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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美国的故事-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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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盛顿的去世是对联邦党的沉重打击,杰斐逊说:他们再也没法躲在华盛顿的影子里了。当他们独自面对“党争”时才发现,他们已经失去了太多。其实,从亚当斯成为总统的第一天起,斗争就到了让人难以忍受的地步。费城的政客们因党派而互相为敌,本来的熟人、朋友在大街上若远远地看见都会赶紧躲开,换条路走,就怕见面打招呼。只有在迎面撞上、无处可躲的情况下,大家才会手触帽檐勉强行个礼。人性被如此扭曲,两党之间的你死我活可见一斑。当然,联邦党的困境主要是自己造成的,那个臭名昭著的处置外侨与煽动叛乱法基本上为他们敲响了丧钟。尽管亚当斯在外交上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胜利来得太晚了。共和党告诉人们:“选亚当斯就是选战争,选杰斐逊就是选和平。”这真是超讽刺。事实是:亚当斯与法国签的条约为美国赢得了和平,而杰斐逊上台后拒绝与英国续签和约,直接导致了1812年的战争。但是,没有人能掐会算,谁说得漂亮咱听谁的。此时此刻,杰斐逊是众望所归。

    如果说,华盛顿是神,那么,杰斐逊就是谜。他的世界你真的不懂。不仅因为这位“人民的人”过着贵族般的生活,不仅因为他的奢侈是建立在奴隶的劳动和巨额债务上,不仅因为他声称相信普通人的智慧却从来不曾真正与普通人交往过,不仅因为他作为独立宣言的作者却在独立战争中没有开过一枪,不仅因为他高喊着自由却在入侵的英军面前仓皇逃窜,不仅因为他反对“党争”却建立了美国第一个政党,不仅因为他崇尚和谐却支持血流成河的法国革命,不仅因为他强调州权却在上台后大大加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不仅因为他反对中央银行却利用它成就了自己最辉煌的政绩,不仅因为他说的和做的完全不在同一个频道,也不仅因为他的原则和行为分别属于两个世界。这个谜更重要的表现是他对上级和朋友的背叛。他给华盛顿当国务卿时处处与华盛顿作对;他给亚当斯当副总统时做的唯一的事就是把亚当斯赶下台。于公,他对总统不忠;于私,他对朋友不义。但是,他真诚地相信,华盛顿和亚当斯背叛了共和原则,把美国领上了歧途,他要拯救这个国家;他也真诚地相信,为了崇高的理想可以不择手段。他是能够带着这些信念过测谎仪的。最奇怪的是,后世似乎更在乎他说了什么和写了什么,而不是做了什么,他的历史地位似乎完全建立在那55个闪闪发光的英文单词上(“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你见过这么幸运的谜吗?

    共和党开足了火力猛轰亚当斯,而亚当斯好像天生就是活靶子。他似乎承担了所有本不应该完全由他承担的罪责(比如处置外侨与煽动叛乱法),但同时,他没有得到任何本该完全属于他功绩(比如与法国的和约)。共和党说他想当国王,大家就信,为什么呢?因为他有儿子。说来也巧,美国前五位总统中,除了亚当斯,其余四位或者没孩子,或者只有女儿。只有亚当斯有儿子,而且他儿子后来还真成了总统,可见男性继承人有多可怕。也不能怪革命人民警惕性高,反正,总统有儿子非社稷之福,你让亚当斯到哪说理去?带着“原罪”的亚当斯,倒霉就倒霉在他交了个好朋友杰斐逊,因为这个好朋友还有个更好的朋友麦迪逊。在亚当斯任总统期间,麦迪逊已经从众议院退休回家了,这给了他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领导共和党全力对付亚当斯。麦迪逊跟亚当斯没有私交,他整起亚当斯来可不讲一点情面。问题是,麦迪逊凭空造出来的那些话即使他自己信,杰斐逊也不应该信,因为他太了解亚当斯的为人了。你可以说亚当斯不是个出色的总统,但你不能说他不是个出色的人。他的诚实、正直、坚毅,他高尚的道德,在“国父”群里绝对是数一数二的,他的人品完美无瑕。然而,杰斐逊一句都没为亚当斯辩解,他听凭麦迪逊和他的党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他的朋友。不仅如此,他身为副总统,居然花钱买通那个叫詹姆斯卡伦德的著名记者,向他透露政府机密,还让他污蔑亚当斯要跟法国开战,然后当终身总统。还记得卡伦德吗?汉密尔顿的“雷诺兹丑闻”是他曝光的,现在又造亚当斯的谣。根据惩治煽动叛乱法,他被判9个月监禁。他在蹲监狱的时候好像忽然想明白了很多事,向杰斐逊要更多的钱。杰斐逊不给,他就到处说是杰斐逊让他写文章骂亚当斯的。杰斐逊不承认,他干脆把杰斐逊当初写给他的信登在报纸上。在铁证面前,杰斐逊忽然得了“失忆症”,完全认不出他的亲笔信。在今天,副总统贿赂媒体诽谤总统是重罪,但杰斐逊的时代法制不健全,没人把他怎么样,这顶多是个道德问题,他顶多让亚当斯伤透了心。

    当然,联邦党也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像共和党一样恶毒,杰斐逊在联邦党的笔下同样十恶不赦。有趣的是,共和党给亚当斯造的谣一点谱都没有,完全靠想象力,但联邦党给杰斐逊造的谣多多少少是有影的。原因很简单,亚当斯除了有时出言不慎,没什么别的毛病,而杰斐逊干的见不得人的事太多,小辫子一抓一大把,都不用编造。比如,联邦党说,杰斐逊与他的奴隶有染。杰斐逊打死不承认,长期以来历史学家们也认为这是谣言,直到1998年,科学家通过dna比对才证明了此事不虚。不管怎样,亚当斯本人从来没用任何方式对杰斐逊进行人身攻击,他只抨击他的政治观点。私下里,他甚至骂那些激进的联邦党人说,杰斐逊比你们这帮人高尚,我宁可给他当副总统!这是亚当斯的悲剧所在:他的头号敌人竟然不是杰斐逊,而是汉密尔顿。他宁愿败给杰斐逊,也不愿与汉密尔顿妥协。

    此时的联邦党基本上分裂为两派:团结在汉密尔顿周围的“保守派”或“右派”,和以亚当斯为代表的“温和派”。这两派自己先干上了,怎么可能一致对外?他们连应不应该推举亚当斯为总统候选人都没搞定(汉密尔顿想推平克尼),你还指望他们全力支持亚当斯吗?汉密尔顿铁了心要把亚当斯拉下台,他甚至发表文章攻击亚当斯,由此可见联邦党组织的松散和汉密尔顿的任性。华盛顿在的时候,有华盛顿给他把关,他出不了什么岔子。现在,华盛顿走了,没人拦得住他,汉密尔顿在判断力上的缺陷再配上他超人的能量,对亚当斯和联邦党的打击是致命的。

    你也许会问,汉密尔顿自己咋不想当总统呢?说他完全不想是不可能的,但他从来没公开表达过这个愿望。学者们的分析是:“雷诺兹丑闻”是一个原因,他不愿放弃他的法律业务和他对家庭的承诺也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的观点太鲜明、太前卫,他本人又太骄傲、太强势,不管他多么正确,在民主意识已经苏醒的大众面前,他得不到支持。他不在乎民意,但民意能决定他的前途。他和亚当斯极为相似,他们都是孤独的行者,他们只想做他们认为对的事,而不一定是人民想要他们做的事。民意不是真理,因为真理更愿意停留在少数人手中。人民往往要为他们的选择付出代价,有时是非常惨痛的代价,但这就是民主政治的规则。人民需要成长,政治家也需要成长。不懂规则又拒绝成长的汉密尔顿和亚当斯依然沉浸在“精英政治”的梦里,在他们的梦醒时分,世界已变得不同。

    腹背受敌的亚当斯在大选中落败不是悬念,但他的成绩却出人意料的好。经过一整年的厮杀,到1800年12月,最后的结果终于出来了。在没有南方和西部的支持又丢了纽约的情况下,亚当斯得了65票,只比杰斐逊少8票。这8票来自南卡罗来纳。本来,南卡罗来纳是倾向于投联邦党的,但因联邦党的分裂,这8票飞了。杰斐逊之所以能领先,完全得益于纽约州,而纽约本是联邦党的地盘。两党在纽约的争夺非常激烈,亚当斯仅比杰斐逊少得250张普选票,但根据“胜者通吃”的原则,纽约的12张选举人票全归杰斐逊。如果亚当斯赢得纽约,他将以71票比61票领先,即使南卡罗来纳的8票投给杰斐逊,亚当斯还能赢;如果当初宪法没有“五分之三妥协案”,南方各州没有那么多选举人票,即使亚当斯失了纽约,他也能赢;如果签订美法和约的消息早来两个月,亚当斯几乎肯定能赢。我们说了太多的“如果”,历史不能假设,但亚当斯的成绩至少说明,在那么不利的情况下,他还是获得了充分的肯定,人们对他的尊敬与日俱增。他不是大家印象里的“跛脚总统”。美国人应该感到非常幸运,他们的第二位总统是亚当斯而不是杰斐逊。亚当斯政府也许没有华盛顿政府那么强大的创造力,但他忠诚地维护和坚持了华盛顿的对内对外政策,保证了联邦政府的延续性,使联邦党设计的框架更加稳固,以至于共和党上台之后无法从根本上动摇汉密尔顿的经济制度,也就无法让美国完全倒退回农业社会,尽管杰斐逊的理想就是把美国变成小农的天堂。

    跟亚当斯比起来,费了那么大劲、本来应该势如破竹的杰斐逊成绩可不算好。不错,他得了第一名,但不意味着他肯定是总统,因为还有一位并列第一名,他就是阿伦伯尔。伯尔的表现太有戏剧性了。可别小瞧纽约人伯尔,他的高贵出身没几个人比得上。他父亲老伯尔大主教是新泽西学院的创始人之一和第二任校长,他母亲艾斯特伯尔是乔纳森爱德华兹的女儿,爱德华兹就是“第一次大觉醒运动”时期那位著名的教士(参看020革命前夜)。不幸的是,伯尔两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去世了,三岁时,他的外祖父、外祖母也去世了,他由叔叔养大成人。美国革命爆发后,他参加了大陆军,经历了“远征加拿大”、“纽约之战”、锻造山谷、“蒙莫斯之战”,因功升为中校。退役后,他成为一位律师,在纽约市开始了自己非常成功的法律业务。那时候,他经常和纽约的另一位法律界新星汉密尔顿合作办案。汉密尔顿名气大,他的本事大伙已经领教过了。伯尔不服气,有机会就要争一争。有一次,一位客户请他们俩一起办个案子。两人说好,伯尔做开头的陈述,汉密尔顿做结尾的陈述。一般结尾比较重要,陪审团也记得住。伯尔下了苦功,把他那段辩词搞得天衣无缝、精彩绝伦。等到该汉密尔顿做总结时,破天荒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汉密尔顿表示:“我无话可说。”能让汉密尔顿闭嘴真有点太阳从西边出来的感觉,可见伯尔的论证多么完美。

    后来,伯尔像汉密尔顿一样投身政治。他们本来关系不错,直到1791年,伯尔击败汉密尔顿的岳父斯凯勒将军,当选联邦参议员,他与汉密尔顿就结下了梁子。汉密尔顿不是个小心眼儿的人,他不会单纯因为伯尔打败他岳父而生气,他与伯尔结仇是因为伯尔为了胜利不择手段。很多学者把伯尔称为美国的第一个“现代政客”。华盛顿、亚当斯、杰斐逊这些“老绅士”,从来不宣扬自己的野心,竞选都是羞羞答答的,不亲自出面。伯尔可不管这一套,他像现代的候选人一样到处推销自己。老一代“国父”们都是有理想的,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但伯尔为达目的什么都敢干,完全颠覆了当时人对政治的理解。汉密尔顿虽然与伯尔是同龄人,但他是保守价值观的守护者,也是纽约政坛无可争辩的领袖。伯尔的迅速崛起不但触犯了他的利益,也触动了他的底线。汉密尔顿第一次发现,世界上还有比杰斐逊更可怕的敌人,他一定要除之而后快。

    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杰斐逊一看,竟然有人在汉密尔顿的老巢捣乱,太好了!咱得团结这样的力量。恰在此时,伯尔主动到蒙蒂塞洛找杰斐逊了。他告诉杰斐逊,如果你让我当你的竞选伙伴,我保证把纽约给你拿下。杰斐逊大喜过望,他发现,他根本不必担心伯尔到底属于哪个党,哪个党对他有利他就是哪个党,太现代了!虽然杰斐逊心里对这种反复无常的人有些芥蒂,但眼下顾不了这么多了,先赢了再说。于是,共和党推杰斐逊为总统候选人,伯尔为副总统候选人。可是,杰斐逊远远低估了伯尔的能量,再加上在宪法第十二修正案出现之前的那个“奇葩”选举法,最后的结果是,伯尔也得了73票,与杰斐逊并列第一。

    根据宪法,在这种情况下,将由众议院投票决定他们俩谁是总统谁是副总统。此时的国会还在联邦党手中,鬼知道他们会选谁,反正联邦党是绝对不会痛痛快快地让杰斐逊当选的。哼,我就让你给这个小人当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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