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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3章

官途之平步青云-第4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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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霓鼎天仿佛急着要将自己的妹妹推销出去一样,听说齐宝要去南域,赶紧再次申明了一下自己的立场。

    齐宝一阵无语,这大舅哥算是赖上了,自己是要去办正事啊!并不是去游山玩水,而且八百里火焰山可不是闹着玩的,一般人没有辟火的设备很难进去,带上霓虹公主自己就啥事也别干了。

    不过短时间内齐宝也走不了,金龙道人也没有走,齐宝做的东西不错,他有点吃上瘾了。

    他不走,妖兰自然也不会走,现在这里聚集了大量的人,都是跟齐宝关系比较好的,三位老师本来想将小芳带回学院的,但是小芳却不愿意走了,直接跟着金蛟,让它教授自己功夫。

    最后三位老师放下话来,两年后到学院参加毕业的比赛,相当于是考核了,至于小芳,学院就是她的娘家,无论什么时候,想回去都可以。

    有了三位老教师的承诺,等于是将齐宝栓到学院的这两战车上了。

    他们在这里住的听惬意,外面已经谣言四起,齐宝一战功成,这一战奠定了他年青一代中第一人的名头,然而冰火体也被人传了出去。

    “听说了吗?数十位圣子布下绝杀之局要对付冰火体,结果却被人家来了个咸鱼大翻身,将圣子灭掉了无数。”

    “是啊,这下那些宗门该哭了,不过他妈也活该,谁让他们隐去了真容去害人家呢?这是报应。”

    “这下对于冰火体并不是好事,虽然那些宗门吃了个哑巴亏,明着不能报复,可暗地里搞点小动作还是有可能的,冰火体以后的路不好走啊!”

    这是支持齐宝的言论,大部分散修对这些宗门都没有多少好感,他们垄断着灵核这样重要的修炼资源,让散修的修炼变得非常困难。

    修炼就是烧钱,想要修炼的更快,灵核几乎是必不可少的,然而,这些散修们想到得到灵核却不容易。

    他们也知道冰火体是散修,并没有什么宗门的背景,不过却是地祖传人,岁寻找灵核,赌石等等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手段,这也是导致他修为暴涨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了,有支持齐宝的自然就有反对他的,那些反对者们的言论就有些诛心了。

    “你们知道吗?冰火体太毒了,那些人可都是一些宗门的希望,就那么被他砍瓜切菜一般,利用自身的天劫给斩杀了,这样的人一旦成长起来必然是我等的灾难,很有可能将来成为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你这消息已经过时了,我的道最新消息,这个冰火体是数万年前的一位最残忍的至尊,杀皇至尊的隔代传人,不然他怎么可能深入思过崖拿到地祖的寻矿决呢?”

    这句话看起来普普通通,但是实际上杀伤力比那人更大,杀皇传人这四个字刺痛了大部分人的神经。

    千古杀皇,以杀证道,死在他手下的天骄不计其数,在他的那个时代,几乎是天下失音,任何天骄妖孽都要噤口不言。

    可以说,千古杀皇就算是证道之后也是举世皆敌,只不过在那个时候没有人会不要命的去挑战他而已。

    杀皇传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杀皇的传承即将出现,天下又要陷入一场极大的灾难之中。

    几乎没有人愿意千古杀皇的传承出现,因为他代表的是一个人的时代,有我无敌,无论任何人,只要敢挡道,一律踩在脚下。

    几个大宗门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们不但损失了自己的圣子,而且还损失了几名圣人境界的长老,这对一个普通的宗门来说,简直就是灭顶之灾,就算是那些大宗门也够他们肉疼一阵子了。

    那一战,齐宝一战成名,一个陨落了十一名圣子,对于整个神界来说都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霓鼎天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愣了半天,他知道齐宝一定大开杀戒了,否则不可能从那样的绝杀之局中平安出来,可也没想到他的战绩竟然这么辉煌,数百人设下必杀之局来绝杀他,结果逃走的不到三十人,反而成就了他的威名。

    齐宝早就知道,在回来后他曾经跟金蛟核对过数目,那一战自己一共斩杀圣子十三名,非圣子上百,长老级别的强者八人,可谓是战绩斐然。

    金蛟和大白联手之下斩杀了五十多人,后来在天劫中又有不少人被劫雷直接劈死了。这一战,好多大小宗门都损失惨重。

    齐宝也将这些宗门都记住了,等将来有机会到他们的宗门中走上一遭,清算一下。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得到杀皇的四道血色先天道纹的道痕之后,自己的想法和性格也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

    以前的齐宝虽然也是杀伐果决,但是却仍有一份慈悲之心,如果对方不做的太过分,往往留一线生机给对方,哪怕是敌人,不过现在他已经想开了,敌人就是敌人,不会因为你的一时仁慈而悔过自新,只会变本加厉的对付你,而且更有针对性,更加危险。

    为了杜绝这种危险,必须将一切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危险扼杀在摇篮里,绝对不能让它滋生发芽。

    这其实就是当年杀皇的心路历程,不过齐宝接受的比较快而已,在地球上的时候他就是个杀伐果决的性格,所以接受也比较容易。

    在天龙岭又住了一段时间,齐宝觉得不能再耽搁了,这里是自己的领地不假,但这种平静的生活却不是自己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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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蛟看了看自己的大爪子,一晃之下,大爪子上笼罩;一层金色的光芒,光芒散去,变成了一个人手的形状,跟小芳拉钩上吊。

    这一手齐宝早就见过了上次跟霓鼎天拼酒的时候就是用的这一手,看样子这金蛟是铁了心要将小芳拐带在身边了。

    拉钩之后,金蛟哈哈狂笑道:“娘的,真的让本龙捡到宝了,刚开始的时候还不知道,要是早知道的话我早就将她带在身边了。”

    齐宝不知道这家伙在干什么,但是却知道金蛟绝对不会害小芳,有这一点就足够了,至于小芳能不能修炼,这倒不是问题,能修炼就修炼,不能修炼就让他快快乐乐的成长就行了。

第681章担惊受怕的人() 
神界的南域永远比北域更加适合普通人生活,因为气候环境都是比较宜人的,植被丰富,空气中的灵气含量也比北域要略微浓郁一些。

    所以,在南域,城池也比较多,人口密也比南域那种不毛之地多多了,到处都能看到普通人在田间地头劳作的情景。

    威远城,在距离无量帝国的帝都无量城大约八万里的地方,是一个比较繁华的城市,人口密集,原本是一所战略性的城池,后来承平日久这个战略性的城池就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城池了。

    在威远城,修士和普通人交杂在一起,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分辨不出来,而且有些修者对自身的气息和修为掩饰的毕竟好,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据说这里也是奇人异士隐居的地方,随便在大集上碰到的摆摊的,修鞋的都有可能是曾经乾坤大陆的大拿。

    所以这座城池虽然繁华,但却是犯罪率最少的一个城池,各行各业都非常繁华,大街上叫买叫卖声此起彼伏,一片平盛世的繁华景象。

    在如织人流中有一个组合特别抓人眼球,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一身淡蓝色的长袍,头发披散在后面,一脸刚毅,双眼神光内蕴,偶尔闪过一道精芒,仿佛有日月星辰在双眼中幻灭。

    在这个年轻人的两侧是两个国色天香的绝美女,一个充满成熟风韵,柳腰轻摆,勾魂摄魄,自然散发出一股魅惑的气息,但偏偏脸上是衣服圣洁的光辉,就像是受众人膜拜的圣女一般。

    右侧的则是贵气逼人,一身翠绿色的长裙删的青春活泼,但是仅凭头上戴着的那些珠宝就能够判断出来,绝对不是普通人。

    而且这个女孩虽然一脸恬淡,但顾盼之间自有一股皇家威仪,令人不敢生出亵渎之心。

    更诡异的是,在这人的身边还有一条毛色洁白的大白狗,青年的腰间缠着龙形腰带。

    这是身份的象征,龙,无论是在地球还是在神界都是只有皇家的人才有资格佩戴,尤其是龙形腰带,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佩戴,难道是哪个皇朝的皇主或者皇微服私访来了?

    很多人都将目光盯在这个组合的身上,仿佛看到了什么稀罕的西洋景一样,不过那些修士们一眼便看出来这人不好惹,都是修者,而且修为还不低。

    “我们去吃点东西吧,既然已经到了南域,倒是不着急去火焰山了。”

    男青年展颜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听你的,你说怎么都好!”

    左边的少妇一样的美女没有丝毫犹豫,那种乖巧的模样听让到的所有雄性生物都感到一阵嫉妒,这年轻人有福气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那年轻人正是齐宝,说话的是妖兰,也只有她才能将魅惑和圣洁完美的融于一身。

    而右边的自然是霓虹公主了,本来她不想来,但是被霓鼎天给赶出来了,说让她到南域历练一番,但是她一个人去自己又不放心,正好跟齐宝一道。

    就这样,人带着金蛟和大白一起开启域门横渡到了南域距离混乱之城最近的威远城。

    虽然来的时候有些不愿意,但是看到南域的繁华之后霓虹公主马上转变了自己的想法,看来来南域历练一番也不是坏事,权当是旅游了。

    走在大街上,齐宝突然想喝点酒,便提议到饭店坐坐,妖兰自然是唯他的马之瞻,没有丝毫异议,霓虹公主虽然很别扭有一个妖兰在一旁,但也没有说什么。

    很快,他们就在一家酒肆中的一个靠窗的位置上坐下来,齐宝随意的点了几个菜,吩咐上酒。

    南域的酒没有北域那么烈,因为南域没有北域的气候那么严寒,更多的是家喝酒图个享受。

    妖兰本来就是南域的人,倒也喝的惯,但霓虹公主却是北域的人,第一次喝南域的酒,一口就喷出来,嘟着小嘴道:“这是什么酒啊?怎么一点也不烈?跟白开水有什么区别?”

    妖兰淡淡一笑道:“等你喝过了就知道了,南域的酒没有北域那么烈,但是后劲大,属于透瓶香,也叫出门倒,别怪我没提醒你,少喝点,否则你喝多了就便宜某人了。”

    某人顿时一脸委屈的辩解道:“我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吗?咱是正人君,从来不趁人之危的。”

    很快,四凉四热八个菜便上来了,南域和北域的差别不但在酒上,菜也不一样,因为南域气候湿润,植被丰富,可以吃的很多,盘也小了一些,不像北域那样,天气严寒,大部分都是整一些大盘大碗的大块肉。

    齐宝他们除了自己吃之外,自然也要给大白和金蛟也弄点,但怕它们吓到别的客人,便让伙计在酒肆的后院单独给它们俩整一桌,好酒好菜尽管上,直到他们吃不下了为止。

    “败家,实在是败家!”

    店伙计一边摇头一边向后院走去,拉好一张桌,金蛟倏然从齐宝的腰间飞出来,落在地上,变成一条两米高的样,冲着店伙计嘿嘿一笑,店伙计吓得一个屁。股蹲,差点魂儿都吓飞了。

    不过这样一来他也知道了,感情齐宝的腰间不是腰带,而是真真正正的盘着一条龙啊!

    这也难怪那店伙计会认错,金蛟长得像龙了,当初第一次脱下龟壳的时候连齐宝都认为这是一条金龙呢。

    前面人吃喝都很雅,偶尔交谈几句声音也不大,但是后院的这俩却热闹了,烤乳猪,烤全羊,清蒸鱼,糖醋鱼等等等等,只要端上来,不出两分钟准是风卷残云一般,只剩下一堆骨头。

    往店伙计暗暗纳闷的是,不是说狗都是吃骨头的吗?怎么这只狗专门吃肉,骨头都吐出来了,而且啃的倍儿干净。

    一开始的时候,店伙计还没在意,心说就你们俩个,能吃多少?就算再多也有限吧?但是随着一次次的上菜,他惊呆了,这俩简直不能用大胃王来形容了,直接就是两个的胃都通到无量海去了,这也能吃了吧?足足吃了头牛的食物了还没够呢,

    厨房的大师傅都快累脱像了。

    威远城繁华了,虽然比不上帝都无量城,但也算是一个大中型城池了,各种修者云集,普通人的数量也非常多,正是由于大量的普通人才导致这座城池的繁华。

    齐宝人吃的很慢,纯粹就是消遣,每一场大战之后,齐宝都会消化和总结一下战斗中的得与失。

    在这次战斗中,看似自己占了很大便宜,但实际上其中的凶险程也是很大的,那些人很有针对性,如果不是有着天劫这张最大的底牌的话,这次真的是凶多吉少了,以后绝对不能再这样干,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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