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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覆云乱煜-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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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煜默然不语。

    “你若不听话,我便打断你的腿。”

    萧烈放下手,向前一步踏出,地动山摇。

    唰的一下混元伞已经被萧煜挡在身前。

    萧烈淡淡笑了笑,轻声自语道:“年少博览群书,兼而习武,武道,儒道同修,曾做后建游,得闻魔教秘传,只是未曾见识那独步一剑,和道佛两家。”

    修行五脉,道,佛,魔,儒,武。萧烈身修魔,儒,武三脉。

    面对此时萧烈,萧煜才能真正体会履霜巅峰的恐怖。

    没有一丝元气波动,因为这一方天地都在他的掌控之下。

    身与天地相合,他就是这一片天地。此刻的萧煜甚至没有生出出剑的想法。

    萧烈很平静,就如十年前他教导还是孩童的萧煜一般,“修行有三道门槛,第一道门槛是和合晋升空冥,只有晋升了空冥修行者才会有诸般神通,也是与俗世人划分的鲜明标准。第二道门槛是履霜境界与逍遥境界,晋升了逍遥境界就意味着已经脱离俗世,成为世外人。第三道门槛是超凡入圣,由人超脱为圣人。第三道门槛太过遥远先放下不说,你也已经踏入履霜,我便同你说一下第二道门槛,我现在处于履霜巅峰与逍遥的中间,也就是所谓的半步逍遥,不过我更喜欢称为天人境界。”

    萧煜心中骤然寒冷起来,仿佛吹过一阵寒风,让他的心脏都忍不住瑟缩起来。

    一朝天人掌玄奇,我于俗世全无敌。

    萧烈伸出手轻轻一拍,这一方天地元气轰然而动,竟是搬空了一方天地直接朝萧煜压来。

    萧煜望向天空,喃喃:“天人境界!不过父亲,我也不是被你吓大的!”

    一柄混元伞从背后抽出在手,萧煜全身黑红色元气勃发,尽数注入手中油纸伞中。

    混元伞飘摇升空,像一个放大版的飞蓬。

    升空之后,暗黄色伞面无限扩大,最终化作一张暗黄色天幕覆盖于萧煜头顶。

    这才是真正的混元伞神通,能被称作道宗至宝,当然不是萧煜平日拿来做盾牌的用法。

    一方天地元气以雷霆之势压下,与升起的混元伞所化天幕相遇。

    无数气爆在这方天幕上爆开,声如晴天霹雳。

    萧煜一声闷哼,颓然坐地。

    那一方天幕勉强挡下这恐怖的天地元气后,也是力尽,重新变回混元伞从天空飘落。

    混元伞确实不愧道宗至宝,但终究境界差距太大,还是被萧烈拍落。

    萧煜接住混元伞,立刻将伞合拢,坐于地上竭力使出一剑。

    搏命的剑。萧煜一直未曾出的最强一剑,庶人剑。

    这一剑的元气虽然不是巅峰,但其中剑意一定是萧煜的巅峰。

    毕竟萧煜习剑就是为了复仇的!

    一剑横空,两人之间的天地元气中竟然出现了一道裂缝,继而变为元气真空,无数天地元气被萧煜的庶人剑硬生生的破开泯灭。

    萧煜以九重楼气势刺了秦穆绵一记庶人剑,当时依靠紫魂衣跻身履霜巅峰的秦穆绵仍被所伤。这是萧煜越境挑战的最大资本!

    面对这一剑,萧烈仍旧前行,只是声音不再平静,而是变为彻底漠然。

    “三剑?竟然自学成了第一剑。”

    萧烈伸出两指,轻描淡写的将混元伞伞尖夹住,“不过还不够。”

    话音落处,萧烈已经走到萧煜身前,他低头俯视着跌坐在地的萧煜。

    斜阳已经完全沉了下去,只剩下一缕残光,将两人的背影拖得极长。

    萧煜抬起头,看向萧烈。

    他与萧烈五六分相似的面容此刻变得很苍白。

    两人的父子关系是上天注定,这是客观存在,萧煜不可能否认,但又因为世事无常,这父子却成仇人,萧煜和萧烈这对父子心中了然,有些事情,不管是萧煜还是萧烈都必须做出一个态度,何况东都里还有个糟老头子盯着萧烈,让他和萧煜仇上加仇。

    萧烈没有急着出手,平静问道:“回到草原该怎么做,你可想好了?”

    萧煜神情不变,一直盯着萧烈的双眼中忽然两点寒芒闪现,一把古剑倒影在他眼眸中浮现。

    无形的未央剑意直刺萧烈。

    在同境界修行者中,还未曾有人在神魂方面战胜过萧煜。

    萧煜的眼睛这一刻如两个深不见底的漩涡,仿佛可以把人的灵魂吸入其中。

    识海星空中十几颗星辰光芒大放。

    神魂亦为剑,剑名是未央。

    这是圣人的剑。一剑斩银河。

    可萧煜终究不是圣人,甚至天人也不是,此时用出的未央剑虽然凌厉,但是想要对付萧烈还是相差太远。

    萧烈低头看了眼萧煜如黑洞漩涡般的双眸,根本没有受到半点影响,反而是萧煜嘴角开始流出鲜血。

    萧烈漠然道:“看来你已经想好了。”

    说完之后,萧烈朝着萧煜一掌按下。

    原本跌坐于地的萧煜如同被一只无形巨手按住,整个人被迫仰躺于地。

    萧煜挣扎了几下,别说站起身,就是坐起都是奢望。

    “执行家法。”

    萧烈漠然一笑,仰头望天,一脚踩下。

    随着一道骨裂声音响起,萧煜发出一道夹杂着不甘和痛苦的厉啸。

    萧烈接着一脚踢在他的侧腰。

    他化作一个滚地葫芦滚了出去,一直朝山崖处滚去。

    第一脚,他的左腿断了。

    第二脚,他从山上落下去了。

    萧煜在半空中努力伸展四肢,混元伞噗的张开,如同一片大号黄叶出现在他背后。

    萧烈站在山坪上,漠然望着那个飘落山涧的身影。背影在残阳下拉的极长,一直落到那座凄清的孤坟上。

    孤坟寂寂,看着父子之间的惨剧,无处话凄凉。

    萧煜和萧烈的第一次交手。

    萧煜断一腿,被打落山崖。

    奇迹没有发生,萧烈仍旧是俗世第一人。

第一百三十一章 父子兄弟() 
萧烈不会取萧煜性命,但是他也有他的无奈。

    人生本苦,众生皆苦。

    年轻时英武且潇洒,壮年后威严日盛的萧烈转过身来。

    斜阳落在他的身后。崖坪山道处多了一名老道人。

    须发如雪,一身白色道袍随风自然飘摇,说不尽的仙风道骨。

    萧烈语气平淡道:“真人,可是有话要说?”

    无尘洒然笑道:“贫道只想问萧居士一句话。”

    萧烈一脸平静道:“请讲。”

    无尘不紧不慢的说道:“不管是出世还是入世,不管是修行界,还是俗世,这道理都是一般的,此理同,此心同。贫道想问萧居士,可曾有过悔意?”

    萧烈脸色平淡如水,轻声道:“本就是欠他们母子的,我现在能承安国公爵,执掌暗卫,也是绕不开方璇的。他来讨债是他的本分,日后还债也是我的本分。”

    无尘挥了挥衣袖,将这一片崖坪抚平,“贫道这一生未曾娶妻,也未曾沾染过男女之事,唯一痴迷的丹道,却让贫道境界一坠再坠,可贫道从未后悔过,即便重来一次,贫道仍是要随师尊学习丹道,萧居士可也是此意?”

    萧烈默然不语。

    无尘点点头,叹息一声:“贫道懂了。”

    萧烈突然笑道:“记得我年少时,本意是要做一名当世大儒,亦或者是纵马驰骋的将军,哪里会想到走到今天这一步。”

    无尘叹息不语。

    谈不上多么意外,甚至这个结局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好,也就不能说多么咬牙切齿。萧煜还是来时的打扮,背上除了破阵子与混元伞又多了一柄天澜,只是走路时左腿不能吃力,跛了。

    行出梅山,路过东都城门口时,见到十多名暗卫护着一名稚童朝梅山方向走去,稚童一袭黑袍,不过七八岁的年纪。民间有句俗话叫做七岁八岁狗也嫌,说明这个年龄的孩子是坐不住的,上窜下跳,一刻也不安稳。破坏力甚至已经超出了人的范畴。

    不过这名稚童却是没有一丝同龄人的不安分,若是只看眼睛,给人感觉这是一名已经及冠的青年公子。

    萧煜停下脚步,也不说话,冷漠的看着这名被萧烈寄予厚望的小儿子。

    兄弟二人的第二次见面。萧煜也不得不承认第一次是自己走了眼,竟然被萧瑾演戏骗了过去。

    萧瑾脸色平静,抬手示意身后暗卫停下,淡淡开口道:“真巧。”

    萧煜扯了扯嘴角,“是很巧。”

    萧瑾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小茶亭。

    萧煜点头。

    萧瑾带来的暗卫全部留在亭外,来往客人和伙计同样被暗卫们“请”到了亭外,只剩下兄弟两人对坐亭中。

    萧瑾亲自为了萧煜斟了一碗茶,同时瞥了一眼萧煜的左腿,“父亲的家法?”

    萧煜不轻不重的嗯了一声,算是答复。

    萧瑾笑了笑,接着把自己面前的茶碗倒满,“父亲心中有愧,时间长了就成了心结,都说解铃还需系铃人,但是系铃人已经不在人世,这心结也就成了死结。”

    萧煜搁在膝上的左手轻轻颤了一下。

    萧瑾放下手中茶壶,坐在萧煜对面,语气波澜不惊,“你出草原,我便已经知晓,而拦你或者杀你的那些人中也有我的一份,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不想让你们两人这么快见面。”

    萧煜笑了笑,不置可否。

    萧瑾端起茶碗,茶汤里不断飘起的热气很快在他脸上覆上了一层淡淡水气,他一边小口啜茶,一边继续说道:“但你们最终还是见面了,所以你断了一条腿,留下了一条命。东都城里很多人都想杀你,但唯独父亲不会杀你。前段时间,父亲同我说过,能撑起萧家的就剩下我们三个,若是我和父亲在东都消失了,那么你就是萧家的家主。在俗世,就要按俗世的规矩来,父亲说可以不守规矩的人,不是杀人的人,就是已经死了的人。后来父亲曾经隐晦提起过,俗世并不是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常人所见的不过冰山一角,他可以自保,却不能杀人。”

    萧煜默然沉思。

    天色暗下来,有暗卫随从端进一个烛台放于桌上。

    鲜红色蜡烛上不断跳跃的火苗将两人的面容映衬的晦暗不定。

    在一般百姓看来,这么一对关系淡漠的人,实在跟兄弟联系不起来,就是世家的子弟,面子上也得来一番虚情假意吧。

    可此时两人只是默默喝着自己跟前的粗劣茶水,各自思量着心事。

    萧煜端起身前茶碗,一饮而尽。第一次问了一个关于萧瑾的问题,“我记得你应该是五岁?”

    萧瑾本来思量父亲这时候的态度是否还有其他深意,猛然间听到萧煜的问题也没有多思量,随便点头道:“过了年,已经六岁。”

    萧煜伸出手比量了一下,“怎么看起来差不多要九岁的样子?”

    回过神来的萧瑾扯了扯嘴角,“长得早些吧。”

    萧煜轻轻一笑:“若是我有孩子,你也比他大不了几岁。”

    萧瑾看了眼萧煜腰间的红皮葫芦,促狭道:“倒是忘了这个,拿它做聘礼,够足!大哥倒是马上要抱得美人归了。”

    萧煜无奈一笑。

    两兄弟之间的气氛稍稍缓和。

    茶壶里的茶水早已经喝尽,烛台上也已经堆积了一层厚厚的烛泪。

    萧煜看了眼天色,站起身道:“该走了。”

    萧瑾随着起身,一直把萧煜送出茶亭,驻足而立,望着萧煜拖着一条跛足慢慢消失在夜色中,轻轻自语:“一个葫芦的聘礼,一片草原的嫁妆。够足,够足!”

    萧烈披着一层静谧月色,缓步从梅山上走下。

    山脚下站着一名同样身着黑袍的男子,平静的站在路旁,月光落在脸上,带出一抹温和的笑。

    萧烈看了他一眼,径直前行,说道:“我欠他的,你欠我的。”

    秦政淡淡一笑:“我欠他的,不欠你的。”

    萧烈冷笑道:“他还没自立门户,还是我的儿子。。”

    早已行了及冠礼的萧煜跛着一条腿,已经出了梅山,过了东都,前往草原,准备真正自立门户。

第一百三十二章 送别() 
梅山上的事情算不得什么秘密,虽然当时除了萧烈萧煜父子两人以外,只有无尘老道一个外人在场,但是萧煜与萧瑾的那场对话却瞒不住有心人的眼睛,在东都最不缺的就是聪明人,只要稍稍推量,就可以清楚萧烈的态度。

    更何况萧烈与秦政的交手也没有刻意避讳他人,既然同为大都督的秦政也是铩羽而归,其他一些想要浑水摸鱼的自然要好好掂量一下自己分量,最起码还没有人敢于真正无视萧煜的态度。

    萧烈已经不是五年前的那位暗卫都督,他现在是实实在在的暗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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