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大之裔-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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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德国萨克森州莱比锡,零点零九分】
我张开嘴,将她的食指放进口里,没听从自己的意志。舌头舔舐食指,吸吮血迹。我叹息一声,闭上眼睛。
“你在做什么?”她惊慌害怕,声音如丝,然后昏了过去。她手臂垂落地面之前被我一把抓住,舔净她染血的手。每一个动作只会让我更加饥渴。
多香甜的味道啊!血质纯净,年轻的好血流过口腔,可惜太少了,无法满足——我需要、我想要更多、更多……
我完全失控,咬掉她的手指,伤口涌出更多血,该死的诅咒之酒。
只是,我仍有一丝犹豫,因为我不想被马瑞克打败。然而大厅弥漫着惑人的气味,仙食不断涌出,如流水般在我耳内汩汩作响。“浪费,”我体内有个声音大叫,“浪费!”
我再也把持不住自己,嘴巴贴近断指,吸吮她的生命之液。我的精神恢复,再度振奋,体内某种原始东西苏醒:巨大、力量与热情,伴随原始自然力一起复活,我不由得发出一声尖叫,忘了吞咽。黑暗能量在体内流窜,激得我阵阵发颤。我感觉自己充满电力,不希望损失一丝一毫,只想继续增强畅旺。
血从嘴里流出,我快速吮嘬。一滴都不可以浪费,即使是这泛滥洪血!
“妈的,什么!”有人箍住我胁下,把我拉离女子。我撞倒椅子上,面具松脱,掉落在横七竖八的脚、手臂与身体上。
不准打断我进食!我四处挥舞,咆哮如雷。只一拳,就让那个身穿黑色制服的保安折断脖子,飞入空中四米高。我还无法控制刚赢回的力量,毕竟已经很久没用了。
我再次取饮食物,然而女子伤口已流不出半滴血。大厅里还有很多机会可以止息饥渴。
有股特殊香味冲入鼻中,我站起身,深吸一口气。我一定要尝尝这个人!我手中拿着匕首,走向通道,那边前面堵了一堆慌张的群众,全想逃离疯人与那不长眼的子弹,却反而被卡在通道,只有少数几个想到要找另一扇门。愚蠢的从众本能。
男男女女从我面前往后撤逃,如喷洒在热炉上的水般飞溅。
我让他们离开,因为我的猎物就藏在通道中的人群里。渴望血的冲动灼痛又具体。
看到他们的脸时,我不由得放声大笑。惊惧的眼睛因为害怕而外凸。我站在距离人墙两米的地方,伸直的手中拿着匕首,刀尖预告似的直指他们。他们挤成一团,想在人群中寻找安全之所。气味就从那边传来,引导我走向拥有精致之血的生物。
我快速地弹飞向前,旋转挥砍,想要感受到那活生生的温暖血液将我浸润吞没。
红雨从四面八方落在我身上,我砍刺四周察觉到的一切,不过,脚下仍循着气味走去。我嘴巴大张,不间断地喝下喷溅的血。
“你们什么也不是!”
我讥笑因恐惧而尖叫不已的人。有个男人朝我冲来,我一拳击碎他胸骨,他努力想要吸入空气,最后跌倒在地,被其他人踏扁。“你们是被我豢养、供肉给我的畜生!”
老天,我发誓:我已经几十年未曾如此活力充沛!
在可笑的格斗场内,没有一场格斗能带给我正在经历的亢奋感,这种感觉不该结束。我不在乎有多少人因此丧命,有多少人为我刀所伤,从此残废——我比他们更有价值!
我扳倒一个女人,牙齿咬进她脖子,血不够,便拿刀割开她的肉。血快流干时,我旋即起身。还要更多!终于,我发现那个散发可口气味的人。我还辨认得出对方是个年轻男子,不过基本上我无所谓。我只想要他身上一样东西。
“过来我这里!”带着权力、力量与万能的红酒过来,让我成为女神!我的安乐乡!我撕开他胸膛饮血,整个人在他身上挪动翻滚。
我咳出血,因为喝得太多而吐掉一大部分。但是我还想要更多。喝下、吞咽,流入我体内,永远如此下去……
我发现自己置身通道内,光线也成了红色,因为血溅到灯上,灯泡的热度干燥了血,变成一层薄膜。我半躺在一个脖子被我撕开的女人身上。
我惊惧地撑着身体站起来,环顾四周,脚底粘在地板上,三十多个人的生命之液漫流在地,成为我受害者的尸体倒卧四处。我完全没给他们机会逃离到安全之地。
三十多个人!
“我的天啊!”我发出呻吟,瘫靠在墙上。胃里摇晃翻动,温热的液体涌了上来,我狂吐了好几次。每吐出一次红潮,我先前耽溺于其中的罪孽就离开一点。
人吃了某些药之后,会做出事后自己也无法解释的行为,对我来说,这种药就是温热的血液,何况我被禁饮太久。不过,恍惚亢奋已经退了,冷静出现。我又吐了。
我倾听体内的声音,它仍在。被血唤醒的东西从沉睡中苏醒后依旧存在,顽固拒绝完全消失。它向我低语,要我不需懊悔。
而它说的没错。
我很清楚谁该负责,谁是罪魁祸首引蛇入内,驱使我捣毁沉静的伊甸园。现场直播,全彩,在数百万电脑使用者的双眼前。而且,没有戴面具。
我抬起头,看着通道内墙上的摄影机,绿灯闪烁发光。
刹那间我想到自己将“名垂青史”,将有一堆崇拜我、仿效我的精神异常粉丝,而且,我绝对会失去一样东西:至今拥有的生活。
“马瑞克。”我轻声说,直盯着镜头。“我知道你也坐在那头看我。”接着亮出匕首大喊:“你满意了吗,老兄?”我破音,停顿了几秒。“你想毁掉我,可是我向你保证,我会先找到你、消灭你。”我靠近网络摄像机,擦掉眼睛上面的血。“然后,我会走上很久以前就该走的路:死亡之路。”
大厅里人去楼空,皮包、鞋子与其他被丢下的物品散乱在座椅与地板上。我沿着通道走向更衣室。不见谭雅身影。
第一个出现脑中的想法是,或许她也像其他无辜者一样遭我杀害。但是我排除这疑惧。她一定逃离了我身边。
我不知道自己恍神多久。很可能有少数没那么变态的观众打电话报警,特别行动小组正往这里赶来,何况存活下来的人也够多。
我披上外套,打算回家再淋浴,但得先洗掉脸上干掉的血层。洗脸时,别人的血又流进嘴里。
欲望之火立即点燃。我很明白,要找回以前的节制力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黑暗时光——我的黑暗时光。贪渴这无法形容的红色物质,真的是种乐趣。左手伸向下唇,打算拭去残血,但舌头却快了一步,自然窜出将血舔掉。那血属于有惑人味道的男人。
我挣脱掉不看自己这副模样,跑向隼。
上路追猎马瑞克前,得先回家整理一些随身物品,开始着手写的书是少数要带走的东西之一。
飙过出口时,一片宁静,甚至连雷夫也离开岗位避免遇见我。他真比我想的还要聪明。
出乎我意料的是,并没有警车出现。就算我在公寓前停车时,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我孤注一掷,下车进入走廊。
电梯往上升,我的神经也随着楼层升高更加紧绷。“别慌,”我对自己说,“他们不会那么快就找出你是谁。”
只要你老哥没给他们线索的话——离开电梯,走向公寓门时,一个恶毒的声音在脑中响起。
门只是掩着。
我马上停下了脚步。警察不会犯这种错,所以下一个惊喜在等着我?马瑞克派了一个潜影鬼来,若我从格斗场安然脱身,就打算把我收拾掉?
我走进屋内,打开灯。
乍看之下与平时没两样,一切原封不动,没有东西被乱放,也没有搜索过的痕迹。
但是,有血的味道!
这次没有激起我体内反应,血味中混杂了让我困惑的气味,一股熟悉的味道。我循味走向厨房,人未到达,便已看见红色细流四布,漫溢在门口与镶木地板上。房东势必得打掉地板,木头上的血迹是没有办法清除的。
我小心地看向角落。
我宛若被巨人当头用力一击,下半身紧力收缩,剧烈的痛苦贯穿全身,连心脏也绞痛。一个被人取出内脏的裸身女子躺在餐厅中央餐桌上,是谭雅。
我捂住嘴巴,吞了好几次口水,甚至还得靠在门框上,因为双脚抖个不停。“不,亲爱的。”我低语,往前靠近一点。
就像笔迹人人不同,各有独特之处,外科医生在处理伤口上也有自己小小的独门手法。马瑞克下刀的方式很难被忽略。
我走过去,尸体仍有温度。他又快又精准地解剖了她,就像我们以前一起做过数百次那样。
他干净利落地缝合取出内脏之处的皮肤,使用透明的线,所以几乎看不出痕迹。内脏整齐摆放在大大小小的盘子与碗中,肠子置于水槽,心脏则放在保鲜盒里。
我不忍心看她的脸,很怕她死气沉沉的双眼责怪我。我小心握紧她的手,原先的惊惧已经转成悲伤与痛苦。我承认,我不只信任谭雅,我是爱她的。
“我很抱歉,因为我,让你遭遇这种事。”我泣不成声。“杀掉他之前,我一定叫他痛不欲生。”
谭雅肚子上有个信封。信封很长,纸是手工制的,雪白得怪异。厨房里所有东西全染上了血,只有信封不是,仿佛是凭空出现。旭特林字体龙飞凤舞地写着:致吾妹。
我撕开信封,一张卡片掉到手中:
滥觞之处。
或者一无所有。
那是马瑞克留下的讯息,我明白内容指的是什么。他想要贯彻意志,要我跟他回东方。他若以为这样就能威胁到我的防线,那可就大错特错。
经过血的刺激洗礼,感官变得更加敏锐。我察觉外头有脚步声沿着走廊向大门靠近。根据声音,来者是个男人,单独一个人。
不管对方是谁,他时间拿捏得并不恰当。
我集中注意力,拿出刀子,潜伏在厨房入口。男人的速度减缓,停在大门口,但迟迟未行动。他为什么不大叫?警方的人吗?
“萨柯维兹女士?”声音穿过门而来。“一切好吗?”
“我在这儿,佛林德汉先生。”我松了口气喊道。“我手上拿了一堆东西,才没把门关上。您可以帮我关好吗?”
“没问题,萨柯维兹女士。那么,祝您晚安。”咕咚声传来,佛林德汉先生帮我把门带上。如果他进到厨房,将会说什么?
“我该拿你怎么办?”我问谭雅,不希望让她继续躺在这里,她值得更好的待遇。
即使难以理解又危险,我仍花时间处理谭雅。
我尽可能将所有器官归位,然后缝合身体,在此过程中冷汗直冒。我擦掉额上的汗。
我谨慎地将她搬到浴室,放进浴缸。必须将她身上的血放干净才行。我仔细帮她冲洗,也洗了头发、擦干,再搬起她,放在我床上。搜证小组不会理解这屋子里发生过什么事,顺序又如何。我甚至可以拿出一百万欧元打赌,他们根本无法探出真相。
现在我才敢看谭雅的脸。
她双眼紧闭,我幻想她很放松。她会原谅我把她扯进来吗?
“我根本没预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我轻声对她说,抚摸那因冲了热水而仍有温度的脸。她就像睡着似的。我在她额上长长一吻,盖上棉被,然后离开卧室,准备收拾要带走的几件东西。
我先换衣服。选了一套深灰色套装,搭配白色领带,外面罩上黑色毛皮大衣,最后穿好靴子。
可庆幸的是,马瑞克没有发现我的书,或者说没有注意到。我将一些换洗衣裤塞进心爱的行李箱,还有我的书——那样就够了。只要有钱,路上便能添购需要的东西,我要尽量避免负担。
凌晨三点过后没多久,我离开度过许多美好时光的公寓。就算能在对抗马瑞克的战斗中存活下来,也不能再回到这里。永远不能。因为这缘故,我必须先料理好一些事情。
搭电梯时,我从大衣中拿出PDA,我调出清单。看见仪式与熟悉的名字,应该会让我平静。
〖莎拉·乌尔曼 七十三岁
艾玛·卡可夫 二十五岁
艾莲挪·卡可夫 四岁〗
字母像在灼伤视网膜,完全没有平静可言。电梯猛地一晃后停住,门自动开启,但是我没有移动。
脑海中浮现老妇人——真的是老妇人了——的身影。乌尔曼女士抛弃了贵族头衔,觉得那荒谬可笑。她从未犯错,完美无瑕、亲切和蔼,对待没什么钱的人或命运多舛者非常大方。
她不知道自己与我有亲戚关系,也不清楚体内潜伏着什么。但若我最后输给马瑞克,那么她一旦过世,或许游戏就要重新开始。
目前仍不能确定她会转变为不死魔,可惜那无法事前察觉。我什么都做了,验血、DNA异常筛检、其他可以证明反常迹象的参数等等,就是找不出证据。
我只能监视她的栖息地,伺机而动,或者先下手为强以防万一。可就像对付亨德利·罗比兹那样。
电梯门咻地一声又关上。
“那或许不公平,”我喃喃自语,“却不得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