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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穿到古代搞建设-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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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不嫌弃死肉,昨天晚上在缝隙通道饱餐了一顿。

两人从缝隙口下到山脚小路,用了半个小时,抵达小路时,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下升起。山脚下的小路是典型的‘看走多了就成路的那种’,小路上有着车轮痕迹,望向昨天路人和驴车行进的方向,只看到小路弯弯曲曲,不见尽头在哪。

古时候的人生存环境恶劣,不但要和天斗地斗,还得和生活处的野兽搏斗,野外太过危险,人们天黑前就会返回到家中紧闭大门,昨天傍晚看到的行人前进方向都是一致的,都是向着南方走去,从这可以判断,小路的南边应该是人类聚集的地方,那里必定有个村落。

判定好村落方向,郑钰铭和楚朝辉沿着小路朝南行进,走到小路拐弯处,却听到前面有人在惊叫,发出的声音好似是“救命”。

楚朝辉迅速把钢棍拎起,跑向惊叫之处,走在后面的郑钰铭没带钢棍,只带了迷你手枪和弩箭,见楚朝辉已经冲过去,连忙停步给小弩弓上铁箭,弩弓比弓箭厉害,却有个致命伤,就是上箭的时间比弓手拿箭搭弓时间长,弩弓手碰上弓箭手,比的是第一箭,弩弓手第一箭失手,第二箭就失去先机,往往等弩箭手装好箭发射,弓箭手已经开弓射第二箭了,那种时候,弩弓手只能祈祷弓箭手眼光不准,可以让自己有发射第二支弩箭的机会。

等郑钰铭拎着装好铁箭的弩弓奔过小路拐角,只看到楚朝辉站在翻倒在路边的一辆骡车旁,而骡车前有个穿褐衣的男子,正从地上爬起,不远处小路的西侧,有两个身着土黄衣服的人正仓皇逃进山里。

9、第 9 章

楚朝辉没有兴趣去追赶两个逃得似兔子般快的古人,当他拎着钢棍冲到惊呼‘救命’的地方,那两个身穿土黄衣服的汉子,没等楚朝辉出手,就丢开骡车撒腿逃开。这两个汉子没敢动手就逃离的举动,并没有让楚朝辉吃惊,因为那两个土著汉子实在太矮,目测就160厘米出头,身体瘦瘦,这样的身高和体质,对上拎着钢棍,比他们高上二十厘米的强健穿越人,不跑就是个二傻子,从这两个汉子的反应来看,他们还是很机灵的。

“这位壮士,谢谢你救了偶家。”骡车旁的褐衣人从地上爬起,顾不得怕打身上的灰尘,就对着楚朝辉弯腰作揖恭敬道谢。

褐衣人的口音和二十一世纪的江浙地方方言很相似,楚朝辉的父亲原籍就是浙江人,楚朝辉小时候听习惯了那地方的方言,不太会说,但可以听明白,褐衣人口音虽然和二十一世纪的方言有差别,但对照褐衣人现在的举动,楚朝辉还是能明白大致意思。

“举手之劳,不用太过在意。”楚朝辉客气了一下,既然是和古人说话,总得古言点吧,再说他也没帮什么,就拎着根棍子吓跑两人。

褐衣人年纪在四十出头,个子也是不高,他的头顶只到楚朝辉肩膀,跟那两个逃跑的汉子差不多身材。他好似不怎么明白楚朝辉所说意思,眨巴着眼仰看着救命恩人,脸上有点疑惑。

“怎么回事?”郑钰铭从后面跟了上来,他看了看两个汉子逃走的方位,那里已经看不到人影。

“两位好汉!多谢你们出手相助,偶家感激不尽。”褐衣人见到郑钰铭,道谢的态度越发恭敬。刚见楚朝辉从小路拐弯处冲来时,他就大吃一惊,好高大威猛的壮士,这么高个子的大汉,他还没有看见过,等郑钰铭也跑了过来,褐衣人更加吃惊了,因为郑钰铭个子虽然比楚朝辉矮了五厘米,可郑钰铭脸色白嫩,五官俊俏,这等好模样,他走南闯北十几年都没看到过,这两人身上衣服虽然古怪,可却干干净净,衣服料子看不出好坏,可衣服布料上的颜色却均匀亮泽,不是普通平民能够拥有,褐衣人分析,这两人肯定是大世族里的子弟。因为心里这样分析了恩人的身份,楚朝辉和郑钰铭即使没有出手相助,褐衣人也不敢对两人态度不恭。

“路见不平本应该拔刀相助。”郑钰铭也来了句文文绉绉作答。

二十一世纪的穿越人和这时空的古人第一次交流很不顺利,穿越人能听懂古人的方言,而古人却对两位穿越人的话语意思没搞明白。

郑钰铭对上褐衣人茫然的神色,不由拍了一下脑门,他和楚朝辉说的都是普通话,是古时候的北部方言,而他们现在身处的地方,从这些天见过的植物和动物来看,这地方绝不是京城那带位置,挺似南部地区。古时候的交通不发达,人口不太流动,身居南部的古人如何会听明白北方方言?难怪褐衣人对他们说的话是一副茫然不知模样。

郑钰铭的家乡就在吴越之地,他从小长在农村,说得一口方言,不像楚朝辉只听不能说,发觉问题结症后,郑钰铭立刻用自己家乡的方言和褐衣人交流,两种时空的方言有着很大区别,但多说几次,连比划带猜,还是能搞明白对方意思。

褐衣人是个商贩,他刚从达城卖掉一车货物返家,昨天来不及在天黑前赶回家中,就在前面一个叫后坡的小村庄住了一晚,今天一大早驾着骡车往家赶,不想在这里遇到土匪,土匪本来是要抢骡车的,不过骡子受惊失蹄,车子侧翻在路边,楚朝辉来时,那两个土匪正把他打翻在地,想把骡车扶正驾车离去。

“偶家无以为谢,这是达城所产,忘恩人笑纳!”褐衣人把从达城买来的两匹布捧到楚朝辉面前。

这褐衣人自称是偶家,两位穿越人士还以为这个中年古人名字就叫偶家,和褐衣人一番交流后,才知道‘偶家’是本地人自我称呼,和‘在下’、‘鄙人’一样是谦逊自称。这褐衣姓吴,名妏,在家排行最大,村人习惯按排行称呼,因此吴大变成褐衣人的常用名,而吴妏这个正名,只有和人正式结交时才会使用。

楚朝辉和郑钰铭不了解下这个世界的情况,正想着怎么和古人打交道,现在无意中救下吴大,就想争取吴大好感,让吴大做他们的异时空百度,对吴大酬谢的粗布匹,两人哪里会看在眼里,当即坚决推辞,坚决要做那不求回报的侠义之士。

在楚朝辉和郑钰铭的坚决推辞之下,吴大只得收回酬谢,那时的楚朝辉和郑钰铭还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布匹等同于货币,一匹布,相当于一个平民家庭的两个多月生活费用,吴大一送就是两匹,等于送出他这次去达城买卖的赚头,这样的酬谢不可谓不重,吴大认为,相对比骡车被抢,送两匹布是值得的,因为一辆骡车最少需要拿十匹布才可以换到。

郑钰铭对吴大自我介绍的身世是和楚朝辉一路上编造的,宣称俩人是海外孤岛人士,跟族人乘船遇上了风暴,族人都在风暴中遇难,只有他们两人随着破船漂流到此地,现在在江边山脚搭了居所暂住,这次翻过山岭,想寻找个地方买些物品。

吴大听完两人不幸遭遇,一点都没有生出怀疑,因为群山西侧的长河最终就是通往大海,从大海顺着河口漂流到这里,并不是不可能。吴大心里同情他们的遭遇,当即邀请两位恩人跟他一起回村子,他家所在村子坐落在江边埠头,是个江河交汇口,水上船只在那里停泊多了,慢慢形成的一个村落,吴大祖辈是贵族,因罪被流放到南方,在埠头那地方落地生根,因为是获罪流放,被剥夺了祖姓,到了此地,这地方方圆百里,统称吴地,吴大的祖先就把吴当了姓氏,到吴大这辈,吴家在埠头的同姓同族还有十几家。这个村子埠口可以交换到普通日常用品。

失蹄的骡子早已自行站起,侧翻的木车被三人扶正,木车车厢是竹片所编,木车轮子大部分材料是木头,只有少部分用的是铁,比如轮轴那地方。

拉车的骡子是马骡,由母马与公驴交/配所产生的后代。具有杂种优势,体型若马,身体较大,耳朵较小,尾部的毛蓬松。这种骡子寿命长于马或驴,力气也比较大,骡车上载了三人,马骡依然走得轻松。

木头本来在背包里睡觉,被郑钰铭的一通急跑颠醒,郑钰铭跑到吴大面前时,它的小脑袋正从背包口伸出往外探看。吴大没想到背包里会有个小动物,所以当郑钰铭和楚朝辉坐上骡车,从背包里把探头探脑的木头抱到大腿上时,吴大嘴巴张成了O。

“郑壮士你怎么抱了狼崽子?”

“啊?狼崽子?”郑钰铭看了看木头,这不是狼崽,是狼狗崽,是不纯种的德牧。

“母狼会循着气味跟踪而来,还是趁早丢掉为好。”吴大热心建议,他心里觉得这两位海外人士胆子太大,竟然敢去狼窝掏崽,也不怕母狼报复。

“这小狼崽挺可怜,母狼被老虎咬死,我们不把这狼崽捡回,这狼崽就是死路一条。”楚朝辉抢在郑钰铭前面跟吴大解释,他们跟吴大叙说身世时,是说在海上飘泊了三月之久,木头外表才两个多月大,怎么也不可能是他们从海外带来的,他怕郑钰铭反应不过来,说木头不是狼崽,是从家里带来的狼狗,这样就有露陷的地方,会引人怀疑,连忙帮木头安排了家庭背景。

“哦,原来母狼已经死掉。”吴大松了口气,他的村子里曾经有人把狼崽抱回,结果母狼跟踪而至,不但把狼崽叼跑,还把那家人家一个三岁的男娃给咬死,从那以后,吴大村子里的人再不敢随便抱狼崽回家。

木头不知道面前的三个人类正在议论着它,今天被主人带出,已经分外兴奋,现在还被主人从背包里解放出来,更是快乐无比,躺在郑钰铭大腿上直打滚。

木头早上没有吃什么食物,因为那时它根本就没想到会被主人带着,只盯着收拾行李的主人闷闷不乐,对给它精心准备的食物没有胃口。现在快乐过后,感觉到自己小肚子扁扁,马上朝着郑钰铭呜呜叫唤要喂食。

郑钰铭早已摸清木头各种叫唤表示的意思,弄懂小家伙是肚子饿了跟他讨要食物,便从背包里摸出一根野鸡腿来喂木头,野鸡都是高压锅煮熟,大腿肉很烂,适合木头这样的小奶狗吞食消化。郑钰铭和楚朝辉坐在木车里,吴大是坐在木车辕门口驾驶马骡,闻得香味,看到郑钰铭竟然给狼崽喂食肉糜,心里一边觉得这海外恩人太浪费,一边又认定这两人仁义有善心,难怪听到他呼救,这两位壮士会毫不犹豫上前解救,这样的仁义侠义之士,应该倾心相交。

楚朝辉和郑钰铭不知道吴大对他们评价如此之高,刚才听到救命跑过去,不过是依仗自己手中有热兵器,不怕有性命危险,热兵器对付古人,就如钢刀对付木刀,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这时候的马车轮子都是木制的,没有抗震功能,加上道路都是土路,坑坑洼洼,两人坐在骡车上,还不如走路舒服,不过看在骡车跑起来比他们走路快点,两人也就忍了,一路上边和吴大闲聊,边察看周围情况。

骡车跑了二十分钟,两人看到土路两边开始有耕种痕迹,耕地里最多的是一些稀疏的麦苗,再往前走了十几分钟,开始有零零落落的房子出现,全是土墙茅草覆顶,一路上也碰到一些行人,都是个子不高,瘦瘦弱弱,面有菜色的样子,身上衣服也没有吴大穿着光鲜,有好几人衣服上还有补丁。这些人都认识吴大,见到吴大都会开口打招呼,楚朝辉和郑钰铭是坐在车中,被车棚挡住,行人没发现两人穿衣打扮奇特,也就没有对他们多加注意,只以为是吴大顺路带的赶去南埠搭船的路人,因为埠头是河江船泊停靠处,周围人要搭船去到别处,就得去埠头等船。

吴大所在的村子叫南埠,意为南方的埠头,在楚朝辉和郑钰铭的想像中,南埠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水路交通枢纽处,这个地方应该比较繁华,等骡车驶进村子,两位穿越人士终于见识到了古代村庄的真面目。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背景参照秦汉时期,不过不是真正的秦汉,是架空世界,‘偶家’这个自称是蝴蝶自创,千万别去百度。

10、第 10 章

南埠这个村子坐落在一条大河的弯道旁,那条弯道就好似天然的河港,可以一次停泊十几条船,村子不是太大,看起来有两、三百户的居民,村子里的建筑大部分跟路上见到的房子一样,都是土墙茅草顶,少部分房子使用了石头砌墙,屋顶盖瓦,那瓦的颜色都是青灰色。大河码头到小路这段距离比较宽阔,仿佛是村子街道,把村子一分为二,楚朝辉和郑钰铭看到靠近码头石头砌墙的几间房子,在石屋大门口屋檐下挂着个大葫芦,大门口站着一位三十几岁粗布短褐打扮的络腮胡子大汉,这个大汉身高是穿越人士看到身材最高的古人,大概有170厘米左右,膀阔腰圆。

大汉瞄到吴大驾着骡车过来,便在大门口叉着腰咧着嘴招呼。

“吴大东家!歇一下,偶家这里有船家带来的好酒,来喝几杯暖□子!”

“余奎,是不是青酒?”吴大勒住骡车。

“不错,正是青庄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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