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继阁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异时空传奇 >

第159章

异时空传奇-第159章

小说: 异时空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里场地太小,还是等会出去再说吧,反正有的是时间。我的事情说完了,该是说说你们的事情了,刚才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和那些佣兵打起来了?”顾不得责怪小龙多嘴,孟龙赶紧将话题从自己身上引开。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狮族青年雷克斯介绍道。

    原来,当日分别后,船队一路顺利,没有遇到任何耽搁顺利的到达了圣斯塔利港。虽然是直线航行,还没有耽搁,但轮船的速度毕竟没法和飞行比,所以虽然孟龙前后耽搁了好几天,但也只比船队晚一天到达。

    今天,三人交了杀死死神海盗团团长光头的冒险任务,得了10万金币,一高兴,决定在冒险工会旁边这家最大的饭馆庆祝一下。

    虽然圣斯塔利港是一座贸易异常发达的城市,人来人往,异族人也能经常看到。但是三位异族少年的到来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好奇。尤其是精灵族的木风灵,英俊的外表吸引了绝大多数人的目光,虽然这家饭店绝大多数都是男子,但看到木风灵的外貌,就连最美的女子也会自惭形秽。

    刚坐下不久,就听邻桌一位冒险者低声猥亵的说道:“长得这么俊!要是卖到福春馆,绝对会是红极一时的头牌。”

    解释一下,福春馆圣斯塔利港最有名的男妓院。

    “哈哈哈哈!”冒险者刚一说完,同桌的冒险者全都淫亵的大笑起来。

    要知道,精灵的长耳朵可并不全是为了好看,他们的听力也更胜其它种族。冒险者声音虽低,但所说的话却一字不漏的全进了木风灵的耳朵。虽然刚开始并不知道这福春馆是什么地方,但从冒险者淫亵的笑声和语气判断,木风灵知道那绝对不是什么好地方。

    木风灵大怒,但当场却并没有发作。别以为木风灵就此忍住了,那不是木风灵的风格,木风灵从来都不是好惹的主。在精灵族驻地,一提起这位爷,可没有不头痛的。

    就在众冒险者喝的酒酣耳热之际。一挂绿色的藤蔓悄悄从房梁上倒挂下来,然后迅速开花,并洒落一丝花粉到刚才说话的冒险者酒杯中。然后藤蔓迅速缩回。这是木风灵释放的木系魔法,种子是木风灵悄悄用手指弹上房梁的。而这颗种子正是春眠花的种子,它的花粉具有强力的致幻作用。

    冒险者这一桌,当时只坐了八人,其中七名男子一名女子。女子就坐在刚才乱说话的冒险者旁边,虽然已有了二十七八,但成熟靓丽,风韵不减当年,还是很吸引人的。女子和自己旁边的一名中年男子(后来众人知道,他就是这个冒险团的团长,一位七级大剑师。)一副亲热的样子,应该不是夫妻就是情人。

    这时候,喝了春眠花粉的冒险者开始眼神迷离,神思恍惚起来。旁边的女子一直是这位冒险者的倾慕对象,但对方是自己顶头上司的女人,碍于身份,冒险者从来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的。

    可是,吃了这春眠花粉就不同了。春眠花粉的强力致幻作用,可以让食入者陷入半梦半醒之中。眼睛看到的,身体接触的都只会往好的地方想,也就是理想化。至于和自己幻想内容无关的则会被自动忽略掉。

    这时候,吃了春眠花粉的冒险者就早已将女子身旁的所有人包括女子的男人全部自动过滤掉了。冒险者先是悄悄地将右手伸到女子的屁股后面,偷偷的抚摸了起来。

    这时候,也许女子也喝多了。脸泛红霞的女子眼神斜睨着,轻轻一拍冒险者的肩膀责备道:“你干嘛吗!讨厌!”声音腻的都能挤出油来。

    在平时,这声喝骂肯定会让冒险者收手,但因为吃了春眠花粉,这腻到心里的声音就是致命的诱惑之音。冒险者此时已经完全陷入幻想中了,在冒险者眼里,这女子就是自己的女神,女子的轻嗔薄怒就是对自己的亲切召唤。

    冒险者开始大胆起来,左手伸向女子的私处,右手竟然在公开场合伸进女子的胸衣。

    “啪!”一声清脆的耳光想起。终于清醒了的女子一耳光扇在冒险者脸上。

    如果使用的春眠花粉适量,这时候冒险者会被这一耳光扇醒,后面的事情也许就不会发生了。但木风灵恨这冒险者太下流,春眠花粉用的就有些过量了。

    挨了一耳光的冒险者不但没有清醒,反而嚎叫着扑向女子道:“卡琳娜,我的女神,你是我的女神!”

    迎接冒险者的是狠狠临门一脚,是女子旁边的男人踹的。 

章193命运骄子,我为队长() 
“不对。”就在男人要再次对冒险者暴起发难时,旁边一位魔法师打扮的男子忽然一拦道:“这不正常。”

    没想到这名魔法师竟然有些见识,认出冒险者是被人暗中做了手脚。随即经过一番仔细寻找,木风灵藏在房梁上的春眠花种子也被找到了。饭店中只有一位精灵,罪魁祸首当然能够肯定是木风灵了。况且,刚才冒险者背后说精灵坏话的事大家可都听到了。

    接下来就不用说了,当然是打起来了。

    听了雷克斯的解说,孟龙总算明白了事情经过。忍不住看了一眼正一脸得意的木风灵暗道:“古人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这位主,自己以后可要小心,千万不能得罪了。”

    矮人哈雷突然提议:“我们也成立一个冒险队怎么样?以后我们走遍世界,找到无数的保藏,那时候,哈哈哈,我们就发财了。”矮人都是富于冒险的,可能和龙族也有些血缘关系吧爱财。

    “贪心鬼!”木风灵笑骂道:“我才不会和你去冒险呢!我要玩遍天下,现在好不容易自由了,我要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自由自在。”

    “其实矮子的注意也不错,进行冒险的同时也可以顺便游遍天下,多好啊?”狮人雷克斯很赞成哈雷的提议。

    “什么不错,而是非常好,野兽!”虽然狮人赞成了自己的提议,但矮人对雷克斯称自己矮子却非常不满意,虽然矮人真的很矮。

    “孟小哥也加入吧?可以看出,你会是个不错的伙伴。”得到雷克斯的支持,矮人开始邀请孟龙。

    “只要孟龙加入我就加入。”不等孟龙表态,精灵插话道,可一双丹凤眼却一刻也没离开过孟龙身边的有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精灵不是在乎孟龙而是在乎孟龙旁边的金爪银鹏。

    “我,我也是,孟大哥加入我就加入。”吞下一口牛肉,小龙紧跟在木风灵后面表态道。

    “加入吧,孟小哥!你看大家可都看着你呢。”矮人再次热情的邀请到。

    “这个……;我的情况有些特殊。”孟龙犹豫道:“因为,我不会在昆仑大陆待多久的。我来自阿巴斯大陆,或许不久,我就要返回瑞卡斯特了。”

    虽然对矮人的提议有些心动,但孟龙仍然拒绝了。眼前浮现起克拉拉那绝世的容颜,以及临别时那淡淡的哀愁,孟龙的神思不由得一阵恍惚。

    听了孟龙的话,矮人的脸色不由得一暗,就要放弃。而这时候,精灵却积极地邀请道:“没关系啊!我们也不一定非要在昆仑大陆冒险,阿巴斯大陆照样也可以冒险,我还想看看魔兽山脉呢。”

    “对对!我们先在昆仑大陆冒险,等孟龙要回去的时候,我们再到阿巴斯大陆冒险,到那里冒险都一样,是吧野兽?”

    “我没意见。”对于矮人的故意诋毁,狮人大度的一耸肩,没有计较。

    “好吧!”盛情难却,孟龙终于答应了。

    “好!为了对我们冒险队的成立表示祝贺,来,大家干一杯。”矮人兴奋地端起酒杯,仰起脖子痛快的牛饮起来。矮人大都好酒,哈雷好像尤其甚。

    “别急!别急!我们还要为我们的冒险小队起一个响亮的名字,再选一名队长,在冒险工会注册后,冒险小队才算成立。”精灵一把夺下矮人的酒杯。然后继续说道 :“大家都想想,什么名字最合适?”

    “雷神之锤怎么样?多么具有震撼力的名字啊?”矮人一脸得意地道。

    “切!你以为这是开打铁铺啊?还雷神之锤。”精灵第一个跳出来反对道。雷神,也是矮人信仰的神灵之一。

    “绯梦之森这个名字怎么样?既浪漫又神秘,最符合冒险小队的名字了。”反对了矮人后,,精灵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说兄弟,我们的目标是全大陆,是要成为最伟大的冒险家,而不是仅仅局限于你们小小的精灵森林。”矮人报复性的说道。

    “哼!你敢到我们精灵之森去冒险,看我不把你屁股射开花。”精灵一扬手中短弓,威胁的说道。精灵之森是精灵的禁地,是不欢迎外人的。

    “奇迹冒险小队?”太普通。

    “探秘者冒险小队?”太俗气。

    “勇气与智慧小队?”太一般。

    ……

    众人各抒己见,都想提出一个既响亮又独一无二的名字。但不是太普通,就是太俗气,被其它人否决了。

    孟龙突然说道:“命运之旅这个名字怎么样?你们看,大家来自天南海北。有来自阿巴斯大陆的(孟龙心里暗想,其中一个可是来自地球),有来自麦金大陆的,还有来自龙岛的,现在能聚集在昆仑大陆,这不是命运的安排是什么?所以,我觉得命运之旅这个名字最合适。”

    “恩,还行。”

    “马马虎虎。”

    “就这么定了。我要吃饭了,不然好东西都让这头大鸟和小龙吃完了。”

    最后,命运之旅这个名字被大家勉强接受,最终确定下来。不过,队长人选却再次引起争议。

    “说到队长,可一定要选一位年纪最大,有着丰富社会阅历的人才行。”精灵的饭量最小,吃了两口菜,精灵放下刀叉说道:“我今年刚刚85岁,咱们这里还有没有比我年龄更大的,如果有我一定推选他当队长。”

    “这不算,你那是精灵年龄,折合成人类年龄,你也就十七八岁而已。”不等精灵说完,狮人和矮人齐声反对。虽然矮人哈雷也有七八十岁了,但因为比不过精灵,所以立即和狮人站到了同一阵营。

    “精灵年龄就不是年龄了?你们这是嫉妒,嫉妒我们精灵比你们长寿。”精灵抗议道。

    “这个,大家不要争了。其实要说年龄最大,这里应该是小龙,小龙可已经100岁了。”看到双方争论个不休,孟龙出来解围道。

    “100岁?小龙?”三人惊奇地异口同声道。

    抛开突破到圣域和神域的强者不算,一般情况下,人类和兽人最高寿命可达100岁,而精灵和矮人却可以活到五百岁。至于龙族,活个一两千岁是没有问题的。其实,如果折合的话,小龙最多是人类六七岁小孩的年纪,但变化成人身的小龙显得老成些,这才看起来像十一二岁的样子。

    “是的,我真的是100岁。你们看,我可是神龙哎!当队长绝对没有问题。”说完,趁着饭馆包厢没有外人,小龙偷偷变回了真身。一得意,小龙早将孟龙交代的不要轻易在外人面前暴露真身的要求抛到了九霄云外去。况且,小龙早就把这三位当成了朋友,在小龙的观念中,朋友当然不是外人了!

    “你当队长?想的美!”不等小龙得意完,众人异口同声的反对。

    “我想,这队长人选,年龄不是问题,主要是要有能力,还要有丰富的战斗经验。”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后,雷克斯开始侃侃而谈 :“那么就从我开始自我介绍吧。我的实力,相处这么长时间,大家应该都已经有所了解,我就不多说了,重点,介绍下我的经历。

    从八岁开始,我就是在军营中长大的,十二岁开始领兵打仗,今年我正好二十。八年来,曾带领我们的兽人军队,消灭过十二股草原马贼,围剿过一只数万草原狼组成的狼群。如果以后大家到了我们的格林萨尔大草原,可以去打听打听,看看草原上是不是正在盛传着一个传奇人物的名字草原之子雷克斯?蒂多雷奥。”

    自我介绍完后,雷克斯毫不谦虚的总结道:“我想,凭我的经历和能力,正是我们冒险小队队长的不二人选。”

    “切!还草原之子呢?”矮人不服气的说道:“我还是大地母神殿正式册封的圣子呢!在我四十岁,哦不,折合成兽人的年龄也就是八岁那年,已经和族人一起开始狩猎了,到我十六岁(人类年龄)曾经带领我们矮人族的勇士猎杀过一头八级的穿山龙,那可是八级的圣兽啊!圣兽见过没?而且,我还是一名七级的锻造匠师,如果我当队长,以后还可以为大家免费维修装备。”

    “要开铁匠铺请到城里去开吧。我们是去冒险,不是去打铁。下面,还是听听我的自我介绍吧。”精灵一句话,噎得矮人半天说不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