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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

乱世逐流-第4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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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我的女人,不容他人染指,想也不行,我就是这么霸道不讲理,你有意见吗?”

    这话让慕容雨心中甜丝丝的,嘴上却不依不饶的说道:“你这样太过分了。”嘴上说不要,却还是被赵川搂在怀里,两人一路打闹着进了慕容雨的闺房。

    一夜风吹雨打,慕容雨被打了鸡血的赵川折腾得死去活来,感受到了男人那种蛮不讲理的占有欲,这也让她自身陷入一种奇怪的被征服感,彼此之间都兴奋得停不下来。

    很久之后,黑暗的房间中只剩下两人沉重而悠长的喘息声。

    “你……今天很满足吧。”慕容雨幽幽的说道,她那黑暗中看不见的纤纤玉指,在赵川肌肉紧实的胳膊上比划着。

    “嗯。”赵川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我觉得我们好像很卑鄙,利用他的感情来诱捕他。”

    “当年你叔父慕容垂带你走的时候,当年苻坚留下我的时候,似乎没有谁愿意听听我的想法。”

    赵川叹息了一声,“除掉”卢偃,相当于断了慕容恪一条胳膊,这件事就算没慕容雨,赵川也会不遗余力去做的。

    “也对!”慕容雨把头埋在赵川怀里,心中有甜蜜,也有无奈,或许就跟这世道一样。

    她没办法提进赵川家门的事情,或许就连长安君都不会站在她这一边。与其进去被挤兑,耗光赵川的耐心,还不如在外宅里当一只美丽的金丝雀再说。

    “卢偃对我一直不肯服气。得到你的身心,只是打击他的第一步,我要完全摧毁他的信心,让他知道他心中的那点货,在我看来都是一堆废物,这样将来我才能放心的用他。

    当然,那或许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嗯。”

    慕容雨应承了一声,她今天才醒悟过来,赵川现在早已是雄霸一方的诸侯,男女之情什么的,对他来说,已经是奢侈而不可及的东西。

    家国,天下,才是枭雄要考虑的问题,其余的事情,都要排在后面。一想到这里,慕容雨难免有些惆怅。

    失去的东西,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当年长安城里的那个赵川,已经永远的消失在了那里。现在的他,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没有回头路可以走,或者说,这就是成长所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吧。

    各怀心事,两人抱在一起沉沉睡去。

    天还没亮,赵川就点起气死风灯起床了,他才没工夫去搭理那个卢偃呢,这种人出身就好,本身也是有才情和本事的家伙,平日里眼高于顶,虽然被俘,未必看得起他赵川,不妨先将这家伙晾着再说。

    “走,去百尺楼,点兵!你拿着我的手令,去找孟昶,让他敲钟鼓楼的钟!我看大家是太安逸了点,这次鲜卑慕容的兵马到了黑石关,居然都无人报警。”

    赵川大官人昨日的雨云之后精神极为懈怠,陷入粉红的温柔乡之中,深夜却做了个噩梦,梦见汜水关被破,洛阳城被破,自己一家老小被枭首示众,惨烈至极。

    早已不是“无神论”患者的赵川,对这些神神道道的东西不敢轻视,醒来后就振作精神,打算来一次“紧急演练”。

    孟昶宅院里传来阵阵靡靡之音,他的正室夫人赵安宗正在大黑熊孟昶身下婉转承欢,夫妻间人伦之乐难以尽表。

    亲兵面红耳赤的在门外宣读了赵川的“紧急军令”,将赵川的信物交给孟昶的管家以后就逃之夭夭。

    “那个,夫人,军情紧急,我这就去百尺楼了啊。”

    孟昶穿好衣服,披上轻甲,不敢看赵安宗那幽怨的眼神,急急忙忙出了门。

    他来到百尺楼,发现赵川早已虎着脸站在钟鼓楼的门口,他讪笑着问道:“大当家,出什么大事了?”

    “军队,必须枕戈待旦,随时出击,难道要出大事我才能把你们召集起来吗?我们是要保卫洛阳的花花世界,可不能被这乱花迷了眼睛!”

    赵大官人大言不惭的说道。

    然而他昨晚在慕容雨闺房里的风流韵事,可是很投入也沉迷得很呢,只可惜孟昶不知道,不然必定怼死他。

    “孟昶敲鼓,你们几个,都给我把帐记着,谁不到,谁迟到,要打多少军棍,记录在册。军官到齐以后,让他们派出传令兵点齐不在休沐的军卒,到百尺楼这里汇合。”

    说完大手一挥,独自进入百尺楼的签押房,等待着结果。

    赵川一边等一边暗自寻思,自己是不是忽略了朱序?

    刚才百尺楼的士兵报告,朱序一直在城墙上巡视,不过是在城南而不是城北。

    这个人,现在用起来还不是很放心,但是朱序是科班出身,原本就是晋军将领,他的职业素养,比孟昶这样半路出家的家伙要高多了。

    不过这家伙是桓温的女婿,在打败桓温以前,这个人还不能放心使用,现在让他做一些“人尽其才”的事情,也不算委屈了他一身本领。

    很久之后,赵川麾下将领才到齐,尤其是没有妻室的刘轨,今日不该他当值,家里没有女人看管着,昨夜和他原来手下的泼皮,现在的亲兵,在屋子里喝得烂醉如泥。

    “孟昶不打军棍,写一篇检讨书给我。”

    手下大将站两边,赵川对着孟昶劈头盖脸就是让他崩溃的一句话。

    “大当家,可否改为打军棍?”

    自己人打军棍,下手都有轻重的,看着吓人,实际上涂上疮药,没两天就活蹦乱跳的,孟昶身强体壮才不怕呢。

    “你都没发现自己哪里出了问题,给我回去好好反省下。”

    “今年年初颁布的新军令,要求听到钟鼓楼擂鼓,除非是有特别军令,否则三炷香时间就要披挂整齐出现在百尺楼。都看看,你们花了多久?沙漏在那边,自己去看!”

    众人惭愧的低下了头,事实上,也是之前那场战役太过顺利,他们都对鲜卑慕容生出了轻视之心,再加上洛阳的经济水平像是跑火车一样的急速发展,优渥的生活让他们也有些懈怠了。

    “诸葛侃,十军棍,你来得最早。刘轨么,打军棍估计可以把他打死,这次是第一次,不教而诛是为虐,本次就打完四十军棍后在家闭门思过一个月。

    其余的,处罚在两者之间,自己去领罚吧。”

    “报!主公!黑石关外的慕容燕国人马已经退却,石越将军正带着人监视他们的动静。”

    一个传令兵气喘吁吁的来到签押房外通报军情,众将这才知道为什么赵川发那么大的火气了。

    现在洛阳发展很快,洛水南岸,也成为了繁华之地,而这部分地区,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天险可以驻守,所能依靠的屏障,就是石越驻扎在黑石关的大营。

    所以说赵川的神经其实一刻都不能放松,一旦松了,敌人又奇袭而来,到时候手忙脚乱之下,不死也要脱层皮。

    “哼,军棍先记下,现在全军演练,目的地,城北邙山脚下。孟昶,你过来一下,其余的人都散了,各自集合本部人马!”

    其他人走后,赵川在孟昶耳边说着悄悄话,吩咐着他要做的事情。

    “大当家,这样会不会不妥啊!这可是绝密……”

    “没什么不妥的,大战在即还藏着掖着做什么,说不定人家要来打我的秋风呢。”

    赵川冷哼一声,心中暗自庆幸。

    黑石关外出现了鲜卑慕容的人马,说明除了谢石以外,慕容垂其实也不是什么动作都没有,他就像是一条蛰伏的毒蛇,不断的寻找机会。赵川不警醒的话,他的目标说不定就是洛阳了。

    点齐兵马,赵川带兵出城进行操演,为随时可能到来的战争做准备,而正在这个时候,中原大地的战火已经燃烧起来了!

    金乡县乃是高平郡(今山东省济宁市)下辖县城,地处中国东部的鲁西南平原腹地。

    它位于山东省西南部,东邻鱼台县;西靠成武、巨野两县;南与单县及丰县交错接壤,乃是中原南北之间的要冲,战略地位极为重要。

    金乡县城宁静的早晨已经被漫天的烽火所打破,谢石带领的新军“北府兵”,只花了半个晚上,就攻破了金乡县城。

    慕容泓乃是慕容伟的嫡亲弟弟,其母也是可足浑氏。

    此时他的头盔已经不知道丢哪里去了,披头散发如同囚笼里挣扎的野兽,狼狈不堪。

    几个亲兵将他按在地上跪着,谢石一边把玩着他的佩剑,一边饶有兴致的观察着慕容泓,很快便失去了兴趣,不再搭理对方,而是看着金乡县城残破的城门若有所思。

    此次破城,是用了炸药炸开的城门,可以说非常犀利,远超谢石的想象。最新技术,无论什么朝代,一定会最先用在杀人和救人上面,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军事和医疗方面,谢家也不例外。

    “罢了,将这家伙的头砍了,送到前方的城池去,告诉那些人,我们只杀首领,不问其余,若是坚决抵抗的,不要怪我心狠手辣。”

    亲兵带着失魂落魄的慕容泓下去,不久一颗人头就被呈上来,谢石不悦的摆摆手,让亲兵赶紧去拿石灰腌制。

    “你们可别当缩头乌龟啊。要是杀一个你们都还不出来,那就别怪我多杀几个了。”

    他看了看慕容泓的佩剑,感觉这是不祥之物,顺手扔给身边的亲兵道:“送给你了,愿意留着就留着,不愿意的话就去换两小钱买酒喝吧。”

    谢石站起身,穿过城门走进金乡县城,正在这时,一个亲兵急急忙忙的拿着一个小箩筐过来了。

    “大帅,在金乡县的府库找到的。似乎,是一种震天雷,跟我们的不同。”

    嗯?鲜卑人居然也有这个?

    谢石来了兴趣,查看了一下箩筐里的“炸弹”,跟晋国的款式不同,更简陋一些,威力或许也要差一些。

    兵贵神速,谢石带着大军在人最困的时刻发起的攻城战,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这两千守军的小城,不到半个时辰就失陷,慕容泓手里虽然有这“震天雷”,但情急之下,他也真还没顾得上用出来。

    “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

    真是好诗,可惜却是赵川那个混球写的,老天当真是个睁眼瞎。”

    谢石感慨了一番,随意将箩筐扔到一边,扶着女墙看着城下的风景。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慕容恪,就让你来试试我这柄绝世神兵的威力!”

    谢石心中的豪情汹涌澎湃,却想起这首诗也是赵川写过的名篇,不由笑骂道:“小混球,迟早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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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替我骂骂他() 
屋外寒风呼啸,而屋内则是温暖如春,像是在另一个世界。书案上点着油灯,赵川端坐于前,嘴里叼着一支毛笔,冥思苦想。

    “怎么了,是文章写不出来吗?要不要妾身来帮你?”

    穿着白色睡衣的谢道韫坐到赵川身边,脸上带着得意的微笑,眼睛半眯着如同被主人抚摸的小猫一样。

    “写文章呢,就是要夫妻同心。”赵川让谢道韫坐在自己腿上,拿了一支毛笔给她说道:“夫人想想办法,骂人不带脏字,帮我写一篇檄文。呃,骂鲜卑慕容氏的,越凶越好。”

    居然是写檄文?谢道韫倒是没想到赵川的花花肠子这么多。

    看到妻子不理解自己的意图,赵川解释道:“你叔父北伐,此举异常鲁莽,但不可否认,人心是在他那边的。我们就算不愿意协助,至少也要在舆论上站住优势。”

    当年曹丞相广发英雄帖,召集各路诸侯讨伐董卓,这才为自己攒足了声望。赵川发不了英雄帖,但他可以发个口水贴喷一喷慕容伟,聊胜无于嘛。

    “那往哪方面写呢?”

    “主要写鲜卑慕容不知感恩,为虎作伥,狼子野心什么的,其余的你看着办就是了。”

    谢道韫点点头,檄文么,都是虚的,只要骂得爽就行了,也没必要写得太过于“文雅”。

    像什么“承资跋扈”啊,什么“恣行凶忒”,什么“贪残酷烈”之类的词,能来一车就不要只上一箩筐。

    嘿,有个才女老婆真好,能帮忙干活还能睡,简直没有更棒的了。

    人比花娇,赵川时不时看看身边的谢道韫,目光带着欣赏和怜爱。两人偶然间眼神触碰,谢道韫都会妩媚的白他一样,然后继续奋笔疾书。

    信手拈来,走笔如龙蛇,比赵大官人这种半瓢水要强多了,事实证明,肚子里有墨水的人,骂起人来战斗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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