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水浒-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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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别说曾头市前数千百姓牵羊担酒前来犒劳梁山军,并且主动积极的帮助梁山军打扫战场,搬运尸骸,这种深受百姓爱戴的军队,在大宋也是绝无仅有的。
至于王飞宇这货,心里想的却是梁山军这么强大,自己以后能当个多大的官,带多少兵?
还有,下次打仗,自己一定要打头阵,好叫军主哥哥知道自己的本事。
曾头市内,曾家府门前广场上,曾弄以及几十名曾头市大小管事,军中头目,养马行家,还有苏定被押了上来。
曾弄上午还有一大半的是黑色的头发这时已经全白了,脸上更是一下苍老了二三十岁,形容枯槁,仿佛随时就会死去。
不过这时明知是死,这厮却拿出了最后的硬气,一双仇恨的眼睛死死的看着林冲,直挺挺的不肯跪下。
“跪下!”
梅嘉生和一名亲兵上前,两脚踢在他的膝弯上,强按着曾弄跪在林冲面前。
其他几十名大小头目除了苏定,也一下被按着跪了下来。
“狗贼,你杀我儿子,打破曾头市,朝廷不会放过你们的!”
周边一群梁山军将士一下哄笑起来,我们本来就是造反,还拿朝廷来吓我们,岂不可笑?
林冲笑着摇了摇头,像是想起了甚么有趣的事情一样:“看来你们还不知道我是甚么人……”
那意思似乎是在说,你都不知道我是谁,就敢来惹我?
曾弄有些糊涂了:“你是甚么人?你不就是一伙水洼草寇么?”
林冲笑了笑:“还真是死不悔改,我来问你,这些年你曾头市在凌州为非作歹,坏事做尽,欺压宋民,可曾想过会有今天的报应?”
曾弄眼神一下阴戾起来,狂笑着道:“你们宋人软弱,被辽国欺负了一百多年,就活该被我们女真汉子欺压!
林豹你这狗贼别得意,现在我们女真人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两万人就大破七十万辽军!
你等着!终有一天,我们女真铁骑会踏破你们南人万里河山,让整个宋朝,都归于俺们女真的人的统治;
你们这些宋猪,世世代代,都将永为俺们的女真人的奴隶!俺虽死,却在天上等着这一天,等着俺小儿带着女真……”
年轻气盛的王飞宇只气得额头上青筋暴跳,当即一巴掌就呼了过去。
这位天生神力又从小得异人师父用心打熬筋骨猛将,手掌上的力道何止五六百斤?
这一巴掌下去一下就把曾弄打得原地转了一圈,等再看时,整张脸已经不能看了,一副牙齿整个打飞,下巴歪到一边。
林冲想起原来的历史上,靖康之耻确实是汉家儿郎刻骨的耻辱,不过自己的出现,为的不就是阻止它的发生么?
当下林冲冷冷道:“痴人说梦呢?看来你还是不知道我是谁啊,我来自我介绍一下,老子便是林冲!
有我在,有我梁山军在,你们女真胡骑就打不进来!曾弄老儿,你便在地下好好看着,看我如何带兵直捣会宁府(完颜阿骨打建立金国的地方),生擒敌酋,尽诛完颜氏一族!”
曾弄被打得迷迷糊糊,却十分清楚了听清了林冲两个字,顿时心中也是惊骇到了极点。
竟然是林冲!
竟然是那个号称血踪万里林无敌,单枪匹马就杀尽一百西夏铁鹞子,之后又反出朝廷,传言到海外去自立为王,秣马厉兵只等女真人打过来,就要率领大军挽救天下于即倒的林冲!
自己怎么惹上这个魔神了!而且之前还这么轻敌!
第一百三十三章 收获颇丰()
便在曾弄无比悔恨和惶恐的眼神中,林冲挥挥手让人把他押了下去,并派人通知曾头市附近村坊的百姓,明日上午,公开处决曾弄。
随即林冲看着下面跪了一地,瑟瑟发抖的曾头市大小头目,冷冷道:“老子就是要造赵宋朝廷的反,发誓一定要杀光胆敢侵犯我汉家河山的异族的血踪万里林无敌林冲。
你们都是作恶多端的女真人,按说我本该将你们全部杀了,连你们的家人孩子也通通杀光,斩草除根。
不过我现在给你们一个机会,愿意去死的,可以立刻站起来,老子成全你们!
愿意为老子效命的,就给我趴伏在地上,我还可以考虑饶你们一命。是生是死,现在做出抉择吧!”
这些人面面相觑,无声的做着眼神交流,没一会,在林冲平静无波的目光注视下,近九成的人一下趴伏在地,整条手臂连同手掌,下巴都贴在地上,屁股抬得老高。
“愿为主人效命!”
林冲点点头,开口让他们都站起来,心里却忍不住骂了一句,果然是夷狄禽兽。
这就是草原民族的特性,习惯追随强者。
虽说生女真的崛起,让这些熟女真也生出一股认同感和自豪感,但说实话,这时候的人包括是汉人都没太多的民族和国家观念,更看重的其实是自己和家族。
而遵循丛林法则的草原民族,表现的就更加突出。
就像草原的老狮王被新狮王打败之后,其他所有的狮子都会臣服新狮王,甚至任由新狮王咬死自己的幼崽一样。对草原人来说,当老的头领被打败后,他们都会习惯性的臣服新出现的强者。
历史上的五胡十六国就是这样,每一个异族政权崛起膨胀的速度都相当惊人!
之后的女真人,蒙古人同样如此!
总之一切为了生存,投降对他们就是家常便饭,丝毫没有半点可羞耻的。
“既然如此,那你们便拿起刀,把这些愿意陪着曾弄去死的,连带他们的家人,不分老少通通杀了,一个不留!
还有,你们倒俘虏营去问问,有谁愿意跟着曾弄一起去死的,也通通杀了,全家一个不留。”
话音一落,这些人便立刻欣喜万分的接过梁山军士递过来的刀,押着那几名不愿跪伏的人到小广场外面斩下首级,又在一营梁山步军的监督下,前往暂时关押曾头市俘虏的一处空马厩。
“军主哥哥,这些人连自己人都杀,真要收编他们吗?”
“我当然知道非吾族类,其心必异。”
林冲看着几人不解的眼神,解释道:“但我也相信我梁山军强大我同化能力,除了少数天生的狼子野心,大多数人还是可以改造的。
本来我也不想花时间去改造这些女真人,谁叫我们梁山骑兵的骑射水平,比起他们来实在差得太远呢?
而且也不是说,就这简单的就收编了他们,还要筛选考验。首先是筛选,明日公审大会,那些作恶多端还是要拖出去杀了。
剩下的还经过三个月封闭的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考核合格的才能成为我梁山军的仆从兵,各方面待遇都低于梁山正规军。
然后再通过立功并且至少为梁山军作战两年或者更多时间,这样才能正式加入梁山军。这些具体细则,我们回去再一起商议。”
众人点点头,觉得这还差不多。
便在这时,高玉和蒋敬满脸笑容的跑到林冲面前:“军主哥哥,我们这次可是发了一个大大的利市啊!”
林冲眼睛一亮,问道:“多少?”
两人都是读书人出手,急急忙忙跑来,此时都在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一听林冲动问,高玉立即大喜道:“粗略点算了下,整个曾头市,三千多户人家,连带曾家府,不算战马和其他牲畜,加一起的财产起码有四百万贯,而且还都是以金银为主!”
“四百万贯!我(俺)的天啊!”
杜壆,鲁智深,还有刚加入归队的许贯忠,孙安,唐斌等人都不由的发出一声几乎,彻底被惊呆了。
别说他们就是林冲,在听到这个数时,心里也是暗暗的惊叹,这曾头市还真不是一般的富啊!
不过想想也就了然,曾头市在此落户五十年,一直都在为大宋养马。
并且因为他们都是辽国侨民,自然有本事从辽国走私大量优良的战马;而且大宋因为官员太多,懒政滥政成风,马政懈怠,养马竟然能把种马养死(宋史记载。另: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都说宋朝丢失燕云后,失去了良好的养马基地,以致严重缺马,这是相当片面的。大家不妨想一下,战国时齐魏楚这些国家不也没有燕云之地么,不也照样是万乘之国,从来战马不缺么?),养出的战马都差的要命。
因此曾头市有大宋境内最好的种马,这些人养马驯马的本事又远超宋人,养出的战马品质自然远远胜过大宋国营马场的战马了。
曾头市的马好,价钱自己就高。
靠着为大宋军方提供优良战马,加上曾头市养马之余,也没放弃继续跨海做走私生意,五十年时间,积聚四百万贯财产也就不足为奇了。
高玉激动的点点头,拍了拍胸口喘匀气息,示意蒋敬接着说。
蒋敬连忙向林冲等人拱手行了一礼,语气都有些发颤道:“这还不包括一百二十匹种马,两千多匹挽马,三千多匹小马驹,牛羊骡驴等牲畜也有一万多头,粮食,马料,马鞍马具更是无算。
加上我们今天缴获的三千二百多匹战马,我们这次真是发了一个大大的利市!”
还未等蒋敬说完,就听四周一阵咽口水的声音,梁山军自成军以来,还没这样丰收过。
四百万贯金银的财物,再加上这么多优良战马,种马,马驹等有钱也买不到好东西,这次的收获可远超上次打下独龙岗祝家庄。
当下所有在场的梁山军军士就开始暗自计算自己这次能分到多少;而杜壆,卞祥等骑军将领则在目光盯上了从曾头市骑兵手里的缴获的战马上。
这些战马,几乎赶得上张四郎从辽国带来的三百六十匹好马,比当林冲当初从牟驼冈天驷监挑选的三百匹好马还要好;比起梁山军其他一般的战马来,简直都要好到天上去。
看来这伙女真人每次都是将最好的战马留给自己,差的卖给大宋禁军,优中选优,渐渐的就积累了四千多匹好马。
现在全成了梁山军的战利品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良辰美景度良宵()
却听王飞宇“唉”的一声,捶手顿足道:“直娘贼,这么多缴获,要是我们能提前一天赶到就好了!”
在路上林冲就让人向他们简单介绍了梁山军缴获分成办法。
一般是拿出三成缴获来分,先是拿出其中的四成所有人(包括留守的战兵)平分,骑兵,背嵬军,重斧兵,军官有加成,但军官最高不得超过战兵的十倍;另外六成再根据作战将士的表现来分。
每名战兵,包括将领都有大小十几项表现成绩,诸如杀敌人数,斩将,夺旗,作战次数,作战是否勇敢等,再加上所在队伍的集体功,将领的加成,最后得出每个功绩点。
然后再将另外六成奖励的总价值除以所有将士的总功绩点,得到每点功绩获得多少奖励,加上之前的平分的四成,就是每次作战将士的缴获分成了。
当然,假如某些战斗和任务,没有缴获,但只要立功了,梁山军也会从公库里拿出钱来进行奖励,比如杀敌一人奖励多少钱;再比如时迁等密探每次完成任务都有相应的奖励。
而且只要作战了,立功了,不但有奖励,更关系到每个人的升迁。
并且据说从这次起,据说但凡立了功,还会有甚么勋章奖励,到时候挂在胸口,走到哪里别人都知道你是战斗英雄。
想想就觉得很威风啊!
想到这些,王飞宇就激动的简直就是热血沸腾啊,可是偏偏这样一场大战,自己竟然因为晚到一天而错过了!
林冲呵呵笑道:“王兄弟不必懊恼,我们已得到情报,曾头市已向凌州求援,过不了两日凌州兵马就会来援,到时候我派你打头阵就是。”
林冲算是看出来了,这就是一心思简单,率真纯朴,又性格特别急躁的货,倒与原来故事中李逵有点像,都是一样的口直心快,不过看他唇红齿白,清秀斯文的样子,应该没有李逵的残忍嗜杀,蛮横粗鲁的一面。
这样的人,当然得用心哄一哄,好好笼络一番,而且说实话,林冲也挺喜欢这种性格的。
果然,一听林冲说让他打头阵,王飞宇当下一蹦老高,大笑道:“哥哥你就看好吧,那凌州官军只要敢来,小弟一锤把他脑袋打爆!”
林冲早从时迁和石秀那里得到情报,凌州两位团练使正是圣水将单廷珪和神火将魏定国,这水火二将武艺虽然并不顶尖,而且用些勇猛过头(低头猛冲,冒失)了,但胜在两人都是正统军官出身,带兵能力和练兵都不错。
尼玛,这两人老子还想收服呢,怎么能让被你一锤把脑袋打爆?
林冲板起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