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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特工皇后不好惹-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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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看在彩姬眼里是这样的——这女子,暗自诧异着,没料到慕容瑶外头去了一趟以后,会促成这样一件“好事”,好奇怪。

她总觉得不太对劲。

云沁一怔,没想到他会应下来,不由得多瞟了一眼,见他一脸认真样,不免喜叫出来:

“真的呀!”

她双眼一发亮,便有一层层的波光四射……

无疑的,这女子本身就带着一种妖魅似的美,很能令男人生出怜爱之心。

萧缙点头,冷静的看了一眼,指指她身上那一件宽松的裙子,穿出了一身慵慵懒懒的娇媚之色:

“去换了!穿的简单一些。”

“哎,好好好。我马上去!彩姬,去挑衣裳,要裙摆短一些的,青袖,过来绾发,随意一点,别梳的太贵气了。”

她欢天喜地的进去了,就表面看上来,好像她与他,当真是一对恩爱的新婚夫妻!

事实上呢,不是!

一切只是表面文章。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欣然的和别的女人假扮夫妻。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物和事,都是虚假的,虚而实,实则虚,不过,能和这么一个聪明的女人一起演对手戏,这滋味,倒也不错。

他似乎有点乐在其中的。

之前,他和她皆套着伪装,如今,也许,他们还是不够坦诚,还是彼此防备的,但总归是在同一条船上,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他们可以同进退,暂时,是可以彼此信任的。

女人进房去,萧缙随意坐下,鼻子里扑进一阵阵异样的琼花香,脑海里浮现了一些过去的情景。

不论是南燕,还是西楚,琼花,是一种最为寻常的花种,民间女子都爱用琼花为入浴香料,或制成香囊随身而截。

他喜欢这种花,与生俱来的喜欢,更因为,心爱女人身上有过这种香:五年前,他在这种花香里,生平第一次有了那刻有铭心的夫妻之欢。那时,他看不到她长相,只闻得那一身香。所以,五年来,他越发痴迷上琼花。

此后,每番闻得这琼花香,就会想起那些旧事……想念那个人的低低轻唤,想念那人柔软的身子,在自己怀里软成春水,将他淹没其中,承受着那一***的躁动,在躁动中开出幸福的花。

只是,那花,谢的太过匆匆,成了殇。

而今,他的王妃,好像也迷恋着琼花。

他怔了一下,忽然的,就想念起那个人,太想念……

想的都心疼。

“走了!”

不一会儿,她出来了,穿的很省净,杏色的裙,发斜绾,只缀一朵珠花,很漂亮:一朵带刺的琼花。

他转开头。

思念愈浓。

心骨痛。

这么多年来,他从不与女子同游,今日第一次破例,同行的那个人,却不是那个前世所衷、今世为妻的女子。

那感觉,是有点古怪。

突然间,他有点无从适应。

****

洛城的繁华由来已久,作为几代皇朝的政治中心,商贸中心,它体现出的是整个王朝的精神面貌——听说十八年前,金氏初灭时,楚帝杀人无数,致令整个皇城,人人自危,城中百姓,一吃了晚饭,皆吹灯上床,哪个敢出来游夜欢闹,一个个但求平安。

十八年治国,洛城盛景重现,繁华之景更胜当年。

只是,这样的盛景似乎一直浸淫在一种风雨欲来的危险里,或有一天,铺满这夜市的会是一片银甲,一地尸骨,满城血色,将染红这锦城如画。

出来的时候,彩姬跟了出来,萧缙呢,只带了一个岳离,杨固没见着,不晓得跑哪里去了,也许是办案。

萧缙原本是不想带任何奴婢,他也知道她身边的人,多数全是眼线,跟着,说话,太过不方便。

彩姬当面跪了下去说:

“请容奴婢跟着,主子身子金贵,要是再出一些意外,摄政王一定得将我们一众全给打死了去……”

萧缙点头说:“不能带很多人,问你们家主子吧,看看到底带谁一起出去!”

云沁选的是彩姬:便由着她跟从,省得她怀疑。

临出门,萧缙让人备了马车,云沁站定在原地,眼珠子滴溜溜转的飞快,迟迟没上去,目光贪婪的看着那匹漂亮的骏马,浑身血红发亮,恨不能飞跨上去。

萧缙见状,问:

“怎么,你会骑马?”

戒嗔师太是名将之后,擅骑不是怪事,身为她的徒弟,能骑也不是奇事。

“嗯!”

她并不掩饰。

“想骑?”

“可以吗?”

萧缙剑眉一挑,慕容瑶一再的带给他异样的感觉。

她的才智,她的胆识,她的功夫,她的娇与媚,她男子似的飒爽,无不让人欣赏,想不到,她还跟他一样,爱骑马,瞧她双眼发亮的样子,或者,还懂马。

他想了想,回头对岳离说:

“去给王妃备马!”

“不,我想骑这匹,这匹好,汗血龙驹,我喜欢!”

她兴奋的说。

“这也知道?”

他皱眉,侧以一目。

她果然懂马。

汗血龙驹,产自另一个神洲,这一匹,是他作为使臣出使那边时,亲自挑选的当地名驹,一般人,只会认为它是土生土长的西北高原马,而不是那中骁勇的战马之神,一般的马贩子尚有可能辨认不了,她却一眼叫破。

“知道。它不是西北高原马,你看,区别在这马尾上,长了一大截,而且尾毛显粗;皮厚,坚如刚石,四肢则更为高健,比一般的高原马大了一个轮廓,性子极烈,极难驯。在战场上被称为骁勇马神。”

一直陪在边上的岳离,忍不住投去一瞥:慕容瑶越来越叫人刮目相看——一般女子,哪会去了解这种东西——忽然觉得,她与王爷,根本就是恐怖绝配。除了身份不明,其他地方,这女子配得上做王爷的女人。

“好眼光。好学问。”

萧缙赞了一声,像是不经意的问:

“哪学来的相马技术!”

“小时候见过一匹。听马主人跟我说的!那时候小,偷偷的骑,结果,差点带摔死。对此,我记忆深刻,没齿难忘。”她馋着嘴想摸上去,哎玛的,雪亮雪亮的,真叫人馋。

那马王可骄傲着呢,就像它的主子一样,冷眼一睨,转开头,扬起后脚就踢,好在她反应够快,急急就往边退了开去,吃到了一口灰尘,那长长的红尾巴那么一甩,饶是她蹦的老远,还是给甩开了,脸上一阵毒辣辣的疼……

“见鬼的,脾气怎么都这么烈。能让别人骑,就不许让我碰一下,喂,你是畜生,怎么也这么势利?”

若非地点不合适,她一早就跳上去:如果不能将它征服,那她就学武则天,将这厮给宰了!

萧缙原在若有所思:一般人是骑上不汗血龙驹的,她嘴里的马主人,会是谁?

她小时候,明明在穷山沟里过日子,怎么可能和那种骑得起汗血马的人有什么牵扯?

除非,她的身份也是造假的。

想到这里,萧缙的眉心一动:

这就显得分外有趣了。

如果,她不是慕容家的女儿,又会是谁?

这种可能性存不存在呢?

他凝神看了一眼,在斟酌,在听到她说了这么一句以后,忍不住想笑,看着她瞪圆脸悻悻的样子,沉闷的心情,莫名就轻快。

这样的轻快,前世有过,今世,也有过,五年前……

记忆有点遥远。

这五年,他忙的不知道何为轻快,也不敢有轻快。

“赤鹰不爱别人碰!”

萧缙说:“你别摸。小心被踢到。这家伙的脚蹄子,劲道很大……能一脚把一个大汉给踢半死。”

“赤鹰?”

“它的名字!它跑起来,比鹰还快。”

萧缙拉着马缰,跨了上去,轻轻抚了抚马头,低下头去在马耳边上说了几句,那傲骄的大家伙则侧着头张望,好像还真能听得懂人话似的,马嘴不住的喷气儿。

此刻,红马,杏衣,色彩上,相映成辉,将王候的优雅与尊荣尽数彰显,微带笑的模样,有点一年前那种痞痞的调调,这样一种风华,与昨夜,又判若两人。

她细看,叹,这是妖孽。

“好了,我跟她商量好了,让你坐一下。来……”

她还在想,他忽伸出手来,一把拎住她的胳膊,那么轻轻一提,就将她拎了上去。

云沁没有作好心是准备,正在想如何报这一尾巴这仇呢,人就腾空而起,砰的一下,就撞到了一堵肉墙上。

哎玛,那是肉吗?

分明就是石头。

“嘶!”

鼻子,撞的是滋溜溜的发酸……

她忍不住摸鼻子,一股男人味钻进来。

“抱紧了,要是被甩下去,被摔一个头破血流,到时别怪我没提醒你!”

一声大喝,马蹄扬,惯力强冲之下,还没有坐稳的她,除些就被甩了下来!

“呀!”

一记惊呼,她本能的去勾住男人那腰肢,一阵淡淡的皂角的味道,清冽扑面来,受到惊吓的她,心头一阵惊跳狂蹿。手臂间铁桶似的腰,就像是被烈火烧烫的一般,灼灼的显示着可怕的力量,令她几乎将这个男人给推开了去。

不喜欢和别的男人,有这么近距离的亲近。

太不喜欢。

可是,速度太快。

夜风在耳边呼呼而过,夜色如流水般往两边倏然而过,那么快,颠波的又是这么的厉害,为了小命着想,她好像只能这么抱着他——

云沁感觉这滋味,好怪,怪透。

这样子骑马不是没有过,小的时候,她经常这样子抱着秦逍,不过后来,骑会了,就再没有和他这么亲近的共骠骑过,总觉得这样子,太过亲近。

王府门口,岳离看得目瞪口呆,他们的爷啊,从来不让任何女人碰过他的马,据说,战马,叫女人一碰,就会晦气;如今共骑一匹,那更是没有的事呀,今天王爷有些反常啊——

“哎哎哎……”

彩姬急叫着追,王爷把王妃给带走了,那她该怎么办啊?

“管家,去弄匹马来给彩姬……”

岳离斜眼看着,懒懒吩咐,心下明白王爷是想和慕容瑶单独说话,那他就配合一下,把面前这个细作给调开一下。

****

萧缙没带女人骑过马。

一个都没有。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

前世,他在马场养过几匹,闲来就往马场溜达几圈,肆意狂奔,会是一件很有快感的事;后来认得琉璃,原想带她去骑的,一次次,总是阴差阳错的错失机会,总是不能如愿去尝尝迎风驰骋的感觉。

至于今生,没一个女人能入他眼——

别人说,是他眼界太高。

其实,不是。

今天,他就破例。

又是破例。

那是怎样一种感觉?

他没办法形容。

带她一起迎风驰骋的念头,跳出来的时候,是那么的快,他没有多想,一切已开在开始行动,等她将双手圈住他的腰时,周身冒上来的那种柔柔软软的感觉,怪死——女人,还真是水做的,花做的,又香又软,足能将人缠死!

古来皆说,柔能克刚:女人之柔,可克男人之刚。

他的心,有那么一刹那的乱跳,失常,失去了往常的冷静。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对于女人,在这个世界,他从没有动过心,能叫他心动的女人,存不存在,还是一个未知数。

对于这个慕容瑶,他有的是一种猎奇的心态。

肯定是这样的。

她身上藏着太多让人解读不了的迷团……

他带她出来,是想更好的透析她,深入的挖掘她,彻底的控制她。

是的,这就是他的目的!

他不觉得,自己对这个女人会生出异样的感觉。

那种吸引,不算是吸引,是欣赏。

她的不凡,值得他欣赏。

仅仅只是欣赏。

他一再的对自己这么说:

这样的欣赏,很正常。

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

*

隔着一条河,不远处,就是全城最热闹的地方,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夜夜宛如是在闹元宵。

在这里,各种酒肆饭馆,各种五花八门的杂耍,各类小买卖的行当,都在街道上摆着,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欢声笑语,在这里响着,一阵阵直上苍穹。

人生各有百态,人生各有百味,每个人都在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走着自己的路。这是一种简单的百姓生活——

洛京城夜生活,挺丰富。

“下马!”

萧缙终于放慢了速度。

他能感觉到身后的女子,在最初,双手是僵硬的,若不是怕被甩下去,只怕早就收回去,后来渐渐柔软自然,最后干脆就将她的脸贴在了他背上,隔着那薄薄的两层衣料,他能感觉到那圆圆的脸膀子,就这样靠着——那地方,宛似被火在烤似的,奇怪的焦烫起来,把他整个人都被了起来似的,有点口干舌躁。

这种感觉,危险!

他有过一次失控。

五年前,在琉璃身上,一番热血喷张,无法自控,最后,干了一件“禽兽”事,把她“吃”的差点骨头都不剩……

他的心,诡异的突跳了一下,这样的躁动,怎么又翻上来了。

他觉得有点热,贴的太叫人觉得不舒服。

转头,他毫不客气的将她的脸拍开:

“哎,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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