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在上,请受为夫一拜-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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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细看,江水中竟有一只扁舟
他在等。
门无声推开,那个火红的影子从外面走进。
袍角翩飞间,如盛开的莲。
而他的衣袍内侧,也确实绣着大朵的火红的莲花。
秦曜阳转身,眉角微微挑起,言语中没有丝毫笑意:“好玩吗?”
“我要娶她!”赫连奕说着,一样事物已在空中划过漂亮的弧线,“这是聘礼。”
秦曜阳一个扬手,目光落在赫连奕抛过来的东西上。
这是一块令牌。
青铜的材质,拿在手上沉甸甸的。
上面刻纹很是简单,一朵盛开的莲,右上角写了两个字“青云”。
青云堡的莲花令。
这可不是单纯可动用青云堡某些力量的令牌,而是直接代表青云堡堡主,可动用青云堡上下所有力量。
包括从不世出的暗部。
甚至,持令者若要灭了青云堡,堡内上上下下的人就得配合的抹脖子自杀。
说白了,青云堡就是个认令牌不认人的地方。
“出手挺大方。”秦曜阳再一个抛物线,将东西丢回赫连奕怀里,一点也不稀罕。
“你若要给她,就亲手给她。”
“先放你那儿,下次她再否认她是我夫人,我就说你把她卖给我了。”
赫连奕说得那个理所当然,抛物线再次朝秦曜阳飞来。
第68章 醉生梦死()
秦曜阳一把接过莲花令,顺手丢进抽屉。
可怜这枚可号令天下第一大堡的信物,竟如同小玩意儿般被人随手安置。
赫连奕皱眉,看着秦曜阳的目光满是嫌弃。
“若我家小月月问你因什么卖的她,你就玩具般把那东西拎出来?怎么看都像个假货。”
“谁要你丢这么潇洒?待会儿自己去做个镶满宝石的玉盒子拿过来。”
“你这什么品位?”赫连奕眸中嫌弃味儿更重。镶满宝石的盒子,亏秦曜阳想的出来!
“你不会是怕璟月要盒子不要令牌吧?”
“怎么可能?”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勾肩搭背走了出去。
醉生梦死。
醉生梦死是一种酒的名字。
名酒,天下四大名酒之一。
另外三大名酒分别是:天子笑,美人泪和一叶青。
天子笑,美人泪和一叶青都分极、上、中、下四个品级,唯醉生梦死不分。
它只产于姑苏汾河上游一处小镇,酿酒的水必是融化的雪水。有人试过在其他地方用雪水酿造,可无论配方怎么一样,酿出来的酒味道都不对。
故,正宗的醉生梦死产量极少,而这极少的产量中,有一半都到了秦曜阳府上。
秦曜阳和赫连奕坐在酒窖地上,周围满满的酒坛子,全部都是醉生梦死。
随手抱起一坛,拍开封泥,一昂头就往嘴里倒。
清冽的酒液,入喉滚过之处,如炙焰滑过,冰火的交融,浓郁的酒香,让人分外迷恋。
一袭青裳,一身红袍。
一个如林木之妖般魅惑,一个如莲花般妖娆,同样的潇洒不羁,不同的醉态撩人。
醉、生、梦、死。
这酒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可不光是后劲强悍,光是那浓郁的酒香,就能让普通人醉倒。
这两个男人,一坛喝尽后,相视一笑,再各自拍开一坛,朝口中倒去。
“我们上次喝酒是什么时候?”
“3年前。”
“再上次呢?”
“8年前。”
“再再上次呢?”
“13年前,两个小屁孩都是第一次喝酒。”
“就是那一年,我对小月说,我会娶她。”
“喔?有这回事?”
“你当然不知道,我给她有一个人说的不过她不记得了”
“这你不能怪她,小时候的事儿,谁记得?再说,这么多年,你们又没见过。”
“可我一眼就认出她来了可怜她对我一点印象都没”
“我保证她现在对你很有印象。”
“废话,我缠了她三个多月,若再没印象,我还活不活了”
秦曜阳和赫连奕,第一次认识的时候,是在一个酒馆的酒窖,两个小屁孩,鬼使神差的选在同一天偷酒喝。
那时的秦曜阳刚到夏国京城不久,而赫连奕,则是跟父亲一起到京城见世面。
那一次之后,这两人竟成了朋友。
青云堡乃江湖门派,堡主并不在意秦曜阳尴尬的政治身份,见自家儿子喜欢,便由得他去。
那期间,赫连奕便住在秦曜阳府上,一住就是十多天。
再之后,赫连奕随父亲离开,两人便很少见面,大多靠信鸽联系。
他们之间的关系,除了秦曜阳最心腹的几个人,根本没有人知道。
“对了,那事儿办妥了没?”秦曜阳问。
赫连奕喝一口酒,斜眼瞟着秦曜阳:“本座亲自出马,你说呢?”
秦曜阳笑:“终归要问一句,心里才踏实。”
几个月前,就在秦七皇子离开夏国时,秦曜阳曾给赫连奕送了张便签,黑鸽子送去的。
上面就一行字:秦境,诛。
既没主语,又没宾语,就一个地域范畴,一个动词。
亏得收信的人是赫连奕,略一琢磨就知道秦曜阳想杀谁了。
“谢了!”
赫连奕再笑,微眯的眸中,清冽的酒液在眸中映出一片潋滟。
他仰头,再几口酒入喉,方用袖口擦拭嘴角酒液:“那事儿,依我看,根本不用你动手。这夏国皇帝,比你还紧张你那媳妇儿!就算秦七不死在路上,回去后照样生不如死。夏烨的手段,可比你狠多了!”
秦曜阳亦笑,关于秦七,夏烨做什么安排,他清楚的很:“我只是单纯想灭了他。”
赫连奕摇头:“你那媳妇儿,我今儿见过,确实不赖。你可要抓紧,别被人捷足先登了去。”
他想到凤青翎连他家小月月都没认出来,他只觉秦曜阳追妻之路会很漫长,更何况,他还有一国之君做情敌!
秦曜阳笑,薄唇微抿,眼角眉梢勾起,笑得如一只偷腥的猫。
他那媳妇儿啊,他抱也抱了,亲也亲了,就差最后一步了。
皇上又怎么样,也就是占一点舆论的先机,让人以为凤青翎是他定下的。
“殷莫呢?”秦曜阳换了个话题。
“在路上,预计明后日便可到京。”赫连奕道。
秦曜阳点头:“殷莫那人,估计也就你能请来了。”
“那是,也不看看小爷我是谁。”赫连奕说着便又喝酒。
这天,两人喝酒喝到半夜。
满地的空坛子,两人都醉了七八分。
相互搀扶着从酒窖走出来的时候,月已上中天,两人身上都是酒味儿。
这两个人,在喝醉之前,说的最后一个话题是宣义王。
“宣义王恐怕要起事了。”
“爷途经他封地的时候,正巧瞧见他们大批量采购的武器。”
“全钢刀,在阳光下闪光,别说边关大军,怕这京城禁卫军用的武器,也就那品质。”
“爷便摸去他偷养军队的地方看了眼,哟从马匹到盔甲,全是tm京城禁军的标准。”
宣义王,夏烨的叔叔,夏国三大王爷之一。
当年最可能登上皇位的皇子之一,后来,夏烨的父亲刚登基,就迫不及待把他赶到了封地宣义。
安静了几十年,如今,终于坐不住了
“你看见他那儿养了多少兵吗?”
“瞧那规模,少说也有10万。”
“十万在夏国,王爷护院私兵不得超过5000,他这是明目张胆了”秦曜阳沉吟着。
“怕啥,夏烨百万大军呢!”
“可这个百万军队都在边关京城禁军加护城军,也不过7万”
那夜,赫连奕没有找秦璟月,怕满身酒味儿把她熏了。
那夜,秦曜阳也没有去香凤青翎,原因同上。
只是,谁也没想到的是——
那天,凤青翎遇到了这一生最难割舍的一朵桃花。
秦曜阳这一生最大的情敌,比夏烨还凶残一万倍。
而且,还是他自个儿给凤青翎招来的!
第69章 公子如玉()
那天午后,凤青翎从火锅店出来,她没有直接回将军府,而是在街上溜达。
逛逛成衣店,逛逛布匹店,逛逛首饰店,逛逛胭脂水粉店,全是女孩子喜欢的事物。
她当然喜欢,不过,她逛这些店纯粹是为了寻找商机。
男人的钱好赚,女人的钱更好赚。
为了漂亮,为了美,哪个女人不舍得花钱?
这辈子,她不打算在刀口上舔血,也不打算进宫,甚至不打算活得太精彩,她只想富贵一生,平安一生。而至于平日里锻炼身手也好,加强刀法也罢,都只是为了自保。
天知道她以后还会不会再遇到一拨杀手。
从一家首饰店出来,再经过一家青。楼时,凤青翎顿了下,抬头望楼上看去。
这个时辰,青。楼还没开始营业呢!
楼上一片静寂。
她其实蛮想进去看看,看看这古代的销金窝和现代的夜店到底有多大区别。
要知道,这种店儿,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暴利行业。
“小姐,您不会想开一家青楼吧?”朝霞上前一步,小声问。
“唔,就是想想,应该不会。”凤青翎说。
她若开一家夜店,估计宫里宫外能炸开。
且不说会有多少闲言碎语,夏烨第一个不同意,说不定直接派人抄了她的店;她们那家子,必定会吵得天翻地覆;而至于秦曜阳——
“哎,你们说,若秦曜阳知道我要开一家青。楼,会什么反应?”
“若秦皇子知道小姐要开青。楼,那还不天天捧场?”小碧忙着回答,关于秦皇子的一切,她都很有参与讨论的兴致。
“为什么?”凤青翎问。
“小姐现在这个火锅店儿,秦皇子不也经常来捧场吗?再说,秦皇子风流,是京城人人皆知的事儿,哪家青楼没有他的相好?”
说这话时,小碧言语中几分自信,自信中又透着几分嫉妒。嫉妒那些得秦皇子宠的青。楼女子。
凤青翎笑,目光在朝霞晚霞身上掠过,那意思是:听听,你们家主子口碑多差,这滥情都滥到全京城所有人都知道了。
朝霞晚霞心里不服,可,小碧的话她们又确实没法反驳。
这些年,主子对外塑造的形象本就是纨绔,是花花公子,是青。楼常客。
看着朝霞晚霞吃瘪的样子,凤青翎瞬间心情更好,就好像看见秦曜阳吃瘪一样。
她的嘴角无限上扬。
这时,晚霞飞快凑近凤青翎,在她耳边用极小的声音:“小姐,您若想开青。楼的话,只消给主子说一声”
晚霞话没说完,就见凤青翎的注意力已被不远处医馆外的一幕吸引了去——
“求求你,救救我儿子求求你那些钱,我会付的求求你”
那是一个母亲。
她跪在地上,不断朝医馆里赶她那人磕头。
已是深秋的天,她衣衫却是褴褛,缝缝补补后,依然露出身上好几处脏脏的褐色皮肤。
她的脸上有脓疮,整张脸其丑无比。
她的怀里抱着个两三岁的孩子,孩子的衣服比母亲好很多,虽依旧是粗布,但好歹是保暖的小棉袄。
孩子一只袖子被挽得老高,露出莲藕般的小手臂。
白嫩嫩的手臂上,却有着一个瓢虫大的脓疮。
黑色的伤口,还不断渗出白色的脓、黑色的血。
孩子脸上一片通红,应该是在发烧。他的双眼紧闭,嘴唇无力的张合,发出旁人听不懂的呓语。
“宝宝别怕,母亲会救你的”母亲脸上全是泪,她爱怜的亲着孩子额头,不断朝医馆磕头,大声朝里面喊,“王大夫,求求你,救救我儿子,我来世做牛做马,必定报答你救命之恩”
“别喊了,没用的!你问问这街上,哪个开医馆的不是为了赚钱?若每个病人都像你一样,只看病,不付钱,那我们这些人早饿死了。”医馆的小学徒就站在母亲旁边,一脸为难。
“王大夫,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我求求您救救我儿子,我给您磕头”
母亲朝医馆里面喊着,更用力的用额头去撞击地面,很快,她的额头上就是一片鲜血。
过往的行人,有指责医馆见死不救的,医者无仁心,也有说那母子一直在这家医馆看病,却从来支付不起药费的,估计这家医馆的东家也承受不了了,所以想在今天一了百了。
“小碧,去,给他们送点的银子。”凤青翎吩咐。
“是。”小碧领命,拿出荷包往那边走去。
凤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