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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村里有个末世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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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哥儿不知道怎么劝说他,听他说话又是一阵感动,真觉得村里人说得对,他如今转运了,无法拒绝乖乖听话的上来帮忙挑选。

    “表哥,阿默喜欢蓝色,买这个吧。。。。。”

    他和林阿默是十几年的朋友了,对好友的喜好自然清楚,很快就帮吴擎远选好了一匹浅蓝色的棉布,清清淡淡的颜色的确很适合林哥儿。

    吴擎远点点,直接让老板娘也包起来,然后继续问周哥儿林阿默其他喜好。

    “。。。。阿默还喜欢看杂耍,每年镇上来杂耍他都会拉着我晚上偷偷来看,呵呵,林大叔老说他不守规矩,其实阿默就喜欢凑热闹,对了,阿默喜欢吃点心,白糖糕、桂花糕、香油酥饼他都喜欢,不过点心太贵了,咱们只能过年过节的时候吃一回儿。。。。。。“

    周哥儿也没怀疑,听他说都是感谢林家这段时间帮忙收留,很自然的就把知道的说了出来。

    “这些杂货铺都有卖吗?”

    吴擎远静静的听着,暗暗将这些记下来,然后询问。

    “有的有,有的没有,咱们镇上没有点心铺,杂货铺也不是一直都有卖的,得去看了才知道,对了表哥,我们等下可以去东街的福记杂货铺看,他家的东西最齐,我们可以顺便把油盐一起买,东西多他到时候还可以给咱们送到村里来。”

    周哥儿也猜到他多半想再买些点心送给林家一起当这段时间收留的他们表兄弟的谢礼,主动建议,也很赞同吴擎远想感谢的做法。

    谢谢林家是应该的,还有阿默,送他布匹他高兴,可送他点心他肯定更开心,他太了解好友的喜好了。

    “好,天太热,我过去买,你在这儿休息等我。”

    将周哥儿说的杂货铺名字记下,吴擎远让他留在布庄等着,然后自己出去跑,留下周哥儿在布庄看着一堆上好的布匹又高兴又发愁。

    这边,吴擎远出了布庄,就直接往东街的福记杂货铺跑。

    镇上他来了好几次,现在已经非常熟悉了,不用再找人问他也能找到地方。

    一路上他走得很快,几乎从周哥儿的描述中他就能想象到男孩收到点心后笑得开心的样子,心情有些迫不及待。

    他也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的这样,虽说刚才告诉周哥儿他只是想感谢林家买点儿东西送礼,但他脑子里思考的却是卖什么送给林阿默好,买什么对方会喜欢。

    吴擎远智商不低,但情商却有些问题,也不是说他情商低,而是他对事情分析的情商很高,但涉及到自己他就顿了。

    前世今生他也活了三十几年,见过的美女和漂亮男孩无数,也从不缺主动对他献殷勤的对象,可他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个交往对象。

    认识他的朋友更是怀疑他是不是生理有问题,那凹凸有致身材火辣的美女,肌肤雪白诱人犯罪的漂亮男孩,一个个全部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他竟然都没有反应!

    就连他自己都曾经怀疑过他是不是真的身体有问题,但每天早上起来男人的正常反应证明他身体是正常的。

    所以他一直认为自己只是自制力比一般人强了点儿而已,他想找个心动的人,自己的缘分还没有到,久而久之他对这方面情商就更迟钝了。

    此刻低情商的吴擎远根本没思考过自己或许已经对林阿默产生了好感,只是到林阿默收到礼物,两只眼睛笑得弯弯的样子,他脚下的步子更加快了,活了三十几年,沉寂的心脏竟然有种异常的激动。

    很快跑到东街的福记杂货铺将东西买好,出来正准备返回布庄,他却忽然看见前面一个偷偷摸摸跑过去一个身影。

    对方虽然用布巾把头和脸遮住,还再用手挡着脸,但吴擎远却是一眼就认出了是谁,那灵活的身形,还有那今天早上才见某个人穿过的衣服,不是林阿默是谁?

    他还来不及打招呼,就看见少年已经灵活的拐进一个巷子,进了巷子口一个像酒楼又不像酒楼模样的地方。

    “诶,这位大哥,对面那栋楼是什么地方?”

    那楼门口有牌匾,可惜吴擎远还不认识这里的字,只能拉住一位路过的汉子询问。

    那汉子楞了一下,才上下打量着他嘿嘿回答“兄弟,外地来的?醉花楼,咱们石桥镇有名的小倌馆你不知道?“

    “。。。。。。。”

第20章 首发() 
身为现代人,吴擎远对古代的了解并不多的,但好歹穿越前他在周大牛那里,还有网上都恶补了不少知识,就为了穿越后的生活做准备。

    醉花楼他听不懂,但小倌馆这么清楚明白的表达绝对不容他误会半分,这分明跟传说中的百花楼、勾栏院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啊,俗称青楼!

    阿默一个正常的良家小哥儿去这种地方干什么?

    虽然阿默性格是活泼胆大了点儿,但也不是不懂事儿,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一个小哥儿跑来这种地方传出去后果多么严重。

    送走一脸嘿嘿坏笑的路人甲大哥,吴擎远盯着对面隐隐传出笙歌的二层小楼沉吟片刻,最终决定过去看看。

    到旁边买了一串糖葫芦,忽悠了个小孩帮忙去布庄给还等着的周哥儿传个消息自己晚点过去碰面,才走过去。

    到了巷子口的醉花楼前,他并没有直接进去找人,而是在刚才林阿默进去的那个后门守着等待。

    对吴擎远来说,这里的小哥儿虽然能生小孩,但在他眼中其实也跟男子没什么区别,因为实际上除了多了个生孩子的金手指,小哥儿不管是身体构造,还是体能都和男子一样。

    可在这个世界人的眼中,能生小孩的小哥儿,地位和待遇就跟女人一样,被三从四德的礼教束缚。

    甚至还不如女人,因为不是所有的男子都喜欢小哥儿,大多数男人还是喜欢女人,只有少部分,又或者家里太穷的才会娶个小哥儿回家,受苦受累的。

    所以他不能大张旗鼓的进去找人,万一林阿默跑到小倌馆来的事情透露了出去,不仅林阿默的名声毁了,林家其他闺女也会受影响。

    他看了一下,醉花楼就一个后门,少年从这里进去,一会儿肯定就会从这里出来,守在这里准能逮到。

    只是他在后门左等右等,等了大半个时辰人都没出来,吴擎远心里就有点着急了。

    虽然以阿默现在的长相一般男人不太看得上,但这种地方鱼龙混杂,谁知道会出什么事儿,进去这么久了都还没出来。

    左思右想之下,向来耐心十足的他有点按耐不住了,整理了一下衣服,凑到后门守门的奴仆跟前,一边套近乎,一边递上半串铜钱打听。

    “兄弟挺懂规矩的啊,你想问啥?说吧。”

    有钱能使鬼推磨,看门的奴仆一见吴擎远递上来的铜钱,眼睛顿时发亮,很干脆的点头,连考虑都不考虑了。

    以他多年收油水的经验,手上的铜钱一瞄就知道有多少,半串的数量少说也得二三十文,这消息卖得值了,反正他一个守门的也不知道啥大事情。

    钱都花了,吴擎远也不矫情耽搁,赶紧问了出来,不知道林阿默进去干什么,等了这么久他实在不放心,得打听打听。

    “你说刚才进去那小哥儿?这。。。。。。”

    结果本来爽快的守门奴仆听完他的问题却忽然犹豫了起来。

    若吴擎远问其他的他肯定马上就说了,但是林阿默的事儿,他有点摇摆不定了,这小哥儿特殊懂规矩,每次出入都给他塞了钱,把人家消息卖出去似乎有点太没良心了。

    “你就告诉我他进去干嘛就可以了。”

    吴擎远看出他的犹豫,不动声色的又摸出十个铜板放到他手上。

    手上的铜钱一变多,守门奴仆眼睛更亮了,什么良心不良心,银子才是最重要的,当即把银子往兜里一揣,就毫不犹豫的卖消息了,其实说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油水不捞白不捞。

    “刚才进去那小哥儿不是咱们楼里的人,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他就是来给咱们楼里小哥儿绞面做买卖的,绞面你懂不?就是给姑娘小哥儿弄了就变漂亮的那种。。。。。。”

    虽然卖了消息,不过考虑到平时林阿默也给他塞过钱,他没透露其他信息,说话还是有保留的。

    但就这点信息吴擎远也明白了,守门奴仆说的绞面,换句话应该就是古代的粗浅美容,那么这样一来林阿默来青楼干啥就很好理解了。

    据他所知,绞面这种活在这里也算个技术活了,一般都是有钱人家的夫人小姐,还有出嫁前夕的新婚娘子才弄的,做得好的人能靠这个赚不少银子,阿默是来这里赚钱的?

    可林家虽不富有,但也不是很穷啊,用得着林阿默跑到这里来吗?风险太大了。

    他这个现代人能理解,但是思想封建的村里人可不管内情缘由,一个良家小哥儿跑这种地方来就是不对的!

    吴擎远沉吟,正在思索间,院子里面忽然传来一阵热闹的争吵,他放眼去看,然后担心的心情消失,变成了哭笑不得。

    只见从后门进去的院子走廊上,此刻几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正围着两个小哥儿拉扯,高鼻大眼,满脸络腮胡子,独特的衣着打扮一看就是途经此地的胡人商队。

    北方胡人生性豪放强势,脾气暴躁,大家平时都不怎么敢惹,再加上这几个人的身材非常高大,站在面前像一座小山似的,很是吓人。

    被围在中间的两个小哥儿一个相貌十分漂亮,穿着打扮带着脂粉味儿明显就是楼里的小倌,另一个衣着普通,脑袋上还严实的包了一条布巾只露出眼睛,面对气势吓人的忽然商贩,周围又没其他人帮助,两人都有些被吓到了。

    不过相比被吓得发抖的漂亮小倌,那个遮住脸的少年则要镇定许多,挺着胸膛,鼓足勇气和几个彪悍的胡人对持说话。

    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几个胡子哈哈哈大笑,放开那漂亮小倌就伸手去拽他,似乎想让他陪的样子。

    少年被抓住也不慌,反而睁着他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反问“你们真的想让我陪你们喝酒?”

    “对!只要美人你陪咱们喝,咱们就放过他!”

    几个胡人大汉上下打量他,目光非常感兴趣。

    虽然面前的小哥儿遮着脸不知道长什么样子,但露出来的眼睛很有神很漂亮,想来长得应该不会太差,还有这身段,腰细屁股翘的,铁定是个美人!

    “行,我陪你们,你们先让他走,他走了我就陪你们喝。”

    面对几人略带调戏的目光,少年仍旧不慌不怕,反而露出笑意,很爽快的点头。

    几个胡人商贩喝了酒脑子本来就晕乎乎的,色心上来就更加没智商了,看‘美人’如此配合,哈哈哈笑着就让出一个空位放那漂亮小哥儿走人。

    那漂亮小哥儿有些害怕,又有些担心少年,但少年却十分自信,拍拍他肩膀说“放心”,然后又凑到他耳边说了什么,那漂亮小哥儿脸上噗嗤笑了一下,然后赶忙离开。

    等那小倌离开之后,几个色急的胡人大汉就更急了,坏笑再次伸手去拉人,催促“美人,说话算话,今晚不醉不归!”

    面前几个虎视眈眈的流氓,少年灵魂躲开,这才眼角带笑,伸手缓缓取下遮脸的布巾,声音羞涩。

    “几位爷,别叫人家美人,人家会害羞的。。。。。。”

    话说完,他头上的布巾也全部取了下来,露出一张被大块青斑覆盖难看到足以吓死人的脸。

    顿时原本一脸期待垂涎的几个胡人笑容僵在脸上,刷刷的齐齐后退一步,然后便怒不可遏的怒吼一声“妈的,丑八怪敢耍老子!”愤怒的就想打人。

    那少年被骂了也不生气,哈哈笑了一声,仗着自己身材娇小和灵活的行动就开始一边躲,一边喊人。

    只是他再机灵,也抵不住运气不好,意外突生,脚下踩空,崴了脚,差点被几个胡人大汉抓住。

    好在刚才溜掉的漂亮小倌及时带着楼里专门解决客人闹事儿的护卫赶过来了,守门的奴仆也上去帮忙制止。

    不过这几个胡人体格实在高大,敢出来走南闯北也是有一定身手的,楼里的汉子交手处于下风,对付起来有些吃力。

    吴擎远站在后门门口,想了想没进去,而是从空间拿出一把特制弹弓,捡起地上的石头对准几个胡人就打了过去。

    他身怀异能,无论是体质,五官的灵敏度都比普通人要强上好几倍,并且对人体的弱点更是非常了解,几颗石子准确打到几人身上,几个胡人顿时手脚一麻,没了反抗力气,被楼里的汉子冲上去给擒拿。

    “把他们几个给老娘送到衙门去!喝了几杯马尿就敢撒疯在老娘的地盘闹事儿,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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