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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在下苍云,有何贵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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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躺下没多久,林聪的呼吸消失,胸口没了起伏。门外的国师将肉傀儡引进屋中,自己则带了林聪尸体离开。

    时间飞速流转,无数个日夜交替。

    “杀尽逆贼,一个不留!”穿着铁甲的士兵一脚踹开房门,把躺在床上的“林聪”拖至广场。

    “逆臣林聪,可曾想会有今日?”广场中面白无须的威严中年人正是郑和。

    “此人并非林聪,乃傀儡,想必出自令明之手。”一手持羽扇的白发老者一眼识破

    “妖道令明畏惧天威,已于房中自缢。”赶来的小校抱拳道。

    “曹校尉,你精通风水命理之术,可能找到逆贼藏身之处?”挥手喝退小校,郑和转身询问。

    “大人,此地诡异,不宜久留啊。”留着鼠须的瘦小男子凑到郑和面前,耳语几句。

    “来呀,传令下去,尽诛逆贼,将林聪枭首带回大明!”郑和环视四周,皆是自己亲信幕僚,微微点头。

    登岛的明军似杀神复生,不仅把林聪留下的船员屠杀殆尽,又放火将房屋书籍等焚烧。就连与船员通婚的当地女子也不放过,只有少数幼童得以逃脱,洛克岛上的居民又回复到原始的生活。

    “滴答”一声,苍云惊醒,发现自己又回到陵寝之中,龙纹古刀正握在他手上。

    这就是之前岛上发生的一切吗?

第二十六章 权刀与雇佣兵() 
龙纹古刀,在大明帝国几百年的历史中十分出名,是地位与皇室信任的向征。持刀者,平时可杀无官位之人,战时可斩杀二千石以下官员。

    古代常常有假节一说,皇帝不能事事躬亲,所以必须指派人代行,然空口无信,乃以节为凭。节代表皇帝的身分,凡持有节的使臣,就代表皇帝亲临,象征皇帝与国家,可行使皇帝的权力。

    而龙纹古刀,就是大明王朝给将领使用的符节,也称为权刀或令刀。

    龙纹刀以茨山上的铁英石炼制而成,吹毛断发,切玉如切泥。财大气粗国力鼎盛的大明王朝,也只炼制了十六把龙纹刀。林聪能得其一,可见当时皇室恩宠。

    这些龙纹刀在锻造时经方士施法,获得大明国运的加持。明帝国的鼎盛时期,此刀有开山裂地之能,斩尘期的职业者持之能斩破军级高手。

    即使没有国运加持,此刀也是不可多得的武器,几乎可与宝具媲美。龙纹刀刃长一尺二,异常锋利,因刃上有龙纹因此得名。

    不知是不是因为沾染鲜血的缘故,刀刃上有类似血管的纹路,巨龙在血纹中若隐若现,似要腾空而起。

    说起来,自己从登岛以来已经杀死几十号人,在长门的朋友联系自己之前,这把刀注定还有机会渴饮鲜血。

    林聪的尸骨连同身上的金缕玉衣,在苍云拿走龙纹古刀之后就慢慢随风散去。陵墓没有坍塌和自毁,毕竟苍云不姓德雷克或者克劳馥,得以平安无事的从原路返回。

    “丹尼尔,我找到龙纹刀和宝藏了,带些可以信任的人过来取。”苍云仔细叮嘱一番丹尼尔。辛特拉许诺的储物袋还没有影子,光靠他一个人不可能将所有的东西全部带走。

    虽然很不情愿,只能让当地人帮忙。至于他的财宝会被偷走多少,就说不准了。好想把这些什么都不干还能分钱的家伙杀掉啊,明明已经拿到宝藏中最有价值的东西,苍云还是很不爽,甚至起了杀心。

    龙纹血刀在昏暗的火光中泛着诡异的光芒,一如林聪当年。

    “想杀了所有人?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疯狂的定义?”熟悉的声音在苍云耳边响起,是瓦阿斯!

    不可能,苍云明明亲眼看着瓦阿斯死去,连灵魂都消散。

    恍惚间,洞口传来的枪声。

    苍云隐藏着自己的身形,只见一大群身着蓝衣的拉克亚特战士被打的嗷嗷叫唤。与海盗们随意的红色衣装不同,袭击者们穿着统一的黄色低衬军装,一面倒的屠杀拉克亚特民兵。

    是霍伊特的雇佣兵。

    这是以霍伊特为领导的私人军队,是他花重金从军队中招募的士兵,装备有最好的武器,雇佣兵们是洛克岛上真正的武装力量。

    他们的活动范围位于北岛,负责保卫霍伊特的老巢。与瓦阿斯的海盗手下们相比他们拥有更好的装备还有更好的组织性,他们身着轻型防弹衣,手持先进武器装备,接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

    只接受过粗浅训练的拉克亚特人哪里是职业军人的对手,即使人数多好几倍,依旧被压制的抬不起头。

    如果是面对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在达到破军级之前,都只能采取侧面迂回的方法,好在雇佣兵们人数不多。

    苍云轻巧的摸到一个雇佣兵狙击手背后,龙纹血刀捅进他的心窝,顺手取过对方的狙击步枪。

    s栓动狙击枪。作为亚美利加军队狙击手的现役装备之一,这种狙击枪还在采用古老的栓动式,比普通的自动、半自动狙击步枪具有更远的射程和威力,而且具有更高的射击精确度。

    让我看看为什么你会被称为每一个狙击手的梦想,苍云念叨着,瞄准一个雇佣兵。

    “砰”一个冲在前面的雇佣兵脑袋爆出血花,倒在地上手脚抽搐。

    “狙击手,注意隐蔽。”雇佣兵们反映很快,各自倚靠掩体向着子弹射来的大致方向还击。

    苍云早已更换狙击位置,一拉枪栓,滚烫的弹壳从弹仓弹出。

    枪声再次响起,一个躲在大树后的雇佣兵。在灵视的帮助下,这些雇佣兵在苍云眼中毫无隐蔽可言。

    佣兵们阵脚以乱,反被拉克亚特人抓住机会杀死一个。说起来这货也是倒霉,子弹避过头盔和防弹衣打在脸上。佣兵以为这也是苍云干的,

    “艾文,艾文,土著那边有个很厉害狙击手,快提莫想办法解决掉他。”狙击手那抢来的耳机里传出咆哮声,苍云眼珠一转,想到个好主意。

    “抱歉,艾文似乎听不到你说话了,你也去陪他吧。”略带戏谑的声音传入佣兵队长的耳中。

    死亡的枪声在嘈杂的战场上异常清晰,喊话的佣兵队长望着胸口血洞仰面倒下,一脸不可置信。

    “你们说我下一个杀谁呢?我突然想起个笑话,有一头猪和一头驴,过年了,主人要”苍云的语气很平静,仿佛要杀的只是牲口。

    “我草李奶奶!”一个雇佣兵拿出手雷,打断苍云的话。

    “李奶奶保护协会表示强烈抗议!”苍云一枪打中他握着手雷的手,威力巨大的狙击子弹直接将手臂撕断,断手和手雷落在脚边,将他炸成碎块。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拎起来,割完动脉割静脉,一动不动真可爱。”仅存的几个佣兵耳边响起恐怖的歌谣。

    很快,在精神和**的双重折磨下,十人的佣兵小队被尽数杀死。

    “很好,就是这样,你已经学会我的风格啦。”瓦阿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苍云即便开启灵视也没发现周围有人。

    “闭嘴,我和你这疯子可不一样!”苍云默念寒铁诀,紧守心神。

    片刻之后,冷静下来的苍云招呼拉克亚特人清理战场,这帮雇佣兵清一色用的是亚美利加陆战队马润标配,30突击步枪,破片手雷和9格斗匕首。

    搞到这些东西,不仅需要钱,还得在军方有关系,最重要的是这些军人可不好找,看来霍伊特先生要心疼一阵子了。

第二十七章 海神的目的() 
洛克岛北部,一座戒备森严的豪华大宅中。西装革履的男子用力把花瓶摔到地上,碎片四溅。

    旁边站着一个贝雷帽独眼龙咽了口唾沫,老板连自己最喜欢的花瓶都砸了,显然是对他带来的消息十分不满。

    但作为雇佣兵的长官和霍伊特的头号打手,这种事只能由他汇报。换成其他人,可能会被喜怒无常的老板拔枪干掉。

    “你提莫居然告诉我,派出去支援的一队人全灭,连瓦阿斯也跟着交待在矿坑里?”霍伊特上蹿下跳,和交配失败的狒狒很像。

    “我花那么多钱养你们,你们是干什么吃的,早知道我就该把你们剁碎了去喂斯大林!”唾沫星子溅到独眼龙的脸上,他都不敢伸手去擦。

    “麻蛋,我忍了那么久,让那帮土著骑在头上拉屎拉尼奥,就是因为瓦阿斯说他能找到宝藏!现在什么都没了,都是因为那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该死勇士。”霍伊特拿出抽屉中的维他柠檬茶吸了一口,满脸享受。

    “马克西姆,召集你的手下,把能带上的大家伙全部带上。”片刻后,冷静下来的霍伊特大手一挥。

    “老板,你这是要干嘛?”马克西姆一脸懵逼,莫非自家老板是吸维他柠檬茶吸的脑子进瓦特了?

    “今天晚上,是拉克亚特人的海神祭,我们去给他们送份大礼,我要扒掉那个勇士的皮。”霍伊特又美美地吸了一口维他柠檬茶,似乎苍云一定会落在他手中。

    “啊啾”坐在吉普车上的苍云一个喷嚏,珊很贴心的递过一块手绢,关切的望着他。

    “感冒?这在热带可不常见啊,苍云你还需要多锻炼身体。”开车的丹尼尔调笑道。

    苍云冲丹尼尔翻了个白眼,明明修炼淬体诀后,他就没生过病,刚刚一定是有人在想他。

    不一会,吉普停在金字塔前。在夕阳的照射下,这座古老的建筑披上一层殷红的外衣,就像洒满鲜血。

    护卫没有阻拦三人,而是单膝跪地。

    重新踏上荣耀之径,出乎意料的没有受到威压,可能海神觉得不需要再考验吧。两侧小道上全是单膝跪地的精英战士,满脸敬畏的看着他。

    神庙前跪满祭祀,为首的正是野性美女辛特拉。

    “拉克亚特人自此会奉你为主,无有不从。”她手里托着一只精致的王冠,“这是当年林聪用过的,自他死后,岛上再也无人能找到权刀,也就无人能称王。你是几百年来的第一个。”

    “不用,我再过几天就会离开这。”苍云婉拒,对于当岛主一点兴趣都欠奉,区区小岛怎么能将他束缚住。

    “真的吗?”辛特拉似笑非笑,“这把刀就是权力的象征,你只要带着它,就可以命令我们。”

    “这是瓦阿斯的项链,搬财宝的拉克亚特人也看到他的尸体。”苍云还惦记着辛特拉制作的空间包裹。他让土著们将古墓中的海盗尸体全部焚烧,骨灰撒入河中喂鱼。即使已经杀过不少人,把头砍下来这种事他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的确是他的项链,我亲手给他做的成年礼物。”辛特拉接过项链,脸上看不出悲喜。

    “按照约定,我会用你提供的珍惜兽皮制作包裹。”辛特拉双臂按照奇怪的韵律轻轻摆动,一块块的皮毛无风自动飘到她手中。

    看来这位大祭祀并不像外表那样柔弱。

    黄金孟加拉虎,科莫多巨蜥王,银背黑熊……不要说猎捕到它们,只要有幸见过一次,都足够拉克亚特猎人炫耀一辈子。可现在,它们全部成为苍云的战利品。

    “您可以先休息下,过程可能有点久。”辛特拉的话语中有着奇特的魔力,苍云只感觉眼皮变得沉重,昏睡过去。

    “要不是借助海神的力量,还真难催眠勇士大人呢,不知道醒来后你还是不是自己。”辛特拉伏在苍云身上,抚摸着他胸口的纹身,露出痴迷的表情。

    睡着的苍云却陷入噩梦之中,之前被他杀死的人化作冤魂围绕在周围,空洞的呼喊声萦绕耳边。

    “怪物!”

    “疯子!”

    “你这个冷血杀人狂!”

    咒骂声如同贯脑魔音,反复冲刷着苍云的心灵。

    “小子,和我姐姐相处的愉快吗?”黑暗中,一个无比清晰的声音响起。

    “瓦阿斯?”苍云有些惊讶。

    “小子,是不是感觉自己疯了?不不不,你还没有。不过我要告诉你,呆在这座岛上你吃枣会疯掉。”瓦阿斯仿佛听到最好笑的笑话,夸张的咧开嘴,“我说过,岛上的死亡都是在给那个邪神献祭,死的人越多它的力量越强,对岛上人的影响越大。你们这些外来人从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起,都是潜在的疯子。”

    瓦阿斯告诉苍云,梦境只是海神的手段,如果熬不过去,就会变成它的傀儡。作为被海神选中的人,瓦阿斯经历过,林聪也经历过。并没有成为傀儡,可他们一个成为彻头彻尾的疯子,另一个元气大伤没活几年。

    “你还是有先天优势的,你身上有种力量对海神有天生的克制。”瓦阿斯补上一句,算是安慰苍云“你上洛克岛以来,受邪神的影响还不算深。这种程度的噩梦,和我们比起来还不够班。”

    湮灭灵力给苍云带来类似魔免的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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