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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夫人金安-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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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明日(4。5)入V,请多支持,谢谢任青筝也是很郁闷了。成了悲催的豪门弃妇已经够倒霉了。坐游轮环游世界,不过是想散散心而已。怎么就穿越了呢?状元什么的,啊呸!还不如家里养的大黄狗呢……寒门出了贵子?扯呢……成了八十年代苦情小媳妇儿?怎么可能……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那穿到明末呢,挺好,不用造反了,造个女王出来就好了……魔教妖女VS正道青年才俊?什么鬼搭配,当然得去勾大侠呀……好人有好报,巧妇与拙夫更配哦……等等……………………………………阅读指南:1、因作者家里有特殊事情,更新不稳定,尽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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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状元不如狗(1)() 
青筝是在头痛欲裂中醒过来的。

    原来,这就是穿越的感觉吗?

    自从被莫名其妙的封闭在游轮空间里,已经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吃了睡,睡了吃,日出日落看大海,无悲无喜也无趣的佛系日子了,都快忘了头疼是啥感觉了。

    痛苦的睁开眼睛,入眼是一个破旧的胡同,从斑驳的旧墙痕迹上还是能看出来有些年头了,很古风,再看看露中墙头的房顶,是古代无疑了。

    身边趴着一只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奄奄一息的大黄狗。

    再一看身上的粗布衣裙。

    哎呀,头更疼了。

    刚想起身,头上又穿来尖利的刺痛,跌坐回地上。

    这回不是因为身体原因或是穿越的适应期了,是系统在给她的大脑里灌注这身体原主的资料呢!

    接收完资料,青筝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

    系统怎么这么不人道呢?头回穿越,都没个适应期,给个新手礼包啥的吗?直接就给来了一个地狱级别的难度,开局就是一手烂牌,这样真的好吗?

    妈的,原主这日子是怎么过的?这是铡美案的原型吧?

    青筝抚额叹息。

    好在,游轮空间还是带在身上的,取出来一点儿容易消化的软烂的食物,赶紧填一下肚子是正事儿,还有那只大黄狗,再不吃东西,都快饿死了。

    青筝也没起来,身上一点儿劲儿都没有,就那么坐在破落的巷子里,一边儿吃着巧克力恢复体力,一边儿回想着原主的一辈子。

    原主也叫任青筝,生在离京城七百里之外的晋安县当地有名的乡绅任家。是个老来女,从小到大,也算是过着衣食无忧,身边有丫头伺候的小家碧玉生活。十五岁那一年,年长了十几岁的自家哥哥任青笙回乡做了晋安县的县令之后,任家在当地的声望几乎达到了顶峰。

    任老爷为了帮着儿子攒名望也好,还是真心就想做些善事回报乡里也好,每年除了造桥铺路,还拿出来上百两的银子资助寒门学子。特意建了一个书院,聘请了当地有名望的老先生到书院里任教,除了教习族里的孩子,还会接收一些有资质的寒门学子,免费提供日常的食宿与学费。若是赶上应试之年,还会资助没钱进京赶考的举子路费。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好心没好报,任老爷出钱出力的帮助了那些寒门学子,也确实有成效,出了好几个进士。

    最成功的,就算是潘朗清了。因为他考中了状元。

    最不成功的,也算是潘朗清了,因为他在进京赶考之前,勾走了任家的小姐任青筝。

    不过是中秋年的时候到任家去拜谢任老爷的帮助,恰好就遇到了任家小姐。不得不说,潘朗清的外型还是相当过硬的,不然也不是让少不更事的小姐一见钟情。之后两人就是私下里偷偷来往,你给我传个情诗,我给个绣个手帕什么的。任家毕竟算不得什么高门大户,家教没有那些大户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严苛,任小姐日常出门,甚至到学堂里帮忙或是旁听都是有的。才给了两个人私相授受的机会。

    等到家里发现的时候,任小姐已经非君不嫁了。

    任老爷气坏了。原本他也是想在那些学子中相看个人品可靠学识过硬的招做女婿的,一呢,是受了自家的恩惠,女儿嫁过去不必受气。二呢,若是女婿出息了,女儿老来也能享福。

    但是,他想在举子中找女婿,不代表就能接受潘朗清这样私下里勾塔他女儿的轻浮之辈。这种人,最起码,人品不行。

    任老爷说什么也不同意任小姐嫁给潘朗清,一气之下,不只把任小姐关了起来,还把潘朗清赶回了乡下老家。没了他的资助,潘家那病歪歪的父母用那三亩薄田可供不起潘朗清读书。

    任大哥听说了小妹的事情,也是很不认同潘朗情的人品,对于他们这些非常正统的把行为操守看着比命都重的文人来说,勾|引良家女子是很恶劣的行为。

    但是任小姐铁了心。以死相逼。

    最后甚至跟家里决裂,以特别极端的方式离开了家,只带着娘亲偷偷塞给她的一个小包袱就投奔了潘家。

    潘家能怎么办呢?人家姑娘都找上门了,总不能撵出去吧。潘家两老都是本分了一辈子的老实人,也做不出那样的事情。再说了,儿子以后没法儿读书了,又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文弱书生,家里穷成那样儿,能不能娶到媳妇儿都还不知道,有一个现成的,还是大户人家出身,知书达礼的,他们当然愿意了。

    对于潘家来说,资助了潘朗清算是好心没好报了。对于潘朗清个人而言,就是祸害遗千岁了。就在他跟任小姐成亲的那一天,还没来得及拜堂呢,他以前读书时的一个朋友就兴冲冲的跑到家里来找他,告诉他,皇帝六十岁千秋大寿,大赦天下,还加了恩科。两个月之后就要开考了。

    这可是好机会,一年前的会试,潘朗清没赶上,他刚考完乡试。这一次要是再不去,就得再等上两年了,以他的家境,小时候是因为潘老爹身体好能出去做工,那还是倾家之力在培养他。现在潘老爹身体不好,不能挣钱了,一家子只靠着那三亩薄田过活,他又成了亲,要是再有了孩子,负担就更重了。到时候,他就更没有机会参加考试了,那他这一辈子就再没有翻身的希望了。

    潘朗清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也有决断,当年,只匆匆的与任小姐拜了堂,就出门去找人借路费去了,三更半夜才回到家,还是没有借到多少钱,当然也就没有心情入什么洞房了。还是任小姐,把娘亲偷偷给她的一对金手镯拿出来给了潘朗清做路费。潘朗清当时是感恩戴德的,说了一定会考个状元回来,接任小姐进京去做状元夫人。

第2章 状元不如狗(2)() 
潘朗清确实考上了状元,只是,并没有想起来老家还有个新婚的妻子在等着他接进京城去做状元夫夫呢!

    任小姐在家里这一等,就等了三年。等得接连送走了潘家两老,等得家徒四壁还被人追债,变买了所有的家当才还了债。等得她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成了家里家外的一把手,种地,洗衣,做饭,砍柴,没什么不会的。等得她从娇滴滴的美娇娘变成了粗糙的妇人,手上都是龟裂,再也拿不起绣花针。

    两老走了之后,要不是她从后山捡回来的狗崽子长成了大黄狗护着她,早不知道被村里的恶霸们欺负成了什么样子。

    恩科之后不久,潘朗清写回来家信,说是没有考中,要留在京城准备两年后再战。之后,再也没有个书信回来,连父母过世的家书,也没有回。任小姐根本不知道年前的会试他有没有考中,甚至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

    是潘家的婆婆,走之前,叮嘱任小姐,潘朗清生死未卜,让任小姐回娘家去,任家家大业大的,怎么也能有她一口饭吃。别再等潘朗清了。

    任小姐脾气也是倔,用情也是太深。偏不相信潘朗清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音信了。也不肯跟家里低头,这么邋里邋遢的回去。

    最后,变了家里的田地和房子,就带着大黄狗,一路靠着做短工,足足花了半年的时间,才走到了京城。

    从来没出过远门的任小姐哪里知道怎么打听潘朗清的下落,只能是逢人就问。还好,潘朗清足够的有名,没问几个人呢,就问出来了。

    一年前的状元游街,多盛大啊。

    相比起总是胡子一大把的老状元们,一个年轻的,英俊的状元郎当然更成引起人们讨论的热情,更不要说,很快的他就入了丞相大人的眼,许之以常上明珠,成了丞相大人的乘龙快婿,眼看着前途无量,未来可期。

    都能进话本儿里的传奇了。知道的人当然多。虽然大部分老百姓只知道状元姓潘,但是稍有些门路的人,还是能知道潘状元的全名的。

    于是,任小姐很快的就找上了状元府。

    理所当然的,潘状元已经不记得她这个糟糠妻了。

    在她躲在大门外等了足足三天,终于在潘朗清回家的时候堵到他的时候,还没有说上几句话,只是报了个名,就被他叫了身边的下人给打出来了,关门之前甩了个精致的小荷包出来,里面有二十两银子。

    任小姐浑浑噩噩的走在街上,还没来得及感伤命运对自己的不公平,和对未来的焦虑呢,就被不知道什么人从后面打晕,再醒来,就变成了穿过来的任青筝了,当然,那二十两银子早已不翼而飞。

    青筝“看”完任小姐的一生,只想骂一句,妈卖批的。不是老天爷不公吧,是你自己遇人不淑吧。

    世上总有些无视礼教,爱情大过天的懵懂少女,被心机渣男骗,失身又失心,最后人财两空。

    这样的故事,还少吗?

    怎和就总有人这么前仆后继的往上扑呢?

    青筝看不上潘状元,对于渣男,她恨不得大卸八块才好。但是对于任小姐,不好意思,真的没多少同情。活得可悲而已吧。

    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她在感伤自己遭遇的时候,怎么就不想想把她养大的父母亲人呢?

    在青筝看来,任小姐唯一可取的地方,大约就是还有个好强的硬脾气,没有做只知道依懒别人生存的菟丝花吧!

    甭管怎么说吧,既然来都来了,还继承了人家的身体和背景,总要负担起她的责任。父母亲人,该回报的还得回报。

    渣男?报复?

    还是算了,一别两宽,各处安好吧!

    想那些也没有用,还是先活下来才最要紧。她一个身无长物,又没什么自保能力的弱女子,在这古代对女子非常不公平的时代,怎么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巧克力已经被身体吸收,并迅速的转化成了能量,身上有劲儿了。

    青筝又拿了两碗菜粥出来,自己喝了一碗,给大黄一碗,刚刚那一碗粥,大黄显然没饿,饿成那样了,青筝也不敢一下子给它多吃,第二碗粥里稍稍加了点儿鸡腿肉里。

    狗是最忠诚的,要不是有大黄在,任小姐都不知道能不能顺利走到京城呢!

    大黄一路护着她,之前有一次在山林里遇到歹人,要不是大黄救她,还不知道怎么样。那一回,大黄刚生下来还没两个月的小狗崽都被人扔下了山崖呢!

    从忠诚上来说,那位潘状元,还真的不如大黄这条狗。

    而且,大黄也算是任小姐的救命恩人了,这个恩情,青筝得替她还了。

    拍拍身上的土。

    青筝非常淡定的走出巷子,到了街面上,左右搜索了一下,直奔着远处的当铺而去。

    她可不是任小姐那样身无分文的人,她身上还带着游轮空间呢。那可是一整个的超级豪华游轮,光是游客就能装五千人呢,再加上船员和各种服务人员,可是能载客近万人的大船。当初她可是花了几十万,才买到了一张单人的顶级船票,还不是最顶级的那种。最顶级的,一个月的行程,得一百多万呢,排队都要排到两年之后了。她买的是稍差一等的,也还要大几十万,接近百万了。

    只能说,一分钱一分货,船上是极尽奢华。舒服得让都不想下船。

    呃

    算了,不提也罢,她确实是没下得了船。

    一觉醒来,莫名其妙的整个船上就剩下她一个人类,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就被“遗忘”在了那个时间定格的“真空”空间里。

    倒是不用怕饿死,因为时间定格了,游轮上的饭菜都保持着原样,不会变质。甚至都还保持着当时的温度和口感。

    憋在那个空间里不知道多少年之后,在她把读完了图书角里的几乎所有图书,靠着电脑里的电子资料学会了n种外语和各种技能,只要有足够的人,她都能把游轮开走之后。

    终于,某一天,脑子里响起了系统的声音:“功德系统启动,宿主你好”

第3章 状元不如狗(3)() 
后来,跟系统“对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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