手众多而已,普通的妖魔根本不敢出来随意作乱。

    要想去东海拜师,那可不止是万里之遥了,想要凭借着自己的双脚走到东海,没有个几千上万年都做不到。他可不认为自己有能力在沿途之中解决掉任何危险。

    “再说了,如今的巫妖大劫已过,接下来的应该是封神之战了。截教可谓是必死之局,我可不想跟着他们陪葬!“在王子文的心中,其实最好的选择是阐教。

    在前世之时,他就看过不少的网络,虽然在那些网文之中,元始天尊一直都是处于反派角色。但是不可否认,他对自己的徒弟可谓是尽心尽力,要功法给功法,要法宝给法宝,要机缘给机缘,真的说的上是做师傅这一职业的楷模了。后来自己的那一群徒弟在封神之战吃了大亏,为了给自己的弟子报仇,他宁可不要自己的面子,以大欺小,亲自下场将那些截教的门徒统统送上封神榜,对自己的弟子简直就是偏爱到了极点。

    单单在这一点之上通天教主可谓是远远不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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