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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都市绝品至尊-第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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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我们以前见过。”逍遥哲道。

    “怎么?”

    “我从你的眼神之中看到了熟悉的东西。”

    “好吧。看样子在这之前要先来个自我介绍。”女子掩嘴轻笑,随之伸出手欲握,“你好,李鲜梅,很高兴重新认识你。”

    她的介绍,就像她的人一般简单而干练。

    “李鲜梅,原来是你?”

    逍遥哲惊讶的被烟头烫伤也浑然不知。

    五年前逍遥哲还在夜狼,在执行任务的途中偶遇刚刚分手的李鲜梅,便给了其二十万,让其好好生活。

    “我还以为你贵人多忘事呢?”李鲜梅调皮的眨了眨了眼睛,不由飞到了五年前,他们相遇的那一幕。

    那日风雨交加,她跪在雨中哭啼,逍遥哲旁边路过,为她撑伞送纸,并劝说没有什么事是过不去的,要是实在伤心难耐,醉一场就好了,一场不行那就两场,两场不行那就三场···

    她不言只哭,逍遥哲前行两步又返回来,不待她答应,直接扛进宾馆,并给了二十万,说:“没有什么堪是过不去了的,只要你想,与其独自伤心,不如以后打回去。”

    而她也正是因为“与其独自伤心,不如以后打回去。”发奋而起,待今日,她已可以打回去了,却发现已没有打回去的必要了。

    “你也在这上班。”逍遥哲问。

    “恩,你也是吗?”

    其实李鲜梅并未说谎,虽这家公司是她的,但她着实在这上班啊!不过她却对逍遥哲的工作有了兴趣。

    难道退役了。

    李鲜梅虽有万语,却并未言表,她在等,等逍遥哲的答复,要是在九州集团,那她不介意帮衬一二。

    “对啊,市场部。”逍遥哲道。

    “市场部,难道你就是那个两天完成一千万订单的逍遥哲。”李鲜梅豁然醒悟,脸上尽显惊讶,虽然已她今日身价,一千万还真就那样,但那是两天啊,要是不走关系,就连她也搞不定。

    “嘿嘿,要是没见同名同姓的话,那个人就是我了。”逍遥哲一脸得意,直接扬起了他那高傲的头颅,似在刻意显摆。

    “切,看把你嘚瑟的,这次可是要发财了,是不是应该请我吃顿饭。”

    “额,发财,发啥财。”逍遥哲一脸疑问。

    “你不知道,业务提成百分之一,一千万可要十万的啊!”李鲜梅一脸羡慕说道。

    “唉,还有这等好事,请吃饭可以,不过要等晚上,中午有约了。”逍遥哲道。

    “好,可以,不会是你女朋友吧!”

    “不是,是去砸场子。”

    (本章完)

第296章 踢场子() 
    中午下班,逍遥哲如约见到了轩菲男朋友。

    西装革履,身躯挺拔,身高更是要比逍遥哲高一个头,并且还礼貌味十足,主动为轩菲拉车门提包包。

    总体感觉还不错,但就是对逍遥哲充满敌意。

    一见面就是冷嘲热讽。

    “你是干啥工作的。”

    “学生。”逍遥哲回答。

    “哦,学生啊!”罗峰顿时兴趣锐减,更缩回伸出的手臂,“我自己开了家公司,生意还不错,一年下来轻轻松松搞个百八十万,你要是想做兼职,可以来找我,一天给你三顿饭还是可以的。”

    逍遥哲轻笑不语,宣威圈子不大,但一年赚个百八十万的人还是比比皆是,逍遥哲不知罗峰在哪找的自信,难道只因他的名字叫罗峰?

    心中更是坐实了今天踢场子的想法。

    “小哲你可千万不要不好意思,这么大的人呢?难道还伸手向家里要钱。”

    罗峰越说越起劲,就连称呼也不知在何时变成了小哲。

    “多谢罗哥好意,主要是我最近在外面找了点活,还不错,要是有机会以后必请罗哥帮衬一二。”逍遥哲懒的计较,要不是看在轩菲的面子上,他早就一巴掌扇飞了。

    好为人师,你算哪根葱啊!

    老子出去随意“打劫”一番,都要已千万为单位,你一年百八十万,嘚瑟个屁。

    “好说好说。”

    罗峰满脸得意,殊不知轩菲脸已变黑,逍遥哲朋友的一个礼物就是你一年的收入,你还嘲笑,于是轩菲好言提醒,希望让这场表演尽量真实一点。

    “我那辆车就是人家朋友送的。”

    “就是那辆Q7。”罗峰神色颇为不说,“那也是他朋友,和他有个屁关系。”

    原本轩菲是欲让罗峰表现的稍微含蓄一点,谁知罗峰竟理解成了轩菲生气他没有送礼物,于是其贬低逍遥哲之际抬高自己。

    对此逍遥哲“呵呵”一笑,懒的辩解。

    狮与兔搏,亦出全力。更何况是人。

    一个连自己敌人也不认真对待的人,又会有多大的成就。

    人若有自信,必然高估对手;亦无自信,必会贬低对手。

    而罗峰不但贬低而且还轻敌,所以今日注定他要铩羽。

    半小时后,罗峰带着轩菲,逍遥哲来到了东无御,并趾高气扬嘚瑟不已,什么他拖关系才在这订了包厢,什么在这消费最少都要四位数,问逍遥哲能不能消费起。

    谁知他前脚迈进,店长就告诉他由于店员疏忽,那个包厢其实早就被预定了。

    “你们怎么回事啊!”罗峰霎时不干了。

    要是平常也就算了,主要现在不但轩菲在侧,他更刚刚给逍遥哲夸下海口。

    “先生实在不好意思,由于我们的疏忽给您造成的损失,我们深表歉意,要不这样,您今天的消费我们全部给你免费。”

    要是平常,罗峰必照单全收,他虽豪言年收入百八十万,实则也就那样,就东无御的消费他一年也就吃那么零星的三五七八次,大多数还是陪衬领导的情况下。

    然而此时。

    不但美人在侧,就连情敌也···

    于是其心一横,牙一磨,打肿脸也要将戏唱下去。

    “罗峰,要不算了,就在大厅吧!”

    随即轩菲劝解,谁知更为脸已肿的罗峰送去巴掌,致使罗峰加快唱戏节奏。

    “真以为老子会缺那点钱吗?今天我告诉你们,这个包厢你们给也要给,不给也要给,不然……”

    “不然你会如何?”

    就当罗峰洋洋得意之际,突来傲慢之音,接着徐徐扫来不可一世的目光。

    墨镜,西装,低头,把玩手中佛珠。

    “你是,吴,吴少……”罗峰先惊后喜,到后面更是卑躬屈膝,谄笑满脸,更欲跪地擦皮鞋。

    吴门虽已逐渐洗白,但对于游走在灰色的地带的罗峰而言,那依旧是需仰望的存在。

    更何况,洗白只是表面的洗白。

    不过吴涛直接视若空气,眼神更是遗失在了逍遥哲的身上。

    是友非友,却胜似朋友。

    随即空气静怡,呼吸只闻,二人却浅浅轻笑起来。

    君子之交淡如水,不管多久未见,友谊这杯茶始终如当初般浓郁。

    不过接下来的一幕,却直接将四周人吓傻了。

    只见逍遥哲轻笑之际,步伐一迈,伸手直接撕下吴涛的墨镜,并将其扔在地上,自言道:“现在看起来顺眼多了。”

    罗峰却是喜上眉梢,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自己还在思索如何让他丢脸,谁知他竟寿星公上吊嫌命太长,直接将吴涛的眼镜扔在地上。

    你说你找死也不找个好点的时辰,你看看你,哎……

    不过接下来并未上演罗峰构思的情节,更是南辕北辙。

    “哲哥。”

    只见吴涛一脸欣喜,直接拦住逍遥哲的肩。

    至于后续的事情那就很简单多了,吴涛直接让店主将珍藏版包厢拿出来,更是将逍遥哲扯到了他们的包厢。

    逍遥哲知道,场子是踢不成了,但效果却达到了。

    所以美中虽不足,但也有点滴有余。

    至于罗峰更似吃了大便般恶心,自己去彰显肌肉,谁知竟被人家的肌肉吓退,瞅了一眼轩菲,知道从今之后与他无缘。

    美人虽好,但要有命消恩。

    这件事的发展超乎逍遥哲的预料,不过好在结局很是完美。

    …………

    包厢之中,觥筹交错,六七人举杯浅饮。

    吴涛撤逍遥哲进入,一一介绍,发现其中大多数是吴涛道上的朋友,逍遥哲一一敬酒略表歉意。

    做为半个江湖人士的他们,对于逍遥哲之事早已耳闻,所以对逍遥哲很是客气。

    常言道:多个朋友,多条路,谁也不知以后如何,今日你高高在上,明日说不定就要求人。

    不过逍遥哲却显的有点格格不入,他们谈论的不外乎那些明星八卦,校园美女,对此逍遥哲直接敷衍回应,一年半的感悟,一年半的行走,使他早已脱离同龄人。

    更不要说,在江湖大染缸中,他早已见证了杀伐与算计。

    随后大概在晚上七点左右,逍遥哲再次出现在了知大。

    (本章完)

第297章 夏先生() 
    冷风轻抚拂面,柳条莎莎作响,零星两三只路灯下徘徊着三两队情侣,相拥一起,畅想未来。

    远处则是三两只黄鹂鸣叫,两三只麻雀琢食。

    月光皎洁,一泄而下,似白装素裹铺垫,微风一吹,柳条一簇,更似波浪层层叠叠。

    远处高楼,灯火点缀,读书声溢。

    逍遥哲驻足不前,凝视,闭眼感悟。

    不管外界如何血雨腥风,此地终究宁静,堪比乐土,让心理放松,不去琢磨阴谋诡计,不去遐想刀光剑影,虽说杀一为罪,屠万为雄,屠九百万,堪称雄中雄。

    但九百万冤魂,岂非人力可承。

    这也是为何,自古有言:红颜薄命,英雄气短,刁小之徒却可长命百岁。

    逍遥哲自以为他不是英豪,更不是刁小之辈。

    他自喻俗人,一个彻头彻尾的俗人,没有曹操“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豪情,亦没有地藏王“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胸襟。

    他只是数十亿生灵中的芸芸一员,你给他一拳,他能还你两拳;你给他一刀,他也会还你两刀的俗人。

    你可以说他没有担当,不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只因他知道人活一世,“己”字当先,不管你说的如何天花乱坠,如何道貌岸然,其实出发点只是对自己有利,对家有利,对国有利。

    这是人之本性。

    曾经逍遥哲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抛头颅撒热血,但到头来呢?

    夜狼鬼影,闻着丧胆,半夜孩童哭啼,但到头来呢?

    还不是别人手中的棋子,说抛弃就抛弃。

    这也是为何逍遥哲自退伍之后,再未去看战友。

    夜狼一十四人,到头来唯三人幸存。

    那冰冷的土堆之下,一个一个突兀的土壤之中,埋藏的是一段悲怆的过往,一段尘封的记忆,更是一具具无名无姓,就连记载也没有的冰冷尸体。

    他们出生入死,令敌人胆寒,最后却躺在了朋友的枪下。

    这是归宿,还是命运?

    曾经他以为这都不是,所以他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待后后他才知道他错了,并且错的还很离谱,在国外他们可以为所欲为,拳头里出真理,但在国内要按规矩来,纵使你知道敌人是谁,也要在条条框框之中进行。

    除非你脱出凡人。

    逍遥哲漫步月光之下,风冷月冷人更冷,不过他始终坚信,终有一日,欠的债他会拿回来。

    …………

    图书馆,夏先生探索世界奥秘。

    只见其眼空虚,漫步书架之间,双手摸索而过,脸上则悬挂满意笑容。

    他一天很充足,很满足,故很幸福。

    “你来了。”当夏先生将三行四排摸索完后,手中动作一停,转身说道。

    而此时逍遥哲正好驻足眼前。

    不管如何神话,夏先生眼瞎是事实,但却能感觉到逍遥哲到来,这使得逍遥哲微微有些不解,故转头一视,欲找一人来说服自己,谁知四周静怡,只有莎莎翻书之音。

    “不用找了,我说的就是你。”夏先生再次道。

    “嘿嘿。”逍遥哲含蓄讪笑,竟不知如何回答,举步至夏先生之侧,欲搀扶一把,不过夏先生却抢先步伐一迈,致其落空。

    “每个人步伐都是独一无二的,我记不住知大万千学子步伐,但像你这种醉翁之意不在书的人,我还是知晓的。”

    夏先生心情显然不错,竟久违开了句玩笑,却使逍遥哲脸微微一红。

    “醉翁之意不在书”,逍遥哲当然明悟。

    当初逍遥哲沉迷泡馆,不过却不是为了看书,而是远远凝视梁志红。

    就连这秘莘夏先生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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