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士战纪-第1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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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对不起,我不是怀疑你,”王诩也站了起来,一脸歉意的走到了那名由于委屈而表情激动的游骑兵面前,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抚了一下他激动的情绪,然后,再次道歉道:“我是在疑惑,是什么力量,把你带到了那里,我没有怀疑你说的话,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听到了来自王子殿下的道歉,原本还委屈无比的第二位游骑兵,瞬间就觉得不好意思了,甚至觉得自己罪大恶极,竟然敢抱怨王子殿下,他恐惧的想要跪下谢罪,可是,被王诩抓住肩膀给扶住了。
第二位游骑兵抬眼看着王诩,目光中充满了疑惑,不知王子殿下要干什么。
王诩把他扶到了他的水晶靠背椅边上,稍微用力,让他坐下后,低头对他说道:“你没做错任何事儿,都是我的错,对不起了,那么,继续讲你的遭遇吧,我不会随意插话了。”
说完,王诩缓缓的转身,在朝着妮露和扎娜无奈的耸了耸肩,尴尬的一笑后,坐回了她们俩的中间,用传音符在意识中对她们俩说道:“我们还是用传音符聊吧,直接开口说话,会造成误会的。”
听完了王诩的话后,妮露和扎娜同时转头看着王诩,微微一笑,什么没说,那一瞬间,她们俩都觉得王诩挺可爱的,他明明是一位出身高贵的精灵王子,却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向着一名平民游骑兵道歉,这种事,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的。
深吸了口气,看着第二位游骑兵,王诩开口问他道:“你是怎么回来的呢?”
“我被那些人类商贩看到后,无知的他们,把我当做是兽人的奸细,他们准备把我抓起了,就在我要与他们动手时,光团再次出现,我就又晕了,等我醒来时,我也躺在锁烟湖的湖边上。”第二位游骑兵回答道。
听完了第二位游骑兵的遭遇,照例,王诩给了他一百枚金币的一袋钱,然后,打发他走了。
接着,王诩问了第三名游骑兵,他的经历和第二位游骑兵差不多,他苏醒在了一座华丽的人类澡堂子里,而且是女澡堂子,在造成了一片混乱后,就在他快要被抓住时,他又被光团给带走了,也趴在锁烟湖的湖边苏醒了过来。
给了钱,王诩送走了第三位游骑兵,又开始问第四位,他的遭遇就要好很多,因为,他苏醒在了一座植物茂密的矮山顶上,远处就是那座雪白色的城市,他在高处直观的看到了那座城市的全貌。
从第四位游骑兵的讲述中,王诩了解到,那座城市很大,比精灵族的都城元素之城都要大,那座城市被一望无际的农田所围住,城市的城墙很高,差不多快有上百米了,几乎是元素之城城墙高度的两倍了。
而且,那座城市的中部,有座雪白色石灰岩的大山,一座也是雪白色的城堡,就建造在那座大山上,那座城堡的占地面积也很大,是由无数建筑群组合而成的,显的错落有致,在城堡的建筑结构中,最有特点的一点就是,城堡中的所有建筑的屋顶都是半球形的,很光滑。
又给了一袋钱,王诩又送走了第四位游骑兵,回到水晶宝座的他,开口问第五位游骑兵道:“你看到了什么?”
“我醒在一间兵器库里,打开库门,我看到了一座练兵场,有一队五百多人的人类重甲骑兵在练兵场上操练,”第五位游骑兵低头回忆道:“我没敢打扰他们,退回了兵器库,那里面全是重剑和盾牌,就在我拿着一柄重剑仔细观察时,光团出现了,我就回来了。”
“这么说,你把那柄重剑拿回来了?”王诩低声问了第五名游骑兵一句。
“嗯……”第五名游骑兵点头道,说完,他站了起来,从空间囊中掏出了一柄像门板一样宽、比他还高的重剑,插在了他身前的地上,“就是它!”
王诩起身,走到了那柄重剑的旁边,细细的打量着这柄铸造工艺极其粗糙的重剑,他看到,这柄重剑是一体铸造的,剑柄和剑身是连在一起的,材质是饱含杂质的粗钢,剑尖处都有点儿生锈了,不过,在剑身与剑柄的交界处,阴刻着一团贵族的族徽。
那团族徽,刻画的是被一双天使的翅膀包围在中间的十字架,十字架的中间还刻着一行字,那些字很丑,有点儿像古巴比伦的楔形文字,王诩看不懂那些字写的是什么,好像不是洛伦世界的文字。
就在王诩多给了第五位游骑兵五十枚金币,买下了这柄不值一枚金币的重剑,并把他打发走后,表情凝重的扎娜,走到了重剑旁边,开口道:“我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九章 往事不可追()
听到扎娜突然开口说话后,王诩转身看着她,发现她脸上那严肃的表情后,王诩犹豫了几秒钟,才低声问她道:“他们去的地方是哪里?”
“他们去的那个地方是圣堂王国的都城——梵洛斯城,”扎娜抬起小巧纤细的左手,指着重剑上的那片家徽图案,语气不善的说道:“那是圣堂王国的皇族圣凡思家族的族徽。”
一瞬间,王诩就回忆起了扎娜曾经告诉过自己的那些她家族的往事,他明白,圣凡思家族与扎娜之间是有血海深仇的,扎娜的族人,几乎全都死在了圣凡思家族与天使族的合谋屠杀上了。
考虑到扎娜此刻看到圣凡思家族族徽的心情,王诩把一脑子的疑问全都给咽到肚子里了,只是“哦……”了一声后,就不再开口了,仿佛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一样,把那柄铸造工艺略显粗糙的重剑,收进了自己的背包系统中。
“你不想知道,我是怎么看出那五名游骑兵探子去的地方是梵洛斯城的吗?”虽然王诩没问,可是,扎娜却开口了。
说话时,扎娜斜仰着脑袋,凝视着王诩的眼睛,目光中带着很复杂的情绪,那些情绪中,就包括仇恨、痛苦、无助……
“哎……”的叹了口气,王诩心疼的看着扎娜的眼睛,猛的伸出右臂搭在了她的肩膀上,稍微用力,把她拉的紧靠着自己的身侧后,低声安慰她道:“那都是很久以前的往事了,既然已经发生了,那么,我们只能面对了,一直痛苦在当时的事情中是没用的,我想,过不了多久,报复圣凡思家族的机会就会出现了,那时,新仇旧账一起跟他们算一下。”
终于,原本坐在旁边,听的一头雾水的亚恒·贝克、阿芙拉和吉莉儿,听明白曾经发生过什么事儿了,也知道了,原来,扎娜是西部大陆的圣堂王国的人族女士,与圣堂王国的皇族有仇,不知多久以前,她的家族被圣堂王国的皇族给灭族了,由此可见,她曾经是圣堂王国的贵族子弟。
王诩把眼角带泪的扎娜扶回了水晶宝座上,妮露则一下子就把扎娜搂在了怀里,虽然妮露和扎娜相识还不到两个月,而且,在男人的问题上,两人还算是情敌,但是,同样对魔法痴迷的两人,在这一两个月的交流与切磋中,培养出了默契,有了种惺惺相惜的感情了。
尽管被勾起往事的扎娜,在妮露的怀里痛哭出声,可是,最终,她的理智还是战胜了情绪的发泄,等王诩坐下后,扎娜带着哭音抽泣道:“我……几乎走遍了东部大陆和西部大陆的每一寸土地,虽然……圣堂王国所有城市的建筑风格都很相似,可是,我发现,整个洛伦世界,仅有一座城市,在规模上比精灵族的王城元素之城大,那就是梵洛斯城了,所以,我判断,那五名游骑兵探子是被送去了梵洛斯城,然后,又被召了回来。”
说了一句话后,扎娜悲伤的情绪似乎消减了一点,她从妮露的怀里抽出了身子,在妮露的脸颊上亲了一下,亲的妮露一脸羞涩后,扎娜坐直了身子,继续说道:“据我判断,想从西部大陆的梵洛斯城到我们这里,除了相对好走的陆路外,还要跨越百万公里远的无尽之海航道,他们是怎么瞬间就到那里的呢?”
“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王诩再次伸出右臂,搭在了扎娜的肩膀上,把她紧紧的拉到了自己的身边,由于扎娜的身材比较娇小,如果王诩坐直后,那扎娜的脑袋就只能靠在他的咯吱窝里了,所以,王诩尽可能的弯腰驼背的坐着,这样,扎娜的脸颊也才刚刚的靠在王诩的肩头上。
看着刚刚发生的那一切,默默的坐在那里的阿芙拉,别说有多嫉妒了,一直没人爱的她,多想有个男人搂住自己的肩膀,把自己抱在怀里啊,可是,她自己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先不说自己那孤傲的性格,就算是自己能看的上眼的男人,自己也不能接受他有别的女人,他只能宠自己一人,直到永远。
“我猜,”略作迟疑,王诩开口道:“是湖里的那条蓝龙搞的鬼,它的名字不是叫做玛里苟斯吗,我真的听说过这个名字,只是忘了它是谁了,连孤陋寡闻的我都听说过它的名字,可见,它应该是名相当了不起的蓝色巨龙了。”
“我也听说过这个名字,”妮露突然开口道,“在我的记忆力,这个名字好像是我小时候,听我族中长辈们提到过的,只是不知它是干什么的。”
尽管王诩的确有着过目不忘的能力,但是,时间太久了,类似的名字听的太多了,有些事儿还是会忘掉的,不是纯粹的彻底遗忘,而是记下的很多信息都已经混淆了。
“哦……对了……”王诩轻轻的歪了歪脑袋,深吸了口气后,沉声说道:“根据我们族中史诗故事中记载的内容,魔法,好像就是龙族创造的,第一个使用魔法的,好像就是一条叫做玛里苟斯的巨龙,至于那位玛里苟斯是蓝龙还是红龙或者绿龙,史诗中就没有记载了。”
“对,对,对,对,对,对,”妮露激动了,在“啪……”的一声,猛拍了下自己的大腿后,她瞪大了双眼,眼中带着惊喜的目光看着王诩,尖声低呼道:“没错,我小时候听长辈们说,蓝龙玛里苟斯是魔法之祖,是魔法的起源之龙,是由它创造了第一个魔法。”
“不会吧,湖里住着的蓝龙,不会就是那位老哥吧,那它活了多久了,龙族的寿命不是才一万年吗,即使拥有神格成为主神,也不能一直活着吧,”王诩咧了咧嘴,感慨道:“我看过的史诗,记载的都是百万年前的故事,难道这位老哥已经活了百万年了,就没人看它不顺眼,弄死它。”
“我也听说它活了很久了,以百万年的寿命来算,它应该早就有神使或者主神的神格了,”妮露边想边说:“我也听说,虽然它是首创魔法的魔法之祖,但是,由它所创造出的魔法并不算多,它的实力也不强,可是,它很低调,一直离群索居的生活着,估计它没有什么敌人吧。”
妮露的话音未落,扎娜突然低声惊呼道:“对了,我们在马戏团里看到的那位老吟游诗人,不是被地精老团长称作是老玛里吗,他会不会是……”(未完待续。)
第三百章 发神经的玛里苟斯()
“百分之百就是了,”王诩苦笑着摇了摇头,低声叹息道:“很少有人能给我高深莫测的感觉,除非那位老吟游诗人是玛里苟斯,否则,我无法想象一位不到一百岁的人族老者会给我那种感觉。”
“什么,你们见过蓝龙玛里苟斯,在哪里?”阿芙拉被王诩与扎娜间的对话给惊着了,当她听到王诩与扎娜谈到传说中的魔法之祖玛里苟斯时,她还以为它是一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传奇巨龙,万年难得一见呢,谁知……
“当然了,”王诩朝着阿芙拉耸了耸肩,无奈的笑着回答道:“要是我说,我们几个小时前,在马戏团里,看着化作人类模样的玛里苟斯,弹着一把伽倻琴,唱了好几首歌,你信吗?”
“怎么可能?”阿芙拉猛的摇头回答道,她回答的内容,清晰表明了她那坚决不信的态度。
“所谓小隐隐于市大隐隐隐于朝,如果想隐藏自己的秘密,最好的方式并不是找个没人的地方住下,如果化作普通人的样子,生活在普通人中间,那才是一种好的隐藏方式,然而,最好的方式是,成为贵族,成为领主,而且装作是一名不管事的废物领主,那就几乎没人来打探你的秘密了。”王诩低声回答了一句。
“就像是你过去做的那样吗?”阿芙拉苦笑着问了王诩一句,“什么也不管,装作废物的你,的确把你的秘密隐藏了很多年,可是,现在,你为何不再装傻了呢?”
“因为我不想浪费时间,如果我还装傻,那么,在这乱世中,无论是谁,都会先拿我开刀的,那样的话,只是要应付那些不自量力的入侵势力,我就将应接不暇了,不如直接亮出肌肉,震慑住敌对势力,让他们不敢乱来,这样,我就能轻松的布置以后的事儿了。”王诩随意的回了阿芙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