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与你厮守到老-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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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可是五年的朋友了,我与纪先生都会过去。”中国红的烫金请柬,余生一手接过,禁不住喜悦,她抬眸盈盈一笑,“如瑟,这五年来,你与秦鹿同也是辛苦,风风雨雨一路走过来,终于修成了正果。祝幸福。”
“谢谢。”林如瑟脸上的笑意淡淡的。
两人又拉了一会儿家常,林如瑟便与余生告别。余生将她送到门口,“如瑟,周六见。你一定会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
“余生——”林如瑟却突然唤住她。
“怎么了?”
“没事。”林如瑟目光幽幽地看着余生,欲言又止,“我只是想问问,你还记得你与你们家纪先生的婚礼吗?”
9。跳不出沉默的坚韧(08)()
她与纪时景的婚礼?
余生用力想了想,却发现脑海中一片空白,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有时候一深入回忆,她脑袋就痛得不得了,好似有人拿着铁钳,在她脑子里一阵鼓捣,有一种撕裂的痛楚。她便苍白一笑,“都过去好久的事了,我不记得了。”
林如瑟也故作轻松地笑了笑,眼神却在她垂眸间重重一沉,变得极其黯淡,“嗯。余生,我们周六见。”
话毕,她转过身去,在司机的示意下上了车。
余生笑着送林如瑟离开,回到店里时,却一脸的失落。她走到沉香木格子架旁边,蹲下身子,从最底层找出她与纪时景的合照。一张搞怪照片。画面里她笑得五官都扭曲了,纪时景用力嘟着唇,在吻她的侧脸。
看着那照片,记忆在脑海里如蚕茧一般层层剥落。
明媚的四月天里,他们在沙滩上奔跑嬉戏,她回眸笑得唇红齿白,“纪时景,你个大笨蛋,快来追我啊,追到了就给你亲。”
他大笑一声,立马向前一跃,将她扑倒在沙滩上,作势要去亲她。她尖叫一声,拼命躲着他的吻,甚至手脚并用。他一边笑着,一边用手抓住她两只造次的小手,将她反锢在怀里。形势危急,她已顾不得形象,直接把脚蹬到他脸上去了,“纪时景,哈哈,纪时景,你白痴……”她正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躲开她的脚,凑了下来。
咔嚓一声。
他拍下了那个最丑最扭曲的瞬间。
。
她攥紧手中的照片,俊秀玲珑的骨节泛了青,节节浮现。
如果不是方才林如瑟的一句问,她恐怕……恐怕已经忘了,忘了自己失忆这件事。
是的,她失忆了。
一年前她在医院里醒来,睁开眼,模模糊糊间,只看见白茫茫的一片,周遭消毒水的味道又异常刺鼻。她打着吊针,鼻腔里塞着氧气管,呼吸很难受,浑身上下也如散架了一般,稍微一动,就痛得不得了。
像是察觉到她的醒来,守在床边的纪时景抬起头来,眼圈红着,胡茬也青了。他连忙攥紧她冰冷的手,哽噎道:“余生,余生。你终于醒了,太好了。”
竟喜极而泣。
那时候,她出了一场事故,脑部受到严重撞击,她失去了很大一部分记忆。所以,她并不记得纪时景。
而纪时景却告诉她,“余生,我是纪时景。你是我的妻子,我是你的丈夫。”
丈夫……
一觉醒来,她竟已为人妻了吗?
她满脸茫然地看着他,他对她温柔一笑,“别想多了,余生。你现在就好好休息,等把病除了,身体养好了,我再告诉你我们之间的故事。”
后来,他陪她去看医生,医生告诉她,“余小姐,之前你经历了一场惨烈的车祸。那场车祸直接造成了你现在的失忆。但是你脑部并未有淤血压迫神经,按理来说,你是不可能失忆的。然而,你确实是失忆了。所以到了这里,这个问题便有点棘手了……
医生将她脑部的幻灯片放给她看,“你说你能够清楚地记得十几岁时发生的事情,只不过是忘了近几年的一切,那么你的症状可能……可能属于选择性失忆。”
“选择性失忆?”
10。跳不出沉默的坚韧(09)()
“选择性失忆——指的是你之前可能经历过很痛苦的事情,或者遇到过强大的刺激,这个刺激让人无法接受,那么,你潜意识里就会选择忘掉这件事情。在心理学上讲这是一个防御机制,是为了防止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而做出的大脑反应。而在这个时候,又恰好遇上车祸这个媒介,于是你自然而然就忘掉了。”
选择性失忆……
余生站起身来,她走在窗前,拉开百叶窗的帘子,日光倾城,从玻璃窗外透进来,细密的一束一束。窗外疏影横斜,枝叶上滴着甘甜的雨水,微风一吹,那些影子就散碎地映在她的侧脸上,斑斑驳驳。
失忆了又怎么样呢?
她与纪时景结婚两年,没有小孩,但一直很恩爱。虽然她记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嫁给他的,婚礼是什么样的,但她内心深处知道,他们是相爱的,他是不会离开她的。所以,以前的记忆对于她来说,可有可无。
至少,她现在是幸福的。
。
林如瑟与秦鹿同的婚礼在沸城最庄严肃穆的大教堂举行。
柔软而鲜红的长地毯,有着繁复花纹的扇形铜台,圆穹内壁的大型宗教镶嵌画,四面大开着雕刻精美的玫瑰玻璃花窗。
日光洋洋洒洒倾泻进来,打在如同钻石一样闪烁的水晶吊灯上,闪碎晃下来,光线朦胧,玲珑剔透,让整个教堂都变成了华贵的金色。
唱诗班的孩子们还在后台,做最后的准备练习。
宾客们都零零星星地坐在座位上。
余生是晏如凉最要好的闺蜜,但因早早地嫁了人,便做不了伴娘,只能和纪时景憋屈地坐在第三排当风景。
纪时景今天穿着香槟色的烫金西服,余生则应景性地着了一袭雪色长裙。
婚礼还没正式开始,她懒懒地枕在纪时景的肩上,看着自己手臂衣袖上的镂空玫瑰花纹,说:“真好,如瑟也嫁人了。”
“所有的人都应该得到幸福。”纪时景也是一叹。
余生低低的嗯了一声,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眼角余光蓦然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从旁边角门转出来。
那人身形高大颀长,肩膀平而宽阔,一袭黑色西装,衬衫是酒红色,在日光的映照下就像是午夜盛开的血蔷薇。
他背着光走进来,五官俊美,眼神如一潭泉水,幽深不见底。
跟在他身后的女子,身着一袭华贵的樱红色礼服,薄妆,眉目细长,举手投足间有一种妖娆之气,媚态天成。
“陆先生和chloe小姐,这边请——”他们刚刚走进来,就有穿着白衬衫的侍者迎了上去,为他们引路。
“陆先生真是稀客啊,欧洲扬名的顶级建筑师,这不是常年留在国外吗?如今怎么有时间回来?”纪时景见到他们,立时站起来迎了过去。
“原来是eli……”
11。跳不出沉默的坚韧(10)()
“原来是eli……”
陆司淳回眸来看见纪时景,轻轻的笑了,眼角的细纹袅袅散开了去,像一株生了纤微裂痕的白玉兰,隐隐透着悲意。
纪时景伸手与陆司淳交握,“陆先生,久仰——”
陆司淳回握,“哪里,eli言重了,陆某不过是在建筑方面略懂一二而已,算不得顶级。倒是eli厉害,eli是当代有名的翻译官,会说七国语言,在翻译界有一定的影响地位。陆某在欧洲的时候,也听过eli的大名。”
纪时景收回手,笑了笑,“是陆先生太谦虚了。”
看着陆司淳,余生的眼神有一瞬的恍惚,她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纤长嫩白的手指,玲珑的骨节泛了白,她的心也开始慢慢地瑟缩起来。
纪时景与陆司淳居然认识?
什么时候的事?
关于陆司淳与纪时景之间的过往,余生脑袋里只是一片空白。她正惊觉自己可能失去了很大一部分重要记忆的时候,纪时景握了握她冰凉的手。
“有我在。”
纪时景又伸手与chloe,能认识你是我的荣幸。”
闻言,chloe脸上笑开了花,狭长的眸子弯成一双皎洁的月牙,亮晶晶的,她说,“能认识eli,也是我的荣幸呢。”
纪时景又向他们介绍余生道:“余生,我的爱妻。”
余生向他们微微点头致意。
陆司淳这才注意到了她,他转过头来看着她,容颜冷峻。渐渐的他脸上敛去了笑意,目光淡淡的,偏生在这样热闹的氛围里,眉目间流出一种漠然清冷的气质,有一种不容人察觉的忧伤。
“eli,你的爱妻真漂亮。”
低沉沙哑的嗓音落了下来,如同落在人伤口上的冰花,凉而冰冷,渗透进肌肤,刺痛着她的神经。
余生抬眸,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陆司淳,眼前的男子,清俊,英挺,丰茂得好似悬崖边上灼灼盛放的君子兰,却带着浓浓的疏远,自骨子里散发出无限落寞来。
她不禁笑了一笑,说,“谢谢陆先生赞美。”
语气轻微,却冷得让人心惊。
。
又过了一会儿,教堂内高朋满座,乐声如潮,司仪已经宣布婚礼开始。
红地毯一直从教堂外延伸到里面,上面撒满了殷红欲滴的红玫瑰花瓣。周遭不时有白烈烈的镁光灯打起,头上水晶吊灯闪烁着钻石一般的璀璨光芒,飘飘漾漾落下来,有一种如梦如幻的朦胧感。
台上那对新人珠联璧合,幸福得让人羡慕。
神父在为他们致辞。
“秦鹿同先生,你是否愿意娶林如瑟小姐为妻,永远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都一直陪在她身边,不离不弃?”
“我愿意。”
余生含着笑看着他们,冰冷指尖转动着自己手指上的那枚精致钻戒。
听到秦鹿同说“我愿意”的那一刻,她下意识地抬眸看向坐在前排的陆司淳。他背对着她,肩膀平而宽阔,将一袭深色西装穿得挺括而优美,就像一只引吭高歌的鹤,清越灿然的灯光落下来,给他周身披上一袭皎白的薄光。
不知就这样呆呆地看了他多久,陆司淳像是察觉到有人在看他,他偏过头来,视线直接扫到后面。
余生忙不迭低下头。
她的低头似乎惊动了旁边的纪时景,纪时景握紧她的手,轻声询问:“怎么了?”
“时景。”
余生抬眸看向他,清丽素白的小脸上,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却隐隐透着不安,“时景。你是那位陆先生是怎样认识的?”
12。跳不出沉默的坚韧(11)()
余生抬眸看向他,清丽素白的小脸上,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却隐隐透着不安,“时景。你是那位陆先生是怎样认识的?”
“余生,你大概是忘了。前年我去德国赶一场翻译的时候,在机场碰见的陆先生。我们是同一个航班,又恰好邻座。闲着无聊,我随手拿起一本杂志来看,翻开发现上面有对陆先生的采访。当时我便觉得那杂志上的陆先生与我邻座的先生长得十分相似,忍不住多瞧了他几眼,发现果然便是。接着我就与陆先生交谈起来,然后自然而然就认识了。”纪时景说。
“怎么了余生?”
“没什么,只是记不得了,便想问问。”余生心中仍有疑问,却不得不搁下来。她沉默一晌,抬眸时却无意间瞥见陆司淳的目光。
那目光冷冷的。
他含着笑看着他们,眉目清冷,面色自若,唇角微微上扬,那一抹笑中带着寒意,本来就苍白的脸色,就在微笑里变得愈加深沉冷酷。
余生被他的目光看得怔了一下,瞬间,她反应过来,扬起头别过眼,将视线放到台上的一对新人上。
不再看他。
台上,林如瑟与秦鹿同交换了婚戒之后,相拥而吻。
。
婚礼过后,宾客们都在教堂后面的绿草坪之上吃宴席。余生觉得恹恹的,便避开喧闹聒噪的人群,直直朝着教堂走去。
偌大的教堂空落落的。
晴空如洗,白云如袅,日光从云层缝隙里一点点漏落,从花格子玻璃窗外倾泻进来,烙在鸦青色的雕花地面,像金子一般散碎一片。
教堂的正前方,十字架的底下,站着一位身形颀长高大的男子。
他正专注地望着头顶上的巨大神像。
日光幽幽渺渺的,一层层扑下来,光线朦胧,让整个教堂都变成了华贵的金色,他一袭黑色西装,衬衫是酒红色,站在日光底下,就像是午夜盛开的血蔷薇。
余生一眼便看见了他。
她一步步走过去,红地毯上铺满玫瑰花瓣,细跟的黑色高跟鞋轻轻踩在上面,鲜红的汁液就溅得到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