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千秋-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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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世间就是有不怕死的人?
一个从外地来的商贾,不顾劝说,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了这个几近荒废的院子。
然后,在别人惊奇的眼神中,带着自己唯一的小孙子住了进来!
他没有和这个房子上一个主人一样惨死家中,反而真的和邻居搭上了关系。那个惹人喜爱的孙子,更是成了神秘人的徒弟。
天大的富贵,降临在这一家上。
当然当初老人买下这个房子,脑子里并没有想的这么远,只是眼热房子的价格,心里多了几分,常人不具有的勇气罢了!
可是如今孙子成了那个人的徒弟,真是一件幸事,据说那个人和深宫里的楚王都有联系。小孙子能不能将来飞上枝头变凤凰,就看他的造化了。
“爷爷,师父要我去他那里住几天!说是要传授给我天底下最珍贵的知识!”小孙子刚刚吃完早饭,放下碗就对自己的爷爷说出这样的话!
老人轻轻颔首,答应下来,这已经不是孙子第一次这样了。“言之,到了师父那里莫要调皮,一切都要听师父的!”
王言之撒腿就跑,等他走出门外。一句我知道了,才传回老人家的耳中。
老人无奈,只好叹了口气,叨扰他几句还不乐意听了!
没有想到王言之去而复返,拽着爷爷的袖子,一脸认真的说:“爷爷,老师说今天太子大婚,哪怕婚礼再精彩,你也不要去瞎凑热闹,在家乖乖待着就好。”
还没有等老人问为什么,王言之就已经跑了出去,老人默然,很快反应回来,估计孙子就是传了一句话,那里懂得为什么?
如果非要问为什么的话,也是应该给那个神秘人问,可是自己见他一面并没有那么容易,掐指算来,自己只见过他两面,难道太子殿下会有危险?还是说风家大小姐看不上亡国的太子,会出现逃婚的戏段?
一时间老人满脸感慨,心乱如麻!
不过不去就不去了,太子结不结婚,和我这个斗升小民有什么关系?安稳的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
今日太子大婚,新娘是楚国最美丽的姑娘,这本来是一件天作之合的美事,可是掺杂着阴谋以后就都不一样了。
郢都几乎陷入了红色的海洋,谁都不知道风家为了这场婚礼,砸了多少钱进去,幸好当家的是老大人,其他人就不一定舍得扔那么多钱进去!
想到此时老人微微叹了口气,他今天破例也穿上了大红的衣服,看着就是喜庆。可是今天的事太过重要,即使以老人的心性,还是能感觉自己的心跳。
来往风府的宾客很多,宾客盈门这样形容都是贫乏的,况且来的人大多是楚国的权贵,甚至还有楚王丢下繁重的国事,前来祝贺,老大人不得不亲自招待。
恭喜恭喜的声音,盈满了老人的耳边,老大人每个都拱手回答,同喜同喜。
如果这个婚礼是真的,那么老大人的笑容,估计会更加灿烂点。
时辰已经不早了,离传说中的吉时,也只差了一两个时辰而已。
原本属于风采薇的小阁楼,早已经被重建起来,除了规模扩大点没有任何改变。
而今天的主角不应该只是太子才对,新娘也是主角之一吧!
“姑娘真是好看!”老婆子放下手中的梳子,看着镜中的美人。开口劝慰道:“姑娘,不妨高兴点,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
镜中的美人点了点头,努力挤出微笑,所嫁人,非心上人,况且她并不笨,心里早就知道,这个婚礼不过是高高在上的老大人,所设置的一个闹剧罢了!
“唉!姑娘好自为之吧!”老婆子为她盖上大红盖头,悄然退了出去。
屋内只剩下新娘一个人,最终从屋内传来的,不过是幽幽的叹息声!
她发狠的掀开自己的盖头,看着镜中娇好的容貌,脸上浮现出怨恨之色,与慕生见到天真烂漫的晴空那里是一个人啊?
我本来就是风家的婢女,你让我做了风采薇的影子,我本来是不应该埋怨你的,我娘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也在想,如果有一天你让我去死,我也会心甘情愿。可是,你不应该杀死她啊!她可是世界上最好的娘亲。
镜中的美人,脸上布满了泪水,只是心中的怨恨不会再少了。
你知道我阴沉的性子,哪怕我装的在天真无邪,你也无动于衷,自信我在你的手心里,逃不出你的五指山,你也放心的让我接触到太子,那一天,我都在痛恨自己为什么长了那么像风采薇。
今天,我就要代她出嫁了,你养了我十几年,大概就是为了这天吧!你给了我锦衣玉食的生活,让我过得一点也不像风家的婢女,就是为了减少心中的愧疚?
如果我死了,大概你也只是道声可惜,转身就会把我忘了吧!
眼泪晕花了妆,自然要补一下妆容。
她打开脂粉盒,一张小小的字条折叠着躺在盒子里,露出无尽的神秘之色,晴空将纸条握在手里,不用想她也明白,无非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楚王的间客留下的,如果是那么楚王早就明白了自己的身份,想拿自己的身份做些文章。
另一种就是,来自老大人的试探了。
第151章 抉择()
“呵!真是难以选择呢?”晴空依然自言自语的说。
“姑娘,该出发了!”老婆子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行程已经安排好了,一点也容不得耽搁,什么时间该走到哪里,都是经过计算的,况且新娘的花轿,将从风家出发,绕过西门到达北门。
新郎则高头大马,同样的从风家出发,不过他是绕过东门,抵达北门。
到时候,新娘新郎在北门恰好遇到,然后,新郎接新娘回家,岂不快哉!多美好的事情,幸亏老大人能够想起来。
晴空听到老婆子的声音,顿时一愣,世间那有那么巧的事情,她刚刚拿到密信,老婆子就敲门提醒!
她将大红盖头,重新盖上,脸上露出得意的笑,看来你的家里也不是铁桶啊!如果这个老婆子是楚王的人,今天的婚礼更是别样的精彩,时至如今,你还确信我不会反叛你吗?
“我知道了!”她的声音,夹杂着一丝颤抖,传入老婆子的耳中。
直到现在,老婆子才推门而进。略带着几分歉意:“姑娘莫要见怪,只有老婆子一个人来接姑娘上轿,姑娘应该明白,今天的事情重大,少一个人知道,自然少一分泄密的可能。”
晴空露出嘲笑,她的脸躲在大红盖头后,不怕对方看到。依然乖巧的回答:“我知道了,有劳您了!”
“唉,姑娘,莫要怪我再说些不讨喜的话,姑娘的语气也太不像风家大小姐了。那些外人听不出来,可是被有坏心的下人,听了去,总归是不好了。”老婆子牵过晴空的手,不耐其烦的再次解释。
这次晴空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她真的不喜欢风家大小姐的称呼,就像风采薇也从来都没有,喜欢过自己一样。
她的耳边传来老婆子的话。“姑娘吉时已到,请移步吧!”
本来缓慢往前走的晴空,突然停步。她转过头“看着”老婆子,开口问道:“婚礼礼节繁重,您没有什么要叮嘱本小姐的吗?”
老婆子的嘴角噙住一丝笑意,这个风家大小姐的影子可不是个笨人,她握着晴空的手,不仅加了几分力气。“姑娘,时间还长,我们路上慢慢说。”
晴空吃痛,反而一点也没有责怪的意思,她同样露出欣喜之色,轻轻巧巧的到了声好。
这次她的心里已经完全确认了对方的身份,以及手中依然紧紧握着的密信,是出自何人之手。
看看,你连这场婚礼都办不好了,你最爱孙女的婚礼,即将成了一个笑话,虽然我会死去,可是晴空烂命一条,或者说在这个深宫大院中,谁都惜命,可是谁都不会怕死。
当初你任由那个小女孩和她的母亲,活活饿死在郢都的大街上,会不会更好?
她不知是哭还是笑,大红盖头的掩映下,是一张苍白的脸。
太子的服饰,早已在下人的服侍下穿戴整齐。
慕生没有选择楚王送来的礼服,虽说那件礼服华美,而且个个方面都符合太子殿下的身份和大洛的礼制。唐唐太子殿下怎么可能穿着普通的衣服,去完成自己的大婚呢?
可是慕生偏偏这么做了,他穿上老大人准备好的大红礼衣,头发被玉簪简单的挽住,镜中的模样还算俊俏。
想到这里他露出笑脸,风采薇你那么美,你的夫君也不能差上半分啊!我一定可以从这里走出去,到更广阔的天下去。你时常埋怨我,不应该听小花的蛊惑来到楚国,不然也不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可是啊!如果我不和小花来到这里,如何能够遇到你?小花在楚国的局面,也会比现在更加艰难吧!
恐怕你也不是真的埋怨她,只是吃醋罢了,不过心疼我是真的。
慕生浮现出笑脸,我们总归会在书院重逢的。
于是他大步走出门外,风伯跟上他的脚步,从现在开始,他会和面前的小郎君形影不离。为了风家他会是太子殿下,最好的盾牌,最好的利刃。
大概也是为了记忆中模糊的笑脸吧!老人摸了摸胡子,毫无意识的呢喃出玲珑二字。
郢都的气氛,在风家刻意的渲染下,已经达到顶端,从风府的门口到郢都的城北,无数人翘首以盼,等着新娘子的大驾。楚国最美的姑娘出嫁了,我等也是参加过她婚礼的人,以后和外乡人吹嘘的时候,也多了几分资本不是?
况且如果能够一睹新娘子的芳容,这辈子没算没有白过了。
可是人群中隔不远,就有楚国的暗探,他们是楚王亲自撒出来的探子,此时手上更是握有先斩后奏的权力。
“冰哥,我们穿的衣服颜色,是不是不对啊!”青年一脸愁苦的望着自己的“大哥”。
绰号为冰脸的男子,自然一脸冷酷的回答。“呵,菜鸟你终于看出来了!”
听到这里,菜鸟差一点一口血吐了出来。周围的人都是穿着,风家贩卖的红衣,就我们俩穿着青衣,傻子才看不出来。
“那么,菜鸟你还有没有要说的。”冰脸踮起脚尖,俯视面前的菜鸟。
“得得,懂你的意思了,不就是没有钱买衣服了吗?想让我去买,又不好意思说,只能这样一脸神秘的和我说了。遇到你这样的大哥,我菜鸟真的到了八辈子霉了!”
菜鸟嘟囔着走远,远处是风家的店铺,门口聚拢了不少的人,都叫嚷着要买衣服。
冰脸收回自己的目光,聚精会神的看着面前的街道,老婆子和假的风家大小姐已经搭上线了,自己这边理所当然的配合好。
说来奇怪,自从菜鸟走后,再也没有人把自己的目光看向,没有穿红衣的冰脸了。
冰脸眯起眼睛,看着周围的人,脸上露出悲悯,可怜的人,连新娘是否是真的都不知道,还叫嚷着看新娘子喽!是不是像个傻子!
紧接着他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人群中同样混进了不一样的人,他的眼睛依然微微眯起,侧过头看向来人。不是同僚,就是死敌!
第152章 死敌()
他暗暗咽了口唾沫,看来自己的命真是不好,对方一脸温和的看向自己,哪里有半分紧张的样子。
人群中同为死敌的两人,都在冲对方笑,冰冷刺骨。
冰脸道了一声可惜,对方同样是一个高手,自己连他的气息也无法查探,不过也有没必要惊慌,吃这口饭的人,怎么会轻易的让敌人查探到自己的修为。
但是从这一刻起,冰脸也只能安静的站在人群中了,不敢轻举妄动。这当然不是对,对方的尊重,而是他明白自己,没有实力打赢这场恶战,况且一直喊自己冰哥的菜鸟,兴冲冲拿着红衣回来了。
他还很小,穿着红衣的样子,应该很好看,如果他将来的意中人,能看到他穿红衣的样子,就更好了,所以不能也让他死在这里。
这一刻叫做冰脸的男子,脸上露出微不可查的笑意,他也有大哥的,他也想起自己的大哥了。
毫不知情的菜鸟,从敌人的身边走过,冰脸没有提醒,他微微躬身,握紧袖中的匕首,只要对方轻举妄动,必然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喂!冰哥别总是板着脸,我给你买的红衣,可是店里货色最好的衣服,别拿那种眼神看着我,虽然花了我半个月的俸禄,但是一想到它穿在冰哥的身上,我就觉得值。”
菜鸟将手里的衣服,看似随意的搭在冰面的身上,可是心里的肉痛之色,再也掩饰不住了。娘嘞,风家的衣服就是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