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特种兵-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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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被他缠的实在是烦了,踢了凌云一脚,“滚滚滚,咱们大金怎么会有你们这样怕死躲懒的东西。你们去火头营报到吧,跟着烧火做饭。听清了。三万大军加急赶路。粮草食物要是供应不济,火头营脱不了干系,你们可想好了”。
凌云使了个眼色,哥几个一起鞠躬作揖。“我们想好了,想好了。”。
辎重老兵唾弃的看看他们,指了指火头营的方向,让他们自己去,别在这碍眼。
几个人千恩万谢刚想起身,眼见一队人向这里走来,越来越近,火把映射之下,最前面的头领面目被照的很清晰。看清来人后,凌云的心咯噔一下,沉到了谷底。在最不想见熟人的地方,见到了最不想见的熟人。
刘鸢!
此刻的刘鸢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他不是回乡下老家了吗。凌云心底暗道不好,除恶不尽,贻害无穷啊。刘总兵啊刘总兵,你算把兄弟几个害苦了。
刘鸢也不想在这,这是多尔衮安排的。后金部队中的汉军包衣,其实和抗战中的皇协军没什么区别。都是伪军,都被瞧不起。多尔衮撤军的时候,时间仓促,对断后事宜安排不足。
此刻他想起来那个不让他发丧举哀的刘鸢,恨的牙痒痒。但是也不好一刀剁了他,怕日后冷了投降者的心。所以他安排刘鸢带五百汉军营担任后卫警戒工作。要是刘鸿不追,或者刘鸿追出来了,不忍对弟弟下手。自然是好。若是真有追兵,这几百人能抵挡一阵子,刘鸢死于别人之手,也与多尔衮无干。
借刀杀人,干的漂亮。
刘鸢虽然经历了生死的关头,学聪明了不少,但是他永远不明白一个道理,出卖国家、亲人的人,是连敌人都唾弃,都瞧不起的。原因很简单,难保他不会为了更大的利益再出卖主子。
别问我,为什么他不会出卖朋友,他这样的人配有朋友吗?
不管是凌云,还是刘鸢,两个人都同时发现了对方。两个人也同时在考虑,此刻,应该作何反应。凌云的脑海里闪电般想着应对之策。
就个人情感来说,此刻凌云恨不得把这个刘鸢碎尸万段,但是不能。这会毁掉全部的计划。另外,自己这五个人,对付这几百人,也根本没有可能性。好汉架不住人多。
出乎意料的是,刘鸢看到了他。却装作不认识,大摇大摆就走过去了。
这并不是因为刘鸢的良心发现,事实上。刘鸢在看清楚前方穿着后金军装束的人是凌云的时候,也不由得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凌云此刻出现在这里,还穿着后金装束,无非是想潜入这里浑水摸鱼,做点什么事情。比如烧粮草,比如刺杀。自己这个时候,自然可以轻而易举的点破他的真实身份,但是如此近的距离,难保他不会对自己下手。凌云的射击精度,刘鸢还是很清楚的。如果他有一把匕首,或者一支袖箭,自己就完了。即使他们最终他们死在这里,于我没什么好处。我何必多此一举。
他想的没错,凌云的胳膊上,确实有袖箭,但绝不是一支。
还有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以为自己放了凌云一马,日后也算是能见面有话说。其实他错了,凌云不会放过他。
凌云一行人很快的到达了火头营报到。看起来,后金的士兵待遇要好很多,瓜果蔬菜的一应俱全。
这几个明军的猎狼队员很是感概了一番。连火头营都这么牛,也难怪他们猖狂了。不过,很快你们就猖狂不起来了。
坦率的说,凌云本人对投毒害人之类的手段本身是比较厌恶的,因为他也觉得这很下作。不过。对于烧杀抢掠的后金部队来说,他又认为,怎么样的方式都并不过分。对付流氓,就应该用对付流氓的方式。
猎狼小队在出任务的时候,随身不会携带毒药。但是凌云知道,古代多数军队出征之时,都会携带大量的巴豆。砒霜之类的东西。用于淬炼箭尖上的毒。这次,就来个就地取材。
下面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知道这批巴豆和砒霜的位置。接下来第二件,就是尽可能多的,把这些东西分散放到大锅里。让后金的部队能死的死,不能死的往死了拉。剩下的没中毒的人心惶惶,追击部队到来后,就会快刀斩乱麻。
这是一项说起了容易,实则很艰巨的任务。一个不小心,就会暴露行迹,全体覆没。即使行动顺利。一旦出事。对火头营的盘查会使他们立刻暴露。
但是他们还是准备去这样做。为了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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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无能为力的总兵()
再说石头,骑上一匹马,朝着山海关方向飞奔,一路上,心情别提多急躁了。
石头心里惦记着凌云和其他的几个兄弟,更怕自己回关完了误了事情。心中好像炸开了锅一样的急躁。就好像是伍子胥过昭关,一下子能急白了头。
他心里默默念着,:“大哥,兄弟们,你们一定要保重啊!”。顺手扬起马鞭,在马屁股上狠狠的抽了一鞭子。马撒开蹄子,跑的更快了。
深夜时分,山海关城楼上,一队守城士兵已经睡眼惺忪,他们在等待下一队来换班。就可以下城睡觉了。就在此时,一名士兵发现远处传来马蹄声响。忙冲着自己的同伴喊一嗓子:“都精神起来,有情况了!”。
远远看去,一个穿着后金军装束的人骑马向城楼方向奔来。城上的士兵们一瞬间睡意全无,都拿起来弓箭,准备着应对紧急情况。
一个什长模样的军官,冲着城下吼道,:“鞑虏奸细,如此不知死!刚逃了个刺客,还敢来我山海关。这次倒是明目张胆,来呀,弓箭手准备!”。
十名士兵早已把雕翎箭放到自己的弓弦上,只等那声“放”,就会弓满射出,把这个不知死的后金兵射成筛子。
石头一看这阵势,这是哪跟哪啊,大水算是彻底冲了龙王庙了。“孙什长,你不认得我啦?我是凌云凌千户部下的石头啊。”。
那位姓孙的什长定睛一看,这可不是石头兄弟吗,我说,鞑虏再猖狂,也不敢单枪匹马的闯咱山海关呢。
他向着拿着弓箭的弟兄们摆摆手,:“都把箭放下,误会,误会了。速开城门,放石头兄弟进城。”。
石头顾不上和满是疑虑的哥几个解释自己为什么会穿着后金的衣服,他着急见总兵。
出乎意料的是,总兵府的大门洞开着,里面灯火通明。总兵大人还没睡?
也顾不上什么礼仪了,石头一溜小跑进了总兵府正厅。刘鸿一个人失神坐着。手里端着的茶杯在抖动。
石头先按规矩行了个半跪军礼。然后也不等刘鸿招呼,就自己着急站起来。他着急要说话。
此时的刘鸿也顾不得训斥这个不懂规矩的士兵。就在不久前,自己的行动被那个魏公公所制止,他就知道,完了,彻底完了,山海关,自己这个总兵已经成了摆设了。
阉党弄权,本是古已有之,可是他们竟然还要插手军事。难道他们不知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要是山海关被突破了,到北京一线,已经无险可守,敌军很快会兵临城下,长驱直入。大明朝也就彻底的关张歇业了。
这些,也只能烂在心里。刘鸿只想,圣上被一时蒙蔽,总会醒悟的,到时候,会除旧布新的。
石头的一声呼唤打破了刘鸿的思索,“总兵大人,我是凌千户帐下的石头,特来向您报告军情。万万火急!”。
听到是关于凌云的消息,刘鸿的心一阵紧缩,凌云,他怎么了!
“快快讲来!”。
“我们本按计划去行刺多尔衮,路上遇到了哨探的后金小队,被我们干净消灭了。然后被一对我军打扮的人包围,凌千户把为首的捉住,经过审问,他承认他是魏监军的贴身太监。凌千户把他斩断胳膊放了回去。接着,我们听到了后金军营方向哀乐声响。便全速前进,等到了后金营地,他们的先头部队已经拔营撤走了,后续的辎重部队也很快启程。我们打听到,敌酋努尔哈赤死了!”。
“你说谁死了?再说一遍!”。刘鸿打断石头的话。他简直不能想象。这个大明朝最大的对手,这个在萨尔浒以绝对劣势兵力击败明军十二万的人,终于死了。
石头重复了自己的话,:“回总兵大人,我们探听的很清楚,是努尔哈赤死了。所以,后金部队才会急着撤兵,我们山海关的围已经解了”。
死了,终于死了,死的好!刘鸿已经掩饰不住心头的兴奋了。自万历年间,努尔哈赤以他的“七大恨”为理由起兵以来。到处烧杀,为祸明朝百姓数年。终于死了。
兴奋过后,刘鸿想到一个问题,“石头,怎么只有你自己回来了,凌千户和其他人呢?”。
“本来敌军撤兵,我军已经解围,我们也该回来。可是千户大人又临时变更了行动计划。他们要混进敌军的火头营,伺机在敌军的军粮和马匹草料里放置巴豆。如果行动不便,也会退而求其次,烧掉敌人的辎重和粮草。凌千户让我回城,就是为了告知大人您,事不宜迟,速速起兵追击!定能一举而收全功。”。石头说完了,带着期待的眼神看着刘鸿,想得到总兵一个肯定的回应。
刘鸿给他的回应就是苦笑。因为现在的山海关,已经不是他说了算了。从前上马治军下马治民的刘总兵,现在也就能主得了自己明天早晨吃什么,是豆腐乳还是豆汁。
只有魏公公,才是这个城池真正的管事的的。说话能顶用的。看这意思,让他同意出兵,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另外,如果让他知道,山海关的围已经解了。后金部队撤走,在给朝廷的奏章上,还不定渲染成什么样子。可是除了苦笑,刘鸿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此刻,他最为担心的,是凌云的安全。纵然是你再精灵再聪明,再能随机应变,你带的兵再精锐。那也是只有五个人,面对的是三万如狼似虎的对手。怎能不担忧。
刘鸿只盼着凌云,计划成功与否都无所谓,只要安全回到关内,那就算是烧了高香了。
这时的关内,挂念凌云的不只是刘总兵。还有凌云部下的士兵们,总兵的千金刘雅。
还有谢风儿!
在凌云出发以后,风儿收到了他的竹箫。
少女的心在激荡,可是,应该如何是好,在演武场上,凌大哥的表情,和他说过的那些话,那一幕幕都像过电影一样在风儿的脑子里慢慢的回放。“只是好朋友吗?”“你以后,就叫我凌云”。她还从未见过英武的凌大哥如此的腼腆。
凌大哥,他是在向我示好。可是,我不能回应他。他是雅姐姐的心上人。我不能对不起雅姐姐的。
她伸开攥紧竹箫的手,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手心已经完全湿透了。
这把竹箫应该放到哪里呢?一会回去,雅姐姐肯定会问的。凌大哥现在怎么样,他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正在左右为难之际,刘雅回来了。她看到谢风儿正在屋中左右转圈,好像很焦急的样子。倒是很奇怪。这个小妹一向是活蹦乱跳的,一点心事也没有,这是怎么了呢。
她手中这把竹箫怎么如此的眼熟,这是凌云的箫!他和凌云???刘雅的心理咚咚乱跳起来,难道。。
风儿看到刘雅进屋,没有说话,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手里拿着的竹箫。暗道不好,这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想曹操曹操到啊。
情急之间,她把这把竹箫递给了刘雅,“雅姐姐,这是凌大哥的亲兵刚送来的,说这是他的贴身念物,要留给你保管。”
心锁一下子解开,刘雅笑了,笑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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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敌人帮了大忙()
握着竹箫的刘雅此刻感受无比的幸福,然而凌云却根本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此时还在后金部队埋伏着呢。
桃之夭夭,宜室宜家。对很多男人来说,娶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还是娶一个适合过日子的人,似乎都是个问题。对于女人来说,看一个男人顺眼就行。
这人吧,就是个感情动物。尤其是女人,不动情没事,一旦这感情动起来,轰轰烈烈的打不住。你要问她,给我个理由先。没准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像是几年前比较流行的一句话,喜欢一个人还需要什么理由吗。
刘雅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这么痴迷凌云,要说英俊,这山海关英俊的小伙还不要多少有多少,要说功名,那个时代重文轻武,文官地位普遍的高于武官,高级武官大部分还都是进士出身的文官转行干的,不说别人了,就刘雅的爹爹刘鸿,干总兵之前那也是都察院的御史台。而且凌云这小子,不过就是个千户。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