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特种兵-第1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为国防部长,他并没有什么心情来干点利国利军的事情,反倒是贪污的更厉害了。不过,也没忘记心情好时候整个人什么的。
这次,就是他盯上了刘鸿。不到一个月内,刘鸿提拔了自己属下一个叫凌云的小子官职千户。这是要干什么,拉拢人心,结党?刘鸿啊,你是吃多了还是想多了。你能斗得过魏公公九千岁?
无耻的人有一个特点很明显,就是认为其他人也会和他一样的无耻。崔呈秀无疑是这无耻的人中的拔尖者。所以,他决定向山海关安插一颗钉子。
只要这颗钉子按在那,刘鸿就不敢动也动不了。一旦这颗钉子动了,立刻行动,干掉他。之余这个魏全孝,既不是我亲戚也不是我朋友,即使他惹怒了刘鸿,牺牲在那里,与我有什么关系。无非是去九千岁那苦几句,到时候九千岁能不能想起有这么个干儿子,还是两说呢。
回头再说山海关,这位新来的监军大人并不知道自己是被人当枪使了,还特兴奋。冲着刘鸿喊了一嗓子。
“我说刘总兵啊,一路劳顿,实在是累了,咱们开饭吧”。
'1
第二十四章 只是好朋友吗()
很无厘头的事情,代天子督军的山海关监军太监魏全孝来到山海关,圣旨宣读完,刘鸿本以为他会说几句有水平的话,谁知他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开饭。
这要求还不算过分,新官到任,怎么也要接风洗尘。刘鸿也算是煞费了一番苦心,军粮不足了。鸡鸭鱼肉不好弄,就派了一队士兵上山打猎。弄了些野味回来。无非是什么野鸭子之类的,还没什么肉。人都没得吃了,飞禽走兽的日子更不好过。
也许是监军大人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吃点这小清新的东西,还觉得挺好。这第一顿饭总算是糊弄过去了。刘鸿安排这位魏公公和从人在馆驿暂时住下,然后在考虑给他们找个府邸住处。
眼看着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带着自己手下一群獐头鼠目的家伙扬长而去。凌云顺手抓起桌上的一只碗,狠狠的砸在了地上,一声清脆的响声,碗摔了个粉碎。他顺势又抓起了一个酒杯攥在掌心里,瞬间,酒杯成了粉末。碎瓷茬子扎了满手,鲜血顺着手往下滴,凌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送客人回来的刘鸿正看到双眼喷火的凌云,和他脚下那已经凝固的鲜血。忙叫人给他包扎。
“凌云,你这是何苦。朝廷派人监军,自开国以来就是如此。这也是历代定例了。你想想看,宋朝何以得天下,赵匡胤行至陈桥黄袍加身称万岁,周世宗辛苦半世,岂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如果后周有监军制度,也不会如此。”。刘鸿苦口婆心的解劝着。
凌云听不进去,他的思维完全陷入一种狂热的状态,“大人,我等从军为了什么。太祖高皇帝起身微末,开基立业,建我大明国祚。至今已经二百余年了!我凌云,还有大人您,以及山海关八千子弟兵,两万余乡亲父老,都是大明子民。所以我要当兵,我要和后金去斗,我要干掉多尔衮,我还要提一支劲旅。直捣赫图阿拉。”。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狂热中了,“可是,我们在前方流血流汗,食物断绝,兵员无法补充,这都没什么,我们可以自己想办法。没有军粮,我们吃蛇吃老鼠都可以,没有兵员,山海关全民皆兵。可是就这样,朝廷还是疑我们,派了个阉货来监军,。从此就会处处掣肘!谁还有心情打什么仗。”。
“刘大人,我凌云本就是布衣百姓,仅凭一腔热血而从军,现在我愿意纳还官诰,退出行伍,继续做老百姓。请大人准许”。说罢,噗通跪下,一个头磕了下去。
自己帐下最得力,也是最有潜质的爱将,现在这副样子。刘鸿很是痛心,他俯下身把凌云搀起来。让他坐下。
在屋里转了几圈,他说,“凌云,你要辞官,要退出军队。这本是你的自由。我不拦着你。但是你想清楚了。你现在是在为谁而战。往大了说,是为了朝廷。往小了说,大明百姓受后金杀戮,大明的妇女受后金欺辱。你是在为他们而战。再说,皇上一时受奸臣蒙蔽,你就要撂挑子吗,你还说,咱们的高皇帝开二百年国祚,你想不想,咱们的国祚,就断送在山海关!这样吧,我给你一天时间。你回去考虑。一天之后你要是想通了,带着你选出的小队按原计划执行你的任务,想不通,也不必来见我了。把官服印信留下,自己走便是。”说罢自己转身出去了。
凌云望着刘鸿的背影,仰天长啸。
晚上,他召集自己麾下的九十余人喝酒。商议出战的事情,大家也知道,凌千户和新来的监军不对付。不知道他会说些什么。都静静等待着。
大家仍然是席地而坐,不同的是,每个人的手里都有一个一个瓷碗,里面满是烈性黄酒。
凌云站在自己的兵面前,“弟兄们,明天就是我预定的猎狼行动的日子了,我将带着石头和木头等几个兄弟潜入敌军腹地,执行刺杀任务。我不在的日子,你们仍旧按时操练。对了,你们每十人编制一组。轮流像监军馆驿方向哨探,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不规矩之处。就发烟火像我示警,但决不可私自妄动。”。
“满饮此杯,以壮行色!”。说着,把自己碗里的酒一饮而尽。把瓷碗摔在地上。士兵们也都站起来,学着他的样子,把酒喝完,摔碎了碗。
微风吹过这些年轻人的脸庞。在月光照耀下,每个人的面容都是如此的坚毅,自信。
布置了一些细致工作,凌云解散了自己的队伍。自己却没走,坐在原地,从怀里掏出来竹箫开始吹奏。依旧是那曲《长河吟》。
一个黑影一闪而过,凌云警觉地大喊一声“谁!”。
旁边谢风儿闪了出来,“凌大哥,都说弦断有知音,你吹个箫都能发现我,你不简单呀。”
凌云乐了,什么不简单,是我看到你了,这个丫头片子。
自从自己拒绝了谢风儿为自己说亲,谢风儿有几天都躲着不见自己了。怎么今天会忽然冒出来。这里是什么地方,是演武场,不是谁家的别院,岂容你一个丫头随便来去的。他更要发作,忽然想起来眼前这个丫头曾经两次救过自己的命,火气到了嗓子眼又给压了下去。
风儿是何等的冰雪聪明,怎么看不出这其中的端倪。她故意上前直视凌云,“你要发火啊是吧,你发啊,发啊!白天在不男不女的人那里受了气,晚上就要冲我这弱女子出气。凌大哥,是真有你的。”。
被人看破心事的凌云脸上一阵铁青,半天说不出话来。
风儿也正色道“凌大哥,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好汉,能屈能伸敢做敢当的好汉。现在看来你还不够,你从军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那个死太监吗。他来到这里,即使指手画脚,作威作福,又能如何,这八千子弟兵都是刘大人一手训练,难道会听他的。前敌指挥就更不用说,那样的人,给他胆子他敢上城楼吗。没准在这呆两天,知道山海关的真实情况他自己都会吓得跑掉,你跟着操的什么心。”。
以前真是小看了她了,这么一个小姑娘,竟能说出这么一番道理来,真是比我凌云强了许多了。
凌云的眉头舒展了,“风儿妹妹教训的是,凌云知道了。”。
“知道了不行,知错就要改对不对啊凌大哥?”,这小丫头,还学会了得寸进尺了。
凌云也乐了,“改,坚决改,咋改!”。
看着凌云这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谢风儿知道,是他的话起了作用,凌云已经暂时没有什么问题了,这样她也就放心了。
她从怀里逃出来一个小玉佩,递给凌云,“凌大哥,这是我的护身符,能保你此次一切顺利平安的。”
凌云双手接过来,看看是一块雕刻白龙的玉佩。风从虎,云从龙!正是再合适不过了。
“风儿妹妹,如此贵重,凌云不敢收。你还是自己妥善保存吧。”,说着又把玉佩递还她。
风儿也有些着急了,“凌大哥,你这个人真不爽快,我什么时候说要送给你了,这是我娘留个我的,要我嫁人的时候送给我夫君的。因为咱们是好朋友,所以我要把这个玉佩暂时送给你,护身符嘛。保你平安无事凯旋归来。你再还给我。”。
凌云谈了口气,心说得了,我又是自作多情了。不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仑苏,也不是所有的明朝女孩都好我凌云这一口,我还是踏踏实实该干什么干什么吧。
此时穿的还是朝服,圆领没有衣袋。想了想,他郑重其事的把玉佩系在了自己的箫上。风儿满意的笑了。
月光下的笑容,像花儿一样。凌云看着风儿,那种说不清的感觉就又一次浮现在自己的脑海,可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索性也不去想了。
两人都不再说话。一时有些冷场的感觉,良久。凌云先开口了,“风儿”。
“恩?”。
“今天的月亮好亮啊。”憋了半天,说了这很无厘头的一句话。把谢风儿给逗的撇撇嘴。“凌大哥,你又没词了吧,好吧,那我回去睡觉了”。
说着就要起身走人,凌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把拽住了她,“别走,先别走”。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低下头说,“我的意思是,再陪我说会话,说不定这一去,我就。。”。
风儿一愣,他没想到平时英武潇洒不顾一切的凌大哥也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且,他今天表现的对自己的态度,明显有些不同寻常,就是傻子也能体会出一些别的意思来。何况风儿的机灵。
只是她不能接这个话头,也不能衍生别的心思。她和雅姐姐是最好的朋友,眼前这个人是雅姐姐的心上人。自己什么时候也不能忘记这一点。
“凌大哥,我是怕耽误你休息。明天你就要出发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胜利归来。咱们永远是好朋友”。
凌云的眼神有些黯淡,“只是好朋友吗?”。
'4
第二十五章 行动之前()
风儿偷偷用手碰了一下自己的脸颊,烫烫的。她不敢接凌云的话头,也不敢直视凌云的眼睛。这一刻,她的心理像是有一百头小鹿在乱撞。
记得小时候,凌云的发小老邓问他,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的呢。彼时,凌云才不到十岁。凌云给老邓的答案是,“如果你看着一个人的时候,面红耳赤,心跳加速,也许你就是喜欢上她了。”。一直以来,凌云都在寻找这种感觉。
此时的风儿也是一样,月光下看不清她的面庞,却能感觉到她的慌乱。她在那里站着,心里砰砰直跳。凌云看呆了,风摆荷花,雨润芭蕉。
凌云不说话,风儿也不说话。半晌,风儿先开口说,“凌大哥,我要回去了。雅姐姐该等急了。”。说完了不等凌云回答,一阵风似的逃离了。
在她的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以后你就叫我凌云!”。风儿听到了,却没有回头,跑的更快了。
凌云没有回去,他站在演兵场的空地上。凝视着自己的箫,箫上,系着一块玲珑剔透的白龙玉佩。
他呆呆的看着,看着,忽然一阵大笑。喃喃的说,小小子,坐门墩,哭着喊着要媳妇,要媳妇,干啥。点灯,说话,吹灯拔蜡,早晨起来梳小辫。
次日凌晨,凌云在演武场进行出征前的最后一次训话。百名士兵肃立,像是一根根木桩一样。
“我没有更多要说的了,你们记住,你们是我凌云的兵!即使是不在,也要给我打起精神。该干什么就干什么!等我回来,让我知道哪个兄弟落下了,我先收拾什长伍长,明白吗?”。
士兵们一起回应自己的长官“明白!!”。
“没有吃早饭吗,大点声!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男子汉的声音!!”。凌云怒吼道。
“明白!!”,演武场上的声音响彻云霄。
“解散”。
回到自己的帐内,换了一身便服。想出去转转。第一站,去了火头营。
胡大牛正带着手下一群炊事兵在忙活,凌云进来的时候他还没有发现。一个眼尖的小伙夫看到了凌云,但是并不认识他,见他穿的又是便服,料想不是什么大人物。便呵斥道:“你是什么人,这里是伙房重地不能随便进出。”。
这声吆喝把胡大牛也给吓了一跳。他站起身来刚想训这个小新兵几句。抬头正看到笑眯眯瞅着他的凌云。
虽说是一个锅里搅过马勺,一个大通铺上睡过。但是现在的身份已经是天壤之别了。自己还是个伙夫头,人家凌云已经是从五品的千户了,少年得志,又是总兵大人的红人爱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