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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宁小闲御神录-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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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孪生子异口同声道:“你要是敢乱来,我们就大喊了!”

    这男子顿时呆住。他一个人只有两只手,最多堵住这两个娃娃的嘴,还有个大姑娘站在那儿哪,女人若尖叫起来,也是声震九霄!

    他这人有血勇之气,抢劫杀人时都是冲在最前面的。这样的人最讨领导喜欢,但他惟独有一个毛病,即是好色成性,任老大平时对他睁一眼闭一眼,可是这两个娃子若是大喊起来,惊动了营内所有人,他可吃不了兜着走。

    人艰不拆啊。有些事,就是不能挑明了说的。

    他虽长得粗豪,但真心不傻,反复盘算了下,觉得明天成在这女人临死前还能占点便宜,于是悻悻地盯了她好几眼,转身回营了。

    宁小闲见状松了口气,轻轻抱了抱两只小蝠妖。

    两个小家伙给她解围了。她虽不怕这人。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家伙色迷迷地盯了她好久,眼睛上占了不少便宜,这笔账,尽早要和他算的。

    她带着两只小蝠妖回营了。对手是凡人。她夷然不惧,也不将这些危险放在心上。夜色浓重,她打了几个盹,最后还是迷迷糊糊睡着了。两只小蝠妖伴在她身侧,状似假寐,实则眯着眼留意周围动静。是两个合格的小斥候。

    转眼间,寅时已至(凌晨点),四下里还是一片漆黑,整个营地仍沉浸在梦乡之中。

    就在此时,树上的哨兵突然发出一声呼哨,顿时大半个营地的人都醒了过来。

    这帮马贼原本就是悍匪之流的人物,现在被同伴从睡梦中吵醒,人人抱着武器跳了起来,一脸的凶神恶煞,狰狞面目表露无疑。

    哨兵伸手一指。

    于是大家就看到。远处的黑暗里慢慢走来一个人,一身红衣十分扎眼。他看起来意态悠闲,步子迈得也慢,然而几个呼吸间就越过了十几丈的距离,直直向着这里走来。

    这人生得极美,肤色如玉、鼻若悬胆。一双红唇又轻又薄,眼角微微上挑,更衬得一双丹凤眼流转多情。银白色的长发用玉簪仔仔细细拢在脑后,随着夜风轻轻拂动。他身上的红袍虽宽,腰间却以一条锦带轻轻束起,更显得长身玉立,风姿无双。宁小闲真想叹气了,这家伙形貌昳丽得实在近乎妖,虽然是个男人,比现在自己这具皮相。不知道漂亮了多少倍!

    他虽长得阴柔,这营地里却没人敢看轻他。黑夜中的荒野危机四伏,这来历不明的男子连代步的马儿都不用,走在这空旷无人之地,看他表情反而像在自家后花园散步那么惬意。若说没有半点儿凭据,谁信哪?

    来者不善哪!众汉子都握紧了手中的武器。

    “来者何人?”任胖子高声喊道,努力瞪大了眯缝的眼。

    “马贼?”这人喃喃自语了一声,似乎也有些惊讶。诡异的是,他就这么低声嘀咕了一句,话音就在所有人耳边响起,比附耳听来还要清晰。

    “你们拿走了不属于你们的东西,交出来吧。”他抿起红唇,微微一笑:“我今日心情不错,不想杀人。”

    他随意瞟过营地所有人,目光扫过宁小闲时怔了一怔,上下打量她一眼,这才转开。

    宁小闲面上不动声色,掌心却微微沁出了汗,极是紧张。因为长天在她耳边报出了这家伙的身份。

    莫怪乎觉得这家伙漂亮得不成人形,原来他果然就是妖怪一枚,并且是她迄今为止见过的最强大的妖怪——炼神中期!长天又补充道:“嗯,可能是上古的遗族,涂山后裔!”在这等修为的妖怪眼皮底下,她的易容丹已经失效。

    莫怪这家伙盯了她好几眼,原来是已经看透了她的真面目!

    这美男子处处透着诡异,任胖子也没有轻举妄动,而是抱拳问道:“阁下何人?深夜追来,有何贵干?”他已经认定这人就是来找茬的了。这世上妖怪横行,漂亮姑娘、大胖小子都可能是千年老妖,何况这形迹和外貌看起来都无比可疑的家伙?能少一事,尽量就少一事最好。己方人数虽多,但对上大妖怪也没有把握。

    “你是首领?”这男子转向他,“我若没有算错,原本应该有一小支队伍经过这里的。看样子是被你们黑吃黑了?”

    营地里的汉子,脸色都变了。按以往经验来说,岩城官方对马贼向来不手软,要是知道他们在这里干伤人性命的勾当,就会派人来剿灭。此时的通讯仍不发达,他们也不知道岩城已经变了天,根本无暇顾及他们。

    昨日宁小闲撞进他们营地之前,他们的确砍翻了一小队人马,因此空气中的血腥气才会如此久久不散。这只队伍只有十来人,辎重严重不足,身上裹挟的金银财物却着实不少,堪称大肥羊。马贼们也觉得奇怪,若按常理而言,这样的散客往往会跟着大型商队一起上路,以策安全,不知这帮人为何急不可耐地冲进荒野,正好便宜了自己。

    这帮家伙本也想着离开之前杀掉宁小闲灭口来着。现在干下的勾当被这长相妖异的家伙一口喝破,自然在场之人都起了杀心。

    任胖子将手别在身后,背着对面的漂亮妖怪打了一个下切的手势。连宁小闲这种局外人都看出来,这手势的意思只有一个:“杀!”

    还没等马贼们有动作,她就转了转眼珠子,突然冲着这美男子高喊一声:“你……你小心些,他们起歹意了!”声音中充满了惊惶、焦急之意。

    这漂亮妖怪走近时,大伙儿都往前走了几步,只有宁小闲反倒后退稍许。她背靠着营地边上的大树,怀里搂着两个孩子,缩起身体,尽量让自己更没有存在感。

    开玩笑,马贼再彪悍也没这大妖怪可怕。她最怕的是这妖男挥挥手,连马贼带她全灭了。长天可是说过,在大妖眼中,凡人皆是蝼蚁,那么这妖男在杀人时,会考虑到她是与众不同的一只蝼蚁而专门放过她么?她可不抱乐观态度。

    因此,她还不如趁早卖个人情给他。尽管她和这妖男都知道,这人情淡薄得几乎没有,但是,毕竟她喊出一嗓子了对不对?这代表她是站在他这一边的,对不对?

    那么,等下他大开杀戒的时候,就有更大机率对她网开一面了,对不对?

    所以说,情报就是王道、情报就是财富啊。无知者无畏,这帮马贼若晓得面前这妖怪是炼神期的大妖,哪里还能兴起一丁半点儿反抗的意图?但是她宁小闲知道啊,并且她手中也有优势,即——这大妖怪也并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真实修为。如果他感念她出声提示的善意,也许她真有机会从他手里活下来!

    她紧紧盯住妖男的眼睛,因此这一声吼完之后,果然看到他好看的眉毛高高扬起,一眼瞟了过来,裹着三分惊讶,三分好奇。

    成了,活命的希望,至少有六成了!

    马贼们却是一愕,人人转过头来瞪住她,恨之欲噬。不过她站得太靠后了,并且这漂亮男子的威胁性更大,因此邓胖子阴鹫地望了她一眼,意思是“等下再和你算账”。既已被她喝破,他也不再矫情,将手一挥,众马贼就冲了上去!

    这帮亡命之徒打群架是很有本事的,现在抽家伙挥了上去,看似杂乱无章,其实分工已定。三十来人里面,有五人打头阵,手中执的都是两尺长的马刀,这种长刀宽背薄刃,特别适于砍劈。这其中也包括了想对宁小闲意图不轨的那满面横肉的家伙,闷声不响地冲上前去,照着美男子的胸口斜斜地劈下!

    另外几人绕到他背后,手里的长刀专取他下盘关节处。只要一刀挥实了,对方膝盖立被斩断,只能成为俎上鱼肉。

    这第一波攻击不过是试探,却已经抱着将对方打死打残的意图而来。这群和狼一起生活在荒野上的汉子,也有着狼群一般的狠劲儿。

    这漂亮妖怪却无奈地叹了口气:“不见棺材不掉泪,为什么凡人就是无知?”

    他抬起手,掌心向上平放于胸口。他手腕洁白如玉、手指修长,掌心却翻起一朵硕大的红莲。这莲花似乎正在萼上怒放到最灿烂之时,每一片花瓣的形状都极尽完美,若鲜血、若红玉,望之即生浓烈、奔放,不顾一切之意,与这颓倾的荒野大有格格不入之感。

    长天不急不徐道:“这便是他的法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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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只帅锅出场了。

    。宁小闲御神录

第141章 我饿了() 
;赶紧将他对付过去吧。只要面前这祖宗转身离开,她就可以带着老马快乐前进了。

    “哦?”没想到这妖男兴致勃勃,露出了一口银牙,“不知何以为报?那我便来替你想想。”

    呃,她将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了么?她不过是个普通凡女,他却是只大妖怪,这种举手之劳还需要她报答吗?太小气了。另外,这人在十息之前不正在暴怒么,怎么变脸变得这么快?

    她却不知道,眼前这红衣妖怪脾气虽然诡谲多变,但最是务实,既然手里的小苗已经回天乏术,那转而寻找其他线索便好。他一向不耐烦搭理人类,今次不知道为何,看到她总觉得这女子有些古怪。他一眼就能瞧出宁小闲是个纯正的普通人类,身上没有半点灵力,可是总有些什么地方不大对劲儿!

    他是妖怪,若见着了古怪的人事,也不必去查证什么,直接挥手灭了就是。今日,他反倒不打算这么做。

    “嗯。”他抚着下巴沉吟道,“这样如何,你陪我走上一段路吧。”

    纳尼?她大惊之下抬头,眼里全是掩不住的讶色:“恩公,我……”她看到对面的红色瞳孔露出兴味满满的模样,于是赶紧改口,“我怕跟不上你的速度!”他刚刚走进营地的模样太风|骚了,速度确实也太快,她跟不上的。

    这风|骚男伸手一指:“那儿不是有马?你骑上便是。”

    好吧。她也无话可说了,“恩公”要她陪他走一趟,她敢说个不字?这人长得比她还好看。她需要担心自己的贞节么?

    “好吧。”她怏怏地走了过去,将所有马儿的缰绳都解开,“快跑吧,你们自由啦!”然后挑了两匹看起来最精壮的。连同那匹老马一起拉了过来。总不成她骑着马儿跑,然后“恩公”在地上走吧?她很狗腿地想。

    “这是何意?”红衣男指着老马问道。

    “这匹马儿载了我一路啦。它年纪这么大,跑不了多快了,留在野地里是活不了的。”她想把老马拉到人类的聚落区。

    他瞟了她一眼,没说话,拉过一匹良马骑了上去。

    “呀。恩公,等等!”她用最快的速度将散落在地上的金银细软挑贵重的收拾起来,费了许多力气才将大口袋系在马背上,又将两只小蝠妖抱上了高头大马,最后把老马的缰绳系在自己这匹马儿的鞍上,这才翻身骑上。忙完这一切,她已经累得气喘吁吁,额角也冒出了汗。

    “财迷。”红衣男咕哝一声,驱马向前。

    她是个凡人耶,当然要有点凡人的样子。宁小闲潜意识里知道。这妖怪对自己生出了好奇,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她表现得越贪财,他就会越轻慢她吧?

    这骑上了好马,才真正有“来去如风”的畅快感啊,并且马背上也不那么颠簸了。身后的老马放蹄疾追,勉强能够跟得上。

    她原本担心跟着红衣男会走上回头路。哪知道他选的方向,也正是往西而去。照这样奔跑下去,不出两天就会离开奉州地界了。

    她策马疾奔,而长天正在转述温良羽的看法,显然两人之前已经作过交流了。

    她最想知道,长天刚才所说的“涂山后裔”指的是什么?他此时正在解答:“所谓涂山后裔,就是狐妖一族。上古,夏族的大禹娶涂山族女子为妻,这女子便是九尾白狐。此后,狐妖族就将自己称为涂山后裔。以证明自身血统的高贵。这红衣小狐妖的气息浓烈,显然血统纯正,妖力也不弱。我没见到他的原形,不知道他到底属于哪一支系,但想来天狐的可能性最大。”

    她恍然。怪不得这红衣男生得如此妖媚。原来只公狐狸精。

    “据温小子所说,他从尸体上翻出来的小苗,从形状来看是茶苗。照此推断,多半就是温小子种在岩城里的灵茶茶苗了。这才引得炼神期的狐妖亲自来追。”

    情报有限,长天端出两人研究好的结论:“温小子说,这灵茶是种在一处极偏僻的山坳里的,除了他之外,那里只有温格和吴管家去过。现在温格已死、温小子在逃,这茶苗只可能是吴管家拿出来交给这些人的。”

    “如此看来,岩城内一定发生了重大变故,吴管家才会偷偷托人将茶苗带出。可惜这帮人运气实在太差,走到半路上就被马贼撵上杀掉了。”他顿了顿道,“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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