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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完美隐婚,律师老公不太坏-第3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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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品学兼皆的天才少年,颜值又高,清清寡寡中,自有一种超然物外的风骨迷人心眼。

    不笑似青山白雪,一笑若春风拂面。

    如此少年,也难怪一向眼高过顶的欢欢会为之着迷。

    就这样,欢欢陷入了热恋,而他黯然退场。

    除了祝福,再无其他行为。

    暗恋,就这样深深的被扼杀了。

    只是,他们的恋情,并没有维持多久。

    一年之后,欢欢怀孕,却被人捉了去,被人灌了药,孩子流产不说,小命险些丢了。

    而这一切的一切竟是邵锋让人做的。

    至少表面看,是如此。

    因为邵锋就此失踪了。

    可欢欢呢,始终相信,邵锋不可能这样残忍的伤害她的。

    她一直在查,靳哥和他也在查。

    细查之后,才发现邵锋的失踪,牵扯极大。

    最后,因为要救邵锋,欢欢又经历了九死一生——若不是易梵不顾一切的相救,那么这世上,怕早已没了这个小姑娘。

    终于,邵锋被救了出来,可代价是惨烈的。

    这两年,认回父母的邵锋,远去英国治病,欢欢相随在侧,不离不弃。

    他本以为,这俩孩子,一定会苦尽甘来,得一个圆圆满满的好结局,不想,老天却没有给他们好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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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467,单相思7,邵锋和靳长宁,他们都深深爱着她() 
那天,靳长宁在接到电话之后,乘了当晚的航班,去了英国伦敦,找到了邵锋住的那家医院。

    那天,天气很好,晴空万里,碧蓝如海撄。

    靳长宁走进病房时,房内坐着池晚珠,她在喂邵锋喝水,不见璟欢。

    再次见到邵锋,靳长宁震惊的发现,两年不见,他竟瘦成了皮包骨头,早没了当初丰神玉立、意气分发的俊模样,整个人完全变了样。

    那一刻,他深深的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情绪:心疼偿。

    本来嘛,异性相吸,同性就该相斥。

    尤其是在面对自己的情敌时,肯定会越发的排斥。

    可那天,面对这样一个邵锋时,靳长宁竟讨厌不起来,相反,心里涌现的是满满的心疼。心疼好好一个前程似锦的有志儿郎,竟就这样被病魔给毁掉了。

    他私下问了池晚珠具体情况。

    “阿锋的情况真的很不好。脏器都在衰竭中……现在,他还吊着一口气,因为他答应过萧璟欢,不到最后,绝不放弃。”

    靳长宁听着,心情沉重极了,也难受极了。

    他们的谈话,是在室外进行的。

    之后,他又去了病房,邵锋强烈要求坐上轮椅,想出去走走。

    他说:“想去看看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靳长宁推他去了。

    斜去的夕阳下,两个男人来到天台上。

    一个坐着,一个站着,望着西天红红的落日久久不说话。

    良久之后,邵锋转头问他:“长宁兄,你心里一定很恨我吧!”

    声音是无比虚弱的。

    靳长宁一愣,反问:“为什么我要恨你?”

    邵锋静笑,脸色苍白如雪:“你心里清楚。长宁兄,你可以瞒过所有人,但你瞒不过你自己的眼睛,还有我……”

    他叹息着说,转而靠在那里,却又转了话题:“这里很美吧!欢欢很喜欢看落日的。满天的红霞,很壮观。”

    靳长宁慢半拍的一边琢磨他说过的话,一边点下了头:“嗯,我知道。”

    那时,他最常做的事是陪着她,拿着相机,拍各种日落西山的美景。

    邵锋解释:“欢欢喜欢睡懒觉。所以,观日出,总与她无缘。早上谁要是影响她睡觉,她就和谁急。而且起床气很重。我也曾遭过殃。”

    靳长宁应:“我知道。”

    有过一回,靳恒远把那丫头吵醒了,她最后狠狠痛宰了他一刀,放了他好多些血,才算气消。

    邵锋紧跟着又说:“欢欢不喜欢吃鱼,因为小时候,她被鱼骨头梗到过,所以,就有了吃鱼恐惧症。但是,鱼丸,她很喜欢吃……”

    靳长宁应:“我知道。”

    家里的厨师为此还特意去学做了各种鱼丸,只为了饱她口福。

    邵锋还赞叹的说道:“欢欢很正气,喜欢刨根问底,哪怕明知会惹上事,却还会义无反顾的查下去。很容易得罪人。在这方面,得好好的管着她才行。”

    靳长宁应:“我知道。”

    在学校,她因为太正气了,常看不惯别人的没素质行为,而时常惹麻烦上身。

    邵锋还说:“欢欢很敏感,渴望家的温暖。她总觉得她妈妈一点也不爱她。因为她再婚再孕是那么的匆忙……”

    靳长宁应:“我知道。”

    这些年,她的心,一直很孤单,也一直没从这个阴影当中走出去。

    邵锋又补充了一句说:“对了,欢欢爱凑热闹,也很爱笑。她总会用灿烂无邪的笑容来掩饰心头的空虚。”

    靳长宁应:“我知道。”

    独处时,她的眼神总是迷茫的。她并不若人面上所看到的自信坚强。

    邵锋还说:“欢欢发高烧时,喜欢牵着别人的手睡觉。因为她一直缺乏安全感。”

    靳长宁应:“我知道。”

    因为,这个习惯还是他惯出来的。

    ……

    他们谈了很多很多。

    靳长宁发誓,这么多年以来,这是第一次,他和一个外人,这么深入的讨论欢欢的喜好。

    他看得出来,邵锋真的真的很爱欢欢。

    这人把欢欢看得很透很透。

    如果,他可以好好的活下去,相信他肯定会成为一个好丈夫,会带给欢欢一个幸福的婚姻。

    可是,他的身体,却坏掉了。

    为此,他满口忧伤的感慨说:“人生一辈子,在我们年轻人的概念当中,它没有一百年,至少,也该有七八十年,或是五六十年,我从来没想过,我的一生会这么的短暂。还没完全盛开,它就开始凋败,开始枯萎……”

    他说:“如果,我知道我只能活这么多年,就不会去招惹璟欢,不会去许她婚姻,不会给她爱情。不管她如何的美丽动人,不管她如何的智慧过人,不管她如何如何的吸引人,我都不会让自己心动。我会离得她远远的。我总有一百种方式让她对我失望死心。”

    他说:“可世上,没有如果。我和她在最美的年华遇上,却也要在最美的季节永远的离别。我舍不得她。可我再如何不舍,我要走的时候,谁也留不住。包括我自己。”

    他说:“我好想守着她,娶了她,看着她为我生儿育女,看着她和我一起白发苍苍。可是,老天不肯给我机会……“

    他说:“现在,我没有别的想法了。既然爱她,只希望她可以好好的把下半辈子过完。别傻傻就走了绝路。”

    他说:“这世上的人,哪个愿意早早的走了这条路。可是没办法,老天要收了我的命,我无能为力。可欢欢不一样,她还有一个大好的前程。要是没了,家里人得多难过。”

    他说:“我已经不争气的让父母白发送黑发了,又怎么舍得生养欢欢的叔叔阿姨也遭受了这样一种痛苦。所以,我想求你帮忙,帮欢欢好好活下去。”

    这一番情深似海的话,靳长宁听得心痛如绞。

    有那么一刻,他希望自己可以替邵锋去死了,只要能换来欢欢的笑颜,他什么都愿意做。

    可这是不可能的。

    这世上,最可怕的是什么?

    是死亡。

    它能毁掉一切希望。

    亡者的希望,生者的希望,一并都会被通通埋葬。

    “欢欢真有这么说过吗?她想陪你一起死?”

    靳长宁听了,甚是忧心。

    “没说,但我看了她这段日子以来的日志,隐隐的感觉到,她有这个想法。可她没说出来。大约是怕我不同意。当然,我是不可能同意她作这种傻事的。”

    “好,我答应你,我会帮你看着她的。”

    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让她走这条绝路。

    “可你想过要用什么法子看着她了吗?”

    邵锋轻轻的反问:“靠24小时看着她,解决不了办法。她若心意已决,你只要稍不留神,她就能走了绝路。死,有很多很多种办法。跳楼,割动脉,上吊,绝食……无论哪一种,都可以致人于死地。”

    的确,靠看,解决不了问题。

    “那你有什么办法吗?”

    靳长宁觉得他应该是想到法子了。

    邵锋点头:“有,我有办法。”

    靳长宁问:“什么办法?”

    邵锋没有说,一顿之后,而是以一种尖利的目光揭穿了他的心头秘密:

    “长宁兄,你是喜欢欢欢的对吧!”

    这话,完全是肯定的语气。

    在靳长宁看来,他自认有把那份感情藏得够好,结果呢,不是,这个不太熟的男孩,一眼就将他看透了。

    “当然,欢欢是我妹妹。”

    他不太想承认。

    邵锋却一笑:“不是喜欢妹妹那个喜欢。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喜欢。你从小守着她,陪着她一起长大,结果,却被我截足先登了。你一定很恨我对吧!”

    唉,这个孩子的目光真的真的太犀利了。

    他为之一叹。

    “不恨,没什么好恨的……这世上很多事都讲缘份。没缘份,强求无益。”

    沉默半天之后,他吐出的话,极为的豁达,继而问: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邵锋笑笑回答道:“第一次见面,我就看出来了。你对欢欢,有一种奇怪的占有欲。只是因为你年长她那么几岁,又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又知道她喜欢的人是我。所以,你强忍下了。又或者,我不是太糟糕,让你没办法挑刺儿……可你的眼神出卖了你……”

    话里的自信,以及洞烛人心的智慧,让靳长宁不免为之惋惜,难道是因为他太过于聪颖,所以天妒英才,才要这么早将他收回去吗?

    心疼啊!

    这种心疼感,真是太让人无能为力了!

    “还是说说你的办法吧!”

    靳长宁把话题引到了正题上。

    ………题外话………明天见。邵锋绝对是个可爱的孩子,大家觉得有没有……

468 468,单相思8,靳哥,我是不是很坏?就这样将计就计的诈了她() 
往事如烟,明明早已飘然远去。

    可如今,回想起来,邵锋说过的话,靳长宁却一字不差的记着,邵锋说话时忧郁的神情,也如同烙印一般,深深的刻在了脑子里,怎么也挥之不去。

    那一次见面,与他,真的是永生难忘。

    说到这里时,靳长宁停了下来,来到了门口的一处落地镜子面前,一手插袋,一手轻轻的往自己的眼睛盖了上去,却没有再说话偿。

    靳恒远的目光跟着落到了他那双明亮有神的黑眸上。

    长宁的眼睛,从小就有病。

    小的时候,他一直戴眼镜。

    那是一副很难看的眼镜,黑边的。

    长宁进得靳家来时,就戴了它,一直戴到初中,母亲才给他另外配了一副。奇丑无比的眼镜有一副就够了,偏偏他另类的又配了一副和旧的一模一样的眼镜?

    为此,靳恒远曾问过他:“为什么要配这眼镜,你不觉丑吗?到底是我的审美观出了问题?还是你的审美观需要拯救?”

    长宁听了,笑得腼腆,说的却很一本正经:“这是爸爸妈妈给配的。丑虽丑点,可有纪念意义。”

    戴那样一副眼镜,整个人会变得很呆荫。

    学校里的同学常笑他是四眼丑田鸡。

    可他不在意。

    后来,他大学了,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终于开始戴隐形眼镜。

    不过,但凡在家时,他仍会戴有眼架的眼镜。

    这些年在靳家,他的母亲带着长宁看过很多医生。医生说,得换眼角膜。

    有过几次,是有机会做那个手术的,但是,他没做,最终都放弃了。

    结果,两年前,长宁的眼睛突然好了。

    “我是在国外换的眼角膜……”

    从英国回来后,他这么提过一句。

    靳恒远不是太关心在意,那时,他只顾着自己妻子,现在他突然明白了,心也跟着狠狠抽了一下:

    “邵锋把他的眼角摸捐给你了?”

    因为这句话,靳长宁不由得轻轻叹了一声,靳哥就是靳哥,眼光永远是那么的犀利。

    “嗯。我之所以能正常视物,全是因为他。”

    说到这时,他睇着镜中的自己,眯了一眼。

    想一想,情敌身上的一部分,如今和他融合在了一起,这滋味,是极怪极怪的。

    “靳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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