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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金牙海盗-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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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默德…阿里夫…阿哈鲁丁和21岁的穆罕默德…阿明…尤努斯。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留着漂亮的小胡子,穿着洁白的袍子,却完全无视领地的黑暗暴行!他们一听说我是东方大国来的使者,埃及奥斯曼总督还特意派人护送,晓得我来头不小,对我还算客气。

    其时土耳其人的势力比较强盛,奥斯曼埃及总督的手伸的很长,阿拉伯君主也不得不有所顾忌,给他三分薄面。阿哈鲁丁客气地问我:“尊敬的东方使者你怎么了脸色不太好?”

    我忍道:“旅途不适身染小恙需要休息。”于是匆匆编了几句子无虚有的东方君王的问候,使节礼毕,就回当地安排好的旅馆。接下来名义上我将要以一个东方来客的身份在廷巴克图停留几天,吃喝游玩。我拒绝了摩尔人派向导的要求,说自己随意转转即可,不劳麻烦。对方也没有再坚持。

    回到旅馆的房间我开始大发脾气。“我一定要推翻摩尔人的暴政,解放廷巴克图,建立自由政权!你们谁支持给我站出来!”

    我的船长个个面面相觑。推翻暴政,解放廷巴克图,建立自由政权,这任务太大太扯了点吧?何况我们现在连只船都没有,万一行动失败逃进沙漠又非我们航海士的所长,那是摩尔人的特长!他们想在沙漠中抓住我们,简直比捏死蚂蚁还要轻松!

    尽管金牙我觉得自己确实有点象小布什,狗咬耗子多管闲事,但是我还是要坚持:“老子就看不惯摩尔人在廷巴克图横行霸道!”

    几个船长跟我日久,经历那么多磨难,我的威信不知不觉竖立起来了,基本上大事都是金牙我一人说了算。此举虽然大家都觉有些莽撞,但由于我的坚持,一说举手表决,九个舰队骨干倒是有八个举起手臂。

    那个没举手的是我自己。我等他们都举手了我再举。这就是司令官的指挥艺术。处处要和他们不一样!

    我还记得此次廷巴克图之行本来的目的——黑市有售圣骑士剑。一把锋利的星级武器,攻击力a++,我要出38万把它买下来。定要让圣骑士之剑沾上摩尔人的鲜血,行使骑士之正义使命!

    凌晨两点我和8个手下翻出旅馆的栅栏,悄悄出发,寻找廷巴克图神秘的黑市商店。卡耶在探险日志中有所记载:廷巴克图之所以富有传奇色彩,大半与这里的黑市有关。这里是非洲最大的非法物资集散地。交易之物品背后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或血腥,或阴谋,或偷或骗或抢而来。各国的骗子,小偷,海盗,奴隶贩子,盗墓者,古董收藏家,投机者,王宫贵族都会在这里出现,一到夜里2点——4点,各路背景复杂的人云集于此,追求各自的利益。

    廷巴克图的黑市吸引力如此之大,是因为这里有你在正规商店根本买不到宝物。国王的宝库也不见得比这里丰富。在各路繁杂的货品当中,一不小心你就会淘到宝贝。而在廷巴克图黑市排名第一的神器就是——圣骑士宝剑。相传是中世纪一位骑士留下来的,当年他凭此剑惩奸除恶,留下英雄的美名。后人却不争气,赌博输掉传家宝贝,后辗转流落廷巴克图黑市。不管怎么说,圣骑士剑的锋利程度是不容置疑的,黑市老板曾扬言:如有圣骑士剑砍不断的武器,老板愿以此剑相送。结果引来无数垂涎宝剑的试剑者,但最后都不得不黯然离去。

    在这种地方恃强抢夺是不行的。且不说黑市老板强大的私人武装,如果谁人胆敢这样做,马上就会成为北海地中海大西洋各国野心家亡命之徒的赏金猎物。因为这样做犯了黑市交易的大忌!此风气一开,黑市老板的生意固然没法做,各地的非法物流也将堵塞,不知往哪里销赃。所以此乃江湖大忌,就算是现在权势最大的西班牙国王或是奥斯曼帝国皇帝的国库空虚,他也不敢轻易尝试。毕竟成为不法之徒的公敌,滋味可不大好过啊!

    我们从旅馆出来,遍寻黑市却找不到。廷巴克图只是一个小城,随随便便就走了一圈,因为现在是深夜,到处都静悄悄的黑灯瞎火,却连黑市的影儿也没见着。就在我以为廷巴克图黑市只不过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越来越失望,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葡萄牙人米开罗人突然惊叫:看,前面有一座桥!

    哪里是桥啊?米开罗看错了!只是一根碗口大的树木,横架在小河之上,通往对岸。不管怎么说,既然这样摆设,对岸必有蹊跷,待我金牙一探究竟。

    提心吊胆走过树桥,对岸好大一片旷野。我端起我的长官专用望远镜(现代带来的,红外望远),一看,好家伙,远处一排巨石建筑,警卫森严,门口排了好多人,似乎正在等待身份检查才可入内。没错,深更半夜那么多鸡鸣狗盗之徒凑在一起,不是廷巴克图的黑市是什么?

    走到黑市入口,还要检查身份,我前面排了一条长龙,等检查到我怕也四点结束营业了。金牙我才不耐烦等候,对卫兵高叫:“去和你们老板说,我是东方古国来的使节。如果他不想错过来自神秘东方的宝物,快叫他出来迎我进去吧!”

    东方人的身份果然灵验,喜好收集奇珍异宝的黑市老板一听东方来人,且有宝物待售,一路小跑把我和我的随从迎接进去。

    我睥睨四周,心道廷巴克图怎么样,黑市怎么样?我金牙一句话不就轻易进来了?金牙我不但进来,还要收购这里排名榜第一的星级宝物——圣骑士剑!想来这里也不会有与我金牙实力相当的竞争者!

    圣骑士剑注定是我的!想我金牙身穿圣骑士的配套铠甲,如今再拥有圣骑士剑,甲剑合一,何人还是我单条对手?七海之内,金牙我才是霸主!

    可是真没想到啊,海上混世魔王——弗兰西斯…德雷克来了。处处压我一头! 

第二十八章 黑吃黑() 
弗兰西斯…德雷克他妈的是个混蛋!我才不怯他海上魔王铁腕海盗大西洋海岸最富有的奴隶贩子等各种名头,名头再响亮能当饭吃啊?想我金牙小海盗也是大名鼎鼎,交往哥们不乏海盗王黑红胡子之流,我会怕他?

    弗兰西斯…德雷克一直在跟我叫板!今天购买圣骑士剑的竞争对手竟然是他!38万的底价,因为他和我叫板,50万,80万,120万,现在已经喊到200万的天价了!黑市老板的脸都笑歪了!

    本来金牙我是个大度之人,区区几百万金币算个什么东西?才不会心疼。可是我身上的现金现在只有200万!而圣骑士剑我又志在必得!弗兰西斯…德雷克!他妈的!

    他妈的弗兰西斯…德雷克斜睨了我一眼,轻松又喊一次价:2000001个金币!tmd他就吃定我没钱了!这一个金币,令到我气急败坏!本想找安东尼借钱再竞拍,一想又泄气,就安东尼那点工资水平,还不够弗兰西斯…德雷克一口填的,再报多少他照旧是加一个金币,看来对圣骑士剑也是志在必得啊!金牙我气死也!

    竞拍员在台上喊:

    二百万零一个金币第一次!

    二百万零一个金币第二次!

    二百万零一个金币成交!

    咣!响槌砸下,彻底粉碎我对圣骑士剑的幻想。

    我愤而离场。太没面子了!伤自尊了!来到大航海,我还是第一次被人用金币砸我的脸呢!

    黑市老板还在后面叫:“东方来的使者,请留步!你从东方带来的宝物可否一观?”

    我没好气道:“不卖了!一会儿我就把它扔尼日尔河里去!”

    在老板的惊叫声中,我气哼哼地走出黑市。和随从回到树桥,我站在那里不走了。别人都知道我伤心了,不敢和我搭话,支使年纪小较受我喜爱的安东尼问我:“司令官,外面风凉,小心伤了风寒。咱们回家吧?”

    我怒火往上窜,当着安东尼米开罗等手下的面,指着树桥下的臭河沟发誓:“有生之年,金牙我一定得到圣骑士剑,如果做不到,我…我…我把金牙掰了扔这臭河里!”越想越气,要你这两颗大金牙有什么用,用钱的关键时候你又救不上急!

    手下赶紧劝我休要掰了那金牙,都说司令官配上金牙,还蛮有精神的!

    又说:“司令官,咱回吧?”

    我依旧气冲斗牛,跺脚道:“回什么回!我就在这儿等着弗兰西斯…德雷克,不信他不过这必经之路!”

    手下这才恍然大悟我的心意。原来司令官买不到,想用抢的啊!只是抢劫的对方可是强盗行的老前辈,混世魔王弗兰西斯…德雷克啊!他手里又有圣骑士剑,司令官你还要三思啊!

    我才不怕他!他有圣骑士剑我有圣骑士甲,姑且让我们上演一场矛与盾的试验。

    我心里打的好算盘:黑市抢劫会引起公愤,我在黑市之外找他下手,舆论界该找不到我什么毛病吧?敢和我金牙叫板,一定叫弗兰西斯…德雷死的很难看!

    弗兰西斯…德雷克,25岁加入大英帝国骑士团为皇家效力,一年后受命组建私掠船队与西班牙无敌舰队抗衡,并因此得到英国私掠证——海盗的行为开始具备合法性,为帝国所承认。不管弗兰西斯…德雷克在公海做过什么,只需保持对大英帝国的忠诚,为帝国创造财富,法律就可以宽恕,皇帝将给予嘉奖和赏赐,英国的子民视之为民族英雄。

    有大英帝国在背后支持,300金币起家的弗兰西斯…德雷克扩张速度极快,如今已成为“大西洋海岸最富有的奴隶贩子”,拥有千万资产和庞大的船队。而这时,他才28岁。传奇的经历替他搏来响亮的名头:海上魔王,铁腕海盗,伟大的探险家,杰出的海军将领。

    现在28岁的魔王弗兰西斯…德雷克和他的得力助手马休被我拦在树桥。马休是一个名头响亮的年轻人,一向以喝酒打架不要命闻名北海舰队。另外还有七八个随从,膀大腰圆,应该是弗兰西斯…德雷克的卫队,虎视眈眈看着我们。

    我不怀好意地紧盯弗兰西斯…德雷克,嘿嘿冷笑,自觉声音还算阴险。

    弗兰西斯…德雷克耸耸肩,满不在乎问道:“小子,我能为你做点什么?”

    “交出你的剑,跪地求饶!”

    竟敢对魔王出言不逊!弗兰西斯…德雷克的瞳孔缩了一下,显然动了真怒。助手马休更是怒不可遏,暴烈的他二话不说冲上来,当头给我雪亮一刀!我要不是赶紧往后一跳,这辈子恐怕就是最后一回做人了。

    忠心的加里一步踏上,及时架住他的剑:“马休你算个什么东西,竟敢向我们司令官挑战?如果要打先过了我这关!”

    暴烈的马休坏脾气在整个北欧地区都出名,而加里,同样不是什么善茬,汉堡酒馆的泼皮人人知道加里的拳头不含糊。两个打架高手碰在一起,还没等各自的老大发话,已经刀光剑影战成一团。

    我猜现在在弗兰西斯眼中,我已无异于死人。他甩了甩金黄长发,露出冷峻面孔,缓缓拔出圣骑士剑:“小子,你好大的胆子,敢威胁我弗兰西斯的,你是第一个也将是最后一个!只凭你手上这点实力吗?可笑!”

    我一声长笑:“哈,弗兰西斯,话不要说的太满,那要试一下才知道!没听过大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吗?”“噌”地抽出一等。我手下卡扎莱,法鲁南,阿尔桑地,米开罗,潘佛,劳伦斯,安东尼等人也跟随我拔剑,摆出战斗姿态。

    弗兰西斯的随从们抢上前来。我的人马和弗兰西斯的人马,竟然还可笑地互施对手礼。这些可怜的,深受中世纪骑士思想荼毒的人们!他们以为自己是什么,骨子里都tmd是海盗,大打出手之前不必这么客气吧?烧船抢劫时又不见他们那么有礼貌!难道说大海上的残狼踏上土地就变成小绵羊?

    发一声喊,我和弗兰西斯同时发动,双方战士相互向对方扑过去,攻击异常猛烈,但不乱章法。海盗们为了抢夺杀人利器圣骑士剑,在荒凉的廷巴克图展开了生死搏斗。

    加里迎战马休,那是弗兰西斯的干将;安东尼截住一个独眼巨人;卡扎莱一个对付两个;米开罗和潘佛两个对付一个;其他人也找到各自的对手。

    至于金牙我本人,则扑向了弗兰西斯本人。我是个年轻人,还没有杀过几个人,第一次向大魔头挑战,心都跳得快要从胸膛里蹦出来了。不过,凭我的金牙发誓,这并不是因为害怕,我没有丝毫怯懦心理,而是因为求胜心切。我像一只发威的老虎,绕着对手转了十来个圈,二十来次变化姿势和位置,频频发动进攻。我的一等虽然不是星级的武器,但a的攻击力93的剑术还是给弗兰西斯造成很大的困扰,他身穿的外衣已经被我砍出好几个口子,露出真正的原形,天!魔王里面竟然身穿艾罗尔宝甲(a+)!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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