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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4章

三人行必有女汉子-第12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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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限吗。”飞天蛤蟆冷漠道,“老爷,你之前都不帮我的,如果不是笔马温大人,我都是死蛤蟆了,你现在反而想知道我的极限在哪里!”

    怒火冲天。

    飞天蛤蟆相当生气,因为它觉得自己被臂鸽蚌无视了。“我虽然看淡了生死,可老爷你这样对我,还是让蛤蟆很恼火的。”

    话语落,飞天蛤蟆皮上的眼睛都闭上了,再没有任何观天珠了。

    “嗯?”臂鸽蚌冷笑道,“你不要忘了是谁赐予你新生了。”

    锵!

    忽地,胜利长枪刺了下来,锋利的气芒飚射而下,落在蛤蟆皮之上,将其刺穿。“呱!”飞天蛤蟆痛苦不已,“老爷,你不但本事不如笔马温大人,气量也不如人家。完全被人家比下去了。”蛤蟆像是不知死活,仍道。

    “呵呵。”臂鸽蚌冷笑道,“好啊,你敢与我犟嘴。”

    嗤!嗤!嗤!胜利长枪的枪尖,陡然分出三道极细的红色光芒,犹如长针,分别刺在飞天蛤蟆的脑袋、背部以及蛤蟆腿之上。

    钉住了。

    飞天蛤蟆被钉在了空中,血流不止。

    笔马温想了想,忽然觉得飞天蛤蟆的视线太过热烈,让他不舒服,故而他选择沉默,也就没去救它。上次,笔马温也是顺势救了蛤蟆而已。“没有下次了,我又非慈善家。”他心道。

    “我要表现的强势些,否则不会引起笔马温大人的注意。”飞天蛤蟆暗道。

    呼!

    绿色的蛤蟆皮忽然涌动,像是碧浪迸滚,崩!崩!崩!三道钉住飞天蛤蟆的红色光芒都被震碎了,化为红雾,遽然散去。

    呱。

    飞天蛤蟆又是大叫一声,它的左眼之中涌出了金色的泪水。

    哗啦!金色的蛤蟆泪向臂鸽蚌涌了过去,金光飚射,戾气迸荡,吞噬这片空间。而在金色的泪水之中还藏着三粒观天珠,这三粒珠子也是金色的,所以很难被人察觉到。

    可臂鸽蚌是什么人,他研究飞天蛤蟆一族很久很久了,对它们再熟悉不过。“有观天珠的气息传了过来,虽然藏得很严实,终究逃不过我的眼睛。”臂鸽蚌的鸽子头冷笑道,那双小眼睛闪烁着寒光,觑定飞涌而来的金色泪水。

    呼。

    蚌壳之中,一条手臂飞出,拍向那道金色的泪水,将其拍散,同时将泪水里的三粒观天珠都给抓了出来。

    “难看啊。”笔马温忽然想道,“胜利之枪的器灵,格局太小,这样的人不值得结交,若非他还有利用价值,我立刻杀了他。”厌恶,笔马温已对臂鸽蚌心生厌恶之情。

    一旦生了厌恶之心,要向再改变笔马温的心意就难了。

    咔嚓咔嚓咔嚓,骨头迸裂的声音响起。是蚌壳里飞出去的那条手臂炸开了。而三粒金色的观天珠,迎风就长,像是三个金色的太阳,悬在空中,哧哧哧哧哧!一道道金芒迸扫而出,贯穿虚空,刺向了臂鸽蚌的蚌壳与鸽子头。

    哈啊!臂鸽蚌惊愕不已,“疯了,飞天蛤蟆你疯了吗。之前你只是蝌蚪,是我喂给你观天珠,让你成长为现在的样子,可你居然攻击我!呵呵,是我给了你仁慈的错觉吗。”

    轰。蚌壳陡然阖上,可鸽子头还在外面,臂鸽蚌并没将脑袋收到蚌壳里的打算,刷刷,两道寒光自鸽子眼里扫出,斩向金色的观天珠。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同样的,蛤蟆要是不为了自己,难道还为了别人吗。”飞天蛤蟆冷笑道,“我之所以认你为主,还不是因为觉得无聊,因为你比我强。现在不同了,更强势的人出现了,他就是笔马温大人,我的心永远属于笔马温大人,老爷,你就放手吧,我还不想与你决裂。”

    哗!一道金色的长流,迸射而出,将鸽子眼里旋出的寒芒都给撞散了。“你居然还有理了。”臂鸽蚌惊奇道,“脑子是好东西,然而不是所有的飞天蛤蟆都有,像是你就没有!”

    臂鸽蚌本来就有些忌惮笔马温,再加上飞天蛤蟆又多次拿他们作比较,并认为笔马温更胜一筹。这无疑加重了臂鸽蚌的嫉妒之心。

    “等我摄取了笔马温的基油之后,就将他杀了吧。”臂鸽蚌心想。“地池俊美的小鲜肉无数,我不会因为笔马温一个七等杂役就停滞不前。”

    有时间的话,臂鸽蚌还想去一趟天池。

    胜利长枪是守护犬龙一族的圣器,而犬龙一族又是帝狗族的守护兽,所以臂鸽蚌还没离开过目叶城,始终待在地池之中。所以他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命运石之门那么大,臂鸽蚌想出去走走。

    嗖!

    一道红色的长绳扫了过来,将胜利之枪给缠住了。

    红绳显然是这座园子的主人祭出的,“臂鸽蚌,本座收了胜利之枪,看你如何嚣张。”

    呼!

    红绳带着长枪向第一株千年老参飞去,而老参早已化为一尊道人,仙风道骨,宛如世外高人。啪的一声,千年老参所化的道人抓住了胜利长枪。“本座已经收了这杆枪,臂鸽蚌,还不下跪。”

    这株千年人参叫做“千山”,他的弟弟叫做“暮雪”,两株人参都修炼了千余年。

    “我愚蠢的欧尼酱啊。”忽然,暮雪冷笑道,“你还不将那杆枪放下,否则你马上就会后悔!”

    “后悔,你在说本座吗,胜利之枪都是我的手中之物了。”千山哈哈笑道,“需要后悔的人是,暮雪。”

    嗖!

    又有一红绳甩了出去,劈向暮雪。

    两个红绳都是千山的,而且他重新祭炼过了,将它们上任主人留下的烙印与禁制都给除去了。

    也能说,红绳除了千山之外,再不受任何人的控制。

    当初,就是这两个红绳将千山与暮雪给绑走了,并且带到了这座园子里。如今,上任园主早已成为劫灰,而千山设计,重创了暮雪,他才是园主。

    崩!

    忽地,千山的右臂炸开,登时,药香传了出去。“啊!”千山痛吼道,“手臂,本座的手臂。”

    “愚蠢的欧尼酱啊。”暮雪道,“我都说了让你放手,可你不听,非要抓着胜利之枪。”

    嗖!嗖!

    两个红绳都落到了暮雪手里。“兄长你想将我封印,而且你也做到了。可那都是假的,都是错觉。”暮雪哈哈大笑,“因为红绳是我先得到的,并且让胡蝶子偶尔得到了。”

    “你说什么!”千山震怒道,“胡蝶子,是你让胡蝶子寻到了红绳,并将我们绑住,带到了这座园子?”

    “是。”暮雪冷笑道,“你现在总该想明白了吧。”

    “胡蝶子被仇人找到了,那也是你设计好的?”千山又惊又怒。

    “除了我,还有谁有这样的大智慧。”暮雪得意道,“我忍耐多年,就是想看到欧尼酱你惊慌失措的表情。”

    “怎样,你满意了吗。”千山的心思平静了下来。想不到,我绝没想到,原来红绳与胡蝶子都被暮雪算计了,就连我也是。“难怪本座总觉得心神不宁,哼,这座园子恐怕也在暮雪的控制之下。”

    如此一想,之前的诸多疑惑都能解释清楚了。

    千山那条被胜利之枪炸掉的手臂,竟不能复原。“园主你也是够倒霉的。”忽然,臂鸽蚌道,“你一直以为暮雪是个弟弟,可最后,你才是那个弟弟!真是滑稽啊。”胜利之枪的器灵很鄙夷第一株千年老参。

    一个弟弟,能掀起多少风浪,也许马上就要被另外一株千年老参给杀掉了。

    还有,臂鸽蚌并没告诉千山,哪怕胜利长枪被别人控制了,可器灵还是自由的,不受长枪之主的役使。就是犬龙一族,它们也休想完全控制臂鸽蚌。

    嗡!

    园子的上方,忽然有一团气浪在翻滚。旋即,一人踏浪而来。

    “是你!”臂鸽蚌喜道。

    “是我,兄弟。”来人笑道。

    “器灵,又来了一个器灵。”笔马温不悦道,“今天是怎回事,为何器灵都跑到这里来了。而且新来的器灵似乎与臂鸽蚌认识,他们散发着相似的气息。”

    “这家伙又是谁,不是善茬。”暮雪心道。

    “管不了那么多。”千山冷笑道,“我不管你是谁,只要你能杀掉暮雪,本座愿意将园子赠送给你,道友。”

    “你说话可算数。”来人惊奇道,“我才来这里,你就肯献上这般贵重的礼物,我如果不接受,岂不是对不住主人。”

    “苟太阳。”臂鸽蚌笑道,“你将太阳之盾也带来了吗。”

    “器灵,他是太阳之盾的器灵!”

    “纳尼,居然是太阳之盾的器灵,麻烦了。”

    千山与暮雪异口同声道,他们都听说过太阳之盾的凶名,因为它的恐怖程度还在胜利长枪之上。

    当是时,犬龙一族的守护圣器都到了,太阳之盾,胜利之枪。

    而苟太阳正是太阳之盾的器灵,他与臂鸽蚌情同兄弟,真兄弟那种。

    “接到你的通知我就来了,你也不给我一碗水喝。”苟太阳哈哈笑道,“好兄弟,那里就有一口井,为何不给我取水来喝。你做人也太不厚道了。”

    “哈哈哈。”臂鸽蚌笑道,“苟太阳,这口井是你的了!”

    “原来如此。”苟太阳笑道,“是你不敢动这口井,所以才迟迟不动手,为了等我吗。”

    嗖嗖,蓦然间,两道红绳向苟太阳扫了过去,仿佛能把他勒死。暮雪也感受到了来自苟太阳的威压,先下手为强,宰了对方再说。并且,暮雪对红绳很有信心。

    “大家都那么热情吗。”苟太阳笑道,他一掌劈出,登时,热浪迸滚,空间扭曲,两道红绳竟然燃烧起来了。

    “啊!”暮雪吼道,“不,你不要烧掉我的红绳。”

    “喂喂,老家伙,明明是你先主动攻击我的,却反过来数落我。”苟太阳不悦道,“我的脾气虽然很好,可也受不了你。”

    轰!轰!两团红芒炸开,红绳显然不存在了,被烧成了灰烬。一切都是苟太阳的杰作。“呼,心情好多了。”太阳之盾的器灵笑道。“我要是不开心,就喜欢烧东西。” 富品中文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章() 
胜利之枪,太阳之盾,它们都是犬龙一族的守护圣器。

    如今,两件圣器的器灵都现身了,出现在这座平淡无奇的园子里。

    身为园主,千山愤怒不已,因为他的两个红绳都被太阳之盾的器灵毁掉了。“老家伙们,你们不该与我呼吸同样的空气。”苟太阳淡淡道。

    好霸道的器灵。飞天蛤蟆心道,这人就是太阳之盾的器灵吗,看起来比臂鸽蚌还恐怖几分。“可我能抱住笔马温的巨腿,这才是是三生有幸。至于臂鸽蚌,呵呵,他这个老爷当得也太失败了,不值得我为他效命。”

    呱!

    飞天蛤蟆大叫一声,它周围的空间都在坍塌,而臂鸽蚌也飞了出去,因为他现在懒得理会蛤蟆。“我的好基友来了,与他联手,先清除掉园子里碍事的人,占据枯井,这才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其它的都是小问题,无关大局。”

    呼。

    蚌壳之外,陡然长出一双翅膀来,翅膀扇动,将臂鸽蚌带向苟太阳。

    苟太阳看上去就是一正常的汉子,拥有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发,眸光冷湛,唯有见到臂鸽蚌,他的眼神才会融化,才有正常的色彩。因为基情所致。

    是的,不会错的,苟太阳与臂鸽蚌有牢不可破基情。而且两人的感情真挚,历经岁月的考验,基情沉淀如同美玉,闪烁着迷人的光泽。

    “啊,我的好基友!”

    “基友!”

    苟太阳、臂鸽蚌异口同声道,他们很有默契的。

    “看不下去了,简直看不下去了。”飞天蛤蟆道,“你们如果喜欢秀恩爱,请到别的地方去,不要闪瞎我的蛤蟆眼。”

    哗!哗!蓦然间,飞天蛤蟆的一双眼睛起了水雾,将臂鸽蚌、苟太阳的身影都给隔绝了。“老爷啊,我的好老爷,你真是太让蛤蟆失望啦。”

    砰的一声,一只手按在飞天蛤蟆的脑袋上,将它的颅腔都给抓爆,登时,脑浆迸出,它的两只蛤蟆眼都飞了出去。这下,飞天蛤蟆想看臂鸽蚌与苟太阳秀恩爱都做不到了。

    颅腔迸裂,脑浆飚射,眼睛飞出,可飞天蛤蟆还活着。咕噜!它的碎颅有一团蓝色的酱油涌出,而在酱油之中,赫然有一座假山,缓缓升起。这座假山只从外表来看,更像是人手,有五指之风。

    不是别的,形如假山的东西正是飞天蛤蟆的灵台,而那团蓝色的酱油也并不纯净,里面还掺杂着它的识海。

    “你是谁!为何打碎我的脑袋,呱!”飞天蛤蟆的吼声传了出去,而蓝色的酱油迸起数百丈高,并且散发着恐怖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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