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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巫师黎明-第20章

小说: 巫师黎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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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这份请秩序之神的牧师过目过的文件,几乎等于秩序之神萨德达特的背书,虽然请牧师看一遍就花费10个金德勒,可过于苛刻的条款,在秩序之神这里是不会通过的。

    伟大的秩序与法律与契约之神,已经达到伟大神力的标准,只需要再进一小步,就一小步,再获得一个相关的神职,就可以成为光辉之主安萨达,自然之主蒙罗那样的伟大神力。

    因此,萨德达特,正在这三千年里追求公正这一神职,只要公正到手,万神殿核心第一排的位置就到手了,萨德达特的教会,不容许任何破坏他们主神的契约出现。

    温特虽然没有宗教知识的加点,可耐不住他在游戏里就已经了解这些背景了。

    他满意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朱迪领温特到了一个僻静的小院落,在入门处,领了洗脸盆,洗脚盆,毛巾,还有一块肥皂,一袋所谓的炼金制品,朱迪说是洗衣服很好用的,也就是洗衣粉之类的东西,还有二十张洗澡票。

    所谓洗澡票,是学院用煤烧热冰水,然后供学生冲澡。

    怎么看,都像是地球时大学生活的翻版。

    温特的兴趣一下子就来了。

    与一个眼睛大得能清晰说话的小萝莉同一个小院,多幸福啊。

    可怜的吉拉,是你妈妈不好,非要赶跑我,你瞧,你听不了水谴之心了,我也只能说给其他小萝莉听了。

    不能说我见异思迁啊。

    朱迪带着温特走到房间前,敲了敲门,对面传出来一声清脆的萝莉音:“来啦,来啦。”

    听到这清脆的萝莉音,温特觉得人生都美好起来。

    小萝莉欧若拉打开们,看见是对面来人,她很懂礼貌,不过她的礼貌让朱迪恨得牙痒痒——欧若拉见面就叫:“朱迪阿姨,温特先生,你们好。”

    朱迪斩钉截铁地说:“叫我朱迪姐姐,姐姐啊,姐姐!”

    小萝莉欧若拉很固执地说:“朱迪阿姨,那样不好,那样显得我太不礼貌。不尊敬长辈。”

    朱迪头上冒出一个黑色的久,恨恨地瞪了半天,悻悻走了。

    小萝莉这才笑着对温特说:“小孩子就这样,别见怪。”

    温特翻了个白眼,听这个黄毛丫头的话,分明不是说她自己是小孩子,而是说朱迪是小孩子。

    真是不出门不知道,一出门,得,遍地是熊孩子啊。

    幸好自己仅仅16岁,如果再大2岁,有了5岁的年龄差距,估计这嘴毒的要命的小萝莉也会喊自己大叔了。

    把包裹解开,把自己的私人衣服放进衣柜。温特说:“走吧,小丫头,我请你喝点酒。甜酒哦。我们不是法师,没有不能喝酒的禁条。你年龄虽然小,可北地儿女,不会喝酒的,不是好北地人。”

    欧若拉说:“首先申明一点,我爸爸是南方人,我在翡翠大平原长大,喏,现在才回妈妈家与妈妈一起住。第二嘞,我不会喝酒,我是一只乖乖的,萌萌的小萝莉呢,怎么可以喝酒呢?那不是御姐的活吗?”

    温特:,我真没恶意啊,小丫头,你的警惕心是不是高得不正常了。

    温特说:“得,得,你赢了。你就呆在屋里做功课吧,我喝酒去了。”

    欧若拉眨巴眨巴着水灵的大眼睛,说:“温特先生,你可能不知道一个女人必须知道的秘密,喝酒的女人,老得快得很!一眨眼就老了,那时候,我的女儿就喊婆婆了。”

    得,你怎么永远把比你此刻大一点点的女人,放在阿姨的位置上呢?连你自己都不放过。你当你是“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铁人王进喜啊。

    温特一拍额头,不再说了,赶紧的,溜走。

    他可不想第一天就跟一个黄毛小丫头争吵,那太跌份。

    背后,欧若拉的小嘴巴高高撅起,都能挂一个油瓶了。

    “喂,等等!”欧若拉在温特刚走出门,就在后面大呼小叫地。

    温特脚步一停,欧若拉就从他身边跑过,跑了十几步,转身,俏生生地招手:“快点,你还没到关节硬化的年龄。”

    温特在一看他,欧若拉又板起俏脸,重重地哼了一声,眼中闪过一丝得意,好似面对一场即将胜利的挑战。

    温特心说:你这什么眼神,哎呀不好,受到漠视的小熊孩子报复心最重,他是要搅散我们喝酒的气氛啊。

    “你一定去男生宿舍找你那个笨蛋弟弟吧?男生宿舍我知道地方,我带你去。”

    温特于是跟着欧若拉走了一段,很奇怪,欧若拉居然真带他直接去了,没绕圈子。

    温特暂时没看明白欧若拉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温特找了一头兄贵问了路,很快找到安德烈的房间。

    安德烈正在换衣服,他光着上身,露出精干结实的八块腹肌,他寝室的三个室友,正经换了一身便服,正象要出行的样子。

    欧若拉一进来就捂着小脸,大声尖叫说:“哎呀,要长针眼啦!”

    安德烈一看是这个有外星人般的大眼睛的小萝莉,他还没进入追求异性的年龄,因此,自动把小欧若拉用他妹妹小吉拉的模板套进去,得,正要跟兄弟们喝酒,来一个小鼻涕虫,小跟班。

    温特见安德烈连招呼都不想打,瞪大眼睛,安德烈顿时想起这家伙可是把自己痛打再痛打,甚至暴打一个5级骑士的存在,连忙“惊喜地”,语气夸张地说:“这不是老哥吗?老哥你好,小弟给你请安了。”

    温特心说,你这养不家的熊孩子,这么快就把我的25金德勒的红包给忘了。他说:“我带你出去喝酒,哟,你们象是要喝酒是吧?不介意跟我一道吧?”

    一个满头金色短发,看模样有17,18岁的阳光男孩,厚道地笑说:“这是安德烈的大哥吧?当然不介意。我是109的老大,我叫诺顿,我父亲是克莱夫男爵。我是家中长子。”

    另一个黑头发的说:“我叫保罗…卡特,我是老二,我父亲是卡特勋爵。我是家中第三子。”

    第三个人说:“我叫索耶…乔伊斯,我父亲是乔伊斯勋爵。我是家中第四子。”

    温特说:“我叫温特…巴克,我父亲是巴克爵士,我是家中长子。先生们,很高兴认识你们,咱们这就出发,现在还有好位置。”

    刚刚走出男生大院,就在门口遇见一个温特讨厌的熊孩子,阿拉贡。

    罗布骑士,也是前学院的教授,居然跟宠物狗一样驯服地站在他身边,就跟这个12岁的小屁孩子是一个雄壮如山的超级强者,而他罗布,才是六英尺五英寸高,体重250磅的,壮比阿诺州长巅峰时期的人物啊。

    “我猜猜看,你们是要去喝酒!算我一个吧,”小屁孩子自顾自地说着:“我是‘酒精考验’过的。”

    诺顿说:“那咱们走吧。”他又不熟悉阿拉贡,怎么知道这个小孩子的狡诈。

    罗布在旁边,用阴冷的目光看着温特,他把被辞退,失去神殿的眷顾,全记在温特脑袋上了。

第二十四章 了不起的小鬼头() 
又到了烈火蜥蜴酒吧,毕竟这里规模是附近酒吧中最大的,而且价格不宰人,酒也比较纯,没掺水。象附近最宰客的“黑宝石”酒吧,一杯朗姆酒1银德勒,喝下5杯,得,一个3级战士一个月的薪水就没了,没了,了。

    到了二楼,找了个包间,大家坐下。

    阿拉贡一使眼色,罗布就大声说:“我已经不是学院的教授了,也就不用遵守老师不能和学生喝酒的禁令,先生们,女士们,咱们痛痛快快地喝,我伟大的主人阿拉贡少爷会买单的。”

    阿拉贡得意洋洋,笑眯眯地说:“这儿东西便宜得要死,大家尽管喝。”

    温特因此一度有过到彩虹领谋求职位的念头,因此也问了彩虹领的详细情况。

    奎勒家族,可能自古就是罕见的情种、情圣,一代勋爵基本上没有娶第二个老婆的先例。

    就这么一代代人丁单薄的传下里,较近的族人,现在才十几个。

    而真正的少爷,也就只有领地的继承人,杰夫大少爷,还有眼前这位阿拉贡了。

    杰夫23岁,目前在某个王国的骑士学院学习,已经是骑士了,于是,阿拉贡就成了唯一在奎勒夫妇身边的孩子。

    一年两倍于男爵领的一万五千金币的入账,开销又是那么的少,花在阿拉贡身上的钱,自然多得吓死其他的爵爷。

    就小阿拉贡所记的笔记,他去年所有开销和积攒的零花钱,起码有2000金德勒,这还是必须把3倍以上的金钱,给家中长子杰夫留下的前提下,可以看出,奎勒夫妇,对孩子的慷慨,他们是族长夫妇才花2000金德勒,剩下5000金德勒是养骑士,养一个大队的镇卫队,维持领地正常运行,以及补助族人的必须开销。

    小阿拉贡的收入,都是温泉镇领主巴克家族的近2。5倍,所以,小阿拉贡看见巴克,都是一脸不屑的样子。

    这个小孩子太坏,从小就很狡诈,从他接受的教育和听过的吟游诗人的评书,小阿拉贡就知道,象巴克这种有相当收入的,封邑爵士,绝对不可能为他效力,当他的忠犬。

    那么,要招揽骑士,就只有招揽赤贫的骑士了。越穷越好,所谓穷凶极恶,穷到极限,什么事情都可以做,连给他这个才12岁的小孩子当狗腿子都没问题。

    小阿拉贡自小就有吓得死别人的野望,因此,他谨慎的使用金钱,雇佣专业的理财管家,用他在父母面前撒娇讨来的海量金币,投资,这么利滚利下来,小阿拉贡的积蓄已经不少于10000金德勒,这个数目,已经足以他在任何一个最肥沃的黑土地翡翠大平原上的王国里,买到1000亩的庄园和配套的终身骑士爵位的敕封文件了。

    因此,他生来就是贵族,就算他哥哥回来了,他也不会象其他贵族的次子一样,靠给贵族家庭当管家或者侍从,谋求一份不算丰厚的收入。

    他现在努力进学,不是简单的想当骑士,而是在他的野望里——也就是建立一个伯爵家族,那么,他成为传奇是必须的。

    那么,要成为传奇,大约需要20万金德勒的总体投资,而且,大多数这么投资的都几乎是在打水漂,因为成为传奇的人,在一个王国里,或许有几百年间有那么一个,在一个自治邦里,几百年都未必能出一个。

    这还是成为传奇比白银世代更容易的前提下。

    罗布的愚蠢的盛装出迎,让小阿拉贡看到了一个活生生地实验对象,只要他,12岁的小孩子小施手段,就能迷得这个智力低下的家伙五迷三道的。那么,自己就有了一个骑士了。

    骑士团不也是一个个骑士这么攒起来的吗?

    伯爵家族的开创者,哪一个不亲自收服一大群骑士,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收服第一个,就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这个道理不用教,普通人都知道。

    果然,在他阿拉贡付了120金德勒的4发治疗轻伤的费用后,阿拉贡满意的看到,智力仅与食人魔处在同一水平的罗布,已经对他死心塌地的臣服了。

    罗布这等穷鬼,哪里见识过阿拉贡这等为陌生人挥金如土的豪客?自然佩服得五体投地,感觉阿拉贡的王者之气如黄河之水,一发不可收拾。

    收服了罗布,阿拉贡很快发觉,他的做法没有引起贵族社会的丝毫不满——的确,你很富裕,甚至富裕得离谱可以,你适度的强,甚至强到别人无法打你主意也可以,可你不能不守规矩,你一个勋爵,平常情况下,最多养2个骑士,你都养了3个骑士了,你还招揽骑士干什么?

    你想打领主间的私战?

    你想造四大伯爵的反?

    不要怪别人想得太多,象和平地区的男爵,一个男爵领才1,2个骑士呢,也就是文明世界的边陲,有这么多骑士。但在白月亮城,最强大的牛顿伯爵才养着一个中队的骑士,其中还有大半是封臣的封臣,而非他的封臣,不少男爵,骑士都没有你区区一个勋爵多。你当是骑士是大路货啊?

    你随便买都对邻居没有军事压力?

    因此,阿拉贡的老爹,奎勒勋爵也不能冒失地再随便招揽骑士,但他小阿拉贡试探出来了,他这个12岁的小孩子招揽骑士,别人居然当没看见。

    好吧,你可以说,大家自有公论,认为罗布就是一个废材,可再废材,5级的骑士就是5级的骑士,就有5级的力量!

    既然允许小孩子打破贵族之间森严的等级差异,招揽家臣骑士,那么,他阿拉贡再招揽几个,不也一样可以吗?

    他又不是养不起!

    普通的5级骑士,出身小贵族家庭的,也最多能在父母或者亲戚,或者世交那里谋求到一个镇卫队副队长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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