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特种兵-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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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来看,这样的恩典是正得其所的。正是由于在天启帝病危的时刻,莲花公主那场夜奔,才有了后来的明朝皇帝朱由检。也就是现在的崇祯。要不然,这把龙椅上坐着的是谁,都未可知。
这场夜奔毫不逊色于卓文君夜里主动去找司马相如,但是绝不会在历史上留下记载,所以,由我这位不是史官。只是一个写稗官野史小说家言的人记录了下来。但是和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夜奔相比,这场公主千里奔赴关外送情报的故事,或许更需要勇气。卓文君,需要面对的是道德的谴责,但是公主面临的,或许是丢掉自己的性命。这一点,她其实想的是很清楚的,但是她还是去了。
就凭这这份兄妹之情,就凭着这份忘却生死的勇敢,这护国公主的封号,莲花是当得起的,而且是当之无愧。
这样的一位女中豪杰,和凌云的交往中,却宁可放下自己的身份和架子,只想和他一起好好的过个日子而已。
这也许都是一种奢求,因为凌大人,有对象。
第一百九十五章 借粮秦王()
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前些时候挺火的一部电视剧,或许已经火过去了,那部电视剧的名字,叫做国之利刃,讲的是兵二代,警二代和农二代的故事。这个怎么训练怎么杀敌的,我就不必赘述了,免得在这里有广告的嫌疑。但是我想说,其中有一个情节,至今我是很是记忆犹新的。
这里面着重宣传的是两个尖子兵,何晨光和王艳兵,两人从一开始就对着干,到了最后成为生生死死的战友,一起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战争,最终成长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狼牙特战旅的钢铁战士,出生入死执行了各种高难度的任务,当然了,本书和本电视剧就是以特种兵为题材的嘛。
这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不是来自何晨光,也不是来自王艳兵,却是来自在剧中看起来像是个配角的李二牛。农二代,在农村长大,土生土长的,什么也不知道,在建筑工地搬砖头的时候,被狼牙特战旅的参谋长路过发现了,就给了他一个当兵的机会,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看起来傻乎乎的,只想着当一个最好的炊事员,但是他还是成功了。成为特种兵。
在参加特种兵集训的时候,大家都以为,何晨光在一次演习中,脱了唐教员的衣服,所以,唐教员在担任她们特训期间的教员的时候,对何晨光的特殊训练是在进行对上次演习的报复,所有人都认为,何晨光,这次就算是栽了。只有李二牛心里有底,他说,小唐教员这是喜欢上晨光了,所有人都不解。不知道二牛为什么会这么说。二牛是自有他的道理的。
他举了自己作为例子,二牛和自己的恋人翠芬是初中同学,当时的时候,翠芬有一根长长的大辫子,二牛就给燎了,弄的翠芬一下子成了秃头。很长的时间里翠芬都是带着帽子上学的。为此二牛被自己的老爸狠狠的给揍了一顿,翠芬也在整个的初中时代没有再搭理他。如果按这样的看的话,缘分就应该到此为止了吧,初中毕业后,家里因为没有钱供应他上高中,所以他就早早的进城去打工了,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两年以后了,那个时候,翠芬已经重新留起来了一根长长的大辫子。而且,翠芬一直在跟二牛的妹妹打听二牛的下落,换一句话说,翠芬一直在等待二牛,在那个时候开始,二牛才确信,翠芬是喜欢自己的,两个人顺理成章的就在一起了。
对此,二牛有一段比较精辟的总觉,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觉得,他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说,一个人有时候,爱和恨是会互相转化的,有时候,恨的到了极点的时候,也就成了爱了。因为你恨一个人时候,你就会时刻惦记着他,吃饭也想他睡觉也想他,久而久之的,他在你的心里,就挥之不去了,慢慢的你才知道,原来自己是爱上了他。
真的是经典啊。其实,这也是一样的,公主开始对凌云有的是怨,所以处处和凌云作对,找凌云的麻烦,时间久了,凌云也是慢慢的刻在了她的心里,在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可避免的爱上了凌云,这个傻小子。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凌云并非不解风情,只是不想,在凌云看来,风情万种的男人是好男人,不解风情的男人,同样是好男人。不解风情,未必是坏事。有的时候,一个男人,太过于多情的话,会给自己,也跟他人,都带来的是不必要的麻烦。这一点,凌云是深知的。所以,他绝对不可以踏入禁区,因为那个地方叫做雷池。有一句话叫做,不越雷池一步,如果你没有越过雷池,你是有机会的。如果你越过了雷池。你就会万劫不复,再也没有什么退路的。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救灾,所以,他有一切的理由无视这儿女情长的问题,崇祯派自己来这个重灾区,本身就是一种信任,越级简拔,一下子成为二品的大员,这在哪朝哪代也都是一个异数,所以自己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好好办差,不辜负皇帝对自己的信任,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真的很难。
凌云知道,自己纵然有一身使不完的热血和雄心,毕竟这里不是杀敌的战场,这里是大明的土地,受灾的是大明的子民,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你在这宣传这个主义那个思想都不好使,你要想让老百姓相信你,你首先得让他们有饭吃,有水喝。
封建社会就是封建社会,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说真的,真正到最后选择走上造反那条路的人并不多,可以说,中国的老百姓,都是过惯了被欺压的日子的。只要是稍微给他们一条生路,只要他们有房子住,有饭吃,有衣服穿,有几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他们就能好好的生存下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就是他们最朴实也最朴素的理想与愿望,他们对这个社会,要求的实在是并不高的。甚至可以说,是低的可怜。
每个人为人处世都有自己的底线,作为没有什么觉悟的那个时代的老百姓们,没有这样做官为宦的老爷们那样的诗情画意,他们要的,仅仅就是这么简单,仅仅就是三个饱一个倒。当这个底线如果被触碰到的时候,那么,天平的就猛然的倾斜了,这些老百姓,不会再做朝廷的良民和顺民,他们会揭竿而起。高声的叫嚣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样也会喊着,造反也是死,饿死也是死,不如舍得一身剐,没准就能把皇帝拉下马。
凌云想想都觉得可怕,要是举国上下的老百姓要是都抱定了这样的心思的话,那么朱明王朝,也就快要划上一个句号了。外敌可破,国患难除。说真的。如果真的成了势,就不好扑灭了。
作为这次救灾的总指挥,自己的任务就是,想尽了一切的办法,不让灾情继续蔓延,显然,这手头的五十万两是不够的,不仅不够,而且明显是捉襟见肘的。此刻,凌云不知道怎么样才好。
张章看出了凌云的心思,说道,:“凌兄啊,你是在为银两不足而烦恼吗?”。凌云点点头,又看了一眼公主、丁香还有周杨几个人。轻轻的说,不瞒各位说,不仅不足,而且可谓是捉襟见肘。陕西有九个府,一个府分下去,也不过不到五万两,即使是我们按照最好的想法算,没有官吏的从中盘剥。仍然是绝对的不够用的。所以我想,让大户人家自愿捐献。
周杨已经半天没说话了,此事插嘴说,恕我直言,凌兄,怕的是大户人家囤积居奇,不愿意捐献,如果硬来,恐怕还会出乱子。
凌云苦笑说,我自然不能让人家白出粮食,我想上奏皇上,凡是自愿捐献粮食的大户人家,按照其捐献的多少授予品级。话音还未落张章就急了,所谓的授予品级不就是让他们做官吗?没想到凌云想了这么长时间竟然就想出了这样一个馊主意来。
自古以来,买官卖官都是朝廷衰落的先兆。汉朝的桓帝和灵帝干这事是干的最彻底的,所以他们的朝纲也就最败坏。凌云怎么会想起来卖官呢。就算是再没办法也不能走这条路啊。
凌云再次苦笑,张兄是误会了我了。我刚刚说的是授予品级,而不是授予官职。如果他们愿意捐出粮食救济百姓,那对朝廷来说,可是千古的善事,就算是给了他们一顶乌纱又如何,不发俸禄不授予实际官职,也就是让他们在乡里乡亲面前有所显摆的吧。如果张兄不同意。我们还可以再行商量。
说实话,张章暂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同意凌云的想法,他知道,凌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但是这样的所得仍然是有限的。他的脑子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念头,很快又被自己给排除了。
这个想法很简单很实用,却很冒险,有一个人,他肯定是有钱也有粮的,但是不知道她是否愿意给钱给粮。他要是真的不想给,你还真就拿他没有办法。应该大家已经猜到这个人是谁了,没错。这个人就是秦王。此时的秦王,是第十三代,叫做朱谊漶。这个名字实在是有些绕嘴。所以我们为了防止麻烦。只称他为秦王吧。
看到张章欲言又止的样子,凌云有所不解,皱皱眉头说,张兄一向爽快,为何欲言又止呢。一旁的周杨笑到,想来是张兄找到了好主意。不过,就是不知道凌兄敢不敢用了。张章心说,此人果然是聪明,可谓是名不虚传。
张章说,周兄说得对,我的确有个想法,不过,怕是不能实施。凌云正是着急上火的时候,可谓是病急了乱投医。也顾不上那么遇多了。连忙说,成与不成,说出来大家商量嘛。
听凌云这么说,张章只得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借粮。现在的陕西省有一个人可谓是有粮也有钱,只是让他出钱似乎也不太现实。据说这位秦王和晋王的关系最好。也许是跟属于山西户籍的晋王学的,抠抠索索的。反正从他身上拔毛的机会是可能性不大的,要不说秦晋之好呢。
这个成语原来还可以理解为,秦王和晋王是一路的货色。但是对凌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什么秦王不秦王的,自己看中的,只是王府内的粮食和金银,这些粮食和金银会迅速的让百姓得到救济。即使这位秦王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自己也要在铁公鸡的身上生生的拔下来几根毛来。陕西要是没了,哪里还有秦王。百姓要是犯了,哪里还有天下,哪里还有大明朝呢。秦王就是再抠索。这个简单的道理应该还是明白的吧。
所以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就去秦王府里借粮,说是借好听。也不怕打欠条。反正还钱的话也是皇帝去还。问题是这顿饭吃的是绝对的霸王餐,你秦王是借也得借。不想借也得借。这事由不得你来定。
周杨说,公主是不是跟着凌兄一起去好一些,按照宗谱来说,这位秦王还是您的哥哥呢。想必不会不给你面子的。公主心说这年头,面子能值几个钱,再说宗室人口众多,传了十几代了,血缘关系早就相当的疏远了。所以想靠着叫几声哥哥就把钱借到手的可能性,小于等于零,但是也不排除秦王可能忽然脑子开窍的情况。
只能说,试试看看吧。就内心来说,公主也希望得到一个和凌云独处的机会。也就就坡下驴说道,周大哥说的不无道理,所谓是是亲三分向嘛。所以。我跟凌大哥走一趟也是应该的。比他单独前去效果自然是要好些的。
周杨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端起茶杯继续先喝他的大碗茶吧。一旁的丁香也点了点头,看了公主一眼,公主却把眼睛避开了。实在是有点不好意思。丁香那是何等的冰雪聪明啊。当然就立刻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也喝茶不说话。
眼看着就要陷入冷场的状态。凌云站出来说。好啦。咱们茶喝的可是够多的了。该走了那个啥,你们走着,老凌结账去。
一路不多赘述,很快就到达了西安府。西安府是个好地方,西安。就是古长安,在这里发生过的故事,就是讲个几天几夜也是讲不完的。但是现在,谁也没有那个诗情画意的心思几个人兵分三路。凌云和公主去秦王府,张章和丁香去西安知府衙门。周杨去现在空着的巡抚衙门。
周杨相当清楚现在的情况,他可不想当这个讨厌的电灯泡。不过说起来,凌云申报自己为从六品同知的奏章这个时候应该还在路上,严格来说,自己这个时候还是个小小的驿丞。以这样的身份去查巡抚衙门,很是郁闷。
第一百九十六章 兄妹相称()
秦王不是个爽快人,也同样不是一个大方的人,这个在上一章咱们就说过了。虽然,在他继承了祖上传下来的的秦王王位之后,还算是做的不错的,至少,不存在盘剥属地百姓的问题。
其实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