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女谋:将军请上轿-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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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什么?”
总不能说自己不该杀他吧?按说,他确实是处于自己的敌对面上,可是也罪不至死吧。
“你……”以青说不出口,换了话题,“你是怎么得救的?”
“你吞吞吐吐地,就是想问这个啊,”齐中远笑了笑,侧过脸,露出坚毅的线条,“没什么,就是被人救了,送我回了大同城。”
“哦,”以青抚了抚刘海,却发现脑门前的头发都被风吹得背了过去,便若无其事的摸了摸眉毛,一手遮住了半张脸,问道:“那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住的地方啊?”
“你猜呢?”
“我觉得……应该不是很久,应该是最近发现的吧。”以青并不理齐中远回避自己的问题,自己的心眼可没有他多,拐弯抹角地问他未必会比直来直去效果要好。
刚才自己不就体验过了么?还不如有话直说,而且自己也渐渐发现他好像更愿意回答自己的一些口无遮拦的问题。
再说,自己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搞清楚呢,也不想跟他耗费太多精力。
“倒是说对了,”齐中远笑了笑,“怎么猜的?”
若是早就发现了自己,怎么可能那么晚才现身?
“随便猜的,”以青也打着哈哈,解释道,“反证法。”
“什么叫反证法?”
“就是,用结果去推原因,”许是过了午后的原因,太阳照在以青身上,她只觉得懒洋洋地发困,不如跟齐中远说说话,还能提提神,集中一下注意力。
“你看,你是今天才现身的,而于哥哥说你姐姐是六月三十日拜访的我们家,若是你们早就发现了我,不早就动手了么?”
齐中远“嘿嘿”一笑,接话道:“那也未必,也许我是忌惮你身边的暗哨呢?”
“你家财大气粗,家大业大,想必培养了不少好手。况且,你还与郭敬交好,想抓我不是分分钟的事情么?就算我身边的人身手再好,可是双拳难敌四手,很可能就寡不敌众了啊。”以青索性想到什么便说了什么,丝毫没有隐瞒。
可能是人困倦的时候,大脑缺氧,来不及想那么些弯弯绕吧。
齐中远听后,不置可否的一笑,没再做声。
“还有,巧梅姐怎么会出现在大同呢?这里有你不就足够了么?她不是身体不好么?”
“你怎么知道姐姐身体不好?”
“八年前的二月十五,那次在山洞里,梅蕴……”以青顿了一下,小心的瞥了齐中远,发现他面色如常,继续道,“她说的,而且那天巧梅姐,不,你姐姐还发病了,好像病的很厉害,这么多年过去了,难道已经好了么?可是那时候,看梅……的脸色,可不像是轻易能好的病啊。”
以青说到后来,陷入了沉思,已经开始自言自语起来:“巧梅姐若是依然病重,怎么会到大同来呢?肯定是有她非来不可的原因啊!能是什么呢?而且,她为什么要给我写一封只有三个字的信呢?”
君山会,君山会……
难道,她也不知道君山会的秘密不成?
齐佐天能瞒住一个儿子,自然不差一个女儿了!
她拖着病重的身子千里迢迢来到大同,应该是奔着齐中远来的吧?
八年前,自己就看出来这两人的感情十分深厚。
齐中远那时候应该被自己所伤,在外养病,病好了,才被送回大同,这是被黄大哥亲眼所见的。这伤肯定不是三两天就能养好的。
那么,这段时间,谁在主持大同的事物呢?齐家产业庞大,光是自己知道的就有钱庄和酒楼,那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呢。
这么多人和事没有人主管不是要乱套了么?
就算是锦娘代管的,可是她归根结底只是下人,不能做主的。
这样一来,思路就理顺了:齐中远缺席大同的恒泰钱庄这段时间,应该就是她姐姐来顶替的日子。
本来么,他二人就是孪生姐弟,十分相像,齐中远不是在石府的时候还假扮过巧梅么?
可是,巧梅却来送信了。
难道,她不知道齐中远就隐藏在对门的林老爷家,否则,他们俩为什么不一块儿现身?何必搞得这么麻烦?
莫非……齐中远一直没有回齐家,没有见自己的姐姐?而是一直靠着自己的力量,孤身一人找到了自己?
这倒是能很好的解释,为什么今天他只有一个人行动,单枪匹马的救下了石亨。
以青有些迷惑地侧过头看着齐中远,若真的如自己所想,齐中远为什么不回齐家呢?
齐中远目不斜视地盯着前路,却笑着说道:“瞧什么呢?两只眼睛跟改锥似的,要扎人。”
回答他的是冯王平。
一只白手抓着水囊伸出来,“青儿啊,还有水没?天太热,都见底了。”
以青身上的水囊早就在车厢里了,她瞧着齐中远听他说道:“别看我,我也没多少了。”
这怎么办?
映入视野的是漫无边际的草地,树林,和偶尔出现地一两座孤零零的小木房。
以青忙从包袱里翻出地图来,又瞧了瞧太阳的位置,大家往东走,按理说,应该会碰上几个村落的,怎么还没见到?
是不是走地太慢了?
“十一,十一!”
以青对一直跟在马车旁的黑衣男子喊道:“十一哥,你还好么?”
“属下已无大碍。”十一恭敬地打马靠过来。
以青瞧着他笔直地坐在马上,脸色也还好,比石亨的强多了,心里也举得踏实了不少:“那麻烦你去前方看看,有没有村子?最好还有水源,河啊,井啊什么的,若是碰到了蒙古人,一定不要硬碰,赶紧撤回来。”
前方又是一片茂密的槐树林,以青指着那棵大树,让齐中远把马车赶过去,对十一说道:“十一哥,快去快回!”说着一把抢下齐中远的水囊扔了过去,“路上渴了先喝这个吧!”
十一抓住水囊,垂首道:“主人稍等片刻,属下去去就来。”
“嗯,小心。”以青嘱咐过他后,看着他拍马跑远了。
“你倒是做起我的主来了?”齐中远从马车上下来,站在树荫底下,挑着眉毛不满道。
“舍小家,为大家么。”以青脸上堆着笑,泛起白色碎皮的嘴唇抿在一起,拍拍手说,“我替大家感谢你。”
“谁要他们的感谢?”齐中远笑了,本来留着水想给她喝的,谁知道这小姑娘竟然不解风情送了别人。
“你待下人也那么好,是不是有失身份啊?”齐中远想起以青的殷勤样子,不免有些失落。
“哪有啊?”以青不明所以,那是起码待人的礼貌好么?
哦,忘了忘了,这里不兴这一套。
“哪有什么身份不身份的,咱们都是在逃难。人家说,落难的凤凰不如鸡,龙困浅滩不如鱼,咱们大家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么,还分什么彼此呢?一定要团结!”以青说着还举起手在空气中抓了一把,握着拳头,活活像一个不得志的小领导。
齐中远却看得新奇,听得新奇,扶额笑道:“你还真是能认清现实啊。”一点儿都没有一个富贵小姐的矜持和,矫情。
以青扬着眉毛,点点头,我都这岁数了,再不能正确面对现实,这多来的一世,岂不是白活了么?
第七十四章 喜好观()
午后的树荫小小的,以青瞧着太阳估摸着应该已经跑了有一个时辰了吧,人困马乏,按理说,这样的大太阳底下,真是不应该赶路,可是没有办法啊。
冯王平从车厢里爬了出来,用手扇着风,埋怨道:“啥都带了,怎么没带着扇子呢?”
“师父,我姐夫怎么样?还好么?”以青也着实担心石亨别伤没好,再中了暑。
“放心吧,他睡着了,我给他们勤喂着水呢,天儿太热了,也怕他们得了脱水症。”
难怪,几个水囊这么快就见了底呢。
以青一把抱住冯王平,笑道:“师父啊,咱俩总能想到一块儿去,你说,我要是没有你在身边,可怎么办啊?”
冯王平嫌弃地推着以青的胳膊:“快起来!热死了!你这丫……”
没等冯王平说完话,齐中远一把把以青从她身边拽开,冷声道:“你个姑娘家,总这么跟别人搂搂抱抱成何体统?”
“别人?”以青反应过来,“什么别人啊,她是我师父啊。”
“师父也不行。”
这话好像听人说过呢?
“哎呀,我师父是女子啊,你不是知道么?”以青忙指着冯王平解释道。
“女子也不行。”
这人怎么管这么宽啊?
自己又没有真的嫁给他,比石亨管的还多。
以青有些不高兴,却不敢轻易得罪他,只能压着怒意转向冯王平,问道:“对了,那个小娃娃怎么样了?”
“那孩子,真是天生天养啊,睡得比他俩都香。”
冯王平与以青说着话,拿起地图看了看,皱眉问道:“看这路途遥远,咱们何时才能到京城啊?”
“师父,路远不怕的,就怕碰到蒙古人。不过,只要咱们尽早入了紫荆关就没事儿。”以青指着地图,说道,“十一哥去了有一阵吧?怎么还没回来?”
说曹操,曹操到。
冯王平指着不远处奔驰而来的人:“是不是来了?”
果然是他!
十一勒紧缰绳,马蹄子高高扬起,倒唬得冯王平后退了几步,以青抓住她的袖子,问十一:“十一哥,怎么样?”
“前面不远处有个村子,好像是刚刚被蒙古人洗劫一空,倒是有井,可以一去。”
以青一听,忙馋了冯王平上马车,与齐中远一齐驾车,跟在十一的快马之后,不出片刻功夫就到了那个小村庄。
远远地,看见一座草房已经被烧得化为灰烬,进村的路口横满了大明百姓的尸体,尸体上还扎着箭,看来多半是被蒙古人射死的。
阳光明晃晃的照在这个寂静的小村子,以青却觉得阴森可怕。
路已经不通了,众人下了马车,以青怕车里的石亨和于冕不安全,便留下十一,自己和冯王平还有齐中远按着十一指着的方向徒步进了村子。
那孩子还睡着,可是嘴唇已经干裂了,以青想先喂他要紧,就抱着孩子一起去了。
冯王平负责背着众人的水囊,一路走着,她虽然一向看淡生死,可是此刻也不免动容,恨恨骂道:“这群畜生!”
以青一手抱着孩子,一手紧紧拽着冯王平的手,目光尽量不落到尸体的伤口还有脸上。
那都是一张张曾经鲜活的面孔,他们后面代表着的是一个有一个充满欢笑的家庭,只是如今,都消失在蒙古人的铁蹄之下了。
冯王平摸着以青冰凉的指间,意有所指的问道:“还好么?”
“还好,不要紧。”以青深吸了一口气。
齐中远走在以青的另一侧,瞧见她苍白的脸色,挑起眉毛问道:“你怎么了?”
“没事儿,没事儿。”
以青可不想再暴露自己的弱点给他看,虽然晕血症已经好了许多,却还是见不得太残忍的场面,尤其是这种血流成河的修罗地狱。
齐中远微一思索,眼睛转了转,了然一笑:“你不是军医么?居然还怕死人?”
以青横了他一眼,就怕了,怎么样?
咦?不对啊!
“你怎么知道我是军医的啊?”
“呵呵,”齐中远一乐,“你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呢?你的生辰,你的喜好,本少爷通通都知道。”
“不可能。”以青斩钉截铁地回答道,你才见过我几面?怎么可能了解地那么透彻?
喜好?
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他怎么知道的?
“不信?”齐中远笃定地笑容挂在脸上,蒙古衣衫罩着他的一袭黑衣站在这样尸体成堆的地方,居然还能笑意盈盈道,
“那来试试看?”
“嗯,”以青弯了眉眼,还真不信呢,“那你说我喜欢吃什么?”
“这个不难,酒酿丸子,石老夫人说过,那是你最喜欢吃的。”
以青一愣,八年前的事情他还记得?
“那,我喜欢什么颜色?”
“你啊,”齐中远摸着下巴笑道,“你从小就喜欢穿青色的衣裙,名字里又有一个‘青’字,小青儿,你最喜欢的可不就是青色么?”
原来,自己早就做好了选择啊,可是却从不自觉。
石亨也说过的,自己穿青色最好看,很清爽。
自已一直在坚持本就在坚持的,早就融入到自己的生活当中去了,却没有从来在意过。
也是,只有极度自爱的人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才会一直关注自己的吧?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