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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理性之狼-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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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没事,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要理会那些尸体呢!”张立一副要转移话题的样子。

    邦妮皱着她可爱的小眉头,一边担忧的绕着圈观察着张立,一边慢慢的解释了起来。

    “那些倒霉鬼被该死的失魂人杀掉了,月神怜悯他们,给予了他们特别的荣耀,他们的血液被神赐福了,那些血液现在都是宝贝呢!尊贵的血疗用的鲜血有一部分就是来自他们!”

    邦妮这样说道,“如果我们能够拿到一具被赐福的尸体,上交给治愈教会,就能得到一个金币的奖励!”

    一个金币?这恐怕相当于张立一家人一年的花销了,难怪那些人眼神如此的古怪疯狂!

    张立他现在一时半会儿,虽然无法完全消化奎恩的记忆,但许多回忆只要接触到相关的东西,就会如同潮水一般浮现出来。

    此刻他听了邦妮的话之后,顿时眉头一皱,一些关于血疗的记忆,涌了上来。

    血疗!一种神奇的治疗手段。

    传说,奥术的研究会让人变得疯狂,越来越多的奥术师死于癫狂,这个时候人们发现,鲜血可以让失去理智的奥术师冷静下来。

    血疗也就应运而生。

    最开始的时候,奥术师们使用异兽之血,或者古神之血来完成治疗,但是这种治疗方案太过于昂贵,一些伟大的学者,就提出了新的治疗方案。

    利用特制的人血来作为替代品!

    经过无数先贤前赴后继的研究,血疗逐渐完善起来,人们发现,用部分特殊的人血,加上稀释后的古神血液,一样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

    而且,如今的血疗,作用已经不仅仅是可以治疗奥术疯癫了,还可以治愈其他许许多多的疾病,比如麻疹、疟疾和天花,甚至是一些低级的瘟疫!

    血疗更是可以强化人的体质,让人的身体更富有活力,延年益寿。

    拥有如此强大的功效,血疗被誉为几个世纪以来,最伟大的奥术发明!

    不过,血疗是会上瘾的,一旦进行了第一次输血,每隔一段时间,就必须持续的饮血,仿佛毒品一般。

    所以鲜血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大,血疗变得越发昂贵起来……

    奎恩所在的这座哥特城市,银城,就是血疗的重度消费之地。

    妹妹邦妮,就有一个梦想,成为一名调血师。

    在巨人之语酒馆里,就有这么一位总是穿着黑色玫瑰裙的调血师,维拉女士。

    她总是冷着脸坐在吧台的后面,白皙修长的双手舞动如风,调出一杯杯色彩瑰丽的圣饮。

    每一杯圣饮被调制出来,都能引来人群的一阵疯狂尖叫!

    所谓圣饮,其实是一种简化版的血疗制品。

    真正的血疗太过昂贵,只有贵族才享用的起,而普通市民,则是以所谓的圣饮代替。

    圣饮之中虽然蕴含着人血,但因为不知道稀释了多少倍,反而根本没有鲜血的腥味,而是带着微甜的芬芳。

    圣饮更是被加以各种调制品,成为种种不同的风味饮料。

    总之,人们已经离不开鲜血了!

    而正是因为这样,调血师的地位和收入都很高。

    就算是酒馆的老板甚至是一些小贵族,见了他们,都得客客气气的。

    那位维拉女士表现的高贵神秘美丽,一直让邦妮心生向往。

    不过,调血据说也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邦妮虽然一直在找机会购买相关的书籍来学习,但是苦于没有人教导,她学习的进度很慢很慢。

    这些回忆一一涌上心头,张立心中感到微微有些不适。

    想不到,这个世界居然如此黑暗,以人血作为饮料?岂不是说整个城市里的人,都是某种程度上的吸血鬼?

    更加重要的是,关于邦妮所说的,那些死掉的人,是被月神赐福,所以血液才能够成为血疗的原材料这一点,他不敢苟同。

    这什么狗屁月神,什么时候赐福过他们?

    如果非要说,这些死人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的话,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是被失魂人杀死的!

    失魂人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他们杀死的人,血液会发生异变?

    这和自己变成失魂人,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吗?

    张立感觉到这其中肯定埋藏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大秘密!

第4章 来自黑夜的Y() 
张立和妹妹邦妮谈话的这个时候,窗外忽然传来了一阵阵当当当的巨大钟鸣声,这是银城之中,最高的建筑之一,阿尔瓦钟楼的声音。

    钟声响了七下,代表的是早上七点,这是在提醒银城的民众,该起床去工厂上班了。

    整座银城,就是一座巨大的蒸汽机械基地,许许多多怪模怪样的蒸汽工厂四处扎根,像邦妮就在一家鞋袜工厂之中上班。

    如今“电魔法”虽然已经被发明出来了,但是并没有怎么普及,只有一些中产阶级,还有贵族才用得起,魔法造物,蒸汽机械造物,才是如今社会的主流。

    奎恩家中的那一盏电灯,是这座老房子曾经的主人留下的,平时奎恩根本不用,只是在家里有了什么重大的庆祝日的时候,才会奢侈的打开。

    就像上一次,奎恩度过十八岁成人礼的时候,他和妹妹邦妮还有妈妈贝特三个人坐在电灯下面,傻傻的望着那盏昏暗的壁灯发呆。

    他们什么也不做,单单是望着这盏灯,感受电魔法的气息,就让贫苦的三人感觉到非常的幸福,即便是没有过多久,他们就感到眼睛被灯光晃的酸涩胀痛。

    毕竟,这电灯可是贵族人家才用的起的。

    老妈贝特说,一些特别有钱的贵族宅院里面,通宵达旦的点亮着各种壁灯、吊灯,那些魔法电灯,在种种形状的玻璃下散发出五彩的光,他们的夜晚比白天还要亮……

    邦妮和奎恩听了贝特的描述,总是向往的说不出话来。

    张立现在回忆起这些画面来,只觉得又心酸又好笑,这一家人的日子,过得也未免太惨了!

    而此刻,听到了阿尔瓦钟楼的晨钟之后,邦妮顿时又很无奈的盯着他“笨蛋哥哥,你还愣着干什么,都七点了,你还不赶紧收拾一下,去约瑟夫先生那里报到,这要是迟了点,又得扣工钱了!”

    听邦妮这样说,张立这才想起来,自己今天是该去钟表店上工的。贝特老妈此刻还依旧在贵族小姐的家里忙碌,他也闲不下来。

    对于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一旦失去了工作,哪怕只有几天,那也是一场灾难。

    张立准备,先用现在的身份生活下去,先花几天时间,熟悉一下这个世界,了解一些常识,然后再想办法做点什么,改变自己的境况。

    那么现在,他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就上班不能迟到。

    他急匆匆的从旧衣橱里面,拿出来了自己的学徒服饰,一件黑色的短衫,一条束脚的长裤,再加上一顶灰色的小毡帽。

    很快,镜子里就出现了一个看起来略微有些木讷的小学徒的样子。

    而张立穿戴好衣物的时候,妹妹邦妮已经把早餐给他端过来了,是一块干硬的黑面包,再倒上一些肥腻的猪油块。

    这个世界的生产力,显然还算较为发达的,他们这样贫穷的家庭,早餐也能吃上一点猪油块补充热量和脂肪。

    但也仅限于此而已。

    这种猪油块,又腻又难吃,黑面包也干硬无比,吃的张立差点想呕吐。

    “必须尽快做点什么,改变这种现状,这种日子哪里是人过的?”

    张立感觉非常难受。

    听说贝特老妈说,那些贵族们享用种种美食,什么豪华的奶酪吐司,鹅肝牛肉,上好的牛排和沙拉等等。

    虽然感觉自己未必吃得惯西餐,但张立认为那些贵族吃的东西,总比现在吃的这种难以下咽的猪食要好的多。

    艰难的吃完了早餐,张立快步离开了家,心底却一直在琢磨着吃早饭时候,他从邦妮那里套来的一些重要讯息。

    最让他在意的是,邦妮说,失魂人,是被月神遗弃的诅咒之徒,每当猩红之月降临的时候,他们就会不受控制的爆发疯症。

    这些失魂人,会失去自己的心智,像野兽一样疯狂的杀戮。

    按照邦妮的说法,失魂人在猩红的月圆之夜,是必定会出来杀人的,他们根本控制不了自己,这是诅咒。

    这也是阴森强大的处刑队,抓捕他们的主要机会,因为在平日里,失魂人看起来,基本上和普通的市民一模一样,除非引起处刑所的注意,用奥术对他们进行检查,否则很难发现他们的不同。

    当然,也有在平日里,就冒险杀人的失魂人。这种家伙杀人并不是因为疯症,而是想获取鲜血制造魔药,增强自己的实力,是更加危险的角色。

    为了震慑这种更危险的失魂人,处刑队要是逮住了他们,就会用很长的铁钉钉住他们的手脚,再把他们用钢链挂在阿尔瓦钟楼的下面,公开折磨好几天。

    那场面非常可怕。

    邦妮的说法,让张立感到很奇怪,绯红的月光下,失魂者杀人的欲望,是不可控制的?

    可是,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那一股嗜血的欲望,被他控制住了,隐藏在了自己心房的深处!

    即便是现在,张立都能感觉到,那股灼热的渴望,在他的心底深处蠢蠢欲动,只要他一声呼唤,那些力量,就会喷涌而出!

    看来,我和普通的失魂人还有些不一样?

    张立回忆起来,自己先前控制住嗜血欲望的时候,有一股冷流从自己的脑海中喷涌而出,那股力量很是奇特,似乎能消除疯狂,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我今天下班之后,就找一个无人的地方,好好试验一下自己的力量。”

    张立心底默默的想着,脚下生风,已经快步来到了自己上班的地方,约瑟夫钟表修理店。

    这是一家颇有几分陈旧的老店,但因为坐落在繁华的街区地段,生意却也不差,甚至偶尔还有一些贵族带着仆人,把钟表送到这边来维修。

    “该死的东西,要迟到了才过来!”,约瑟夫不爽的瞪了奎恩一眼,又盯着所有店员和学徒说道,“还是那句话,都给我放机灵点,要是得罪了哪个贵族老爷,连累了店里,当心你们的狗腿!”

    这家伙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西装,哪怕身上沾了一点灰尘,也会赶紧拍掉,是一个一丝不苟,严肃无趣的家伙。

    而且,这老家伙非常吝啬,从来不教奎恩他们这些学徒什么钟表修理的知识,只是让他们做接待客人,打扫柜台等等杂活。

    只有他那个娇惯任性的小女儿,才有机会看他的那些什么《蒸汽钟表机械论》《表盘的三十五种排列》等等宝贝的专业书籍。

    张立感觉,恐怕他在这里继续干个十几年,也依旧是个小学徒。

    “嗯,一个枯燥而且毫无前途的工作?看来得想办法辞掉,另外找一个出路才行。”

    张立摸着鼻子,默默的想到。他琢磨着,等到下班的时候,就去郊区逛一逛,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隐蔽的无人据点,好好实验一下他的能力,自己身上发生的怪事,他必须搞清楚。

    那些力量,也许能改变他贫穷艰苦的生活现状!

    不过,让张立意想不到的是,就在他快要下班的时候,一个神秘的家伙,却找上了门来。

    “让开,别挡道!”

    一个仆从打扮的家伙,忽然急急忙忙的冲进了修理店,他很不客气的将扫地的奎恩推开,急匆匆的来到柜台面前,从怀里掏出来一只奇异的古铜色怀表来。

    之所以说这怀表奇异,那是因为,这一只怀表表壳上的浮雕,居然能动!

    那是一只雕刻的栩栩如生的小飞鹰,虽然只有拇指大小,但是却纤毫毕现,那只飞鹰仿佛活物一般,在椭圆的表壳上不停的游走,甚至隐约还能听到轻微的鹰啼声。

    这东西一看就不是凡品。

    那仆人丢下一枚闪闪发亮的金币,语气森然的要老约瑟夫三天之内把这怀表修好,然后便旁若无人的扬长而去。

    “约瑟夫先生,刚刚这人是谁?似乎很有来头啊。”

    奎恩好奇的问道。

    接了这一笔大生意,老约瑟夫心情很好,就笑着对奎恩说道,“这一位是男爵杰森府上的一等仆人,你可不要得罪了他,否则有你好看的。”

    奎恩听了,表面上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手却摸了摸怀里的一张纸条,心底暗暗记住了这个名字,男爵杰森!

    刚刚那仆人看似不耐烦的推了他一把,但是实际上却悄悄把一张纸条塞到了奎恩的手里面!

    奎恩趁其他人不注意,打开纸条一看,却见上面写着这样一段话。

    “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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