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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退役宫女的居家生活-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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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鱼面无表情。“男的是南通首富。”
  落雁也没有表情。“女的是一品大员。”
  
  老鸨摇了摇头,说:“怪不得不要钱,原来是两个疯子。”
  
  安以墨牵着念离的手两人走出了青楼,华灯初上,街道也热闹起来,湖边似有游船,一点一点的红灯笼点缀着,斑斓十分。
  街两侧大多是声色犬马的场所,并不都像方才那个青楼那样气派,好多女子都是沿街拉客,好不风骚。
  可是要通往湖边,这似乎是唯一的路。
  
  “夫人,想不想与我去游夜湖?”
  “游湖?”念离眸子亮了起来,微笑着说,“我只一次游过湖,那也是好多年前了——”
  “那次有趣么?”
  念离想了一想,然后很平淡地说:“不算有趣。那时跟着景妃娘娘,碰上她与别的妃子斗宠,想看看谁的丫头更听话,两个主子都命丫头们在湖中心跳下船去——”
  “……你跳了?”
  “我把一个女孩挤下去了。”
  
  ……
  “后来呢?”
  “那女孩会水,只是天冷,着了凉,养了三个月,还落下病根。”念离慢悠悠说着,“我却受了赏。所以那次游湖,不算有趣。”
  安以墨紧了紧握着她的手,路上多少姑娘不知趣地往上撞,却是被他凌厉的眼神统统逼开,到了湖边,他扶着念离上船,只见她一只手紧紧抓着他,另一只手提着红灯笼,一只脚踏上去,一只脚还点在岸边,脸色说不出的难看。
  安以墨突地就将她拦腰抱起,红灯笼撞在怀里,映得二人的脸一圈红晕。
  
  波粼粼,如黑色的丝绸,尽管只一盏灯,却有着通彻心灵的光辉。念离慢慢将头靠在安以墨的肩头,起初很轻,然后是实实地依偎,以全部的重量。
  
  “我多希望当年我也在场。”
  “你会自己就跳下去?”
  安以墨轻轻啄在她额头一个吻,“怎么会,我必摇一叶轻舟,带你远走天涯——”
  
  起脚上船,摇摆不定,念离却觉得,那样的安稳。
  若此,天涯无涯,四海皆海,大可,随遇而安了。
  

尘埃落定

  安以墨和念离在船上睡了一夜,任小舟在湖面上飘着,夏风终于有了些许的湿意,直到第二天早晨,水鸭来啄安以墨的手,他才一个激灵醒来,低头看看,念离正靠在他的肩头睡得香甜。
  这样悠闲的日子,恐怕回到安园,就不会这般自在了。
  
  半个时辰后,岸边的声音渐渐大了起来,念离有些昏沉地醒来,一时间竟不知身在何处。
  
  “醒了?”
  温润的一声荡漾开了,水中的野鸭成群结队地游过去,小舟被掀起的涟漪推得更靠了岸些,夏意已经开始浓了,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
  
  “今天……便得回去了?”安以墨满腔的不情愿。
  “是啊,联合作坊估计又有堆积如山的事儿等着解决,园子也有不少事儿,别的不说,万岁爷赐婚的随礼这些天就开到了——”
  “那我们至少在这边吃了早膳再动身吧——”
  
  念离跟哄孩子似的,半响点了点头,安以墨高兴起来,才终于愿意起身上岸。
  俩人在小镇子的早市上吃了点稀饭馒头,也觉着美味无比,安以墨甚至开始考虑要在联合作坊中引进早膳生意来做做,正这个时候,就看见一个穷凶极恶的老太婆扭着个小媳妇的耳朵骂着:“笨手笨脚的杂碎,我儿子怎么从窑子赎回你这么个下作的贱人!有你这么熬粥的么?糊锅了知不知道——”
  
  那小媳妇竟是一句话都不敢回,念离看了看安以墨,安以墨看了看念离,两人正琢磨着该怎么参合一脚,那小媳妇竟是侧过脸嘤嘤地哭起来。
  这一哭不要紧,劈头盖脸又是一顿骂。
  可安以墨与念离却双双地怔住,话都说不出来,其它桌子的看不过去了,起来相劝,那烈性的老太婆也不管这是不是自家的食客,就扯着嗓子开始骂:“你们就看着骚蹄子有几分姿色,横着竖着合起伙来欺负我这个老太婆,我可活不下去了——”
  
  人层层围上去,也不敢多插嘴,怕自己沾了一身腥,这个时候安以墨却呼啦一下子站起来,放下铜板,拉着念离就走,念离也不多问,只是跟在他身后,看着他胸膛起伏,默默握住他的手。
  “相公,不去认么?”
  “认什么?”
  
  明知故问。
  那被骂的很凄惨的,分明就是裘诗痕,那个在安园最艰苦的时期落井下石的裘诗痕,那个导致老太太病情恶化的元凶。
  没有想到,如今是这么个下场。
  
  听方才那恶婆婆的话,裘诗痕在嫁给她儿子前,还流落风尘一段日子。
  “恐怕是她招惹了裘家那些人来劫财,劫走了财分赃不均,反而被卖到了风月场所,一路颠沛至此,倘若当初她不走这一步,如今至少还能在安园安稳地做她的三太太……”
  “她自找的,与我何干。”
  
  话虽这么说着,那安以墨的脸色却很难看。
  都说天理循环,看来,此话不假。
  只是这么算来,当初她在宫中也做了不少孽,不知要如何能偿还了。
  
  “念离也是罪孽深重之人,现在一看裘诗痕的下场,心有余悸,不如相公渡我一程,解了这段孽债,也算是帮念离积德,如何?”
  安以墨哪里不知道念离的心思,只是她依旧如此聪慧地把他的心事都拦成自己的,既做成了事,又保全了他的面子,真是滴水不漏。
  
  “她已经嫁做人妇,我断不可能把她接回溯源的,就算我肯,老太太地下有知,也不肯。”
  “没说要接回来呀,不过是周济她一些,让她日子过的舒爽些。”
  “她这个时候,大概是没脸再要我的钱。”
  “自然不是相公你出面了,这事最好和我们撇开关系,对你的名声好,对她,也逃过牢狱之灾。”念离淡淡笑着,仿佛这就和今晚后厨备什么菜一样,是件再简单不过的小事,“就交给我来办好了。”
  
  秦都这个边境小镇,素以烟花风月著称,所以溯源天上人间的花魁春泥的来访,着实是一件大事。
  收留了沉鱼落雁的那家老字号,作为本地最有影响力的业内同行,出面接待了春泥。
  酒过三巡,唱小曲等业内技艺都切磋过一番,春泥捂着嘴笑着问:“妈妈,话说起来,我和这儿还算有缘,我一位妹妹,早先在溯源做的,后来据说来你们这儿谋生了——她叫做裘诗痕,你可还知道这号人物?”
  
  “知道啊,不就是诗痕嘛——姓什么我不记得,就记得名字,来了我们这儿一个多月,就被街上粥铺的马麻子给赎走了。那麻子人不错,就是有个脾气火爆的娘,硬是把我们这位总是自称‘名门之后’的诗痕啊,给驯服得条条顺顺的,我还想请她婆婆过来好好教教我其她姑娘哪——”
  
  陪坐的姑娘们一听,脸都黑了。
  春泥眼珠子一翻,说,“她日子过的还殷实?”
  “小本生意,勉强度日罢了。”
  “若是如此,我倒有一事求妈妈帮忙,这个诗痕妹妹早先有恩与我,我如今做了花魁,不能忘本,这样,从今往后,我每月给她五两银子,烦请妈妈代为转交——当然,妈妈这份人情,春泥也不会忘了的,妈妈请收下——”
  说罢,春泥就从头上拔下一根钗子,认认真真地说:“这是一品大员赏的,转赠妈妈。”
  “一品大员?!”
  “我自然不敢玩笑的,这玩笑要掉脑袋的。”春泥眼珠子转的欢,这话不假,钗子是念离看家里筷子断了一根,剩下一根浪费,叫联合作坊改了改,就当钗子使了,这一遭春泥知道要拿个什么小玩意贿赂一下妈妈,于是就讨来了。
  里外里,她可是一句诳语都没有打,句句大实话啊。
  
  多么纯良的一姑娘啊。
  
  “银子我先放一年的在妈妈这儿,时不时我还回来转转的,妈妈别恼我,我可不是担心你吞了,不过是偷偷看看我这小姐妹,当然了,她从良了,我就只是偷偷看看,不直接相见为好。”
  
  春泥回到溯源,第一件事就是来安园复命,只见安园上上下下忙的热火朝天,捉来人一问,才知道万岁爷给定的吉日快到了,随礼也刚到,都热火朝天地准备着呢。
  这其中运筹帷幄的自然就是念离。
  
  春泥隔了好远就看见那一个小小的人站在园子正中,底气十足地指挥着,一副大管家的样子。
  “记住了,大礼当天,都要穿红衣,跟苏记说好了吗?”
  “那边的,灯笼再升高一些,恩——”
  “御赐的牌匾到时候就挂在这儿,对,大红花扎上——”
  “园子里摆酒席不要太挤了,实在不行就往里面的园子摆摆,老人带着孩子里面去。”
  “戏班子都把戏定下来没?赏钱的小袋子上别忘了绣上百年好合。”
  
  “哟,大忙人——”春泥摇着手绢扑上来,“给一品大员请个安了——”
  “别逗贫,那事儿做的稳妥了?”
  “我办事,你放心,一百个稳妥,你看你这忙的四脚朝天的,那新郎新娘倒是躲清闲了。”
  “他们都是冷性子,不爱管事,都躲到棺材铺子了。”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去那地方?也不怕沾了霉气?你们安家就没一个正常人。”
  “谁说的,我不是正常人么?”念离笑着,春泥差点笑差了气儿,“就你还正常?你头一个就不正常,活的比戏文唱的都好听——”
  
  活的比戏文唱的都好听。
  恩,这算是活明白了。
  
  话说念离在园子里忙活着,安以笙和煮雪却是在棺材铺子躲起了清闲。满溯源谁人不知他们大礼在即,谁还有这门子心思这时候来买棺材、喝冥茶?
  整天整天的,就是安以笙看着煮雪痴笑发呆,而煮雪则泡着她的茶,装没看到。
  
  “再过几天,我就能叫你一声娘子了。”有时候安以笙会忍不住笑出声来,迸出一句,也不管煮雪搭不搭理她。
  大多数的时候,煮雪是不搭理他的,但是今天,煮雪居然放下了手中的小壶,眼中淡淡一抹亮色,突然说:
  “帮我更衣。”
  
  安以笙那笑的很开怀的下巴咣地就磕在了案子上。
  更更更更……更衣?
  那是不是要先宽衣解带?
  
  和尚那曼妙的思维已然不受控制,轻飘飘想入非非,煮雪脸色绯红,也不知从哪里说起,于是就从中间顺起一句,只需一句,就叫和尚严肃起来。
  “当年,我总是为少将军他更衣。”
  
  不知为何,煮雪对大礼似乎什么都不爱多问,全全丢开,唯独对嫁衣情有独钟,那套御赐的大红礼服,自三天前到了溯源,就一直被她带在身边。
  安以笙看着煮雪起身去拿礼服,不知为何低头一看,手心居然慢慢都是汗。
  
  煮雪背对着他站好,起手撩起头发,有种病态的白,就像个瓷人。
  安以笙咽下口口水,挽起她的青丝,看见她那优雅的脖子,还要那随着慢慢滑落的外衫多多少少露出的肩胛骨。
  
  还俗真是贫僧这辈子做过的最好的选择,如果还有下辈子,贫僧还要还俗!
  
  一只袖子,套上,另一只,也套上,大红的礼服上是合欢花的刺绣,不愧是万岁爷赏赐的,那红透着一股子亮色,一点都不扎眼。
  
  “当年我为少将军更衣,最后一次,我还记得,是他上战场,我当时尚不知道那就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煮雪由着安以笙的双手从身后环腰而敷,摩挲着为她将袍前的扣子系好,那衣带束紧腰身的时候,他在她耳边吞咽着,痒痒的,煮雪红着脸按上了他的手。
  
  他的怀抱,很温暖。小心翼翼,生怕她会推开似的。
  “当年我为魏皇后更衣,最后一次,我还记得,是她决意为先帝殉葬。我当时也尚不知,那是我另一个转折点。”
  
  “如今我为你更衣,只是第一次,还会很多次,那最后一次,估计是我圆寂之前,我化为青烟也要纠缠着你,只是那从今往后,你要自己更衣了——”
  “以笙,那样远的事,现在不要说,我只记得这一次,而我这一次清楚的很,这是我人生最后的一次转折,也是最精彩的一次。”
  
  安以笙抱着一身红袍面白如雪的她,吻落耳垂,那案上小壶的茶吱吱冒着泡。
  而见证这诺言的,居然只有那一口口的棺木,它们长着大口,午后阳光太盛,溢了满地。


百年好合

  因为是御赐大礼,又有宫中的随礼,所以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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